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龍燈 一·起源與發展

相傳堯、舜、禹時代,人世間天災人禍不斷,妖魔鬼怪甚多,人們在水深火熱、瘟疫肆虐的條件下艱難地生活著,成千上萬的窮人死於非命。一天,治理人間的伏羲老祖在南天門外碰見瘟疫童兒行蹤鬼祟,就問他去哪裏、幹什麽。瘟疫童兒回答得吞吞吐吐,支支吾吾了幾句便想離去。伏羲老祖發現不對,便暗中跟隨,見瘟疫童兒照例向凡間放出無數瘟魔,急忙大吼一聲:“瘟疫童兒哪裏走?”便把手中的金龍拐杖往空中一拋,一霎間,天昏地暗,金龍拐杖在空中翻過幾個跟頭,便變成一條巨龍,張開血盆大口與瘟疫童兒大戰七天七夜,最終吃盡凡間的瘟魔,避免了人間將遭受的又一場災難。

後來,人們為了來年百事稱心如意,便每逢正月初一至十五,各村各家都紮龍燈耍上七天,好讓龍神收盡人間的瘟魔,還地方清淨。

自伏羲老祖戰勝瘟疫童兒以後,人們便於元宵佳節期間,用麥或穀草紮成七個或九個小草把,由七人或九人用一木棍頂上,沿村挨戶耍。若幹年後,人們又用白土布或頭巾把各個草把連接起來,龍頭由兩個草把交叉紮成,似龍張開大嘴。到了嘉慶年間,人們便用篾、紙、麻、糨等原料來紮龍,把篾編成背篼形,龍頭紮成活龍形,再用白布把每節連起,加以彩畫裝飾,似活龍再生,同時配上打擊樂,另外加一個耍寶的人(七節龍則八人,九節龍則十人)。再過若幹年,龍燈又分支為火龍與彩龍,火龍為七節或九節,彩龍為五節。火龍每節內裝有燈,頭內裝兩支燈;彩龍因為在白天耍,所以不需要燈。

圖1-1

火龍內的燈,即臘辮子,其做法是:用牛皮紙搓成圓條,長度自定,把小竹塊從中間破開,將紙條放入裂口處,從上至下左右往返套在竹片上,然後放在沸騰的清油裏炸黃,再放到硫黃和鬆香的混合粉中拌勻,拿出便可用之,不易熄滅,但現代很多地方已采用電筒燈泡代之。臘辮子形狀如圖1-1所示。無論是龍燈還是其他燈,到正月十五日晚都要倒燈,傳說這時龍神已經把瘟魔收完,並將其裝在燈肚中,必須把燈上糊的紙撕下來燒掉,才等於把瘟魔徹底消滅,來年又重新紮。這就是正月十五倒燈、燒燈的緣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