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雲隕
1
安棄是否睡得著姑且不論,他的好朋友方仲可一直都睡得不怎麽好,這當中一半是因為惦念著安棄,另一半則來源於家庭煩惱。
父子之間的爭執總是很有意思,而且往往遵循著一些千年不變的陳舊套路。父親總是憂心忡忡於兒子的前程,總是恨不能自己一手將所有事情都安排好,讓兒子可以一步登天;兒子則總對父親的多慮感到無可奈何,並越來越發現,自己想要的和父親想要的其實是南轅北轍,完全沒辦法達成一致。
“我說了上百次了,”方仲很無奈,“我一點也不覺得這樣不好。難道你喜歡每次打仗死很多人?”
方惟遠哼了一聲:“孩子話!一將功成萬骨枯,這本來就是再正常不過的事。你老子我當年要不是碰上幾場大仗,怎麽能有現在的地位?”
“可我不喜歡,”方仲無比固執,“和平是件好事,我喜歡和平,即便是一輩子不升職也沒關係。軍人的天職是保家衛國,如果國家不需要保衛就能得到安寧,那不是最好嗎?”
平南將軍長歎一聲:“朽木不可雕也!”
在上一次與雒國那場短暫的戰爭後,將近兩年的時間裏,再無其他戰事。方仲每天仍然是一絲不苟的操練士兵,半點不嫌厭煩,方惟遠卻難免長籲短歎,惦念著兒子的前途,他自己已經位高權重,倒是不考慮太多了。
最令方惟遠感到不快的是,他的同朝死敵謝謙卻趁著外事和平的間隙,通過對付江湖邪教慢慢爬了上來。謝謙年富力強,用兵也頗有手段,隻是一直找不到大展身手的機會,結果登雲會的崛起給了他這樣的機會。在寧雒戰爭剛剛結束、方惟遠正在遺憾兒子撈到的軍功不夠多時,謝謙突然出手,閃電般打破了魔教與朝廷之間多年來的平衡與克製,一舉端掉了登雲會的一個分舵。雖然該分舵當時的確是在和正派打得血肉橫飛,大大違反了國家律法,但按照常理,國家應該是默許此類自己找死誰都不欠的民間鬥毆,所以當謝謙的兵士們把現場包圍起來時,登雲會教徒們都還沒回過神來,就已經被一網打盡。
“對付這幫人,普通的捕快是不夠用的,”謝謙後來對國主匯報說,“必須動用軍隊才行。”
這次抓捕宣布了對抗的開始,至少在寧國境內,登雲會的行為受到了嚴重阻礙。而登雲會教主自然也不肯閑著,一抓住機會就在寧國搞點事情,讓謝謙疲於奔命。
當然了,和實實在在的戰爭相比,這些交鋒算不得聲勢浩大傷亡慘重,也不會危及國之根本——但它又必不可少。沒有任何老百姓願意把腦袋提在手裏過日子,隨時提心吊膽著走在街頭突然挨一刀。因此不管方惟遠心裏怎麽酸溜溜,事實是:他的兒子在邊境無所事事,謝謙卻平步青雲。
方仲無所謂。這是個沒什麽野心的年輕人,和其父大不相同。這兩年來唯一讓他總惦記著的事情,就是自己的朋友安棄。這個曾救過自己一命的小木匠,自從為了躲避登雲會離開將軍府後,就再也沒有出現過。唯一值得欣慰的是,經過多方打聽,他確認登雲會對小木匠的追捕一直沒有停止——這說明他始終沒有沒抓到。
即便是站在為安棄著想的角度,方仲也真心希望謝謙能迅速把登雲會打壓下去,不過形勢並不如表麵上那麽樂觀。在遭遇幾次清剿後,寧國境內的登雲會勢力已經與時俱進地化整為零,絕少公開活動。教徒們的腦門上都不會貼著標簽“我是魔教”,所以大張旗鼓地捉拿也並不見效。簡言之,魔教根基未被動搖,未來的爭鬥可想而知會更加激烈。
所以盡管雒國不來,方仲心裏的弦還是繃得很緊,當這一天午後,手下的斥候向他匯報說出現特殊情況時,他立即彈了起來:“雒國又有動向了?”
“不是。”斥候回答。
“登雲會的人?”
“也不是。”
“那到底是什麽?”方仲有點生氣。
“我也說不清楚,”斥候的表情很困惑,“您去看看就明白了。”
於是方仲去了。他帶了幾十名親兵,隨著斥候向邊境牧區方向奔去。那裏有一片富饒的草場,現在正是水草豐美的時節,許多牧民正在那裏放牧。
到了事發地點才知道,果然沒辦法說清究竟是什麽東西在搗亂,因為他滿眼隻見到無數的牲畜在四處亂竄。那些尋常的馬啊牛啊原本沒什麽大不了的,發起瘋來卻也小看不得。邊境牧民們向來討厭當兵的,此時卻像見到了救星,全都圍了上來。
“了不得了,大人!”牧民們喊叫著,“快幫我們抓住那頭畜生!”
“什麽畜生?”方仲一頭霧水。
牧民們七嘴八舌,方仲好容易聽出點頭緒。原來是當天清晨,當牧民們準備開始一天的工作時,牛群裏不知怎麽地混進了一頭怪物,該怪物表麵上看起來是一頭漂亮的母牛,吸引了不少正處於**期的公牛的關注,為此還引發了一些小小的爭風吃醋。但等到勝利的公牛上前享受勝利果實時,悲劇卻發生了。
“夾斷了!”牧民大叫大嚷著,“一下子就夾斷了!然後牛就瘋了!但是其他的牛還不知道怎麽回事,接二連三地上去……”
方仲歎了口氣,這算是什麽事?分明應該由當地捕快來打理,但那大驚小怪的斥候卻把自己搬了過來。但是發狂的牛在草場裏瘋將起來,的確如同往平靜的水潭裏扔一塊石頭一樣,足以破壞一切。這樣的牛殺傷力未必小於一名全副武裝的騎士,而被它撞傷戳傷的其他牲口也勢必一起發瘋。這樣的麻煩事,以方仲的性子,既然已經到了現場,決不能袖手不理,隻能親自出馬,以便在牛群中把那隻偽裝的母牛揪出來。
他騎在戰馬上,手裏握著牧民平時用來驅趕牲畜的鐵杆,硬著頭皮衝進了牲畜群。那根長長的鐵杆既不如長槍那麽順手,身邊橫衝直撞的牲畜們也不是可以任意刺殺的敵人,那真是一種束手束腳的感覺。
不過我們的方將軍畢竟是個富於責任心的優秀軍人。盡管任務艱巨,他還是竭盡所能,在瘋牛瘋馬中穿來穿去,尋覓著那隻怪物,並很快發現了它的芳蹤。這頭讓不少公牛倒了大黴的假母牛此刻正在一步一步向著牲畜圈的外圍離去,看皮毛倒是挺漂亮,就是步履僵硬,好不別扭。
小方將軍躲避著牛角、馬頭、蹄子,盡量躲避著飛濺的泥土與遍地的便溺,緊隨著假母牛。他一麵跟蹤一麵想,這究竟是個什麽東西?出現在此處有何重大奸謀?難道是破壞國家的畜牧業?那可是罪大惡極。
前方出現了一個小山坡,母牛開始費力地往上爬。然而剛剛爬到一半,它的身上發出一陣陣古怪的吱嘎聲響,接著是幾聲響亮的斷裂聲,母牛身上掉下來幾個物件,隨即就不動了。方仲等了一會兒,小心翼翼地策馬靠近,發現地上掉的居然是一些閃閃發亮的鐵釘鐵片之類。再仔細一看這頭假母牛,他不覺啞然失笑:這是一隻用木頭做成的牛。若非那個陷害公牛的機關過於邪惡,他真想為這傑出的技藝喝彩兩聲。
他圍著木頭牛轉了兩圈,琢磨著怎麽把外麵那張惟妙惟肖的牛皮剝下來,以便更清楚地研究其構造。還沒等把刀子拔出來,他突然聽到一個熟悉無比的抱怨聲:“我隻聽說當兵的喜歡脫女人衣服,怎麽連母牛皮都不放過?”
方仲一陣激動,從馬上跳了下來:“安棄!安老弟!是我啊!”
將近兩年不見,安棄這廝看起來似乎精神多了,從腳步判斷,他的武功也有明顯長進,但整體仍然屬於庸手的範疇。隻是老友見麵,理應有一籮筐的話要說,但噓寒問暖沒幾句,安棄就問:“你幹嘛要弄壞我的偉大發明?”
方仲愣了一會兒,反應過來他所指的是什麽:“可是那不是我弄壞的,它自己走到一半就壞掉了。再說了,這東西算什麽偉大發明?搞出那麽大的亂子。”
“那隻是偶爾的失誤,”安棄說,“發明的曆程總是艱辛曲折的,要允許出現暫時的挫折和倒退……”
“這不是挫折倒退的問題,”方仲打斷他,“我隻想知道這頭母牛是做來幹什麽的,為了和牧民們搗亂?”
安棄得意地一笑:“當然不是。我要用他來抓赤紋龍蟻。”
接下來他滔滔不絕地講解赤紋龍蟻為何物、如何難於捕捉,他又是怎樣發現了該龍蟻寄居在一頭野牛身上,於是做了這頭假母牛用以誘捕之。方仲頭暈腦脹地聽著,心裏略有點不大舒服:生死相交的老朋友見麵,是不是應該多聊點別的?回想起兩人上次分別時,小木匠那雙狡黠憊懶的眼睛中難得出現的溫暖與真摯,方仲也覺得胸中有一股熱血湧動。可再次見麵,安棄卻好像隻對那什麽什麽龍蟻感興趣。
最後他終於忍不住再次打斷:“除了龍蟻,還有別的可以說的嗎?比方說,這兩年你在哪裏,幹了些什麽。”
“你說得對!”安棄拍拍他肩膀,“老友重會,多麽難得。先說說你吧。”
於是方仲說了。他這兩年的經曆本來也沒什麽值得大書特書之處,但安棄聽得如此心不在焉,讓他更加不快。但最後他什麽也沒提,隻是問:“你呢?”
“我?”安棄有點茫然,“我想找到赤紋龍蟻。”
“為什麽?”
“我想讓它再鑽到我身上一次,好弄明白為什麽它逮著什麽東西就寄居什麽,為什麽偏偏不喜歡我的腦袋。”
2
方仲一再保證,自己的士兵一定會密切監視龍蟻宿主的動向,保證不會讓該野牛漏網,這才勉強把安棄拖回了駐地。他接著驚訝地發現,一向酒量很差的小木匠已經變成了十足的酒鬼,當然幾碗下肚之後,他又發現,這仍然是一個酒量很差的酒鬼。
“軍中不能飲酒,”方仲謝絕了安棄推過來的酒碗,“你不是軍人,所以你隨便喝。”
安棄也不客氣,碗到即幹,直到爛醉如泥。醒來之後已經是第二天正午,他看看自己身上,已經換上了幹淨衣物,再摸摸頭,炸裂一般的疼痛,可以想象自己肯定醉得嘔吐,大大折騰了方仲一通。
正在想著,方仲已經進來了,手裏端著一杯醒酒的濃茶。安棄歎息一聲,把茶杯放在一邊:“我知道你覺得我變得很怪。其實我也不好受。”
“我知道的,”方仲拍拍他手背,“我父親時常對我說,知人之前,須先知己,而知己看似簡單,卻是天下至難之事。你這樣苦苦尋找自己的身世,本來就說明你比常人看得更遠……”
“你等等你等等!”安棄一臉驚訝,“我什麽都還沒說呢,怎麽你全知道了?”
方仲老老實實地回答:“你喝醉酒的時候,呃,什麽話都說了……”
“那我沒有提到登雲之柱吧?”安棄趕忙問,“登雲之柱,沒提過吧?”
“沒有。可你現在提到了。”
安棄鬱悶地捏著自己的嘴唇,想起了兩年前的經曆。當季幽然帶著他離開那個分舵後,終於向他講述了實情。
“你是對的,”季幽然說,“雖然你的理由有些奇怪,但卻恰恰命中了核心。登雲之柱確實是連接天與地的通道,但是存在於天界的,卻未必是神。”
“易離離曾經告訴過你的那些資料,都是真的,隻不過它們都不完整,有所缺漏。從常理推想一下,假如真的有那麽一個時代,神曾能夠經常被人類所見——那為什麽留下來的資料與記述如此之少,以至於後世的學者花費了那麽大的功夫,也隻能在不起眼的角落發現一點點蛛絲馬跡。”
“是啊,這是為什麽?”安棄也發現了問題所在,“難道是有人故意清除了書裏的內容?比如誰提到了神,就把它刪掉?隻不過沒刪幹淨,留下了一點?”
“這一點我們也想過,”季幽然回答,“但古往今來的典籍浩如煙海,很難想像有人有能力去辦到這一點而不被旁人記錄下來。所以我們有了別的思路,根據書籍的年代和分類來整理,分析了所有與‘神’的崇拜相關的文獻。你知道,人們由於自身的脆弱,總是渴望冥冥之中有一股超越常人的力量來幫助他們、拯救他們,所以各種各樣千奇百怪的神慢慢在人們頭腦裏產生。”
“這話在理。”安棄稱讚說。季幽然不搭理他:“不同的地域可能產生不同的神話,並且會慢慢流傳,甚至慢慢融合。唯獨所有相關登雲之柱的傳說記載,在中原之地隻存在著一丁點的線索,讓人們完全無法看清其全貌,卻偏偏相對完整地存在於蠻荒之地,存在於文明的腳步始終未曾踏足的地方,譬如克魯戈和南疆大沼澤,這兩個地方生存的蠻人絕沒有可能相互交流,但關於登雲之柱的傳說卻驚人地一致。”
“這到底說明了什麽?”方仲畢竟腦子慢點,而且從未思考過這方麵的問題,一時間轉不過彎來。
“這說明……兩種可能性。第一種,那些所謂的‘神’們,對別的地方都不愛,隻喜歡光顧那些與中原文明隔絕的地方。但是這種說法說不通,因為通過努力尋找,在中原還是能略微找到一些線索和遺跡的,說明它們並非從來不光顧中原。”
“第二種可能性是什麽?”
安棄緊握著雙拳:“第二種是可怕的一種:也許我們的世界,曾經遭受過毀滅,隻有那些蠻荒之地才僥幸有人生存下來。而他們,就是證人,還能記得那場劫難的證人。”
“毀滅?”方仲大張著嘴,“被誰毀滅?”
“你的腦袋這麽木,是怎麽行軍打仗的?”安棄屈起手指,在他頭上鑿了一下,“當然是天界裏藏著的東西!登雲會的老梆子們一開始把它們當成了神,但他們錯了,那不是神,而是毀滅人間的惡魔。他們沿著登雲之柱來到人間,就像你們當兵的跑到村子裏燒殺搶掠一樣,把一切都毀掉……”
方仲已經顧不上去抗議“我從來不燒殺搶掠!”,他左看右看,抓起安棄昨夜喝剩下的半壺殘酒,咕嘟咕嘟全都倒進了肚子裏。然後他才覺得稍微好過一點,站起身來走了兩步,又重新坐下,不一會兒又站了起來。
“椅子上有刺?”安棄問。
“心裏麵有,”方仲嘟噥著,“這種事情太離譜了,你總得讓我好好想想。”
“你這句話和我第一次聽到時的反應一模一樣。”安棄說。
方仲捧著頭:“你說的那個女魔頭,她不是登雲會的人麽,憑什麽會知道這一切?”
安棄回答:“她老子是登雲會刑堂堂主,但實際上……算是教主的叛徒吧,什麽原因我不知道,也許他一直忠於元老們?管他呢。”
他簡單講述了登雲會現任教主與元老們的糾葛,接著說:“她老子說,在教主發起對元老們的清剿時,曾有十來人事先逃掉了。他們為了弄明白教主的真正意圖,循著一條並不算太可靠的線索,來到了西部邊陲的衛原縣,在那裏得到了一塊可靠的石碑。那是一個早已滅絕的古老部族放置於祭壇中的石碑,在部族消亡後慢慢埋葬在地下,卻被一對盜墓賊兄弟無意間挖了出來。”
“祭壇?那麽石碑上的內容,一定是關於祭祀天神的咯?”方仲問。
“也是,也不是,”安棄幹巴巴地說,“唉,我讀書太少,說起來沒有季幽然說得那麽花哨。”
“是祭祀不假,但祭祀的不是天神,而是……天魔,”當時季幽然的聲音陰森森的,“石碑上的文字說,他們的祖先曾親眼目睹天魔降世,毀滅人間。那時候天空好像在燃燒,又好像被鮮血浸透了,帶著烈焰的孛星從天而降,把大地變成一片火海。”
“而就在人們驚慌逃命、卻又發現自己根本無處可逃、無處可躲避時,他們在血色的天幕中見到了長著翅膀的天魔。那些天魔身軀龐大魁偉,揮動著矯健的雙翼君臨人間,幾乎遮蔽了整個天空。在那種可怕的氣勢之下,祖先們跪在地上,以無限恐懼的心靈乞求著天魔的寬恕。”
“但他們似乎並沒有得到寬恕。”方仲說。
“的確沒有,”安棄聳聳肩,“大地終於被毀滅了,村莊、城市、房子、牛羊、寧國、雒國、小木匠、小將軍……一切的一切都變成了焦土和灰燼。隻不過就像你把一籃子雞蛋從高處砸到地上一樣,總會有一兩個蛋運氣不錯,沒有被砸碎;同樣的,盡管天魔把大地整個砸碎了,就像我老人家用刨子刨木頭一樣,還是有一那麽一丁點人運氣特別好,活了下來——所以天魔們的偉大事跡才流傳了下來。隻不過人們一想到那時候發生的災難就嚇得要尿褲子,總是忍不住要跪拜一下天魔,求他們開恩別再來禍害人間,所以慢慢地真相被遺忘,天魔就成了天神了。”
方仲左右尋找一番,一反常態地大喊:“拿酒來!”
安棄不作聲,等著他又灌下去幾口酒之後,才悠悠然說:“喏,你隻不過是聽到一個和你無關的故事,就已經這幅德行了,像我這樣卷在其中的,也就可以想象了。順便說,那些讀書人破譯出石碑內容後,都絕望地自殺了。其實照我看來,純屬鹹吃蘿卜淡操心,天魔就算再來,也指不定是什麽年月了,何必那麽替後人擔心……”
“先別扯讀書人的事,說說最大的問題,”方仲帶著點醉意問,“你,卷在其中的你,究竟是誰?和天魔是什麽關係?”
“這正是讓我怎麽也想不明白的事情。按照丁風的說法,那一天晚上在大爆炸之後,現場所有人都死光了,隻剩下我一個。而這之後的事情,他卻故意瞞著不告訴我,”安棄說,“所以我隻能憑空胡猜了。一個天魔死去了,我卻偏偏在那個毀滅一切的死亡現場誕生,而在那之後,很多人莫名其妙地來找我,顯然我有著極特殊的身份。所以我想,會不會……會不會我其實是天魔在臨死前塑造的一個替身呢?”
他又想起了季幽然看著他時的眼光,那種眼光讓人既不舒服,又像是在看著一個怪物,又像是飽含著某種期望,或者說寄托。他疲憊地歎了口氣:“但是這種推斷卻很難解釋清楚某些事情。因為天魔很可能壓根就沒有死,既然沒有死,我的存在又是為了什麽呢?”
“沒有死?怎麽可能?你怎麽知道的?”
“假設,我是說假設,天魔死掉了,並在死前把全部的力量都傾注到了某樣東西上作為它的化身,而那樣東西,大概就是我了。但是在人間,為什麽還有另外一個人,擁有著常人根本無法想象的力量,四處作惡……”
“登雲會教主!”方仲大喊起來。安棄衝著他溫柔地一笑:“沒錯,這就是矛盾所在了。當然教主四處幹壞事,的確很招人恨,按照季幽然的說法,不管我和教主的真實身份究竟是什麽,如果我有一丁點可能性是天魔的化身。那麽我大概就是唯一一個有一丁點可能性阻止教主他老人家的英雄。可是我摸索了兩年,也沒發現自己和天下其他的任何一個窮小木匠有什麽不一樣。”
“不過,會不會還有其他的天魔來到呢?”方仲想了很久,小心翼翼地提出,“你怎麽能肯定教主和你的……真身有關,而不是另外一個沒人看到的翼人呢?”
“首先,看看他落地的那種聲勢,沒人看到的機會實在太小了,”安棄說,“再說了,即便存在著那種可能性,我們也隻能先排除了第一種,再去探訪第二種。”
“還有,什麽天神天魔的,說起來真別扭,”安棄那時候還對季幽然說,“什麽神啊魔啊的,都隻是人安上去的稱呼,能給你點肉吃的就是神,吃你肉的就是魔。既然他們長著翅膀和鳥一樣,就叫他們鳥人好了。”
“沒文化的悲哀呀,”季幽然歎息一聲,“那麽難聽的名字……你可以叫他們翼人嗎?”
根據安棄的陳述,在這兩年中,他的確是想盡一切辦法,想要喚醒並激發那可能存在於自己體內的來自翼人的力量。他本來是個沒什麽責任心的人,更何況即便真的存在什麽天魔降世毀滅人間,也指不定什麽時候才會發生——也許再過幾千年都不會發生呢。但當一個普通人突然知道自己“有可能”成為一個響當當的大人物時,那種激勵是巨大的。安棄也許對於教主最後能否稱霸一時並不在意,但他難免會渴望改變自己乏味無趣的生命。
他先是苦練丁風那本秘籍上所記載的武功,真真正正的苦練,但幾個月後他發現,武學之道,“資質”二字非常重要,而他看來並不是一個適合練武的好材料。照這樣下去練個十年二十年,他也最多成為一個江湖上的二三流人物,教主一揮手,大概就能殺死五六十個他這樣的角色。
然後他開始考慮學習法術。武林中人的修煉法門,除了武術之外,便是法術了。前者需要高漲的殺意與澎湃的精神,後者卻強調冥思、沉靜、極度的壓抑與收斂,其修煉過程完全相反,所以無法兼而得之。安棄心想,自己武術不行,說不定倒是學習法術的天才,但一學起來才知道,滿不是這麽回事。多的不說,光是那些涉及到人體經絡、陰陽五行、天空星辰的亂七八糟的術語,對於隻在私塾先生那裏勉強混過幾年的小木匠而言,就是一個絕大的難題。他總是記住了一個詞又忘掉了下一個詞,好容易把術語惡補好了,新的麻煩來了。
他根本不是一個能靜下心來的人。他活躍的腦子幾乎每時每刻都在想著點什麽、算計著點什麽、憧憬著點什麽挖苦著點什麽。如果說練武時他還能強迫自己的筋肉骨骼進行鍛煉的話,要控製腦子裏不去胡思亂想,那就基本不可能了。所以又過了半年之後,安棄發現自己在法術上的進境比武學還要慢得多。
他意識到,要靠這種常規的手段,大概等他發掘出點什麽的時候,教主早就一統江湖把他扔到鍋裏油炸了。於是在接下來的一年中,安棄開始思考各種非常規的手段,因為說書先生們的故事裏總是那樣,英雄們一開始往往要四處碰壁,隨便什麽阿貓阿狗都能揍他,隻有在麵臨絕境時,才能爆發出真正的全部潛力。但以安棄的膽量,真要去嚐試什麽火燒水淹、上吊跳崖,隻怕還是不敢執行。到最後他突然想到了赤紋龍蟻,那是他一生中所遇到的唯一一次能彰顯他的與眾不同之處的遭遇。
“它鑽進你體內的一刹那,我真的以為完蛋了,”季幽然說,“基本上,它進入某個動物的體內,就會迅速鑽進頭顱,吃掉腦髓,然後完全控製那具身體,並讓自己重新處於半休眠狀態。但很奇怪的,它並沒有這麽對付你,而是轉了一圈後,自己離開了。”
“真沒麵子。因為我長得醜麽?”安棄居然覺得有點遺憾。
“放心,盡管你長得很醜是事實,但赤紋龍蟻不會那麽挑剔,”季幽然半點麵子也不給,“所以我才確定,你的身體裏一定有什麽與眾不同的東西,以至於赤紋龍蟻都無法侵入。”
“所以你才一定要找到赤紋龍蟻?”方仲終於明白了。
“是的,一定要,”安棄咬牙切齒,“上一次我暈過去了,但這次我要醒著,我要讓那隻該死的蟲子往我身上鑽,我要弄明白為什麽它不願意呆在裏麵,是不是會有什麽我還不知道的力量把它往外趕。我跟蹤了它很久,又花了兩個月工夫做出了這隻木牛。我非得抓住它不可。”
方仲無可奈何:“你真是瘋了。”
“不抓到它我才真的要瘋,”安棄瞪著眼睛,“你是方大將軍的兒子,將門虎子——這個詞我沒用錯吧?從小就前途無量,很多人等著巴結你奉承你,你當兵也一帆風順,沒有人敢對你下絆子使壞。所以你沒有辦法體會我的生活。”
方仲想要辯白自己從沒依靠過父親,但想到“沒有人敢對你下絆子使壞”這句話也有些道理,正在迷糊,安棄已經接著說下去:“我隻是一個山村裏的小木匠,連親生爹娘是誰都不知道,隻有一個成天喝的醉醺醺的木匠老爹。從小村裏人就和我過不去,我也一直和他們做對,就這樣長到十六歲。然後突然之間,有人告訴我,我他媽的不是普通人,我是什麽狗日的神賜之子,然後又冒出很多人要宰了我,把我的生活攪得亂七八糟。我東躲西藏,像條狗一樣逃命,每天晚上睡覺都害怕自己會在夢裏被人把頭砍下來。我為什麽要這麽過?”
方仲無法回答。回首自己的一生,他曾以為那也是一路艱辛奮鬥上來的,但對比安棄,或許自己真的是一直在受到命運眷顧而不自知。他沉重地歎了口氣:“所以你一定要找到每一個機會,來證明你其實與眾不同,證明你有機會出人頭地?”
“去他大爺的出人頭地,我不需要那玩意兒,”小木匠的口氣依然粗俗不堪,沒有半點“神賜之子”的氣質,“我隻想弄明白我究竟是誰。如果我誰都不是,就讓那些閑人統統滾蛋,至少讓我做個沒人追殺的小木匠;如果我真是個什麽誰……就更應該靠我的力量,讓閑人們滾蛋。”
“誌向遠大!”方仲讚曰。他猶豫了一下,重重一拍安棄的肩膀,差點把對方拍散架:“我幫你,讓我的兵替你把赤紋龍蟻找出來。”
“這算是……那個詞怎麽說來著……假公濟私吧?”安棄問。
方仲自己也有點疑惑,但最後他的目光還是堅定起來:“如果你所說的屬實,我所做的一切就是在拯救這個國家。”
“很好的自我欺騙的理由。”安棄小聲說。方仲咳嗽一聲,似乎沒聽到,起身時在桌角上狠狠撞了一下腰,疼得叫出了聲。對於這個一直以來正經得一塌糊塗的軍人楷模來說,偶爾決定動用國家資源替朋友幹點私事,心中的愧疚感當真是無法用語言形容。
然而上天似乎一定要維護方仲的正麵形象,不給他任何揩國家油水的機會。正當方仲在心裏矛盾地思考著該調撥多少人手才能在國恩與友情之間尋求一點平衡時,一件意外阻礙了他的計劃,保全了他的一世清白。
一隊流匪馬賊不知為何,流竄到了這片並不富饒的區域。他們襲擊了好幾群牲畜,搶掠了不少牛羊,也殺了一些人,但奇怪的是,那些牛羊的屍體不久之後即被發現。馬賊們既沒有將它們帶走販賣,也沒有割取畜肉。
“這說明他們隻是假扮的馬賊,以此作為遮掩,”遇到這種事情,方仲的頭腦從來不會糊塗,“他們有另外的重大圖謀。此事切忌操之過急,以免打草驚蛇,需要先派斥候去……”
“糟糕!”安棄大叫起來,“他們一定是跟蹤著我來到這裏,要搶赤紋龍蟻的!多半就是那個白什麽門的破幫派的廢物們。那幫王八蛋打架不行,錢倒是大把大把的有——化裝成馬賊需要花錢嗎?”
方仲沒有理睬他後麵的廢話,沉思了一會兒:“也就是說,他們隨時可能搶在你之前找到赤紋龍蟻?”
“就是這個意思!”安棄都快哭出來了。
這次方仲沒有絲毫猶豫:“那我現在就去找他們,一定要趕在他們之前。”出手對付馬賊,那就是軍人本分的事情了,他不會感到任何為難。
於是方仲去了。安棄如坐針氈,焦躁不安地在駐地等候,連酒都喝不下去,最後等來的消息如下:“不好了!小方將軍帶去的五百人全部被包圍了!”
安棄吃驚得顧不上害怕了:“開什麽玩笑?白什麽門的鳥人再有錢,也沒辦法武裝出一支部隊把五百人都圍起來吧?”
“不是白什麽門!”斥候麵如土色,“包圍他們的是雒國的軍隊!”
在很長一段時間內,安棄都還在以為那是白川門的陰謀詭計,但前方的消息源源不斷地回來,終於證實了一切。的確是雒國的軍隊,而且是大量的軍隊——這是一場精心策劃的突襲。他們派人扮作馬賊燒殺搶掠,試圖吸引方仲帶兵追繳,然後將他一舉擒獲。
本來以方仲的實戰經驗絕不會上當,但安棄的話完全幹擾並誤導了他的判斷。最為重要的是,由於擔心自己的朋友失去他所追尋的東西,方仲甚至來不及進行充分的準備,就急急地行動了,然後順理成章地落入埋伏圈。他所帶的五百人對付馬賊綽綽有餘,對付數千雒國精兵,似乎稍嫌不足,所以終於被圍困在一個小山頭上。好在敵軍決意生擒他,並沒有強攻,否則那一點地利在潮水一般的鐵蹄下也無濟於事。
方惟遠心急火燎地親自率兵去救兒子。他仍然是一副死鴨子嘴硬的嘴臉,暴跳如雷地責罵著方仲的冒失行徑,稱其為將如此魯莽,實在是國家之災、百姓之禍,死了也活該,還能給國家節約糧餉雲雲。但任何人都能看出他的心急如焚和無法言說的惶恐。尤其是他手擁重兵卻又不敢輕舉妄動、唯恐敵人發狠先殺掉他兒子的那種表情,實在讓人不忍多看。
雒國軍隊和方惟遠僵持著,一方不敢動彈,一方有恃無恐。而方仲始終被圍著無法脫困,幾天之後,估摸著口糧差不多該耗盡了,方惟遠更是著急,兩隻眼睛熬得通紅,頭上添了不少白發。
如果說有人比他還難受,那大概就是安棄了。他頭一次意識到,原來友情也是可以殺死人的。他也頭一次想到,隻要方仲能夠活下來,他寧可找不到赤紋龍蟻,一輩子做一個潦倒的小木匠也好,可惜的是,他並沒有看出有多大的可能性。
方惟遠並不知道這件事是由安棄造成的,居然反過來勸慰安棄寬心!頭發白多黑少的老將軍每說一句話,都像有一把鈍鋸在小木匠的心上狠命地拉過。
“這小子從小就不大會說話,也不懂得討好人讓人喜歡他,”方惟遠歎息著,“認識你之後,明顯快樂多了。人的一輩子,有兩件事情最難:找到一個真正值得愛的女人,認識一個真正值得交往的朋友。”
安棄聽不下去了,幾乎是逃離了方惟遠身邊。一邊跑著,一邊回想起自己和方仲認識以來的種種情由。其實他隻是在巧合中幫到過方仲,並且心裏不斷存著出賣對方的念頭,但那個傻小子卻真的把自己當作了兄弟。安棄敢肯定,即便真的陷入絕境,方仲也絕不會怪到他頭上來,也許反而還會遺憾自己沒有能夠抓住赤紋龍蟻、幫助自己的兄弟了結心願。這個想法讓他終於忍不住痛哭起來。
他死命地揪著自己的頭發。他在營帳裏翻來找去。他需要酒。
3
當兵的人,為國捐軀本是分所應當,所以方仲對於死亡本身並不怎麽畏懼——雖然能活著更好。而他打仗多年,經曆的危險也不隻一次兩次了。
隻是這一回的大麻煩在於,對方的目的並不是要他的命,而是用他的將死而未死來要挾父親大人。某種程度上,方仲覺得自己正處在一種半生半死的混合態,要最後確定生或者死,完全看方惟遠的決定了。
可是父親大人會如何決斷呢?方仲還真拿不準。按他對父親的判斷,這位脾氣又臭又硬的老將軍是絕對不肯為了兒子而不顧原則大義的。但親兵們告訴他,全世界隻有他一個人不知道父親對他的愛有多深。
“兩年前您被追擊到土塘村那次,方將軍聽到消息,臉色一下子變得像死人一樣。”親兵告訴方仲。方惟遠雖然被封爵位,仍是最喜歡別人叫他將軍。
“可我回來,他隻是把我臭罵了一頓。”方仲說。
“那是您沒看到他之前高興成什麽樣,”親兵說,“就差拉過身邊的馬夫稱兄道弟了,頭盔戴反了都沒發現。”
方仲點點頭:“我明白了。”
這一夜所有攜帶的幹糧都吃光了。士兵們好容易找到一隻野兔,烤熟了給方仲送了過來。方仲搖搖頭,命令他們把兔肉送給傷號。然後他仰躺在那小土山的山頂,看著沒有一顆星星的陰霾的夜空,不知怎麽的,回想起小時候父親抱著自己、教自己辨識天空星辰的時光。當然了,尋常父母在這種時候會給孩子講一些星辰童話什麽的,父親大人卻隻會告訴自己,根據某顆星星可以確定方向,根據某顆星星可以確定時辰,這些在行軍打仗時都能派上大用場雲雲。盡管如此,那仍然是值得銘記的快樂時光。
他一夜未睡,等到了天亮。太陽剛剛升起時,他率領著自己剩下的四百人,向著鐵桶一般的敵陣發起了衝擊。
這家夥瘋了,曹淵想,完全是以卵擊石。麵對著自己統率的五千精兵,那區區四五百人簡直就是一盤小菜,足以被嚼得連骨頭渣子都不剩。顯然,此人寧可戰死,也不願意被俘虜。
既然如此,也就不必客氣了,擊殺方仲畢竟也算得一場大功。曹淵調兵遣將,很快把敵軍團團圍住,開始剿殺。他自己則站得遠遠的,悠閑地等待著部下將方仲的人頭送上來。
但方仲真是員猛將。他一手持盾,一手揮舞著長槍,在人群中殺進殺出,勇不可擋。曹淵手下兩名偏將試圖阻止他,都被他一槍穿心,送了性命。然而寧國兵力實在差得太遠,方仲雖勇,畢竟不是鐵打的身軀,身上傷口越添越多,體力也逐漸消耗。仍然跟在方仲身邊奮戰的士兵已經損失過半,敵軍卻仍然如同海潮般不斷上湧,不給他們留下任何喘息之機。
再過一袋煙的工夫就能解決了吧?曹淵漫不經心地想。但寧國人卻始終做著瘋狂的垂死掙紮,當他們死掉三百人時,曹淵已經付出了近千人的代價。尤其是方仲,受傷越多,反而越是鬥誌旺盛,一時間雒國士兵竟然都不敢靠近他。在他的鼓舞之下,僅剩的百餘寧國士兵也個個拚死力戰,讓遠遠占據數量優勢的敵軍有些腿軟。
該死的!曹淵咒罵了一句什麽,下令不許後退一步,就算是擠,也要把寧國佬擠成肉餅。就在這時候,他發現前方士兵們有些注意力不集中。他們的視線好像越過了那幫即將完蛋的甕中之鱉,看向了他們身後,看向了包圍圈的邊緣。曹淵也跟著看過去,接著他以為自己的眼睛出毛病了。他狠狠地揉了揉眼睛,仔細再看,沒錯,沒看花眼,真的是那一幕稀奇古怪讓人難以置信的場景。
——他的士兵們正在飛起來。一個、兩個、五個、十個……由遠及近,無數的士兵正在一個個飛到高處……然後再落下來。具體而言,他們都莫名其妙地從地麵飛到了天空,隨即重重摔落,好像是被什麽東西拋起來的,那種弧線讓人想起了戲班裏玩雜耍的人拋橘子的場麵。但即便是最優秀的大力士,也不可能把人扔到那樣的高度,那一個個一兩百斤重的大漢居然就像過節時放的焰火,前赴後繼地升上天空。當然了,從那樣高的地方摔將下來,即便不死,也必然是身受重傷,無法動彈了。
那一刻曹淵產生了一種古怪的聯想,似乎是小時候親眼見過的從山坡上滾落的巨石。沿路所有的花草都會立即被壓扁,倒伏於地,而不能令巨石的速度有分毫減慢。
他腦子裏轉這個念頭不過是一瞬間,眼見著不斷飛到半空的寧國士兵陣營也離方仲等人越來越近,但卻偏偏在這時候拐了個彎,繞過包圍圈,朝著自己的方向運動過來。
不過他很快就看清楚了到底發生了什麽。一頭牛,一頭貌似普普通通的公牛,正在戰場上高速地跑過。它所到之處,隻需要用牛角輕輕一挑,五大三粗的士兵們就都像沒有重量一般被頂飛了,敢於正麵攔截的更是下場慘不忍睹。
士兵們何曾見過這樣的威力?付出一陣徒勞的傷亡後,紛紛開始逃跑,所以很快不再有飛天的人,但那頭牛卻距離曹淵越來越近了。
曹淵流利地罵出一連串的粗話,慌慌張張地轉身就逃。比起擒獲或殺死方仲,還是保住自己的性命最重要。
群龍無首的雒國軍隊正在不知所措時,方惟遠的大軍已經開到。他敏銳地把握住了這個混亂的時機,衝破了封鎖線,而他和他手下的將士,絕對可以為了方仲而不惜一切代價。
他們也無需付出太大的代價。那頭牛非常奇怪地又一扭頭跑開了,徑直追著雒軍的屁股後麵而去,就好像它鐵了心專門和雒國作對一樣。
“這頭牛一定是寧國養的……”雙方軍士不約而同地想。
在這頭寧國牛與寧國人的共同衝擊下,雒軍很快敗走,方惟遠發瘋一般搶出已經成了血人的兒子,交給軍醫急救。其餘將士們把那頭奇怪的牛團團圍住,不知該如何是好。它正在原地不斷地打著轉,看來很煩躁。到這時大家才看清楚,牛肚子下麵似乎藏了人,而且正用一根細長的杆子挑出點什麽東西,在牛鼻子下麵晃著。煩躁的公牛不斷試圖夠到那個東西,可惜隻是徒勞。
“幫幫忙,”牛肚子下麵的人說,“把你們軍中驅除蚊蟻的藥水,有多少拿多少出來。然後砍掉牛脖子,要小心,一步步地靠近,別驚動它,我會穩住它的。”
士兵們麵麵相覷,不知是否該照辦,幸好有人認出了說話者的聲音:“那是小方將軍的好朋友安公子!”
片刻之後,牛頭被方惟遠親手砍了下來,一隻形狀古怪的飛蟲剛剛從牛頭裏費力地鑽出來,就被鋪天蓋地的藥水淹沒,掉在地上拚命掙紮。安棄從牛肚子下鑽出來,毫不猶豫地狠狠一腳踏上去,眼看要把這隻江湖中人夢寐以求的異蟲踩成粉末。沒想到赤紋龍蟻比他想象中機敏得多,雖然被驅蚊藥弄得暈暈乎乎,仍然看準了那一下的時機,從安棄的腳底鑽了進去。小木匠辛辛苦苦大費周折,始終沒能追到赤紋龍蟻,結果到了他隻想殺死龍蟻的時候,反而如願了。
但這對他已經不重要了。他一麵感受著龍蟻在他體內緩緩爬行帶來的癢痛,一麵以最快的速度衝到了方仲身邊。方仲臉上的血跡已經被擦幹淨,身上卻不斷有血水滲出來。他麵白如紙、呼吸微弱,安棄從隨軍大夫的表情中猜出了他的狀況,眼淚一下子湧了出來。
放在往常,安棄大概會手舞足蹈口沫四濺地炫耀一番,他如何通過木牛引出了宿主,如何巧妙地趁著宿主對木牛大獻殷勤時躲到它的身下,如何通過母牛的氣味操控著宿主進行徒勞的追逐、以此衝開雒國的防線。他甚至還會回憶起自己可歌可泣的童年,回憶起自己如何用同樣的方法藏在牛肚子下,去整那些他討厭的村民。
但現在他什麽也說不出來。他哽咽著,在嘴裏一遍遍近乎無意識地重複著:“你要死了,是我害了你。你要死了,是我害了你。”
“你沒有,”方仲艱難地搖搖頭,“審時度勢是為將者該做的事,做不到也絕不能怪罪旁人。何況那是你的心願,你最大的心願,有一丁點可能性,我們也得試試。”
“狗屁心願!”安棄恨不能一刀把自己的舌頭割下來,“心願算什麽!我一輩子做個狗日的破木匠又算什麽!去他媽的天神天魔登雲會!”
方仲微微一笑,已經說不出話來。安棄悄悄側頭看著方惟遠,老將軍的臉上早已老淚縱橫,半點也不加掩飾。
與此同時,龍蟻已經鑽到了他的右側大腿上,卻忽然停住不動了。很久以後才有有經驗的人告訴安棄:“龍蟻雖然體質特異,被灑上那麽多藥水也受不了,所以隻能在你體內暫時休眠。”
“那它什麽時候能醒過來滾出去?”安棄瞠目結舌。
“那可說不準,”對方事不關己地搖搖頭,“興許三五個月,興許八年十年。”
“那我能有辦法把它趕出去麽?”安棄急忙問。
“我猜測,它利用你腿上的血肉形成了一個很小的保護膜,然後自己藏在裏麵陷入休眠,如果你能把它整個挖出來,接觸到外間的新鮮空氣,它大概就會醒了。”
安棄臉色煞白:“整個挖出來?那還不如讓它繼續留在裏麵算了,反正一點感覺都沒有。”
4
真正大規模的戰爭在那一年爆發。動了怒的寧國傾舉國之力討伐雒國,但雙方實力相近,並且都拉扯到了趕鴨子上架的盟國,戰爭很快演變成僵持不下的泥潭。雙方都不惜一切代價地投入各種力量,老百姓則不得不為此付賬。至於皇帝,知道自己說話不頂用,索性什麽也不說了。
三隴村的年輕人們也不得不放下鋤頭,扛起刀槍,為了所謂的“保家衛國”而戰。對於他們而言,國家從未給過任何好處,倒是一到了征兵和收稅的時候就會自動蹦出來惡心人。但他們無力反抗,隻能乖乖從命。
有這麽一位來自於三隴村的年輕人,很幸運地在打了好幾仗之後都沒死,儼然具備了老兵的資格。在和其他資格更老的老兵喝酒吹牛的時候,他總是聽到一個很熟悉的名字,該名字重複了很多次,以至於他終於忍不住要發問。
“這位安公子可不是一般小木匠能比的!”和他聊天的老兵說,“聽說他出身名門望族,自幼文武雙全,不然後來也不會立下那麽大的功勞!”
老兵眉飛色舞地講述著這位名門望族、文武雙全的安棄安公子曾如何在數百敵軍的包圍下奮起神威,孤身一人把方將軍的兒子救出來;他又曾如何馴服一頭怪獸,衝散了雒狗的包圍圈,至今仍在軍中被傳誦。
“可惜那一次,小方將軍還是不幸以身殉國,”老兵歎息著,“安公子很傷心,從此再也沒有露過麵,不然現在雒狗哪兒能那麽囂張!”
是啊,說不定老子就不必被抓丁抓到這裏了,年輕人不無悲哀地想。這個該死的安棄,不就死了個朋友嘛,跑什麽跑?
他得出了結論:天底下叫安棄的,都不是什麽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