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重溯少時鄰居謀殺案

——在距離小巷和普萊森特街交叉口50英尺的地方,特裏停住了腳步。他還記得他們一群孩子吵鬧著經過,隻顧著吹牛皮開玩笑。他始終忘不掉那個瞬間。從那裏抬頭就能看到街對麵的巷口。

四排狗仔隊擠在紅毯邊,我的丈夫帕頓[19]身著一身時髦的藍色細直條紋西裝衝著相機傻笑,淹沒在閃光燈的海洋中。十幾隻手從金屬路障後伸出麥克風。亞當·桑德勒[20]現身,狗仔們就把注意力轉向了他,呼聲更高了些。然後賈德·阿帕圖[21]來了,之後是喬納·希爾[22]、克裏斯·羅克[23]。那是2009年7月20日,周一晚上6點多一點,我們在好萊塢聚光電影院(Arclight Cinemas)參加電影《滑稽人物》[24]的首映禮。在其中某張未被采用的名人照片上,很可能拍到了一個身穿黑色直筒連衣裙和舒適單鞋的女人,這個女人就是我。我死盯著自己的蘋果手機,既震驚又興奮。因為就在那個時刻,在那個世界巨星正與我擦肩而過的時刻,我了解到一個我苦苦搜尋的逃犯,一個在西部和西北部逃竄了37年之久曾造成兩人死亡的凶手,暴露了行跡。

我躲到水泥柱後撥通了皮特·金(Pete King)的電話。他曾是《洛杉磯時報》的一名資深記者,現在在加利福尼亞大學負責維護媒體關係,我知道他會和我一樣關心這則新聞。皮特立馬接通了電話。

我說:“皮特,你知道嗎?”我激動地差點沒說出話。

“知道什麽?”

“我剛收到一封郵件,裏麵有一條新聞鏈接,說新墨西哥州深山裏發生了一起槍擊事件,死了兩個人,一個警察,還有一個在逃犯,是個藏在山中神秘的入室盜竊犯。”

皮特說:“不會吧!”

我說:“是的,他們采集了這人的指紋。”

我承認我說話時為了讓戲劇效果最大化而停頓了一下。

我說:“是約瑟夫·亨利·伯吉斯(Joseph Henry Burgess),我們說中了,皮特,他這段時間一直在那兒。”

驚訝之情隻讓我們沉默了一小會兒。我知道皮特想找台電腦。首映禮主辦方正把人往裏麵趕,我看到帕頓在找我。

我對皮特說:“你再查查,我現在有點事,查不了。”

我說有點事其實不是我的事。我發現坦白自己不願參加電影首映禮其實並不特別難以啟齒,這和虛情假意地說“那一定很棒”程度差不多。我說真的,原諒我。我這麽說不是假謙虛——在我參加的好萊塢活動中,從沒見誰露出過衣服標簽,也從沒見誰不整理好紐扣就來,更沒見誰能忍住不告訴我我牙上沾了口紅。過去曾有一位活動協調員在我咬指甲的時候打掉我的手,而我在紅毯上擺的姿勢真實再現“彎腰縮脖”四個大字。但我丈夫是位演員。我愛他,欣賞他的作品,也欣賞我們朋友的作品,偶爾參加這樣的活動體現了我對他們的愛。想象一下:你為了這些活動精心打扮,有時還請專業化妝師來化妝,一位駕駛著林肯城市汽車的司機來接你,你感到奇怪甚至有點愧疚。一名陌生但樂觀積極的公關將你引上紅毯,紅毯邊上百個拿著鎂光燈的陌生人對你喊“看這裏!”“這裏!”經過這些虛假的華麗瞬間,你還是要坐到一把老舊的影院座椅上,嘬著潮濕塑料杯裏的無糖可樂,吃著溫熱的爆米花,燈光暗下後,還必須滿懷熱情地觀影。

觀影後的小聚會裏,有人把帕頓介紹給了《怒火攻心》[25]的導演,帕頓很愛這部賈森·斯泰瑟姆[26]主演的電影。帕頓用電影裏他最喜歡的橋段逗大家開心,他坦言:“我願為斯泰瑟姆做一回同性戀。”和導演分開後,我們稍事休息,看著人們湧進好萊塢高地中心的宴會廳,等待我們的是觥籌交錯、美味佳肴,甚至可能是帕頓的偶像加裏·山德林[27]。帕頓知道我在想什麽。

他說:“沒事的。”

我們出去的時候碰上一個朋友。

她溫柔一笑,對我說:“回去照顧孩子?”我們的女兒艾麗斯當時三個月大。

我說:“你懂的。”

當然了,事實比她想的奇怪得多:讓我放下這迷人的好萊塢派對的,不是我熟睡的小寶貝,而是我的筆記本電腦,我將徹夜搜查一個我素未謀麵的男人,此人謀殺了我不曾相識的對象。

我成年後的生活始終圍繞這些陌生的暴力犯展開——早在2007年之前,我就聽說了這位我日後稱作金州殺人魔的罪犯。我記不清體育比賽的結果、餐後甜點的配方、莎士比亞的名句,因為我腦內的這些空間都留給了命案發生後令人痛心的餘波:鄉村道旁的溝渠裏,丟著一個男孩的越野自行車,車輪還在不停打轉;從女孩屍體的後腰上,收集來了細小的綠色纖維。

要我收手是不可能的。我當然想把這些毒瘤清理幹淨,但現實並不允許。舉個例子,我非常羨慕那些癡迷於南北戰爭的人,戰爭縱有細節千千萬,也已徹底完結成為過去。可於我而言,人渣可能從視野中淡去,卻絕不會徹底消失。就在我寫作的這當兒,他們中有些長辭於世,有些則剛剛降生。

我14歲那年第一次追查凶犯,沒人見過他,更沒人逮到他,自那之後我沉迷尋找答案,不再留戀世間的美好。

我還沒看見特裏·基廷(Terry Keating)的人,就先聽到了他的聲音。特裏是一名鼓手,也教別人打鼓,可能因為他聽覺有損失,也可能因為他習慣衝學生大喊,他說話聲音異常洪亮。他喊道:“我是特裏!”我正站著等他,聽到這一聲大喊,把視線從手機屏幕上移開,看到一個身材中等、一頭棕發的白人男子手裏拿著一杯超大杯星巴克。他穿著李維斯牛仔褲,上身是一件寫著“沙姆羅克(Shamrock)足球”的綠色T恤。不過他不是在對我說話。他朝著街對麵的南韋斯利大街143號走去,那是伊利諾伊斯州奧克帕克拐角處的一棟磚房,也是我們約好要見麵的地方。他喊話的對象是一個50多歲的男人,那人正在私家車道上搗鼓車,身材瘦高、略有駝背,曾經的一頭深色頭發已經花白,臉又長又嚴肅,給人感覺十分冰冷。

但那人給我的感覺很熟悉。他和我小的時候住在這棟房子裏的那家人非常相像,他家有幾個和我年齡相仿的孩子,我在附近的鎮上聽說了他們。我意識到那男人一定是那家的長子,從他父母那裏買下或是繼承了這棟房子。

那男人沒認出特裏。我看特裏沒有罷休,一種不安感突然蔓延到我全身。女性的直覺讓我感到應該出麵糾正特裏,讓他安靜一會兒,但我看出特裏想讓那男人想起他,畢竟他們是老鄰居了。

特裏喊道:“我是那時發現屍體的其中一個男孩!”

那男人從車的一側盯著特裏,什麽也沒說,這份沉默蘊含了更深層次的敵意。我將視線移開,看向前麵草地東北角的一座微型聖母瑪利亞雕像。

那是2013年6月29日一個周六的午後,芝加哥的仲夏如往年一樣清冷多風。從空中能看到西側相隔一個街區的教堂塔尖,那是我和家人過去做禮拜的聖埃德蒙天主教教堂,一年級到三年級我都在那裏上學。

那男人轉身繼續擺弄車,特裏從他身邊往右邊走去。他在距離我30碼[28]的地方看到了我,我很高興能和他對上視線,我拚命朝他揮手,權當化解剛才的尷尬。特裏比我早一年到聖埃德蒙,印象中我上次見他已經是35年前的事了,我對他知之甚少,除了一件事,那就是我最近發現1984年8月的那個晚上同時改變了我們倆的人生。

他邊向我走來邊喊道:“米歇爾!好萊塢怎麽樣?”

我們尷尬地擁抱了一下。他的言行舉止瞬間讓我憶起了童年裏的奧克帕克。他操著一口濃重的芝加哥口音,總把元音發得很平,把“怎麽樣”講成“咋麽樣”。他頭上翹著一綹頭發,臉頰粉撲撲的,為人非常直爽,言語中沒有一點精於算計的意味,我們立馬進入正題。

“對,那會兒這地方發生了……”他邊說邊要帶我走向那棟房子。我猶豫了。可能是因為害怕碰上那個已經不太高興了的房主,可能是因為這樣散步讓我感覺像回到了那個悶熱的夏天,那個我們還騎著單車玩耍卻已嚐過啤酒苦澀的夏天。

我順著小巷向南望去。

“要不我們重走一遍那天晚上你們走的路?”我提議道。

奧克帕克毗鄰芝加哥西側。生長在奧克帕克的海明威有這麽一句名言,稱這個小鎮“草坪很寬,心胸很窄”,但這並不是我對這個地方的印象。我們住在南斯科維爾(Scoville)300號街區一棟通風良好的三層維多利亞式建築裏,地處小鎮的一個死胡同裏,北邊是賴特[29]故居和工作室,一些富人居住的帶草坪的平房,還有一心致力於時下潮流的自由職業者的居所。我朋友卡梅倫住在賴特的一所房子裏,她的繼父是一名民事辯護律師,母親好像是陶藝家,我從他們那了解了素食鹽和歌舞伎。那時候我和卡梅倫都喜歡黑色寬鬆的衣服和自白詩,我還記得她繼父為了讓我們高興,推薦我們去看傳聲頭樂隊(Talking Heads)的音樂電影《別假正經》(Stop Making Sense)。

住在我們南邊的大多都是藍領的愛爾蘭天主教家庭。他們的房子裏總是很冷,床都沒有床頭板,有時其中某家的父親會和20來歲的妙齡女郎一同外出,之後杳無音信,但宗教禁止他們離婚。曾經有個大學同學在我家度過了大二的春假,她認定我爸是做喜劇一行的,因為他總給我講當地八卦,而那些八卦裏的名字隻會是典型的愛爾蘭人名,像是康奈利、弗蘭納裏、奧利裏等等。有一次,我無意中聽到奧克帕克一個討人厭的愛爾蘭天主教母親回答關於我家的一個問題:“麥克納馬拉家有幾個孩子?”

她說:“隻有6個。”而她有11個。

我的家庭和南北兩類人都有關係。我父母是當地人,也就是所謂的“西邊的愛爾蘭人”。他們上高中的時候認識了對方。我父親性格開朗,笑起來能看到齒間縫隙。我母親是家裏的長女,滴酒不沾,卻是兩個派對常客的女兒。她喜歡朱迪·加蘭,一生鍾愛好萊塢電影。有一次她麵帶羞澀地和我說:“過去人們經常說我長得像吉恩·蒂爾尼。”我當時不知道那是誰,但多年後我看《羅娜秘記》的時候,看到那個神秘女主角和我母親一樣留著瀑布般混有金色的棕發,麵頰上也有一對曲線優美的顴骨,就完全被她迷住了。

我父母的初遇緣起於我父親敲錯了房門,據說他當時想找的是一個朋友的家,結果敲到了我母親家的門。我相信這個故事,他們是這種會因為偶然事件相戀的類型。父親有一雙藍眼睛,母親有一雙綠眼睛,兩人的大眼睛傳達了許多他們時常難以啟齒的感情。

父親當時想去巴黎聖母院的神學院上學,大家都叫他利奧修士。母親則在考慮其他向她求婚的人,在紙上隨意塗著她婚後可能的姓氏。但利奧修士想到做神學院的學生不能隨意飲酒,就打消了這個念頭。1955年聖誕節後一天,他們的朋友裏夫·馬拉奇·杜利主持了他們的婚禮。第二年9月,我的長姐馬戈出生了。長姐出生的時間讓母親頗為尷尬、臉頰緋紅,要知道母親在高中時的綽號可是白蓮花,怎麽能做出未婚先孕這種事?

父親從西北法學院畢業後,就去市中心的簡博律師事務所上班了。他在那裏工作了38年。幾乎每天早上,他都要坐在我家前廊的椅子上,一手拿著《芝加哥論壇報》,一手拿著一杯茶,夜晚時分再來一杯加了檸檬片和冰塊的必富達幹馬蒂尼酒。1990年,父親決定戒酒,而他告訴我們這個消息的方式奇怪得一如既往。每個孩子都收到一封打印出來的信函,上麵寫著:“致我最愛的孩子,我決定加入百事一代了。”事後他表示隻有兩個孩子相信了信函開頭的“最愛的孩子”,而我是其中之一。

我有四個姐姐和一個哥哥,他們的出生年份都是連續的,而我作為家裏的老幺,卻比上一個孩子小了六歲。我年紀最小的姐姐瑪麗·麗塔也比我年長許多,我們玩不到一起。現在回想起來,我出生的時候我父母都計劃著休養生息了,那會兒他們已經坐上了樂至寶牌沙發。我們家前門有一部分是玻璃的,站在那兒就能看見客廳裏我母親米黃色單人沙發的背麵。要是有我們幾個小孩的朋友按門鈴,她就會舉起手做一個繞圈的動作,喊著“繞過來”,把他們引到沒有上鎖的後門。

我們街區裏的幾個家庭關係都很好,但這幾家的孩子都和我兄弟姐妹年齡相當。他們總是成群結隊地跑去玩,傍晚時分才回家。因為我和他們相處的時間很長,所以對1970年代的青少年記憶深刻。比我大10歲的姐姐凱瑟琳曾經是、現在也是我家性格最外向的一員,我就像她心愛的玩具一樣,她走到哪就把我帶到哪。我還記得她騎車帶我去麥迪遜街上的寶石雜貨店,我坐在車後座上晃晃悠悠的情形。好像每個人都認識她,都用綽號叫她:“嘿,比尼!”

比尼上高中一年級的時候,全心全意地愛上了田徑隊安靜的金發男孩安東。比尼帶我看過一次安東參加的運動會,我們躲在高處的露天看台窺視他,我還記得安東勇奪第四名時比尼一臉被愛情衝昏頭腦的表情。雖然我當時沒注意到,但我其實敗給了她高中時的少女情懷,漸漸失去了她的陪伴。不久後,我便經常獨自一人坐在連接我家廚房和二層房間的樓梯上,看著兩鬢留了胡子的青少年在我們吃早飯的地方一邊大口飲著啤酒,一邊放著史蒂夫·米勒樂隊的《小醜》,吵鬧異常。

1974年,範家姐妹搬到了街對麵,她們是和我同齡的莉薩和比我大一歲的克裏斯。我家的每個人都喜歡拿她們搬去的那天開玩笑。

他們會故意說:“天啊,我們之前都對你做了些什麽?”

我父母有許多好友都是他們的初高中同學。在這個愈發多變的世界裏,他們仍然維持著的親密關係令我父母引以為豪,當然這確實值得自豪,但我覺得這種關係也讓他們故步自封。走出舒適區,他們就會感到不安。我想兩個人都有點害羞,他們會歸順於自己更居主導地位的性格。他們用玩笑話——有時甚至是過分的玩笑——來緩解不安感。特別是母親,她似乎一直抑製著自己,抑製自己的情緒,抑製自己的期盼。事情不如人意的時候,她總習慣輕拽自己布滿斑點的手指。

我不是想扭曲他們給人的印象。他們性格開朗,好奇心旺盛,一有錢就去世界各地旅遊。1971年由我父親在最高法院辯論卻失利了的一樁案子至今仍是憲法課的教學案例。他們也訂《紐約客》,對流行文化和一切美好、有魅力的東西抱有興趣。我母親還同意別人帶她去看《不羈夜》。(雖然她也說:“我打算連續看20遍《音樂之聲》來忘掉那部電影。”)他們支持肯尼迪代表的民主黨,我母親常說:“民主黨的政治理念很先進,但在社會問題方麵太保守。”在我兩個姐姐分別10歲和8歲那年,父親帶她們去市中心看了馬丁·路德·金的演講。1984年大選他們投給了蒙代爾[30]。但在我19歲那年的一個黎明,母親曾經一臉驚恐地叫醒我,手裏拿著一把她自己不知道是什麽的藥片,緊張得連“避孕藥”這個詞都說不出來。

她說:“你在服……”

我說:“纖維素。”然後轉頭繼續睡了。

那時候我們的關係總有些緊張。我姐姐莫林還記得,有一次她回家看到母親在前廊踱步,那年我大概2歲,母親40歲。母親強忍著淚水說:“我不知道是我瘋了,還是米歇爾瘋了。”祖父母的飲酒成性讓她備受困擾,而我家的一個男嬰又剛剛夭折。她獨自撫養著6個孩子,我確信那時候發瘋的是我。她半開玩笑地給我起了一個綽號,一叫就是一輩子,那個綽號就是“小女巫”。

我們一輩子都看對方不順眼。她總要攔著我,我總怒視著她。她會在信封上潦草地寫一些句子,塞進我臥室的門縫,信封上寫著:“你是個自負、輕率又野蠻的家夥,”結尾則是:“但你是我的女兒,我當然非常愛你。”我們在密歇根湖邊有一座小屋,夏天的時候會去那度假,還記得我小時候有一個下午,我在湖邊玩水,母親坐在沙灘上的椅子上看書。我發現水浪的高度正好能把我沒在水中,我可以在水浪到達最高處前迅速起身吸一口氣,等浪到最高處,水就可以把我藏得嚴嚴實實。我知道母親直起身看向了湖邊,知道她放下了正在讀的書,知道她站了起來,跑向湖邊,就差一聲尖叫了。那一瞬間,我若無其事地出現在她眼前。

多希望我以前對她溫柔一點。我以前嘲笑她看不了影視節目裏的某些畫麵。她接受不了某人開派對卻無人參加的畫麵,不看銷售員運氣不佳的電影。我過去隻覺得她這種特殊的觀影要求奇怪又有趣,現在才明白這是她極度敏感的體現。她父親曾經是一名成功的銷售員,但失敗後一蹶不振,她看夠了父母酩酊大醉後尋歡作樂的醜態。我現在明白她為何而脆弱了。她父母看重社會成就,卻無視我母親的機智與期許。母親失望了。有時我母親對事物的評價尖酸刻薄,那在長大成人的我來看,就是她譏諷自我的一種反射。

我們都掙紮在人生的長河中盡量縮短理想和現實的差距。雖然母親沒有得到祖父母的鼓勵,但她鼓勵我的方式十分奏效。還記得我高中時,她不希望我加入啦啦隊為別人加油,於是說:“你難道不想別人為你加油嗎?”每當我在學業或文學方麵獲得成功,她都會興奮異常。我上高中時,無意中發現了一封她寫了很多年的信,收信人是我姑姑瑪裏琳,她是一位神學教授,同時也是造詣頗高的考古學家。我母親想向她詢問怎樣做才最能鼓勵我成為年輕作家,她寫道:“我怎麽能確定她不會寫寫賀卡就放棄了?”自那之後,每當我因為寫賀曼賀卡掙了點錢而要歡欣雀躍的時候,都會想起這個問題。

但我感受到了她的期望,她把希望寄托在了我身上,讓我很不爽。我一方麵渴望得到她的認可,一方麵又感覺她投入在我身上的熱情令我感到窒息。她一方麵為有我這樣一個意誌堅強的女兒感到自豪,一方麵又不滿於我尖銳的意見。我們這一代人習慣分析和解構,但我母親那一代人並非如此,這種不同加深了我們之間的隔閡。母親不曾,或許也不會,用那種方式思考問題。我還記得有一次,我和姐姐莫林討論我們小時候都剪過的超短發。

我問她:“那感覺不像是媽媽想模糊我們的性別嗎?”莫林當時已是三個孩子的母親,她聽了我的話又氣又笑,說:“米歇爾,等你有孩子就懂了,短發不是為了模糊性別,是為了方便。”

就在我婚禮的前一晚,我和母親大吵了一架,那是我們吵得最嚴重的一次。我當時是個無業遊民,也不寫作,也沒在做其他事,但卻在婚禮上花了非常多甚至是過分多的時間。我在彩排晚宴上安排互不相識的人們分組而坐,隻說同組的人都有一個共同點,至於共同點是什麽,需要他們自己發現。其中一桌的每個人都曾經或當時住在明尼蘇達州,另一桌則都坐著些野心勃勃的廚子。

晚宴中途我要去衛生間時,母親向我走了過來。我那會兒盡量避免與她碰麵,因為有個朋友告訴我,當晚早些時候她對我母親說她覺得我是她心目中最好的作家,而我母親卻說:“哦,我知道,我也這麽覺得,但你不覺得她拖得太久了嗎?”這些話刺中了我,一整晚都縈繞在我耳畔。

我餘光看到了她向我走來。回想起來,當時她在微笑。我能看出來她對一切都很滿意,但她從來都不擅長直接表達讚美之情。我敢說她當時一定覺得自己很好笑。

她指著那些桌子說:“你現在可是有大把的時間了。”我轉向她,毫不掩飾自己的慍怒。

我厲聲說道:“離我遠點。”她一臉震驚,想要解釋些什麽,卻被我一口回絕:“離我遠點。就現在。”

我走進女衛生間,把自己反鎖在一個隔間裏,給自己五分鍾時間哭了一場,然後若無其事地走了回去。

聽大家說,我當時的言辭讓她感到震驚又悲痛。我們從沒談起過這件事,但在我婚禮後不久,她給我寫了一封長信,詳述了所有我讓她感到自豪的事情。那之後,我們漸漸和好了。2007年1月底,我父母決定乘遊輪去哥斯達黎加。遊船計劃從洛杉磯南部的一個港口出發。我、我丈夫帕頓和我父母四個人在他們出發前一天共進了一頓晚餐,我們有說有笑,第二天上午我開車把他們送到了碼頭。我和母親緊緊相擁,互道別離。

幾天後,廚房裏的電話響了,時間是淩晨四點。我沒起來接。不一會兒電話又響了,但鈴聲在我接到前就停了。我聽了電話留言,是我父親打來的。他的喉嚨像被什麽扼住了一樣,幾乎語不成句。

他說:“米歇爾,給你哥哥姐姐們打電話。”留言在“嘀”聲後結束。

我給姐姐莫林打了通電話。

她說:“你不知道?”

“什麽?”

“哦,米歇爾,”她繼續道,“媽媽去世了。”

母親患有糖尿病,在船上時她糖尿病的並發症發作了。他們用直升機把她送到了聖何塞,但為時已晚。那年她74歲。

兩年後,我女兒艾麗斯出生了。產後的前兩周我感到悲痛欲絕,我丈夫和朋友說我患上了“產後抑鬱症”。但那抑鬱的情緒並非由於我成為了母親,而是由於我已故的母親。抱著新出生的女兒,我明白了,明白了那份讓你近乎崩潰的愛,明白了那份責任感如何讓嬰孩渴望的雙眸代表了全世界。那年我39歲,第一次理解了母親對我的愛。我哭得歇斯底裏,幾乎泣不成聲,但還是執意讓丈夫到潮濕的地下室找母親在我婚禮後寫給我的那封信。他花了數個小時,翻了所有盒子,紙張灑滿地麵,都沒能找到。

母親去世後不久,父親、姐姐們、哥哥還有我一起到父母在佛羅裏達州迪爾菲爾德比奇的公寓整理母親的遺物。聞聞母親的衣服,上麵還殘留著倩碧快樂香水的味道。母親一生喜歡收集書包,她收藏的書包數量之多讓我們驚歎不已。我們每個人都帶走了她的某樣東西,我帶走的是一雙粉白相間的涼鞋,現在還放在我的壁櫥裏。

整理好遺物,我們一行七人早早到附近的觀海餐廳吃了晚餐,在那裏食客可以俯瞰大海。我們一家人都愛笑,我們聊著母親的事,七個人笑聲不斷,成了餐廳的一道風景。

一位老婦人要離開時帶著困惑的微笑走到我們這桌,問道:“你們的秘密是什麽?”

我哥哥鮑勃回問:“什麽秘密?”

“如此快樂的秘密?”

我們愣了一會兒。沒人有勇氣說出我們共同的想法:其實我們剛給去世的母親整理完遺物。隨即我們發出了更加誇張的笑聲。

母親與我的關係過去是——將來也一直會是——我人生中最複雜的一段關係。

寫到這裏,我突然為兩件相互矛盾的事感到痛苦不已。沒人能比我母親更開心看到這本書,但若不是她過世了,我很可能無法如此自由地寫作。

小時候,我每天都要步行半英裏到聖埃德蒙,在蘭道夫街左轉,歐幾裏得街右轉,最後在普萊森特街左轉。學校的女生都穿著灰格子無袖連衣裙和白色襯衫,男生都穿著深黃色翻領襯衫和寬鬆長褲。雷是我一年級時的老師,一頭焦糖色的秀發,發量很多,身材玲瓏有致,為人樂觀積極,簡直就像蘇珊娜·薩默斯帶著一幫六歲的小屁孩。盡管如此,她不是在聖埃德蒙給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人。說來奇怪,雖然聖埃德蒙有許多天主教教導,學生還經常要在教堂裏,但我對這些都印象不深。而聖埃德蒙刻在我腦海裏的畫麵隻有一個,畫麵中有一個棕色頭發、耳朵略為醒目、安靜又乖巧的男孩——丹尼·歐利斯。

我學生時代喜歡的男孩外形、性格都極不統一,但我可以確定地說他們都有一個共同點——坐在我前麵的座位上。其他人可能更容易喜歡上坐在旁邊或坐在後麵的同學,但我不一樣。如果對方坐在旁邊或後座上,你就得直接接觸對方,有時甚至要伸長脖子與對方對視,對我來說太過現實。對我而言,沒什麽比男孩子的後脖頸更可愛的了。男生懶散的後背能引發無限遐想,他可能正半張著嘴,可能在摳鼻子,而我永遠無法看在眼裏。

對我這樣一個幻想家而言,丹尼·歐利斯近乎完美。我想不起他不高興的樣子,但同樣不知道他笑起來是如何。相較一般的小孩子,他為人鎮定,略顯嚴肅,就好像他知道什麽我們這些還相信牙仙童話的小孩子日後終會了解的事情似的。他就是一年級的山姆·夏普德[31]。我出生時有人送了我一個好奇猴喬治的毛絨玩具,而丹尼圓潤玲瓏的麵龐和碩大的耳朵讓我想起了那個玩具,每晚我都要死抱著這個玩具才能入睡。我喜歡丹尼這件事成了我家的大新聞。一次搬家整理舊物時,我發現一張比尼在艾奧瓦大學一年級時給我寫的信,信中寫道:“親愛的米什,我想你了,丹尼·歐利斯最近怎麽樣?”

四年級時,我轉學去了當地的公立學校威廉·拜厄小學。我的好朋友範氏姐妹在那裏上學,她們搬到我家街對麵後,我不再感到孤獨了。我想和她們一起上學。我要想穿什麽就穿什麽。過了一段時間,我快把丹尼·歐利斯忘得一幹二淨了。我的好奇猴喬治就這樣消失了,和童年的其他一切一起消失了。

高三的一個晚上,由於我父母都出城了,一個朋友來幫我準備我的派對。之前的幾個月,她都和我們當地的天主教男子高中芬威克學校的男孩們混在一起,她問我能不能邀請那些人來派對,我說當然可以。她還有點猶豫地告訴我,她正跟其中一個男孩約會。

她說:“就大概是那樣。”

我說:“那很好啊,他叫什麽?”

“丹尼·歐利斯。”

我睜大眼睛看著她,笑得前仰後合。我努力讓自己鎮定下來,深呼吸,仿佛要告訴她什麽驚天大秘密。

“你一定不信,”我說,“但我小學時候最喜歡的男孩就是丹尼·歐利斯。”

我朋友點點頭。

她說:“最開始是因為音樂課上老師讓你們手牽手。”我臉色一變,無聲地催促她繼續說下去。

她說:“他告訴我的。”

我完全不記得牽手、音樂課這檔子事,難道他知道?記憶裏我隻是安靜地坐在他後麵,小心謹慎地觀察他每一次轉頭、每一次低頭。現在看來我對他的迷戀就像肥皂劇裏演得那麽顯眼。我感到有點尷尬。

我有點生氣地說:“好吧,他總讓人摸不著頭腦。”

朋友聳聳肩。她說:“我不這麽覺得。”

派對當晚,年輕男女們暢飲在我家草坪上、我家附近的街道上。我喝了太多杜鬆子酒,跌跌撞撞地走在家裏的陌生人群中,那裏有我約會過的男孩,也有之後會和我約會的男孩。背景樂是循環播放的年輕善良食人族合唱團《懷疑的心》。

我整晚都對那個淺黃頭發的男生異常關注,他安靜地站在廚房一角的冰箱旁邊。他的頭發蓋住耳朵了,他的臉不再圓潤,看上去憔悴了一些,但匆匆幾瞥還能看到他臉上的沉著與隱匿。我整晚都避免碰到他,也沒有直視他的眼睛。盡管喝了很多杜鬆子酒,我也仍然是坐在他身後的女孩,隻有我看他,而他絕不會看我。

26年後,一個星期五的下午,我正要關上筆記本電腦,熟悉的郵件提示音響了起來。我看了一眼收件箱。我不是一個有郵件必回的人,雖然不想承認,但我有時會在收到郵件幾天後甚至更長時間以後才回複。收件箱裏出現的名字是丹尼·歐利斯,我一時沒反應過來,猶豫地點開了這封郵件。

丹尼當時是一名工程師,住在丹佛,他說在巴黎聖母院的校友會雜誌上看到了我的資料。雜誌上一篇名為《偵探》的文章中提到,我是“真實犯罪日記”網頁的博主,這個網站用來嚐試解決一些謀殺懸案。文章作者問及我解決謀殺案的初衷,並如實引用了下來:“一切都始於我14歲那年,我的鄰居被殘忍地殺害了。那是一起非常古怪的案件。被害人當時就在家附近慢跑。警察始終沒能破案。住在附近的人都感到非常恐懼,對此案避而不談,隻想著繼續過自己的小日子。但我做不到,我非得找出真相不可。”

那是我當時口述的版本,還有一個版本是這樣的。1984年8月1日晚,我正在家裏翻新過的三層閣樓臥室享受獨自一人的時光。我家每個孩子青少年時期都會住在那兒一段時間,那陣輪到我住了。因為閣樓容易失火,父親不喜歡那裏,但當時我14歲,腦內情緒像海嘯一般雜亂,甚至會在日記本上直接署名“作家米歇爾”,閣樓對我而言簡直就是極佳的逃難所。那裏鋪著深橘黃色的長毛地毯,天花板傾斜而下,牆上嵌著一個書櫃,書櫃門後就是一個絕密的藏匿點,而我最愛的要數那張占了閣樓一半空間的大木桌子。我有一台唱片機、一台打字機,小窗戶外能俯瞰鄰居家的屋頂。那就是我做夢的地方。還有幾周我就要上高中了。

與此同時,0.3英裏以外,24歲的凱瑟琳·隆巴多正戴著隨身聽沿普萊森特街慢跑。那是個炎熱的夏夜,晚上9:45有鄰居在走廊上看到了凱瑟琳。她離死亡隻差幾分鍾時間了。

我還記得聽到了有人上二樓的腳步聲,我猜是我姐姐莫林,她和母親小聲交談著什麽。我聽到母親驀地吸氣,她迅速跑到了窗邊。我們是在聖埃德蒙認識的隆巴多一家。凱瑟琳死亡的消息傳得很快,凶手把她拖到歐幾裏得和韋斯利大街之間的巷口,割斷了她的喉嚨。

那時的我除了偶爾讀讀《神探南希》外,對罪案沒什麽特別的興趣。但案發兩天後,我沒和任何人打招呼,就走到了我家附近凱瑟琳遇襲的地點。我看到地麵上散落的隨身聽碎片,撿了起來,也不感到害怕,就是非常好奇,仿佛突然有一股電流穿過全身,催促著我找尋真相,此時此刻我還能回想起那一瞬間的所有細節——最近整理過的草坪的香氣、車庫門上斑駁的棕色油漆。“誰是凶手”這個問題始終縈繞在腦海,找不到真凶,我似乎就無法罷休。

我迷上了謀殺懸案,最愛收集預示著不祥、充滿謎團的細節。提到“謎”這個字眼我就會產生巴甫洛夫條件反射,我的圖書館借閱記錄就是有關死亡和真相的文獻目錄。當我見到一個人,聽說他從哪來,最先想到的就是附近尚未解決的案件。要是你說你去過俄亥俄州邁阿密大學,那我每次見你就都會想起羅恩·塔曼。他是一名摔跤手,也是學校爵士樂隊的貝斯手。1953年4月19日,他沒關收音機、沒關燈,甚至都沒合上心理學的書就走出了宿舍,之後便人間蒸發,再也沒人見到他了。如果你說你來自弗吉尼亞州約克敦,那我絕對會把你跟殖民地公路聯想到一起。1986年到1989年,在這條沿著約克河蜿蜒而去的公路上,四對夫婦失蹤了,可能是遭到了謀殺。

到了三十多歲,我終於決定專注於自己的愛好。多虧了互聯網技術的普及,我自己製作的偵探網站“真實犯罪日記”才得以誕生。

人們常問我:“為什麽對罪案這麽感興趣?”我總要回想起小巷裏的那個瞬間,我拿著死者隨身聽碎片的時刻。

我要看看他長什麽樣。

要是知道他的長相,他就不再可怕了。

凱瑟琳·隆巴多案仍未結案。

我時不時會寫到她的案子,也會在采訪中提及。我甚至呼籲奧克帕克警察對某些事實進行核查。唯一得到核實的線索是有目擊證人稱見到過一個身著黃色無袖背心、頭戴頭巾的非洲裔美國男性在凱瑟琳慢跑時緊緊盯著她。我記得警察還辟謠了一個傳聞,傳聞中有目擊證人稱凶手是在下了高架列車後開始跟蹤凱瑟琳的。傳出這條傳聞的目的很明顯:暗示凶手是從別的什麽地方混入我們當中的。

奧克帕克警方的作為讓我對此案無解深信不疑。我曾以為這一案件不會再有什麽進展,直到丹尼·歐利斯的名字出現在我的收件箱中。丹尼在郵件中提到了另一個人:特裏·基廷。我模糊地記得他是在聖埃德蒙大我一屆的學長。那時我才知道丹尼和特裏是表兄弟。他們和我一樣,對凱瑟琳·隆巴多的死無法釋然,因此和我取得了聯係,而他們與我不同的是,他們追查此案的理由與個人經曆關係更大。郵件中,丹尼隻寒暄了一句便立即切入正題。

他寫道:“你知道發現凱瑟琳的是聖埃德蒙的男學生嗎?”

那種經曆對孩童而言可謂毛骨悚然。丹尼寫道,他們經常討論那起案子,主要是出於憤怒,因為他們認為大眾普遍認同的凱瑟琳當晚的經曆並不正確。他們認為自己認識凶手。

其實,他們當晚碰到過他。

特裏和丹尼不隻是表兄弟,他們還在同一屋簷下長大。丹尼一家住在一層,特裏一家住在二層,他們的祖父母住在三層。我和特裏從小巷走到那棟老房子的後方。

我問特裏:“你家住了多少人?”那棟房子大概有3000平方英尺。

他說:“11個孩子,5個大人。”

丹尼和特裏隻分開了一年,關係還如從前一樣好。

特裏說:“那個夏天就是我們人生的轉折點,我們有時候偷喝啤酒,喝得醉醺醺的,有時候就像我們還是孩子一樣瞎混。”

他指向鄰接後院車庫的那塊水泥板。

“我記得我們那晚正在打曲棍球還是籃球什麽的。”他指的是特裏、丹尼、丹尼的弟弟、湯姆,還有同年級的朋友麥克和達倫。快晚上10點的時候,他們之中有人想去趟幾個街區外的歐幾裏得路上的白母雞便利店。他們經常去那家便利店買巧克力、可樂,有時候一天會去三四次。

我和特裏向房子北麵走去。他小時候對這條小巷太熟了,能看出一絲一毫的變化。

他說:“那時候晚上很黑,這裏就跟洞穴似的,樹枝比現在伸得更長、垂得更低。”

在距離小巷和普萊森特街交叉口50英尺的地方,特裏停住了腳步。他還記得他們一群孩子吵鬧著經過,隻顧著吹牛皮開玩笑。他始終忘不掉那個瞬間。從那裏抬頭就能看到街對麵的巷口。

“要是我們留心看一下,可能就能看到她跑過去了,”他說,“可能就能看到凶手抓著她。”

我們穿過馬路走到南韋斯利大街143號後麵的凹角處。特裏還記得當時他們五個男孩直直地走了過去,丹尼在他右側。特裏把手放在車庫旁的柵欄上,搖得嘎吱作響。

他說:“我覺得這還是那時的柵欄,隻不過漆成了紅色。”

他那時還以為自己看到的是垃圾桶旁卷起的一塊毯子。凱瑟琳的腿顏色蒼白,黑暗中特裏以為那是一條淺色的地毯。丹尼站得離她更近,突然尖叫起來。

“是人!”

我和特裏盯著車庫旁凱瑟琳曾躺過的地方。很快他們就看到了凱瑟琳喉嚨上的傷口,鮮血一路溢到了她的腳邊。現場彌漫著難聞的氣味,特裏猜那大概是從死者腹部發出的。特裏說達倫“很脆弱”,他雙手抱頭慢慢退向對麵的車庫,和屍體拉開了距離。湯姆則跑向最近的房子後門大聲叫嚷尋求幫助。

那之後特裏和丹尼記憶中凱瑟琳·隆巴多遭謀殺的案情就與大眾所知的相去甚遠了。他們還記得凱瑟琳當時仍未斷氣,但在警察趕到前死亡了。他們還記得警探告訴他們,他們很可能剛剛碰上了凶手。

他們還記得幾乎就在發現凱瑟琳的同時,有個男人出現在巷子裏。那男人很高,好像有印度血統,穿著敞開的亞麻布襯衫,露出了肚臍,下身是短褲和涼鞋。

他問道:“那兒怎麽了?”特裏說那男人從沒有正眼看過屍體。

邁克朝男人喊道:“有人受傷了,我們得報警。”

男人搖搖頭。他說:“我沒帶電話。”

屍體帶來的衝擊讓記憶中接下來發生的事變得模糊不清。特裏記得有一輛巡邏警車停了下來,司機是一名穿著製服、留著小胡子的警察,他用懷疑的目光看著他們,用嘲諷的語氣問屍體在哪;他記得那警察一看到凱瑟琳,說話的聲調都變了,用緊急聯絡用的無線電呼叫了救援;他記得那警察的搭檔很年輕,可能是實習生,就靠在車旁幹嘔。

他還記得,達倫靠著車庫,雙手仍然抱著頭,身體劇烈地抖動。之後是蜂擁而至的燈光和警笛聲,特裏有生以來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見到那種場景。

七年後,特裏恰巧與一個名叫湯姆·麥克布賴德的人拚車去音樂會,而湯姆就住在案發地附近。特裏和湯姆小時候互相看對方不順眼,這種關係在互相不認識又不同校的小孩之間非常常見。特裏說天主教的小孩那時管湯姆那種人都叫“一般人”,結果他發現湯姆其實人很好。他們一整晚都聊得停不下來。

特裏說他是。湯姆眯起了眼睛。

“我一直覺得是住在我附近的人幹的。”

一個畫麵浮現在特裏的腦海,是那個男人,穿著敞開的亞麻布襯衫,不敢直視凱瑟琳的屍體,明明知道孩子們看到了可怕的場景,還詢問那兒怎麽了。

特裏感到身體一緊。

他問道:“那人長什麽樣?”

湯姆描述了一下,說那人很高,來自印度,非常招人討厭。

特裏說:“我們發現屍體時他就在那兒!”

湯姆臉色煞白,他無法相信,他清楚地記得屍體被發現後,案發地一片吵鬧,那會兒他鄰居剛剛洗完澡還穿著浴袍,從後門出來仔細打量著警車,然後轉向正在後廊的湯姆一家人。

特裏問:“他說什麽了嗎?”

湯姆點點頭。

他鄰居問:“那兒怎麽了?”

凶手始終沒有落網。三十年後,我駕著租來的車開往薩克拉門托的卡皮特爾大街,那些在案發現場撿到的隨身聽碎片仍然在腦海中揮之不去。我駛離城鎮,一路向東開到福爾瑟姆大道。沿著福爾瑟姆大道行駛,路過薩克拉門托加州州立大學和薩特精神病學中心,路過一塊塊灌木叢和一棵棵橡樹。在我右側並行的就是輕軌金線,那是從市中心開到福爾瑟姆的一條輕軌,全長25英裏。這條線路很有曆史,它的軌道曾用於薩克拉門托瓦利鐵路,那是第一條連通塞拉斯的采礦營地與薩克拉門托的蒸汽鐵路,建於1856年。穿過布拉德肖路,就能看到“邦河”和“6口袋運動酒吧”的牌子,街對麵是一片生鏽的鐵絲網圍欄,那後麵是許多儲油罐。這就是我的目的地——一切的原點——名為蘭喬科爾多瓦(Rancho Cordova)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