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那天夜裏我很晚才睡著。我想睡,但睡不著;想讀書,卻看不進去。最後我摸黑坐在窗口,望著雨點穿過路燈的光線。我坐在那兒浮想聯翩。“年輕的思緒總是很長很長。”這句話是我在一首詩裏讀到的,然而隻要你睡不著,外麵在下輕柔的夜雨,無論你是什麽年紀,思緒都有可能變得很長很長。

第二天上午十點左右,電話響了,我還沒起床。TJ說:“有筆嗎,老哥?快去拿筆來,我說你記。”他念出兩個七位數的號碼。“別忘了寫718,因為必須先撥區號。”

“打過去會找到誰?”

“要是我第一次打給你的時候你在家,打過來就會找到我。哥們兒,你比好運氣還難找啊!星期五下午我打給你,星期五晚上又打給你,昨天一天一夜不停打給你,直到半夜十二點才停下。你這人太難找了。”

“我出去了。”

“嗯,我多多少少猜到了。哥們兒,你派我跑的這一趟夠帶勁的。布魯克林,走上幾天也見不到頭。”

“布魯克林確實很大。”我附和道。

“大得毫無必要嘛。我去的第一個地方,坐地鐵一直到終點站。車開到地麵上,我見識了好多漂亮屋子,就像電影裏的老鎮子,完全不像紐約。我找到第一個電話亭,打給你,家裏沒人。然後我去找第二個電話亭,哥們兒,可真是讓我一頓好找。我經過的幾條街道,人們看我的眼神像是在問:‘黑鬼,你來這兒幹什麽?’雖說沒人開口,但耳朵稍微尖一點兒就能聽見他們在想什麽。”

“你沒遇到麻煩吧?”

“哥們兒,我從來不會遇到麻煩。知道我是怎麽做的嗎?麻煩還沒找到我,我就已經瞅見它了。我找到了第二個電話亭,第二次打給你。沒找到你,因為你不在家。於是我心想,哎,也許我離另一個地鐵站比較近,因為我從剛開始下車的車站已經走出去幾英裏了。於是我走進一家糖果店,說:‘麻煩能告訴我最近的地鐵站在哪兒嗎?’知道我是怎麽說的嗎?告訴你吧,就像電視裏的播音員。店裏那老兄看著我說:‘地鐵?’就好像他從沒聽見過這個詞,他根本沒法理解這個概念。於是我怎麽來就怎麽回,哥們兒,一直走到弗拉特布什線的終點,因為至少我還知道怎麽去那兒。”

“我猜那兒本來就是最近的一個地鐵站。”

“我猜你說得對,因為後來我看了看地圖,確實沒找到比它更近的車站。哥們兒,別離開曼哈頓的理由又多了一條:不管你在哪兒,附近肯定有地鐵。”

“我會好好記住的。”

“真希望我打電話的時候你在家。我全計劃好了,我把號碼念給你,說:‘立刻打過去。’你撥號,我拿起聽筒說:‘是我。’現在說給你聽似乎沒那麽酷了,但當時我真是迫不及待。”

“看來那幾部電話都標著號碼。”

“哦,對了!我忘記說了。第二個電話亭,就是我千裏迢迢走到韋特蘭斯大道找到的那個,每個人看我的眼神都很奇怪的那個地方,那部電話標著號碼。另一個電話亭,在弗拉特布什大道法拉格特路的路口,那部沒有。”

“那你是怎麽查到號碼的?”

“哈,因為我有辦法。我跟你說過,對吧?”

“不止一次了。”

“我是怎麽做的呢?我打給接線員,說:‘哎,姑娘,怎麽回事?這部電話上沒標號碼,我怎麽知道我是從哪個號碼打出去的?’然後她說什麽她看不到我這部電話的號碼,所以她也幫不了我。”

“似乎不太可能。”

“我也這麽認為。我心想,他們有各種各樣的設備,你打給查號台問一個號碼,你還沒說完他們就報給你了,怎麽可能不知道你正在用的電話的號碼呢?然後我心想,TJ你個白癡,他們去掉號碼是為了對付毒販,而你說話的語氣和毒販一模一樣。於是我掛掉電話,重新撥0,那是個免費號碼,你可以從早到晚打給接線員,一毛錢都不用花。而且你知道每次撥過去,接電話的人都不一樣。這次換了個姑娘聽電話,我去掉了聲音裏的所有街頭腔,我說:‘小姐,也許您能幫我一個忙。我在公用電話亭裏,我必須把號碼留給辦公室,讓他們打給我,但有人用噴漆在電話上亂塗,所以我認不出號碼到底是什麽。不知道您能不能幫我查一下線路,然後把號碼告訴我。’我都還沒說完,她就已經把號碼念給我聽了。馬特?媽的。”

錄音切進來,要他繼續投幣。

“兩毛五用完了,”他說,“我得再塞一個角子。”

“把號碼給我,我打給你。”

“不行。我這會兒不在布魯克林,也沒打給接線員去騙這部電話的號碼。”他投了一枚硬幣,電話叮的一聲響,“好了,可以繼續聊了。不得不承認,我搞號碼的辦法挺狡猾的。還在嗎?你怎麽什麽都不說了?”

“我驚呆了,”我說,“我不知道你還能那麽說話。”

“你是說像正經人那麽說話?我當然能了。我混街頭不等於我什麽都不懂。那是兩種語言,你正在和一個雙語混混聊天呢。”

“嗯,佩服之至。”

“是吧?我能去布魯克林又活著回來,你肯定已經很佩服了。接下來要我做什麽?”

“暫時沒有。”

“沒有?該死,肯定有點兒什麽可以交給我的。這個活兒我做得不錯,對吧?”

“豈止不錯,而是了不起。”

“我是說,哥們兒,你不需要是火箭科學家也能找到去布魯克林的路,然後再回來。但我從接線員那兒搞號碼的招數相當酷,對吧?”

“那還用說。”

“所以我確實很有辦法。”

“非常有辦法。”

“但你今天還是沒活兒可以交給我。”

“很抱歉,沒有,”我說,“過上一兩天再來問問我。”

“問問你?”他說,“哥們兒,要是你能在家讓我問,我保證每天從早到晚都問你。知道誰該搞個尋呼機嗎?哥們兒,你就該去搞一個。我可以呼你,然後你對自己說:‘肯定是TJ在找我,事情肯定很重要。’你笑什麽?”

“沒什麽。”

“那你為什麽要笑?我每天都打電話給你,因為我覺得你需要我幫你做事。不許頂嘴,哥說得對。”

“哈,押了個好韻。”

“就知道你喜歡,”他說,“特地留給你的。”

星期天下了一天雨,白天我基本上沒出門。我開著電視,在ESPN轉播的網球賽和另一個電視網轉播的高爾夫球賽之間切換。有時候網球能吸引我的注意力,但今天不行。高爾夫球從來都沒法吸引我的注意力,但景色優美,解說員也不像解說其他比賽的時候那麽嘮叨,因此我可以拿它當個消遣,同時腦子裏想別的事情。

下午過了一半,吉姆·法布爾打電話取消了固定的周日晚餐。他妻子的一個親戚過世了,他們必須去露個麵。“咱們這會兒可以找個地方喝杯咖啡,”他說,“但外麵的天氣太糟糕了。”

於是我們打了十分鍾的電話。我說我有點兒擔心彼得·庫利,說他也許會破戒喝酒或吸毒。“聽他說海洛因的語氣,”我說,“害得我都想試一試了。”

“我注意到過毒蟲的這個特點,”他說,“他們說話都帶有那種向往的語氣,就像一個老人在談論他失落的青春。你知道的,假如一個人想開戒,你是攔不住他的。”

“我知道。”

“你不是他的監督人吧?”

“不是,但他沒有監督人。而且昨晚他把我當成了監督人。”

“還好他沒有正式請你當他的監督人。你已經和他弟弟有職業往來了,在一定程度上也和他有關係。”

“我想到了這個問題。”

“但就算他開口,他也同樣不會成為你的責任。你知道當一個好監督人的首要條件是什麽嗎?自己保持清醒。”

“我好像聽說過。”

“多半是聽我說的。但沒人能讓其他人保持清醒。我是你的監督人。我逼著你不碰酒了嗎?”

“沒有,”我說,“我能保持清醒,不是因為有你。”

“不是因為有我,還是因為煩我?”

“也許都有一點兒。”

“所以彼得的問題到底出在哪兒?覺得自己很倒黴,因為他不能喝酒或者打針?”

“對,基本上就是因為這個。另外,上帝讓他很生氣。”

“誰不呢?”

“因為什麽樣的上帝會允許那種事發生在他弟媳那麽好的一個人身上?”

“上帝從古到今幹的就是這種事。”

“我知道。”

“另外,他也許確實有理由。也許耶穌要她去做一束陽光。記得那首歌嗎?”

“我好像沒聽過。”

“上帝做證,希望你永遠不要聽到我唱,因為我隻有喝醉了才會唱這首歌。你覺得他會不會在和她睡?”

“我覺得誰會不會在睡誰?”

“和誰睡。你覺得彼得會不會在和他弟媳睡?”

“我的天,”我說,“我為什麽要這麽想?你的內心太扭曲了,你自己不知道嗎?”

“都怪和我來往的某些人。”

“肯定怪他們。不,我不認為他在睡他弟媳。我認為他隻是很難過,我認為他想喝酒吸毒,我希望他不要那麽做。沒別的了。”

我打給伊萊恩,說我有空和她一起吃晚飯,但她的朋友莫妮卡已經約好了要去她家。她說她們打算叫中國菜外賣,歡迎我過來,這樣她們就可以多點幾個菜了。我說我就免了吧。

“你擔心我們兩個閨密會咬一晚上的耳朵,”她說,“你擔心得有道理。”

我正在看《六十分鍾》的時候,米克·巴盧的電話打了進來,我看著電視和他聊了十幾分鍾。我一口氣告訴他我如何訂了去愛爾蘭的機票又如何不得不取消行程。他說我沒法過去固然可惜,但很高興我找到了事情做,免得我閑得發慌。

我稍微說了幾句我正在幹什麽,但沒說雇我的是個什麽樣的人。他對毒販沒有任何同情心,偶爾靠闖進毒販家搶現金來貼補開銷。

他問紐約天氣如何,我說下了一整天的雨。他說他那兒永遠在下雨,他都不太記得太陽長什麽樣了。“對了,你有沒有聽說過?他們找到了耶穌是愛爾蘭人的證據。”

“是嗎?”

“當然了,”他說,“你想一想所有的事實。他和父母住在一起,直到二十九歲。在他生命中的最後一個晚上,他還在外麵和弟兄們喝酒。他認為他母親是處女,而她,一個好女人,認為他是上帝。”

新的一個星期緩緩拉開帷幕。我繼續一點一點啃庫利的案件——這麽說應該也沒錯。我想辦法問到了辦理萊拉·艾爾瓦雷斯凶殺案的一名警官的名字。她就是被棄屍格林伍德公墓的那個布魯克林學院的學生。負責查案的不是七十二街分局,而是布魯克林警察局的凶殺科。主導調查的是約翰·凱利警探,但我聯係不上他,我也不想留下名字和電話號碼。

星期一我見到了伊萊恩,她很失望,因為強奸案受害者沒有把她的電話打得響個不停。我說她未必一定會收到任何消息,釣魚有時候就是這樣的,你必須往水裏下許多個帶餌的釣鉤,而且有時候等上很久,魚兒未必會咬鉤。這才剛開始,我說。她找的那些人很可能會過了周末才開始打電話。

“今天已經過完了。”她提醒我。我說,就算她們開始打電話了,聯係受害者肯定需要一定的時間,而受害者也需要考慮幾天才會下定決心打電話。

“或者決定不打。”她說。

星期二過去了,依然沒有電話打進來,她更加氣餒了。星期三晚上我打給她的時候,她非常興奮。好消息是有三個女人打電話給她。壞消息是三個電話似乎都和殺死弗朗辛·庫利的那夥凶手沒關係。

一個女人在公寓樓走廊裏被單獨作案的犯人伏擊。他強奸了她,搶走了她的手包。另一個女人從學校搭車回家,她以為邀請她上車的男人也是學生。他用刀逼著她去後座躺下,但她幸運地逃脫了魔爪。

“是個皮包骨頭的小子,而且也是單獨作案,”伊萊恩說,“所以我認為很難把他當作你的嫌犯。第三個電話是約會強奸,或者勾搭強奸,我不知道你們的正式叫法是什麽。按照她的說法,她和一個朋友在桑尼賽德的一家酒吧勾搭上了兩個男人。她們坐著男人的車去兜風,她朋友暈車,於是他們停車,讓她下去吐。結果他們開車跑了,扔下她一個人蹲在路邊。你相信會有人做出這種事嗎?”

“嗯,確實不太體貼,”我說,“但這麽做好像不叫強奸吧。”

“哈哈,很好笑。還沒完呢,他們又開車轉了一會兒,然後回到她家,他們想和她發生性關係,她說沒門兒,你們當我是什麽樣的女人?等等等等,最後她同意和他們中的一個睡,就是和她湊一對兒的那個男人,另一個可以在客廳裏等,但那位老兄沒有等。他們搞得正起勁的時候,他走進來看,然後可想而知,那就像是火上澆油。”

“然後?”

“說她被強奸了?”

“嗯,我同意這是強奸。情況從‘求求你’升級到‘讓我爽一爽,否則我就踢掉你的滿嘴牙’,因此要我說,這夠得上強奸的標準了。”

“嗯,對,隻要有強迫的情節就算。”

“但聽上去不像我們要找的犯人。”

“是啊,完全不像。”

“萬一你想繼續調查,我也記下了她們的號碼,我說假如製作人決定跟進,我們會打電話給你的,主要是這個項目現在還沒完全定下來。我沒說錯吧?”

“非常正確。”

“所以盡管我沒得到任何有用的情報,但能接到三個電話還是挺鼓舞人的,對吧?明天說不定還會有人打進來。”

星期四有一通電話,剛開始似乎挺有希望。受害者是個三十歲剛出頭的女人,在聖約翰大學念研究生,她在校園內的一個停車場開鎖上車的時候,三個男人用刀挾持並綁架了她。他們和她一起上車,開車來到坎寧安公園,強奸了她,從頭到尾一直用一把或多把刀指著她,威脅她如若不從就以各種手段傷害她的身體,事實上也確實劃破了她的一隻胳膊,盡管很可能隻是個意外。完事後,他們把她扔在公園裏,開著她的車逃跑了,事發七個月後,她的車依然沒有被找回來。

“但不可能是他們,”伊萊恩說,“因為這夥人是黑人。大西洋大道那夥人是白人,對吧?”

“對,目擊者在這一點上的說法是一致的。”

“嗯,這夥人是黑人。我反複提到膚色,你明白的,她肯定認為我種族歧視之類的,或者懷疑她種族歧視,或者天曉得什麽。否則我為什麽這麽在意強奸犯的膚色呢?但當然了,從我的角度來看,膚色的問題至關重要,因為這意味著她就被排除出了我們的目標範圍。除非在去年八月到現在的某個時間裏,他們想到了能改變膚色的好辦法。”

“要是他們研究出了這個,”我說,“那可比四十萬美元值錢多了。”

“說得好。總之,我覺得我在犯傻,但還是記下了她的名字和號碼,說假如公司給我們的項目開綠燈,我們就會聯係她的。想聽點兒好玩的嗎?她說無論會不會有結果,她都很高興能打電話給我,因為聊一聊這件事對她有好處。事情剛發生的那段時間,她講了一遍又一遍,然後去做了心理治療,但最近很少會提起那段經曆了,說出來對她有好處。”

“這肯定讓你感覺很愉快。”

“是的,因為直到那一刻,我一直覺得很愧疚,因為我打著拍電影的幌子哄騙她講述可怕的經曆。她說她很容易對我打開心扉。”

“嗯,某位記者覺得一點兒也不稀奇。”

“她以為我是心理醫生。我猜她都想問能不能每周來找我做一次治療了。我說我是製片人的助手,需要的技能和心理醫生差不多。”

同一天,我終於聯係上了布魯克林警察局凶殺科的約翰·凱利警探。他對萊拉·艾爾瓦雷斯的案件記憶猶新,說那是一場可怕的慘劇。她是個漂亮姑娘,認識她的人都說她為人很好,學習認真。

我說我在寫一篇報道,主題是被拋棄在不尋常地點的屍體,我問發現屍體的時候,有沒有注意到屍體存在任何不尋常的情況。他說屍體受到了損毀,我問他能不能透露點兒細節,他說恐怕不行。部分原因是他們還在對案情的某些方麵保密,部分是不希望傷害她家裏人的感受。

“相信你能理解。”他說。

我試了另外兩條路,結果在同一堵牆上碰了壁。我說完謝謝,正要掛電話的時候,忽然靈光一閃,問他有沒有在七十八街當過差。他問我問這個幹什麽。

“因為我認識這麽一個約翰·凱利,”我說,“但我覺得你應該不是他,因為他現在肯定早就過了退休年齡。”

“那是我父親,”他說,“你說你叫斯卡德?你是幹什麽的,記者?”

“不,我也曾是警察。我在七十八街待過一段時間,後來我轉到曼哈頓的第六大道分局,在那兒當上了警探。”

“什麽,你當過警探?現在居然去碼字了?我父親總說他要寫書,但從來都隻是說說而已。他退休都……哎呀……已經快八年了。他去了佛羅裏達,在後院種葡萄柚呢。我認識的很多警察都在寫書,或者號稱在寫,或者在考慮寫書,但你真的在寫?”

現在該換擋了。“不。”我說。

“什麽意思?”

“那是瞎編的,”我承認道,“我在當私家偵探,自從離開警局,我就做這一行了。”

“所以你想知道艾爾瓦雷斯的什麽情況?”

“我想知道屍體受到了什麽樣的損毀。”

“為什麽?”

“我想知道是否牽涉到肢解。”

一陣停頓,長得讓我開始後悔不該朝這個方向打探情況。然後他說:“先生,你知道我想知道什麽嗎?我想知道你到底是從哪兒冒出來的。”

“皇後區一年多以前發生過一起案件,”我說,“三個男人在伍德黑文的牙買加大道上綁架了一名女性,把屍體扔在森林公園的高爾夫球場上。他們還切掉了她的兩根手指。”

“你有理由認為是同一夥人殺了這兩個女人?”

“不,但我有理由認為殺害戈特斯坎德的凶手不會隻殺一個。”

“那是皇後區的受害者嗎?戈特斯坎德?”

“對,瑪麗·戈特斯坎德。我想把殺害她的凶手和其他案件聯係起來,艾爾瓦雷斯似乎可能性很大,但我隻知道報紙上登出來的情況。”

“她也被切掉了手指。她還少了一個**。”

“你說什麽?”

“艾爾瓦雷斯。凶手割掉了她的一個**。法醫說從流血的情況來看,她當時還活著。”

“我的上帝啊。”

“我想逮住那夥王八蛋,明白嗎?在凶殺科做事會讓你想要捉拿所有的凶手歸案,因為根本不存在情節輕微的殺人案,但有些案件會特別感染你,而這個案件就感染了我。我們查得非常認真,我們核查她的一舉一動,我們找認識她的每一個人問話,但你也了解這種案件的情況。受害者與凶手之間沒有聯係,也幾乎沒有物證,你查到一定程度就查不下去了。現場的證據很少,因為他們是在其他地方殘害她的,事後才把屍體扔在墓地。”

“報紙上登了。”

“戈特斯坎德也是這樣?”

“對。”

“要是我知道戈特斯坎德——你說那是一年多以前?”我把日期報給他。“所以線索一直在皇後區的一個案卷裏,但我怎麽可能知道呢?兩具屍體的手指都被切掉,而我隻能坐在這兒摳屁股——我不是存心這麽說的。真見鬼。”

“希望對你有幫助。”

“你希望對我有幫助。你還知道什麽?”

“沒有了。”

“要是你在隱瞞——”

“關於戈特斯坎德,我隻知道她案卷裏的情況。關於艾爾瓦雷斯,我隻知道你剛剛告訴我的情況。”

“你和這件事的聯係在哪兒?我說的是你的個人聯係。”

“我剛剛說過了,我——”

“不,你別打岔。你為什麽感興趣?”

“這是保密的。”

“狗屁保密。你無權隱瞞情況。”

“我沒有隱瞞。”

“嗯,那你的行為叫什麽?”

我深吸一口氣,說:“我認為我把能說的都已經說完了。我對戈特斯坎德和艾爾瓦雷斯這兩起案件都沒什麽特別的了解。我讀過其中一起的案卷,你告訴了我另一起的情況,我知道的就隻有這麽多。”

“你為什麽會去讀案卷呢?”

“一年前的一篇新聞報道。我打給你是因為另一篇新聞報道。就這麽簡單。”

“你有個客戶,你在為他打掩護。”

“就算我有客戶,他也絕對不是犯人。另外,在我看來,他是誰隻關我自己的事情。你難道不想對比一下這兩個案子,看看能不能找到破案的契機?”

“想,我當然會去那麽做了,但我也想知道你的動機。”

“並不重要。”

“我可以傳喚你,或者派人去接你,你難道喜歡我對你動真格的?”

“你當然可以,”我讚同道,“但除了我已經告訴你的,你什麽都不會問出來。你可以浪費我的時間,但同時也會浪費你自己的時間。”

“你好大的膽子,這一點我必須承認。”

“嘿,別生氣嘛,”我說,“現在你知道了一些在我打電話給你之前你不知道的事情。要是你想拿我泄憤,你當然有資格這麽做,但有什麽意義呢?”

“那我該說什麽,謝謝你?”那當然很好,我心想,但沒說出口。“算了,”他說,“但你最好留個地址和電話,萬一我有事想找你呢。”

我犯的錯誤是我把名字告訴了他。我可以試試看他這個警探夠不夠格,會不會翻開曼哈頓黃頁查我的名字,但有什麽必要呢?我把地址和電話號碼報給他,說我很抱歉,無法回答他所有的問題,但我畢竟要對客戶承擔我應盡的義務。“假如我還是警察,碰到這種事也會生氣,”我說,“所以我能理解你的心情,但該做的事情我還是要做。”

“哈,這句台詞我以前聽到過。好吧,也許兩個案子確實是同一夥凶手所為,也許對比一下確實能找到突破口。那樣倒也是好事。”

這是他會說的最接近“謝謝你”的話了,我樂於以此為這次交談畫上句號。我說那樣當然很好,然後祝他好運。我請他替我向他父親問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