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 對立的方向觀:上下和陰陽

囊括地圖投影、方位標等基本地圖要素的上古原繪《山海經圖》和以東、南、西、北、中五方作為分章標準的文本《山海經》均表明:在《山海經》成書時,華夏民族已經具備了先進的方向觀,並且開展了長期的曆史實踐將這一觀念加以利用。

具體來說,《山海經》緣起的唐虞之際的大規模國土資源考察活動,禹或禹的部下自今山西南部至河洛地區一帶出發,其足跡遠遠超越了黃河流域這一華夏民族文化核心區的範圍。這種大規模、遠距離的考察活動,有賴於發達的方向識別能力。能通過對日月星辰和山巒水流的辨識,認清方位,確保考察方向不因地形的變化而偏移,這是成功考察的基礎。

其次,考察結束後,禹或禹和伯益要將考察的結果以語言的方式記錄下來,這是文本《山海經·山經》的源頭,它需要更多的思維層麵的對方向和相關參照物的整理能力。當然,最重要的是《山海經圖》的繪製,要把三維空間內的地理信息分布在平麵上表現出來,這不僅需要三維空間中的方向觀,更需要地圖投影和方位標。顯然,這說明《山海經》成書前後,華夏民族已經具備了先進的方向觀和相當發達的空間思維能力。

方向的觀念,屬於空間概念。美國哲學家喬治·萊柯夫和馬克·約翰遜通過對“隱喻”的研究提出了“空間方位”(spatial orientation)的理論,他們認為:世界的係統化是由概念完成的,而人類的第一個概念就產生於“空間方位”,這一意識則直接來源於人自身的軀體。據《漢書·藝文誌》著錄《屍子》二十篇所載:“宓犠氏(伏羲氏)之世,天下多獸,故教民以獵。”又據《繹史》載:“古者,民茹草飲水,采樹木之實,食蠃蛖之肉,時多疾病毒傷之害。於是神農乃始教民播種五穀。”也就是說,在上古傳說中,神農氏教會了人們種植五穀,這才使華夏民族進入了農耕文明。而綜上所述可以肯定的是,在神農氏或黃帝之前,華夏民族或稱之為華夏大地的遠古先民們一定存有一個類似於《屍子》中所載如伏羲氏時以采集和漁獵為生存方式以獲取食物的時代。

在這一時代中,遠古先民若要采集野果,則首先需要總結果樹生長和分布的方位經驗,而若要捕獵野獸或者打魚,也同樣要了解野獸出沒的區域以及魚類生活的湖泊、河流的方位。由此,在獲取食物的過程中,原始先民對食物來源的空間方位開始了思維層麵上的標記,顯然這一思維空間標記有別於野獸通過氣味而實現的為獲取食物和**權的領地標記。《山經》在記述每一座山時,首先確定山的方位,然後標注該山範圍內的礦物礦藏、動植物資源,記述山中存在的超出時人認知水平的“超自然”現象或事物,然後注明該山所屬水係或河流流經及發源情況等。

對植物的認知直接來自於采集生產,而非農耕生產的經驗積累。朝什麽方向走,可以找到什麽植物。找到某一條河流,就能在河裏捕獲某個品種的魚。顯然,方向觀念和空間思維的成熟有利於人更精準地定位事物在自然空間當中的位置,而作用到采集生產,更發達的方位觀念和空間思維能力又是提高生產力的重要手段。在所有的空間觀念中,最先出現的觀念是“上”和“下”。空間的觀念都是相對而非絕對的,因為任何空間觀念都有賴於某一個參照物、坐標或坐標體係。而上和下這對空間觀念的坐標具有典型的偶然性,用它們來定位的事物往往互為坐標,成對出現。

甲骨文“上”

甲骨文“下”

漢字“上”和“下”是最古老的指事字,早在甲骨文中就已被創造出來,並普遍使用。指事字是一種抽象的造字法,也就是當沒有,或不方便用具體形象描繪時,就用一種抽象的符號來表示。甲骨文的“上”字和“下”字呈現相互對立的字形,這種字形上的特征直接反映了這兩個字所代表的觀念的對立。這兩個字完全是人為創造,不以描繪任何具象事物的象形為基礎。這也顯示了它們的字義指代的是一對抽象的觀念,而非任何具象的事物。

另外,“上”和“下”的指事是相反的,但又必須是同時成立的。也就是說,因為認定了“上”指事“上”,所以才能認定“下”指事“下”;如果不能認定“上”指事“上”,那也就不能認定“下”指事“下”了。

在以采集為主要生產方式的洪荒時代,人們充分總結了光照對植物的開花、結果所造成的影響。而采集生產的經驗積累先是演化、總結出了植物分布的“陽”和“陰”,然後又延展到了植物所處的地理位置、空間方位上的“陽”和“陰”,最終演化成了“陰陽”的生態係統論。

因此,方位觀念上的“陽”和“陰”雖然界定著山體和水流之間的具體地理方位,界定著區域內地理上的、相對性的“南”和“北”,可在本質上,它們的參照物還是具有普遍性的陽光的照射。在《山海經》中,“陽”和“陰”的方向表述也格外普遍。其中,“其陽”共出現88次,“其陰”共出現92次。此外,以上“其陽”和“其陰”的表述全都出自於《山經》,在《海經》中無此表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