警察帶著勞動仔走了。大家一窩蜂湊到了大嘴巴麵前,打聽著他的來曆和案情,原來他是個挖煤工,被礦主克扣了兩年工資,往上告狀,沒把對方告倒,反而被礦主派人毒打了一頓,腦袋上的傷口縫了八針。他就是這樣起了殺心。

他倒也不怎麽後悔,說柴收一炷煙,人活一口氣,他這一口惡氣是出足了,值!太值了!法官曾告訴他,他隻殺了六個人,不是他誇大的七個,因為有個孩子並沒有死。他一聽就驚訝:“怎麽沒殺死呢?我補了一刀呀。”法官給他出示受傷者的照片,逼他承認殺人不夠七個的事實。他看著照片直跺腳,扇自己的耳光:“他不是那個伢吧?他怎麽會是那個洪家老三呢?他活得好好的呀。老天!我要是沒有斬草除根,他長大以後肯定會欺負我家笑梅!”

黎頭曆來敬佩殺人犯,聽完案情以後兩眼放光,給大嘴巴一個勁打扇,隻是在後來的日子裏,一激動就把大嘴巴“吳大哥”錯叫成“高大哥”或“趙大哥”,叫錯名字的時候不少。他命令手下人給大嘴巴喂飯,給大嘴巴揉腳和揉背,讓死刑犯享受與自己差不多的上等人待遇。抬著大嘴巴去茅坑的時候,他幹部參加勞動,撅著屁股,抬著腳枷的一端,一二一二一二地喊著口令,讓大家步伐協調,防止東拉西扯。其實,他有點過分地多事。他不用這麽吆喝,大家也能走得整齊的。看大哥便秘的時候,他表情再多也幫不上什麽忙,一個勁地咬牙切齒,人家還是拉得出就拉得出,拉不出就拉不出。

“對不起,得罪你們了,我隻能來世相報。” 大嘴巴微微撅起屁股,讓我屏住氣息給他擦拭。在那一刻,我發現他突然汗如水洗,大概對別人擦屁股這一點緊張萬分羞愧不已。

“說什麽屁話!我們誰跟誰?“黎頭不習慣他的客氣。

大嘴巴不哭,不嘔吐,不失眠,不拒食,不狂喊亂叫,沒有死刑犯通常有的那些毛病,甚至對上訴也不感興趣。他戴著腳枷端坐,隻是經常呆望著高高的窗口,呆望著窗外的一孔天空,惦記著自己的家,特別是一個剛滿八歲的女兒。一見日頭偏西,他就說這個時候他家笑梅要放學了。一見太陽東升,他就說他家笑梅要上學了。這些話說了無數遍。他還說他以前每次從礦上回家,笑梅都要在村口等他,因此現在一閉上眼睛,就能看見女兒遠遠的眼睛。高牆外有一絲小孩的叫聲傳來,他都會渾身一震,然後說:“這個伢可能也是八歲左右,是個女仔。”

這些話說得我心酸。

有一次,黎頭給他一袋五香牛肉。他把小小真空袋放在手裏搓捏好半天,正反兩麵反複看,說笑梅還沒有吃過這新鮮玩意。他希望我以後找人把它帶出去,捎給他女兒。

“你自己吃吧。”

“不吃了。再過三五天,我就要走了,還吃它做什麽?”他搖搖頭。

我聽出“走了”一詞不是去指散步或逛街或上班,嚇了一跳,極力安慰他:“你不要胡思亂想。你的上訴會起作用的,高院會考慮的,他們不是已經來問過話了嗎?有個記者不是還說要為你說話嗎?……”其實,我也知道這些安慰空空洞洞,我替他寫的那份上訴毫無說服力。

他苦笑一下,說他殺人太多,殺得太毒辣,說上天,說下地,也是該抵命的。人民政府不殺他就是太無道理了,太不像個政府了。是不是?他隻是有點怕死的時候太痛,樣子也太難看。他聽他老爹說過以前槍斃土匪的事,據說一梭子彈打過去,土匪的天靈蓋就飛起幾尺高,像旋出一頂什麽圓帽子。還有一個女土匪,一陣槍聲之下,兩隻漂亮的眼珠蹦上天,最後掛在樹梢上,在太陽光下晶晶發亮,被小孩子當作野葡萄。

他問我:“你說,人有靈魂嗎?”

“我不知道。”

“我要是哪一天死了,能看見已經死去的親人嗎?”

“我不知道。”

“我要是能夠投胎,能投到黃柏縣高井鄉去嗎?你曉得吧?我家笑梅怕狗,上學不方便。我要是能變條狗,就可以護一護她。你說是不是?我要是變條狗,就可以在她門外轉來轉去。你說是不是?”

我激動地抓住他,“來日方長,有朝一日我出頭了,一定去看望你女兒。隻要我碗裏有,就不會少她一口。你放心吧。”

“你是大恩人。我在閻王那裏也天天為你燒香。”

他掙紮著要給我叩頭。因為木枷絆住腳,他攪得哢嗒一聲,沒法站起來,隻是額頭在手銬上點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