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我去聖保羅教堂參加八點半的戒酒會活動。過去的路上,我忽然想到也許會在那兒遇到彼得·庫利,但他沒有出現。散會後我幫忙收拾椅子,然後和一夥人去火焰咖啡館喝咖啡。我沒待太久,因為十一點我要去西七十二街的普根夜總會,那是“丹尼男孩”貝爾從晚間九點到淩晨四點通常會待的兩個地方之一。一天其餘的時間裏,沒人知道能在哪個確定的地方找到他。

他的另一個窩在阿姆斯特丹大道上,是一家名叫“鵝媽媽”的爵士樂俱樂部。普根離我比較近,所以我先去那兒看看。“丹尼男孩”占據了最裏麵他習慣坐的那張酒桌,和一個膚色很深的黑人聊得正起勁。這個黑人長著尖下巴和圓鼻子,戴鏡片反光的弧形蛤蟆鏡,穿粉藍色的正裝,肩部寬得出奇,無論是上帝還是黃金健身房都不可能讓一個人長出這樣的肩膀。一頂可可棕色的草帽斜扣在他頭頂上,帽帶是火烈鳥的那種粉色。

我在吧台要了杯可樂,等他和“丹尼男孩”談完事情。過了五分鍾左右,他從椅子上站起來,拍拍“丹尼男孩”的肩膀,愉快地哈哈一笑,走向臨街的大門。我轉身去拿吧台上找回的零錢,然而等我再轉過來時,他的座位上已經換上了一個謝頂的白人,這人留著濃密的小胡子,肚子都快把襯衫前襟頂破了。他叫齊利格·沃爾夫,擁有兩個停車場,是賽事賭博的莊家。多年前我以蓄意傷人罪逮捕過他一次,但受害者後來決定不提起指控。

等沃爾夫離開後,我拿著我的第二杯可樂過去坐下。“晚上這麽忙?”我說。

“別說了,”“丹尼男孩”說,“取個號碼等著吧,我這兒都快變成紮巴爾[1]了。很高興見到你,馬特。我早就看見你了,但我必須耐住性子等沃爾夫嘮叨完。你應該認識齊利格吧?”

“當然,但前麵那位老兄我不認識。他是黑人聯合大學的籌款主任,對不對?”

“浪費頭腦是犯罪,”他認真地說,“你居然也會以貌取人,這不是浪費頭腦是什麽?馬修,那位先生穿的是定製的經典服裝,那是所謂的阻特服。你知道阻特服吧?長長地垂到地上,有挺括的褶襇。我父親的衣櫃裏曾經掛著這麽一身,用來紀念他**燃燒的青春歲月。他三天兩頭會拿出來,嚷嚷著說要穿上,而我母親的白眼都快翻到天上去了。”

“讚美她。”

“他叫尼克爾森·詹姆斯,”“丹尼男孩”說,“應該是詹姆斯·尼克爾森才對,但他小時候的一份官方檔案裏把姓名寫反了,他覺得這樣反而更有腔調。很符合他的複古服裝風格,對吧?詹姆斯先生是拉皮條的。”

“你看看。我就不可能猜到。”

“丹尼男孩”給自己斟了一杯伏特加。他本人的服裝風格屬於低調而優雅的那種,純手工的深色正裝和領帶,圖案顯眼的紅黑兩色馬甲。他很矮,體形纖瘦,是個有白化病的非裔美國人——說他是黑人那可就差了十萬八千裏,因為他一點兒也不黑。他晚上在酒吧消磨時間,喜愛昏暗的燈光和低音量的環境。他像德古拉伯爵一樣絕不在陽光下出門,白天很少會接電話或給人開門。但每天晚上他都會待在普根夜總會或“鵝媽媽”俱樂部,聽人們說話,告訴人們事情。

“伊萊恩沒陪你來?”他說。

“今晚我一個人。”

“替我向她問好。”

“好的,‘丹尼男孩’,”我說,“我帶了點兒東西給你。”

“嗯?”

我把兩張百元美鈔藏在掌心裏塞給他。他看了看錢,沒有亮出來,然後挑起眉毛打量我。

“我有個很富裕的委托人,”我說,“叫我來去都坐出租車。”

“要我給你叫車嗎?”

“不,但我覺得我應該把他的錢散一點兒出去。你隻需要幫我傳個話。”

“什麽話?”

我講了一遍對外宣稱的故事,但沒提凱南·庫利的名字。“丹尼男孩”聽我說,時而因為集中精神而皺起眉頭。等我說完,他拿出一支煙,盯著煙看了一會兒,然後放回煙盒裏。

“我有個問題。”他說。

“說吧。”

“你委托人的妻子出國了,想傷害她的人應該碰不到她了。因此他認為那夥人會把注意力轉向其他人?”

“沒錯。”

“呃,他為什麽要在乎呢?你那位委托人為什麽要在乎壞蛋綁不綁架其他人呢?綁匪拿到贖金,這樣競爭者的現金流就會出現赤字。也可能他們搞砸了,那他們的日子也就到頭了。隻要他本人的妻子能置身事外——”

“我的天,‘丹尼男孩’,在我告訴你之前,我還以為這個故事天衣無縫呢。”

“對不起。”

“他妻子沒出國。綁匪抓走她,然後撕票了。”

“他軟硬不吃?拒絕付贖金?”

“他付了四十萬美元,但他們還是撕票了。”他突然瞪大了眼睛。“隻告訴你一個人,”我連忙補充道,“他沒上報,所以他妻子死了的消息不能傳出去。”

“我明白了。嗯,你這麽一說,我就更容易理解他的動機了。他想報複。知道對方是誰嗎?”

“不知道。”

“但你認為他們還會作案。”

“運氣正旺的時候為什麽要收手?”

“沒人會這麽做。”他又給自己斟了一杯伏特加。在他常去的兩個地方,店裏都把酒瓶放在冰桶裏直接拿給他,而他喝伏特加就像喝水,大口大口往下灌,連看都不多看一眼。我不知道他把酒都喝到哪兒去了,也沒法理解他的身體怎麽能承受得了。

他說:“壞蛋有幾個人?”

“至少三個。”

“分四十萬美元。他們肯定也經常叫出租車,你覺得呢?”

“我也想到了這一點。”

“所以假如有人在到處撒錢,這個情報也許能派上用場。”

“也許。”

“而應該讓毒販——尤其是大鱷——知道他們有可能會成為被勒索的目標。但綁匪也可以直接去抓毒販,你覺得呢?不一定非要對女人下手。”

“這個我覺得未必。”

“為什麽?”

“我認為他們享受殺人這件事。我認為他們能從中得到快樂。我認為他們性侵了她,我認為他們虐待了她,然後等新鮮勁兒過了,他們這才殺了她。”

“屍體有被虐待的痕跡嗎?”

“屍體被分成二三十塊還給了她丈夫,每一塊都分開包裝。這一點也別傳出去。我本來不想說的。”

“實話實說,我寧可你沒告訴我。馬修,是我的想象力在作怪,還是這個世界真的越來越下作了?”

“反正沒變得越來越好。”

“是啊,對吧?還記得和諧匯聚[2]嗎?所有行星像士兵似的排成一列。難道不是象征著什麽新紀元的黎明嗎?”

“我可沒有滿懷期待。”

“嗯,他們說黎明之前總是最黑暗的。不過我明白你的意思。假如他們靠殺人取樂,假如他們熱衷於強奸和淩虐,是的,他們不會挑一個有啤酒肚、滿臉胡楂的醜陋毒販下手。這夥人恐怕不是同性戀。”

“對,他們不是。”

他思考片刻。“他們肯定會繼續作案,”他說,“這一次他們大獲全勝,他們不可能就此收手。但我有個問題。”

“他們以前有沒有犯過案?我也在想這個問題。”

“然後呢?”

“他們相當熟練,”我說,“我感覺他們試過手。”

第二天吃過早飯,我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步行去西五十四街的北中城分局。我在喬·德金的辦公桌前找到他,他一開口先恭維我的外表,打了我一個措手不及。“最近你穿得體麵多了,”他說,“我猜那個女人在把你往好路上帶。叫伊萊恩,對吧?”

“沒錯。”

“很好,要我說,她正在把你往好路上帶。”

“那是當然,”我說,“但你到底在說什麽啊?”

“我的意思是你的上衣真好看。”

“這件運動上衣?我買了至少十年了。”

“呃,但你以前從沒穿過。”

“我經常穿的。”

“那就是領帶。”

“這條領帶又怎麽了?”

“我的天,”他說,“有沒有人說過你是個很難打交道的渾蛋?我說你今天真好看,然後一眨眼我他媽就站在證人席上接受盤問了。否則咱們該怎麽打招呼?‘你好,馬特,很高興見到你。你看上去像一坨屎。請坐。’難道這樣比較好?”

“嗯,好多了。”

“我真高興。請坐。什麽風把你吹來了?”

“我有衝動,想犯聯邦重罪。”

“我知道這種感覺。很難碰到哪一天我完全不產生這種衝動的。有什麽特別想犯的重罪嗎?”

“我考慮的是一項D級重罪。”

“嗯,這個門類底下的罪名多得很。非法持有偽造用具就是一項D級重罪,此時此刻你說不定就在犯罪。你口袋裏有筆嗎?”

“兩支鋼筆,一支鉛筆。”

“該死,我現在就該對你念米蘭達法則[3],然後給你登記、錄指紋。但我猜你心裏想的不是這個D級重罪吧?”

我搖搖頭:“我在考慮違反刑法第200條第00款。”

“第200條第00款?你非要逼著我自己查,對吧?”

“沒什麽不好的。”

他瞪了我一眼,伸手拿起一個黑色活頁夾,打開往後翻。“這個數字很耳熟,”他說,“哦,很好,找到了。‘第200條第00款。三級賄賂。如果一個人在同意或理解公務員的投票、意見、判斷、行動、決定或作為公務員的自由裁量權的行使將因此受到影響的情況下,向該公務員授予、提供或同意授予任何利益,則犯有三級賄賂罪。三級賄賂是D級重罪。’”他繼續默念了一會兒,然後說:“你確定不想違反第200條第03款嗎?”

“那是什麽?”

“二級賄賂。和第00款差不多,除了這是一項C級重罪。想要定成二級賄賂,你授予、提供或同意授予的利益——我的天,誰能不喜歡他們寫這些東西的措辭呢?——利益必須超過一萬美元。”

“嗚呼,”我說,“我看D級已經是我的天花板了。”

“我猜恐怕也是。在你犯下D級重罪之前,我能問個問題嗎?你不做這一行多久了?”

“有段時間了。”

“那你怎麽會記得重罪的級別,更不用說具體條款了?”

“我在這方麵記性很好。”

“胡扯。刑法條款的編號每年都變來變去,三天兩頭就把半本書從頭到尾改一遍。我很想知道你是怎麽做到的。”

“真的想知道?”

“當然。”

“來這兒的路上我在安德烈奧蒂書店查了查。”

“隻是為了逗我玩?”

“隻是想幫你保持警惕。”

“你這麽做都是為了我好?”

“那還用說。”我說。之前我把一張一百美元單獨放在上衣口袋裏,這會兒我把錢藏在掌心裏,塞進他放香煙的口袋,他的煙盒總是裝在這個口袋裏,隻有他間歇性發誓要戒煙的時候除外,但那些時候他就會抽別人的煙。“給自己買身新衣服吧。”我對他說。

辦公室裏隻有我和他,於是他掏出鈔票翻來覆去地看。“這套說辭要與時俱進一下了。一頂帽子值二十五美元,一身衣服值一百美元。我不知道現在一頂像樣的帽子賣多少錢,我不記得我上次買帽子是何年何月了。但我不知道除了二手商店,你還能去哪兒用一百美元買一身衣服。‘拿著這一百美元,請你老婆吃頓飯吧。’這是要幹什麽?”

“需要你幫個忙。”

“什麽忙?”

“我在報紙上讀到過一個案子,”我說,“應該是六個月以前,也可能是一年前了。幾個男人在街上抓了一個女人,把她塞進一輛貨車後揚長而去。幾天後,她出現在公園裏。”

“死了,我猜得對嗎?”

“死了。”

“‘警方懷疑死於謀殺。’好像沒什麽印象。不是我們分局的案子,對吧?”

“甚至不在曼哈頓。我記得她出現在皇後區的一個高爾夫球場上,但也有可能是布魯克林的某個地方。當時我沒注意,隻是我在喝第二杯咖啡的時候瞥見的一篇報道。”

“那你現在想要什麽?”

“我希望能更新一下我的記憶。”

他瞪著我:“你是不是錢多得沒處花了?明明可以去圖書館查時報索引的,為什麽要捐錢給我當置裝費?”

“用什麽關鍵字查?我不記得事情是什麽時候、在哪兒發生的,也不記得任何一個人名。我必須把去年的每一期報紙都從頭掃到尾,而且我甚至都不記得當時在看什麽報了。這案子都未必能登上《泰晤士報》。”

“所以我打幾個電話問一問會比較簡單?”

“我就是這麽想的。”

“你不如出去散個步吧,給自己買杯咖啡。在第八大道的希臘館子找個位置坐下。我過一個小時應該會過去待一陣兒,也給我買杯咖啡,順便來塊丹麥酥皮餅。”

四十分鍾後,他走進第八大道五十三街路口的咖啡館,在我的桌邊坐下。“一年多以前的案子,”他說,“受害者名叫瑪麗·戈特斯坎德。這個姓是什麽意思?上帝仁慈[4]?”

“我覺得意思是‘上帝的孩子’。”

“這還比較好,因為上帝對瑪麗一點兒也不仁慈。據報道,她去伍德黑文的牙買加大道買東西,在光天化日之下被綁架。兩個男人把她塞進一輛貨車後離開。過了三天,有人在森林公園高爾夫球場上散步時發現了她的屍體。性侵,多處刀傷。出警的是104分局,確認她的身份後,案子被轉給了112分局,因為綁架發生在後者的轄區內。”

“他們查到了什麽嗎?”

他搖搖頭:“我找到的那個人對案情記得很清楚。有兩個星期,那兒附近的居民被嚇得不輕。一個正派女人走在大街上,兩個歹徒綁走了她,感覺就像一道閃電劈了下來,明白我的意思嗎?既然她會碰到這種事,那麽任何人就都有可能會碰到,你甚至在自己家裏也不安全。他們擔心會繼續發生這種案件,車廂裏的**,連環殺人狂作案。洛杉磯的那個案子叫什麽來著?後來拍了電視連續劇的那個。”

“不知道。”

“兩個意大利佬,我記得應該是表兄弟。他們專挑妓女下手,然後把屍體扔在山上。‘山坡勒殺狂’,對,就叫這個。‘勒殺狂’應該是複數的,但我猜媒體在警方發現罪犯不止一個人之前就給案子安上了名稱。”

“伍德黑文的那個女人呢?”我說。

“哦,對。他們擔心她會是係列案件裏的第一個,但後麵沒再出事,於是所有人都鬆了一口氣。他們還有大量人力放在這個案子裏,但目前沒有任何進展。它現在是個懸案,他們普遍認為除非罪犯再次作案被抓住,否則就不可能破案了。他問我們是不是有和這個案子相關的線索。我們有嗎?”

“沒有。你有沒有順便問一句那女人的丈夫是幹什麽的?”

“我不記得她結婚了。我記得她是老師。怎麽了?”

“她一個人住嗎?”

“有區別嗎?”

“喬,我想看一看案卷。”

“你想得倒好。你為什麽不跑一趟112分局,請他們讓你看案卷?”

“我覺得恐怕不行。”

“你覺得呢?你是說本市還有警察不肯違反規定,賣人情給一個私家偵探?我的天,我好震驚。”

“我會非常感激你的。”

“打一兩個電話是一碼事,”他說,“我沒有明目張膽地違反局裏的規章製度,皇後區負責這個案子的那位老兄也沒有。但你現在要我做的是泄露機密材料。那份案卷按理說不能離開辦公室的。”

“也不需要離開。他隻需要花五分鍾發個傳真。”

“整個案卷你都要?完整的謀殺案調查,案卷裏至少有二三十頁紙。”

“警察局出得起這個傳真費。”

“這我就不確定了,”他說,“市長總教訓我們說市政府快破產了。說起來,你為什麽對這個案子感興趣?”

“我不能說。”

“老天在上,馬特。你不是想隻出不進吧?”

“事情需要保密。”

“你的事情要保密,但局裏的檔案你可以隨便看,是這樣吧?”他點了支煙,咳嗽幾聲,接著說,“事情不會和你的某個朋友有關係吧?”

“我不明白你在說什麽。”

“你的好哥們兒巴盧。事情和他有關係嗎?”

“當然沒有。”

“你確定?”

“他出國了,”我說,“他已經走了一個多月,我甚至不知道他還會不會回來。另外,強奸女人,把屍體扔在草地上,他沒這個愛好。”

“我知道,他是個紳士,就連打高爾夫球留下痕跡的草皮,他都會及時更換。有人想給他安個組織犯罪的罪名,不過我猜你肯定知道。”

“有所耳聞。”

“希望他們的證據靠得住,能把他在聯邦監獄裏關上二十年。不過我猜你的想法不一樣。”

“他是我的朋友。”

“是啊,我聽說了。”

“總之,他和這件事沒關係。”他繼續瞪著我,我說,“我有個委托人,他妻子失蹤了。犯罪手法很像伍德黑文那個案子。”

“被綁架了?”

“似乎是的。”

“他報警了?”

“沒有。”

“為什麽不報警?”

“我猜他有他的苦衷。”

“馬特,這麽一句可不夠。”

“就當他是非法入境的吧。”

“紐約有一半人口是非法入境的。你覺得我們接到綁架案,第一件事情就是把受害者交給移民局?另外,這家夥是什麽人?他申請不到綠卡,卻有錢請私家偵探?聽起來這個人不可能身家清白。”

“隨你怎麽說。”

“隨我怎麽說?”他按熄煙頭,皺著眉頭看我,“被綁架的女人死了?”

“現在看起來是這樣。假如是同一夥人……”

“嗯,但為什麽會是同一夥人呢?有什麽聯係?綁架手法?”我沒有說話,他拿起賬單瞥了一眼,然後隔著桌子扔給我。“給你,”他說,“你請客。電話號碼沒變吧?下午我打給你。”

“謝謝你,喬。”

“不,別謝我。我必須好好想想,看幫你會不會把我自己套進去。要是不會,我就打電話。否則的話,你就忘了你來找過我吧。”

我去參加了爐邊小組的中午活動,然後回到旅館。德金沒打過電話,但有一張字條說TJ找過我。就這麽幾個字,沒有可以回撥的號碼,也沒有其他留言。我把字條揉成一團,扔進垃圾簍。

TJ是個黑人少年,一年半前我在時報廣場認識了他。TJ是他的街頭諢名,也許他還有個本來的名字,但他沒有告訴過我。我覺得這小子既樂天又俏皮,把一切都不放在眼裏,在四十二街的惡臭泥淖裏不啻一股清風,我和他一見如故。後來在辦一個與時報廣場有關聯的案子的時候,我讓他做了些跑腿的小活兒。從那以後,我和他就保持著聯絡。每隔一兩周,我會接到他的一個或一連串電話。他從不留電話號碼,我不知道該怎麽找他,因此他留口信隻是為了說一聲他想到我了。假如真的想找我,他會連著打電話,直到碰到我在家的時候。

要是他找到了我,我們有時候會聊天,直到他的兩毛五電話費用完,有時候我們在他或我的活動區域見個麵,我會請他吃頓飯。有兩次辦案的時候,我請他幫我做過一些小事,他似乎從中得到了我付他的那點兒錢無法解釋的快樂。

我回到自己的房間,打電話給伊萊恩。“‘丹尼男孩’向你問好,”我說,“喬·德金說你在把我往好路上帶。”

“那是當然了,”她說,“但他是怎麽知道的呢?”

“他說自從咱倆開始做伴,我打扮得比以前體麵了。”

“我說過了,那身新衣服特別適合你。”

“但我穿的不是那一身。”

“哦。”

“我穿的是我那件運動上衣。從上輩子穿到現在了。”

“嗯,但還是挺好看的。配的是灰褲子,對不對?襯衫和領帶呢?”我告訴了她,她說:“嗯,這一身搭配很不錯。”

“其實很普通。昨晚我看見了一身阻特服。”

“真的假的?”

“按照‘丹尼男孩’的說法,長長地垂到地上,有挺括的褶襇。”

“‘丹尼男孩’不可能穿阻特服。”

“不是他,是他的一個熟人,名叫——算了,他叫什麽並不重要。他還戴著一頂草帽,帽帶粉得嚇人。要是我穿這麽一身去德金的辦公室——”

“他肯定會給你跪下。也許是你的風度不一樣了,親愛的,德金感覺到的也許是你的氣場。現在你穿衣戴帽更有自信了。”

“因為我的心靈非常純潔。”

“肯定就是這樣。”

我們又閑扯了一會兒。她晚上有課,我們商量著要不要等她下課見個麵,但決定還是算了。“明天比較好,”她說,“去看電影如何?不過我不喜歡周末去電影院,像樣的地方都人擠人。我想到了,看個午後場,然後去吃晚飯,前提是你不工作。”我說聽上去不錯。

我放下聽筒,前台打進來說我和伊萊恩煲電話粥的時候,有人打過電話找我。自從我住進西北旅館,電話係統已經改了好幾次。最早所有電話都必須通過總機轉接。後來他們解決了這個問題,你可以直接撥出去,但進來的電話還是要通過總機轉接。現在我有了一條可以打進打出的直線電話,可如果鈴響四聲我還不接,來電就會被自動轉到前台去。紐約電話公司直接寄賬單給我,旅館不收我任何費用,結果我就能享受免費的留言服務了。

電話是德金打來的,我立刻打給他。“你把東西忘在我這兒了,”他說,“你不過來拿,我就扔了。”

我說我這就過去。

我走進刑警組辦公室的時候,他正在打電話。他把椅子翹得老高,嘴裏抽著一支煙,煙灰缸裏還點著一支煙。坐在他旁邊那張桌子前的警探名叫貝拉米,他從眼鏡上方盯著電腦屏幕。

喬蓋住聽筒,說:“那個信封應該是你的吧?上麵寫著你的名字。前麵你來的時候忘了拿走。”

他沒有等我回答就繼續打電話了。我隔著他的肩膀撈起那個九乘十二英寸的牛皮紙信封,上麵寫著我的名字。貝拉米在我背後對電話說:“呃,這根本沒道理啊。”

我沒有和他搭話。

[1] 紐約最負盛名的美食商店,顧客經常需要取號排隊。

[2] 新時代占星學中的術語,指發生於1987年8月16日至17日的行星對齊。

[3] 即米蘭達警告,指美國刑事訴訟中的犯罪嫌疑人保持沉默的權利。——編者注

[4] 在英語中,“戈特斯坎德”(Gotteskind)和“上帝仁慈”(God is kind)發音接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