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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都是那部操蛋的法律引起的。

作為一個安分守己兩耳不聞窗外事的家庭主婦,我從未想過這輩子還會跟法律扯上關係。法律是什麽,那是國家的上層建築,是天上的飛機,我卻是地上的螞蟻,我們八輩子都扯不到一起。但我想錯了,飛機有可能會緊急迫降,我所在的地方有可能新建一個機場,總之,飛機跟螞蟻不可思議地相撞了。

這套兩室一廳的房子,婚前他付了首期,不是我不想付,風氣如此,當時大家都是這麽操作的,男方付首期,女方買家具家電,負責裝修,因為他是有工資卡的人,我的收人則是匯款方式,如他戲言,他是月薪族,我是支票族,所以婚後他負責還房貸,我則負責各項生活開銷。

事到如今,女兒小優已近五歲,我突然發現,自己被高懸頭頂金光閃閃的新婚姻法掠奪一空。

本來也沒到離婚的程度,當大家都在熱烈討論這部法律的時候,我們也在家裏玩起了模擬財產分割的遊戲。“哈哈!”他仿佛無意間挖到一箱稀世珍寶,“也就是說,這個家,屬於你的隻有這些家具家電,以及牆上地上的裝修。”

我哼了一聲:“笑話!那我結婚這七年算怎麽回事?做了七年長工?當了七年保姆?”當時我正在平底鍋裏煎蔬菜餅,這樣可以引誘女兒多吃點蔬菜。

“不對,現有存款和手上的現金你還是有一半的。我來幫你算算。”

我把綠色小餅盛進盤裏,取叉子的時候,一眼瞥見他還戳在那裏默算,就罵道:“算你個頭啊!沒良心!”其實,婚後不久我就發現他有點貪財,還愛占小便宜,幸好他隻是個無甚地位的上班族,貪不到什麽不義之財。

“怎麽是沒良心呢?法律就是這麽規定的,又不是我個人的意思。”他大笑著攤開兩手,繞著飯桌走來走去。

“我不管法律不法律的,我隻問你,真要分的話,到底是依法分割,還是憑良心?”話說到一半,我突然意識到這話題已超出玩笑範圍,便關了火,扔下圍裙。

“良心和法律,並不矛盾啊。”他一臉坦**地望著我,兩頰上的笑肌像關門一樣,關得平平展展。

如果他仍然一個勁地笑,事情也許不會變得這麽嚴重,我會以為他隻是在開玩笑,我們都在開玩笑,但他這句話不是笑著說出來的,他陡地嚴肅起來,一副知法守法的良民模樣,這就變了味了,人和人之間不就是通過表情來閱讀內心的嗎?雖然日子一天比一天寡淡無味,但我並不是個對生活有過高要求的人,男人像個男人,女人像個女人,孩子像個孩子,在我看來就算是其樂融融的一家。但他變了臉,我馬上覺得,一切都不是那麽回事了。

身為一個男人,不說要撐起全家人的天,至少也要撐得起一把三個人合用的雨傘,他倒好,一旦窺到自己有獨享這把大傘的機會,馬上得意洋洋。至於那母女兩個,管它是瓢潑大雨還是大雪紛飛,都跟他沒有關係,法律允許他撇開婦孺,躲到一邊去獨享。難怪他要歡欣鼓舞,原來這法律正好契合了他內心無聲的渴望。

話說回來,現實生活中,他的確打不好那把傘,碰上出門下雨,他看似努力把雨傘舉得高高的,我和孩子還是澆了兩身濕,他倒幹爽利索得很。睡覺也是,隻要躺下,必定把自己裹得棕子般嚴實,至於旁邊的老婆孩子還有沒有被子,那不是他該考慮的事情。

這麽一分析,頓覺他的自私不是一種行為,而是從小養成的性格,是他身上的一根連筋帶血的骨頭,下輩子都不會有改觀了。

他後來竭力申辯,他並沒打算真的離婚,把我們赤手空拳掃地出門,他隻是說,如果……

那也不行!我的解讀是,你一眼看到了這個可能,並且為這個可能感到興奮,就算是這樣,就算隻是這樣,已經不可以原諒了。

你可以發現這個可能,但你不能把它說出來,你可以躲到一邊去興奮,但你不能當著我的麵表達你的得意,一旦你說出來,表達出來,我的感覺就完全不一樣了。原來我一直生活在假設之下,牽製之下,我必須俯首帖耳,安分守己,溫良賢惠,勤快聽話,稍微出點異常,帶著裝修和家具家電滾蛋就是對我的懲罰。太不公平了!太屈辱了!絕對無法原諒。

模擬財產分割很快有了真實離婚的意味。

轟轟烈烈的爭吵中,突然聽見一個專家在某個媒體上幽幽發聲:“有糟糕的愛情,就有糟糕的婚姻,就有糟糕的婚姻法。”

這聲音讓我陡地安靜下來,我開始反省自己,很快就得出了結論:並不是這部法律把我的生活戳破了一個洞,在這之前,這個破洞一直存在著,隻是我的目光一直落在旁的事情上,沒有發現這個破洞而已。打個比方,我一直在一隻可疑的窖井蓋上自以為是地跳舞。有了這個結論,我突然堰旗息鼓。與其在這裏浪費時間讓自己的人生繼續糟糕下去,不如鳴金收兵,轉移戰場,家庭之外才是取之不竭的富礦,兩個人之間,就算死磕到底,又能得到什麽?

“就按袒護你的法律給我結賬吧,”我冷靜地跟他說,‘家具家電我都不要了,裝修我也摳不下來,統統給我折算成現金。”

“你自己按折舊率算嘛,看看七年以後它們還值多少。”

他還要算折舊!我再也控製不住了,一巴掌甩了過去,他的眼鏡飛到門上,跌落下來,花樣滑冰選手似的從這間屋嘖地滑進那間屋。蒼天在上,我從生下來到現在,從沒打過人,從不知道打人原來是這麽爽。

還沒爽完,就被他飛起一腳踢在後背上,我向前一撲,差點撞上端著水杯的小優,幸虧小優端的是樂扣杯,可是天哪,她杯子裏插著根吸管,萬一跌倒在地,吸管戳到她臉上……我打了個冷戰,多麽歹毒的人哪,我回過身,報仇雪恨似的撲過去,又踢又咬。

小優裁判似的在一旁跑來跑去地喊:“咬人是不對的!媽媽輕點!媽媽輕點!”

ILI裏突然一慌,要多少年以後,她才能糾正自己的錯判呀。

離婚開始進人程序。我冷靜下來,就依他的,協議離婚,何必去交那麽大一筆律師費呢?我以為他終於良心發現,決定撇開法律,一人一半地分割財產了,誰知他嘟嚷了半天,還是那個意思:協議也得有個依據,而唯一的依據隻能是法律。既然說來說去都得仰仗他的法律,那幹脆上法院好了,就算我輸,也要輸得爽氣。看在我做了七年長工的分上,他同意由他去起訴,這意味著訴訟費由他支付。

如果鋼鐵般的法律都不能保護婦孺,一個原本不足以依靠的男人,失去也沒什麽可惜。所以我拒絕法院的調解,甚至連小優的撫養費,我也宣布不要了。“我恨自己瞎了眼睛,竟沒看出你原來是這等貨色,就當我懲罰自己有眼無珠好了。”我真是這樣想的,與其每月看一次這張讓我憤怒的臉,不如從此兩不相見,成為陌路。

一切本該就這樣平靜地落幕,都怪那個法官多了句嘴。宣判就宣判吧,判決書念完了,你還鑼嗦個啥?可我清清楚楚聽見他站在審判席上,一邊收拾文件一邊用愉快的口吻說,這是新婚姻法實施後他辦的第一件離婚官司。言下之意,我的離婚仿佛是在慶祝新婚姻法的實施。我一回頭,正好看見他一邊急不可耐地脫著莊重的法官袍子,一邊笑容滿麵地跟剛剛成為我前夫的人握手。我突然血衝腦門,“昏官”兩個字還沒喊出來,一直握在手裏的手機已經朝那個法官飛了過去。

我被聞訊趕來的110帶走了。麵對警察,我依然怒氣高漲:是的,我是用手機砸了法官,我很遺憾沒有砸中他。是的,我承認他是在依法判決,但那法律有問題。是的,我罵了他,砸了他,作為法官,他不該用慶賀的口吻來談論我這個新婚姻法的犧牲品。該道歉的是他,而不是我,難道一隻被宰的羊還應該去向屠夫道歉?我沒有講理的地方,隻有動手,這樣比較解氣。

我在派出所關了兩天,第二天下午,他過來交了五千元,把我取走了。路上,他說:“打人打上癮了吧?一個女人,動不動就打人!你打得過誰?看吧,最後還是我來取你,除了我,誰管你的死活?”

“得了吧!”我看也不看他,“要不是孩子沒人帶,你這個財迷會來取我?”

出來了我才知道,我在一夜間成了名人,並且擁有很多支持者,多半是女人,她們都覺得新婚姻法對女人不公,還有幾個記者想來采訪我,但我不想在這件事情上再多鑼嗦,趕緊牽了女兒,拿著家具家電和裝修折算下來的十萬塊錢,背著我們娘倆的換洗衣服,一腳踢開大門走了出去。

他在後麵喊:“小優再見!”

我扯了小優一把,“別說再見,別再見這個壞人,從現在起,你記好了,他不是爸爸,是壞人。”

我沒法大度,沒法不恨,按市價,這套房子值一百八十多萬,我辛辛苦苦工作,勤勤懇懇做家務,我懷孩子,生孩子,帶孩子,洗滌劑傷害了我的手,家務活損壞了我的腰,油煙熏黃了我的臉,卻隻得了……不說了,所以昨晚我故意燒壞了臥室的地板。

我把懷孕前的衣服統統找出來,堆在地上,我無法帶走它們,因為我的身材變了,那些有著纖細腰圍的衣服,像過去的照片一樣成了曆史,像我當年千挑萬選嘔心瀝血買來的家具家電和裝修一樣,不值一文。我蹲在地上點燃打火機,纖維發出難聞的臭味,很快,木地板也燒著了,他驚慌失措地跑過來,奮力撲火,我卻笑了起來。

我知道這樣做很無聊,但總比再次打起來好。我一定不能再當著孩子的麵打架了,有些印象會糾纏人一輩子。

他在後麵啪嗒啪嗒地跑。小優說:“爸爸追來了。”

心裏一動,難道望著我們娘倆的背影,他作為一個男人的良知終於蘇醒了?但我沒回頭,到現在才覺醒,未免太遲了吧。

“哪,你的傘!”

原來是我掉在玄關裏的小陽傘!我猛地轉身,一把奪了過來,照他身上狠狠砸了過去。

這一回,女兒沒喊砸人是不對的,她牢牢牽著我的手,一聲不吭。我不知道她在想什麽。

我們打了一輛車,直奔地鐵站,出了地鐵,又進了火車站,女兒一路小跑地跟在我身邊,小臉興奮得發白,她最喜歡我帶她旅行了。她站在列車時刻表前,學著大人的樣子,煞有介事地看上看下,“媽媽,我們要去哪兒呀?”

“媽媽帶你去一個親切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