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回到旅館房間裏,我把一遝兩頭翹起來的傳真紙攤開放在**。他們顯然把整個案卷都傳過來了,前前後後一共三十六頁。有幾張紙上隻寫著幾行字,但大多數都密密麻麻的滿是信息。

翻看案卷的時候,我意識到了情況與我當警察的那段時間真是天差地別。我們那會兒連複印機都沒有,更別說傳真了。假如我想看瑪麗·戈特斯坎德的案卷,就必須長途跋涉去一趟皇後區,在警察局裏從頭看到尾,而某個焦急的警察會在背後盯著你,沒完沒了地催你快一點兒。

現如今你隻需要把所有東西都塞進傳真機,它就會像變魔術似的在另一頭冒出來,無論這個另一頭在五英裏還是十英裏以外,甚至在世界的另一頭也一樣。檔案原件根本沒離開過保管它的那間辦公室,也沒有未經授權的人士偷偷溜進去翻閱,因此誰也不需要擔心被指控泄露機密。

而我也有充足的時間,可以好好琢磨戈特斯坎德的案卷。

我也需要充足的時間,因為我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尋找什麽。自打我從警校畢業以來,有一點始終沒改變過,那就是查案所牽涉的文書工作量。不管你是哪一種警察,做事的時間都必定少於你為你做的事情建立紙麵記錄的時間。其中有一部分當然是一般性的官樣文章,有一部分的出發點是幫自己擦屁股,但大部分恐怕都是避無可避的。警務工作需要齊心協力,即便是最簡單的調查,也需要各種各樣的角色貢獻力量。所有人都必須把工作內容寫下來,然後才會有人站到高處一攬全局,搞清楚這些線索加起來能推出什麽結論。

我先整體讀了一遍,等讀完,我又回過頭抽出幾張紙仔細讀了第二遍。剛讀不久,我就意識到了一點,那就是戈特斯坎德的綁架案與弗朗辛在布魯克林被綁架的過程出奇地相似。我列出以下相似之處:

兩個女人都在商業街道上被綁架。

兩個女人都把車停在附近,然後步行前往購物地點。

兩個女人都是被一對綁匪擄走的。

兩個案件中,目擊者都說兩名綁匪身高體重接近,衣著相同。綁架戈特斯坎德的犯人穿卡其色的褲子和海軍藍的風衣。

兩個女人都被貨車帶走。多名目擊者稱伍德黑文案件中的綁匪使用的是一輛淺藍色廂型貨車。一名目擊者確定地說是一輛福特,並且提供了部分車牌號碼,但警方沒能查到任何線索。

數名目擊者均稱貨車車身上寫著一家家電公司的名稱。有人說是P&J家電,有人說是B&J家電,拚寫方法眾說紛紜。第二行寫的是“銷售與維修”。底下沒有地址,但目擊者說有個電話號碼,但沒人說得上來具體是什麽。警方對此做了細致的調查,但未能將這輛車與該區內數不勝數的家電銷售與維修公司的車輛聯係起來,結論似乎傾向於公司名稱和車牌號一樣,也是偽造的。

瑪麗·戈特斯坎德二十八歲,是紐約市多所小學的代課教師。包括被綁架的那天在內,她連續三天在裏奇伍德替一名四年級的老師上課。她與弗朗辛·庫利身高相仿,體重也隻差幾磅,但她是金發和淺膚色,而弗朗辛是黑發和橄欖色皮膚。案卷裏隻有在森林公園棄屍現場拍攝的照片,但熟人的證詞表明人們認為她很有吸引力。

兩起案件的不同之處也不少。瑪麗·戈特斯坎德沒結過婚。她以前代課的時候認識了一名男教師,和此人約會過幾次,但兩人的關係似乎並不認真,而且她遇害時,他的不在場證明也無懈可擊。

瑪麗住在父母家。她父親曾經是一名水暖工,有一份因公受傷的傷殘退休金,在家經營一家小型郵購公司。她母親幫他打理生意,同時在附近的幾家公司兼職當會計。瑪麗和父母雙方與毒品亞文化都沒有明顯的聯係。他們也不是阿拉伯人或者腓尼基人。

屍檢報告自然非常詳細,而且有很多東西值得報告。死亡由胸部與腹部的多處刀傷所致,其中有數處本身就足以致命。有多次性侵的證據。法醫檢驗證明,凶器至少有兩把,推測兩者有可能都是廚刀,一把的刀刃比另一把更長更寬。對精液的分析表明犯人至少有兩名。

除了刀傷,**的屍體還顯示出多處瘀青,表明受害者曾遭受毆打。

閱讀案卷害得我麻木和抑鬱。這位女士的傷情報告描述了她的最後時刻,我的心智實在不想接受這一切。案卷裏的其他內容,尤其是對父母和同事的訪談,描繪了瑪麗·戈特斯坎德在世時的生活,而屍檢報告劫走這個活生生的人,把她變成一堆遭受了可怖淩虐的死肉。

我坐在那兒,剛剛讀完的東西讓我感覺失魂落魄加筋疲力盡,這時電話鈴響了。我拿起聽筒,一個熟悉的聲音說:“所以你去哪兒了,馬特?”

“你好,TJ。”

“過得好嗎?你可真難找。從早到晚不在家,去這兒去那兒,做這個做那個。”

“我收到你的留言了,但你沒留電話號碼。”

“我沒電話號碼。我要是毒販子,也許會有個尋呼機。你難道希望我去販毒?”

“你要是毒販子,就應該用手機了。”

“那還用說?給自己整輛長長的車,車上就有電話,而我坐在車裏,想我長長的念頭,做我長長的事情。哥們兒,我必須再說一遍,你可真難找。”

“你難道打了不止一個電話?我隻收到一條口信。”

“嗯,你看,我沒有浪費硬幣的習慣。”

“這話什麽意思?”

“嗯,你看,我把你的電話搞明白了。有點兒像自動答錄機,鈴響三四聲以後替你接電話,就那玩意兒。而前台那位老兄,他總是等你的電話鈴響四聲後再切進來。你那兒隻有一個房間,所以用不著鈴響三聲你就能走到電話跟前,除非你在衛生間還是哪兒。”

“所以你等鈴響三聲就掛電話。”

“而我的兩毛五就回來了。除非我想留言,但我已經留過一次了,為什麽要再留呢?你回到家裏,發現有厚厚一遝口信,你會心想:‘這個TJ,他肯定是撬了停車收費器,裝了一口袋硬幣,多得沒處花了。’”

我哈哈一笑。

“所以你在工作?”

“事實上,你猜對了。”

“大活兒?”

“相當大。”

“能給TJ分點兒湯嗎?”

“目前我還沒看到。”

“老兄,你看得不夠仔細!肯定有什麽我能做的,否則我給你打電話用掉的角子豈不是打水漂兒了。什麽樣的活兒?不會是要挑戰黑手黨吧?”

“恐怕不是。”

“很高興你這麽說,因為那幫人壞得很哪,老哥。你看過《好家夥》嗎?哥們兒,他們太髒了。哦,該死,我的兩毛五要用完了。”

一個錄音插進來,說接下來的電話費為每分鍾五分錢。

我說:“把號碼給我,我打給你。”

“不行。”

“你正在打的這個電話。”

“不行,”他重複道,“上麵沒號碼。電話公司去掉了投幣電話上的號碼,不讓人們等電話打進來。沒事,我有零錢。”他投了一枚硬幣,電話叮的一聲響。“毒販霸占了一些投幣電話,上麵有沒有標號碼無所謂,他們反正都知道。所以生意還是一樣做,但要是你這樣的人想打給我這樣的人,就再也做不到了。”

“真是個了不起的係統。”

“一個字,酷。不過咱們還在說話,對吧?沒人能不讓咱做咱想做的事。他們隻是逼著咱想辦法。”

“比方說再投一枚硬幣。”

“說得好,馬特。我正在用我的辦法。所以這才叫想辦法嘛。”

“明天你會在哪兒?”

“會在哪兒?呃,我不知道。也許我會跳上協和飛機去巴黎。我還沒決定呢。”我忽然想到,他可以拿我的機票去愛爾蘭,但這小子恐怕不會有護照。再說愛爾蘭恐怕也沒有準備好接待他,他對愛爾蘭也一樣。“會在哪兒呢?”他沮喪地說,“我會在墮落街[1],否則還能去哪兒呢?”

“我覺得咱們也許可以吃個飯。”

“幾點?”

“呃,我不確定。十二點左右,或者十二點半?”

“到底幾點?”

“十二點半。”

“白天的十二點半還是夜裏?”

“白天。咱們吃午飯。”

“沒人規定你非得在白天或者夜裏幾點吃午飯不可,”他說,“我來旅館找你?”

“不,”我說,“因為我有可能會放你鴿子,到時候也沒辦法通知你。所以我不想讓你白跑一趟。你說個墮落街的地方,要是到時候我沒出現,咱們就回頭再約。”

“酷,”他說,“知道那家街機廳嗎?四十二街靠上城區那一頭,離第八大道差兩三個門洞?有家店的櫥窗裏擺滿了彈簧刀,哥們兒,我都不知道他們靠什麽過日子——”

“要買就買一整套。”

“對,用來測智商。什麽,你沒法把一套拚起來?那就回去上一年級吧。你知道我說的是哪家店吧?”

“當然。”

“旁邊有個地鐵出口,下樓梯前能看見一道門,往裏走就是街機廳。知道地方嗎?”

“我覺得我能找到。”

“那就十二點半?”

“咱們約好了,凱子。”

“嘿,”他說,“知道嗎?你有長進呃。”

和TJ打完電話,我感覺好多了。他總是能讓我的心情好起來。我記下我們約了吃午飯,然後再次拿起戈特斯坎德的案卷。

是同一夥凶犯。肯定是。犯罪手法太像了,不可能是巧合,這似乎是在排練他們對弗朗辛·庫利犯下的更凶殘的罪行。

但兩次犯罪之間呢?他們在冬眠,潛伏了一年?

似乎不可能。性暴力——連續強奸,淩虐殺人——是會上癮的,就像某種強效藥物,能把你從自我的囚籠裏釋放出來,享受片刻的自由。殺死瑪麗·戈特斯坎德的犯人實施了一次經過精心策劃的綁架,但隔了一年才實施第二次,犯罪過程隻有微小的區別,卻多了一個借此牟利的動機。為什麽要等這麽久?他們在這段時間裏做了什麽?

會不會還發生了其他綁架案,但沒人把這些案件與戈特斯坎德案聯係在一起?有可能。紐約五大區的凶殺案現在每天超過七起,其中大部分都沒怎麽引來媒體的關注。然而,假如你當著一群目擊者的麵當街綁架女人,這種事肯定會上報紙。假如已經有了一起尚未辦結的類似案件,那你肯定會聽到消息。你肯定會把兩者聯係在一起。

但另一方麵,弗朗辛·庫利也是當著目擊者的麵在街上被擄走的,然而無論是媒體還是112分局對此都一無所知。

也許他們真的潛伏了一年。也許這一整年或一年中的幾個月,他們中的一個人或幾個人進了監獄,強奸和殺人的癖好說不定導致他們犯下了更嚴重的罪行,比方說開空頭支票。

也可能他們一直在活動,但活動的方式沒有引來任何關注。

不管是因為前者還是後者,現在我都知道了一件先前隻是有所懷疑的事情。他們做過這種事,不是為了牟利,而是為了享樂。這樣一來,找不到他們的可能性大大降低,但與此同時,他們的危險性也水漲船高。

因為他們還會作案。

[1] 紐約市曼哈頓四十二街的昵稱,有時又稱為紅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