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 冒充“馬丁·蓋爾”的人是假丈夫嗎?馬丁·蓋爾審判案——1560年,法國
電影《馬丁·蓋爾歸來》(Le Retour de Martin Guerre,1982)
時間與法庭
1560年,法國圖盧茲高級法院
案件當事人
馬丁·蓋爾(MartinGuerre)
審判焦點
冒充“馬丁·蓋爾”的人是假丈夫嗎?
審判結果
有罪,死刑
曆史質問
一個人的人性是如何形成的?
被電影化的審判故事
2011年9月在韓國上映的《熔爐》是根據以從2000年起4年間在韓國全羅南道光州一所聾啞學校裏發生的性暴力事件以及後來對加害者的刑事審判為題材的同名小說改編的電影,包括校長在內的學校職員長期以來對9名殘障學生實施了性暴力。其中4人被起訴受到刑事審判,然而法院對他們的判決非常輕,隻是幾年徒刑和緩期徒刑,受到了社會各界“棉花棒懲罰”的指責。隨著原著小說的暢銷和電影觀眾的增多,該事件受到社會各界的普遍關注,整個社會像熔爐一樣沸騰起來了。在輿論的壓力下偵查機關不得不重新進行偵查,有關部門製定和實施了嚴懲以殘障人員為對象的性暴力犯罪的特別法(又名“熔爐法”)。
提起以刑事案件和刑事審判為題材的電影,除了《熔爐》以外,人們還會想起《殺人回憶》《七號房間的禮物》等。刑事審判案件由於起承轉合比較清楚,經常被用來編故事或寫電影劇本,隻是故事內容較單調,有可能陷入簡單的懲惡揚善的循環之中。在訴訟日常化、大部分審判為陪審團審判的美國,以審判為題材的電影比韓國多得多。韓國的一位法官每年將國內外法庭影視資料分門別類地整理成文件以後發給自己的同事法官。法官們出於職業習慣,喜歡將事物分門別類地整理、歸檔。
法庭影視片將人們難以理解的法律和審判改編成人們喜聞樂見的視覺形象,具有使人們容易接受、容易理解等優點。當然也有一些法庭影視片存在著沒有嚴格區分“被告”和“被告人”、“原告席”和“被告席”,法官敲擊法槌等看起來不太嚴謹的地方。然而我們不能以偏概全,細節上也許存在一些缺陷,但這些缺陷不足以否定法庭影視劇的長處。在一天內發生諸多案件和事故的這個社會裏,沒有訴訟事件,且天天為維持生計東奔西忙的人們哪有閑暇時間看法典或法律書籍?
法官的《難忘的審判》,史學家的《馬丁·蓋爾歸來》
16世紀中葉,居住在法國朗格多克地區小村莊阿爾蒂加(Artigat)的年輕農夫馬丁·蓋爾離家出走,很久都沒有音訊。8年後,他回到了家鄉(至少村裏人都是這麽想的),並與妻子過了3年平靜的生活。可有一天,妻子貝特朗·德·羅斯突然控告自己被假丈夫欺騙了3年,原來那個“馬丁·蓋爾”其實是阿諾·迪蒂爾,是個冒名頂替的假丈夫。隨著真正的馬丁奇跡般出現在法庭上,阿諾最終被判死刑。
審判結束後的1561年,司法部的受命法官讓·德·科拉斯以良好的人文素養和淵博的法律理論整理與訴訟有關的意見和證據及判決書,撰寫了添加100多條注釋的《難忘的審判》(Arrest Memorable)一書。這本書在當時引起巨大反響,不僅成為司法界的必讀書,也受到普通讀者的追捧。
後來圍繞這起具有十分獵奇的故事結構和大眾號召力的案件的各種評論紛至遝來,事後400年間很多作家不厭其煩地撰寫回顧這個騙子及其審判過程的書。1982年法國拍攝了以這個故事為題材的電影《馬丁·蓋爾歸來》(Le Retour de Martin Guerre)。這是一部生動地再現16世紀初法國農村風景和農夫日常生活、婚禮儀式、農村共同體內經濟生活、宗教習慣、審判程序和方式的電影,在韓國以《馬丁·蓋爾的歸鄉》為片名於1992年上映。1993年美國拍攝了根據同一故事改編的電影《似是故人來》(Sommersby),隻是將故事背景改為南北戰爭時期。
然而,法國近代史專家娜塔莉·澤蒙·戴維斯(Natalie Zemon Davis)教授在回應《馬丁·蓋爾歸來》影評的文章中認為,這是一部緩解妻子的雙重博弈和法官內心矛盾的電影。她在親臨案發村莊、查閱古籍並深入研究的基礎上撰寫了與1983年上映的電影同名的書。1983年英文版的《馬丁·蓋爾歸來》(The Return of Martin Guerre)也出版了。戴維斯在這本書中一反過去人們對此案件的看法,指出這不是妻子上了假丈夫的當,而是妻子明知阿諾是假丈夫卻與真丈夫馬丁共同謀劃的一場騙局。她還認為這本書展現了16世紀法國農民在當時新教盛行的背景下追求新生活的精神麵貌和確立自我認同感的願望。
對此,羅伯特·芬利(Robert Finlay)教授批判戴維斯站在20世紀女權主義立場上犯了以扭曲的目光看待16世紀客觀曆史背景的曆史性錯誤。而戴維斯則再次撰文反駁說羅伯特對16世紀法國農村的文化過於簡單化、定型化,因而不能客觀地評價實際上存在的人物。已經過了450多年的“馬丁·蓋爾事件”至今在社會各界仍然爭論不休,成為學者們研究的對象。在這裏我們先察看一下司法界認定的事實是否正確,然後再看一看這是不是終結中世紀封建時代、開啟近代史的象征性的事件,思考“個人的認同感的形成原因”。
圖11、圖12 一個騙子的故事:馬丁神話般的故事曆經幾個世代成了無數作家的寫作題材,也出現了同樣題材的眾多作品。左圖為科拉斯法官的《難忘的審判》初版封麵,右圖為史學家戴維斯寫的《馬丁·蓋爾歸來》。
馬丁·蓋爾的結婚與離家出走
馬丁·蓋爾於1524年出生於法國比利牛斯山脈巴斯克地區亨達耶村(Hendaye)的農夫家庭。1527年,父親桑西·狄蓋爾(Sanxi Dagueree)帶領弟弟皮埃爾(Peerre)和自己的家人離開老家搬到了阿爾蒂加小村。桑西在那裏獲得一片土地,種植小麥和葡萄,外加經營磚瓦工廠,過上了較富裕的生活。他為了與阿爾蒂加居民和睦相處將自己的巴克斯族姓狄蓋爾改為蓋爾,在那裏桑西的4個女兒相繼出生了。然而皮埃爾娶媳婦與哥哥分家的時候兄弟倆不幸發生了財產糾紛。1538年,桑西一來為了打下更加堅實的經濟基礎,二來為了盡早迎接兒媳以傳宗接代,將少年馬丁送到當地富翁羅斯家當了上門女婿。就這樣,馬丁和羅斯的女兒貝特朗結為夫妻。
當時新郎馬丁才14歲,新娘貝特朗12歲(據貝特朗在法庭上陳述她是在9—10歲時結的婚,而後來的學者們卻推定為12歲)。也許是年齡過小的原因,雖然馬丁身材高挑瘦長,卻一時無法適應美麗的新娘貝特朗,兩人之間幾乎沒有**(據後來的學者們推測,馬丁可能患上心因性**障礙)。村民們穿上奇裝異服到他們家門口敲著鍋碗瓢盆用刺耳的聲音唱起“沙裏巴裏(charivari)”,以嘲弄這對年輕夫婦。馬丁獨自一人揮刀舞棒以宣泄心中的鬱悶,貝特朗不顧父親離婚的勸告與馬丁過起了貞潔的夫妻生活(據當時的教會法,年輕女子結婚後與丈夫沒有發生性關係,其婚姻可視為無效婚姻,可在3年之內提請離婚)。當他們結婚8年的時候,一位巫婆來到他們家教給他們“解除魔法”的秘訣並治療馬丁的性功能障礙,夫妻倆便如願以償地生下了兒子小桑西。
1548年,兒子出生幾個月後,馬丁偷偷將父親的穀物賣出去用於吃喝玩樂。父子倆平時就不和,出了這件事以後馬丁為了擺脫家庭和農村生活的羈絆,索性拋棄妻兒去找更大的世界了。離家出走後,馬丁好幾年沒有跟家裏人取得聯係,家裏人自然也聽不到馬丁的任何消息。馬丁一路流浪,來到西班牙卡斯提拉地區學習當地語言,最後來到布爾戈斯(Burgos)定居,在紅衣主教家裏當了用人。又過一段時間後,他加入西班牙費利佩二世的軍隊並參加了多次戰爭,1557年8月在一次戰鬥中受槍傷截斷了一條腿。
丈夫離家出走時妻子貝特朗才22歲,但她對馬丁始終忠貞不渝,在沒有丈夫的日子裏仍舊是一個稱職的母親和兒媳。雖然丈夫離家出走很長時間,可由於不能證實其死亡,因此按照當時的教會法和社會習慣,她是不能再婚的。如果貝特朗在此期間發生婚外情,在法庭上會遭受致命的打擊。再說她的身邊還有一個擁有合法繼承權的兒子,她更不可能與別的男人通奸或離開阿爾蒂加。據學者們推測,雖然丈夫離家出走,但貝特朗始終堅守自己清白的女兒身,作為一個已經成熟的女人隻盼丈夫早日回來過上幸福的生活。
馬丁離家出走幾年後,父親桑西·蓋爾去世了,臨終前他留下了“兒子馬丁是亨達耶和阿爾蒂加土地的唯一繼承人”的遺囑。由於馬丁不在家,皮埃爾作為監護人代替貝特朗管理了桑西的遺產。本來馬丁繼承的並不是全部遺產,再說按照當時的法律,貝特朗無權代替丈夫繼承遺產。16世紀50年代初,為了恢複蓋爾家族和羅斯家族的關係,也為了幫助被馬丁拋棄的妻子貝特朗,一直單身的皮埃爾與貝特朗守寡的母親結婚了。皮埃爾當著貝特朗母親的麵發誓撫養貝特朗和小桑西,貝特朗重新過上了與母親同住一個屋簷下的生活。
冒充丈夫的阿諾·迪蒂爾和妻子貝特朗的指控
1556年夏天,有一個男子出現在阿爾蒂加,他自稱是幾年前離家出走的馬丁。他的真名是阿諾·迪蒂爾,出生於離阿爾蒂加騎馬一天路程的沙加(Sajas)。他身材不高卻很壯實,可也不是善於運動的體格,口才特別好,會寫字、會讀書,具有連舞台演員都自歎不如的記憶力。同時他又是一個性情暴躁的人,經常與不三不四的人在一起賭錢,時而還到酒吧與妓女鬼混。阿諾也在年輕時離家出走,流浪一段時間以後加入了法國亨利二世的軍隊。
1553年,阿諾在退伍回家的路上經過阿爾蒂加附近時,馬丁過去的兩個朋友偶然看見阿諾並誤認為是馬丁,與他打了招呼。雖然馬丁比阿諾更高、更瘦且膚色也更黑,但兩人確實有不少相似之處。阿諾從他們的嘴裏打聽到了馬丁的現狀、家族關係、言行習慣、小時候發生過的一些瑣事,也知道了馬丁有一個美貌的妻子和不菲的遺產的事實。知道這些情況以後,阿諾發揮他那騙子的伎倆為將馬丁的人生換成自己的人生做了充分的準備。
進一步了解馬丁及其周邊人物的情況以後,阿諾於1556年到阿爾蒂加鄰村一家旅館向旅館老板說自己就是馬丁,並哭訴了自己對妻子和家人的思念之情。聽到這個消息後,馬丁的4個妹妹立刻跑到旅館熱情地迎接了“哥哥”。貝特朗剛見到阿諾時不禁連連後退幾步,可看到他深情地打招呼並說旅行包裏還有她送給自己的白色襪子,便解除戒心接受了他的吻。皮埃爾和親戚們也相擁而來迎接了馬丁。當然村民當中也有給他投去異樣目光的人。
然而,看到阿諾一一點著村民的名字,講起10多年前發生的一些生活瑣事,大部分村民也都認為真的是馬丁回來了。看到原本性格內向、不善言談的馬丁滔滔不絕地講起自己的冒險經曆,人們又起了一點疑心,但他們很快否定了自己的想法:在外漂泊多年經曆過很多事情,且年齡也增大了,也許外部環境改變了他原來的性格。由於沒有一張肖像,長相又與馬丁差不多,且能夠講出很久以前的事情,幾乎沒有人認為這是一場彌天大騙局。後來的學者們猜測,即使有人懷疑,但因馬丁歸來是親人以及村民盼望已久的事情,所以他們也有可能把疑慮埋藏在心裏沒有說出來。
那麽貝特朗到底知不知道阿諾是假丈夫呢?直到生命的最後一刻,阿諾堅持說自己並沒有向貝特朗提起過事實真相,貝特朗也堅持說自己真的把阿諾當成真正的丈夫,當時法庭也承認兩個人的陳述是真的。然而,種種跡象表明貝特朗的陳述是虛偽的。關於這一點留到本文結束的時候再談。
然後貝特朗鬼使神差般地將阿諾當成自己的丈夫,並且幫他在家裏和村裏安頓下來。也許是因為年齡的增長,也許是看在美貌妻子的份上,阿諾丟棄從前的壞習慣過上了誠實善良的日子。貝特朗也對阿諾恩愛有加,過上了幸福的生活。其間,他們生下了兩個女兒,其中一個不幸夭折,另一個女兒貝爾娜多(Bernarde)成了小桑西的妹妹。
圖13 貝特朗的選擇:一生在不幸中度過的妻子與10年後回來的“丈夫”相親相愛並生育了子女。起初也許信以為真,可這世上竟然還有妻子認不出朝夕相處的丈夫的事情?然而也不能因此責怪貝特朗。電影《馬丁·蓋爾歸來》劇照
阿諾在農場又是幹農活又是生產葡萄酒和羊毛並賣到別的地方,成了當地有名的“農村商人”。他還賣出了阿爾蒂加的部分土地,這在當時是違背蓋爾家族的故鄉巴斯克地區風俗的行為(當地風俗規定沒有特殊情況祖傳的土地不得隨意處理,即使處理也要獲得近親的同意)。當阿諾要求皮埃爾交出自己不在期間保管下來的賬本時,皮埃爾一氣之下當場拒絕了。
通過這件事,皮埃爾的心裏重新產生了對阿諾的懷疑。當初剛見麵的時候皮埃爾就懷疑這不是真正的馬丁。皮埃爾向家人和村民說過這個新來的馬丁不是真馬丁,是個騙子。其實村裏也有不少人心存同樣的想法。村裏的鞋匠說這個人的腳好像比馬丁的腳小一點,更有退伍士兵說自己在別的地方見過真正的馬丁。阿諾曾經住宿過的那個旅店的老板也向皮埃爾透露那個新馬丁實際上就是阿諾的事實。旅店老板還說阿諾曾經跟自己說過真正的馬丁早已死亡,馬丁死之前已經把他的財產轉交給了自己,並要求旅店老板為自己保守秘密。
得到新馬丁是假馬丁的證據之後,皮埃爾要求貝特朗指控阿諾的欺詐行為。貝特朗雖然在皮埃爾和母親的雙重壓力下勉強答應指控,可她還是相信阿諾就是自己的丈夫馬丁。不僅如此,當皮埃爾試圖雇凶殺死阿諾的時候,她還挺身而出挽救了阿諾的性命。1559年前後,當阿諾因為別的案件被抓起來最後無罪釋放時,她還是欣然地把阿諾接回了家。
在這樣的情況下,1560年1月,指控人的代理人皮埃爾根據“對罪大惡極的慣犯適用的特殊法律”,組織武裝人員將阿諾抓起來押送到了法院。
裏厄地方法院的初審
貝特朗指控丈夫是假馬丁的案件由所轄地區的裏厄地方法院負責審判,法庭主審法官為菲爾曼·貝西埃爾。以欺詐為目的的冒名頂替行為在16世紀的法國是一項重罪,雖然對此項罪名沒有規定具體的刑罰條例,但一旦檢察官與索賠人(比如本案中的貝特朗)一起參與訴訟,獲得有罪判決的被告可處罰金以上刑罰甚至被判死刑。隻是人命關天的大事,證據必須“確鑿無疑,大白於天下”,然而在那個連一張肖像也很少、沒有指紋和印章、沒有基因鑒定的年代查清一個人的真實身份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首先,由皮埃爾指定的證人在法官或公證人麵前宣誓後陳述的證詞作為證據被提出來了。法官在檢察官審閱相關文件以後開始了庭審。法庭傳喚被告人給予辯解的機會,聽取了指控人貝特朗的證詞和被告人對證詞的意見。貝特朗做了“開始以為是真丈夫,後來才知道是假丈夫”的含糊不清的陳述。被告人阿諾在法庭上自始至終主張自己是真正的馬丁,是皮埃爾為了爭奪財產脅迫貝特朗指控了自己。法官命令貝特朗離開皮埃爾的家暫時住在別的地方,接著進行了對證人的詢問和以被告人為對象的證人之間的麵對麵質詢。被告人反駁說,這些證人不是從皮埃爾那裏得到什麽好處,就是迫於皮埃爾的威脅而出來作偽證的。在整個過程中,阿諾絞盡腦汁力爭毫無破綻地陳述過去發生的一些雞毛蒜皮的瑣事,同時還向法庭請求能為自己做有利證詞的人出庭作證。
在審判進行的過程中,約有150人作為證人出庭,其中約45人強調被告人是阿諾·迪蒂爾,而不是馬丁·蓋爾,包括馬丁4個妹妹在內的三四十人卻說被告人確實是馬丁·蓋爾。其餘的60多人害怕事後遭到雙方的報複,拒絕確認被告人的真實身份。貝特朗沒有說出自己對這個假丈夫所產生的疑點,極力把自己說成容易上當受騙的弱女子。甚至在阿諾當庭提出如果貝特朗認定自己是假丈夫則心甘情願地接受任何處罰時,貝特朗仍舊拒絕認定阿諾是假丈夫的事實,始終保持了沉默。
最後法官宣告了判決結果:被告人阿諾冒名頂替馬丁·蓋爾汙辱貝特朗,犯下了汙辱婦女罪;指控人要求賠償經濟損失的請求無效;按照檢察官的量刑要求將被告人處以死刑(斬首或淩遲)。
圖盧茲高級法院的二審判決
阿諾提出上訴,堅持主張自己是無辜的。1560年4月30日,圖盧茲(Toulouse)高級法院開始了對被告人“馬丁·蓋爾”的審判。當時圖盧茲高級法院的法官都是富裕、有教養的知識界精英,每個人都擁有貴族爵位(穿袍貴族)。負責審理馬丁·蓋爾案的法庭指定科拉斯為受命法官,讓他負責偵查案件的來龍去脈,撰寫有關爭議焦點的報告書。
科拉斯法官是當地有名的法學家,也是教會法拉丁語注釋書的作者,是一位頗有聲望的人文主義者。他首先審問了貝特朗和皮埃爾。被告人阿諾在法庭上陳述自己不想傷害貝特朗,這起事端純粹是皮埃爾一手炮製出來的。法庭認為指控人貝特朗和皮埃爾根據審判結果有可能被判誣告罪和偽證罪,於是決定將二人暫時送進監獄。二三十個證人也像初審時一樣重新做了證言。科拉斯法官在反複審閱初審記錄的過程中越來越覺得被告人的確是貝特朗的真丈夫。這就意味著初審判決有可能被全盤否定。
正當法庭準備宣告終審判決的7月下旬,發生了一件奇跡般的事情。一個木腿男人突然出現在法庭上,聲稱自己就是“馬丁·蓋爾”。原來截肢後在修道院養傷的真馬丁聽到假丈夫的傳聞,回到了闊別20年的故鄉。法庭上上演了一場對真假馬丁進行對質、審問的戲劇性場麵。
然而令人驚訝的是,那個假馬丁對過去一些生活細節的描述居然比真馬丁還要真實、細致。假馬丁對20多年前發生的許多事情對答如流,相反真馬丁卻笨嘴拙舌地說“記不清楚”。然而,皮埃爾和馬丁的妹妹們一眼認出了夾雜在眾人之間的真馬丁。貝特朗看到真馬丁後便渾身顫抖,隨即投入丈夫的懷抱,流著眼淚懇求丈夫原諒自己。舉世罕見的“真假遊戲”就此結束了。馬丁對妻子沒有表示一絲的憐憫,反倒說:“收起你的眼淚吧,不要拿我的妹妹和叔叔為自己辯解。這世上也許會有不認得子女、侄兒、兄弟姐妹的父母、叔叔、兄弟姐妹,可絕對沒有不認得自己丈夫的妻子。至於發生在我家的各種災禍,除了你我不想責怪任何人。”
至此,即使沒有被告人的自白,法庭也完全可以對被告人作出有罪判決。9月12日審判長宣告被告人阿諾犯有“欺詐、冒名頂替、**罪”,待到被告人向指控人公開道歉之後送到阿爾蒂加執行死刑(由斬首刑減刑為絞刑)。法庭還嚴厲批評貝特朗和真馬丁的過錯,奉勸他們盡早忘掉過去,恢複正常生活。法庭作為判決的附帶措施,接受貝特朗在懷上女兒貝爾娜多時把阿諾當作真馬丁的辯解,按照當時的法律將他們的女兒貝爾娜多認定為嫡女。法庭還接受了貝特朗直到指控阿諾之前真的不知道他是假丈夫的辯解,決定不再追究其共犯罪。法庭對長期沒有守家守妻的真馬丁視情節輕重未給他任何處罰,對皮埃爾未獲貝特朗同意擅自指控阿諾和陰謀殺死阿諾的行為也未給予任何處罰。
9月22日,22年前為貝特朗搬進新婚床的貝特朗家門口搭起了絞架,在馬丁家族和村民們麵前,阿諾向執行死刑的法官坦白了自己所有的罪行。剃光頭,光著腳,身穿白色襯衫,手舉火把的阿諾跪坐在地上,向上帝和眾人請求寬恕。走上絞架的阿諾還沒忘告訴馬丁不要粗暴地對待貝特朗,並向貝特朗請求原諒。
在曆史的法庭上
如果真馬丁沒有出現,法庭會作出什麽樣的判決呢?阿諾能夠準確地回憶起20多年前發生過的事情,證人的不少證詞相互矛盾,就連皮埃爾也充分具有虛偽指控的動機。據後來的學者們考證,麵對這種情況科拉斯法官也曾產生過對阿諾作出無罪判決的想法。雖然是事後的判斷,可在筆者看來當時科拉斯的有罪結論是正確的。離家出走多年的男人能夠記住多年前的事情反倒不合常理(在法庭上真馬丁確實有很多未能正確回答的問題),而阿諾卻知道得那麽詳細則有可能是貝特朗平時告訴過他很多事情。當阿諾反複聲稱自己是真馬丁時,村裏人的確信以為真,可在圍繞如何看待阿諾行為的問題上,村民的說法可能會出現一些偏差。因為有人可能認為阿諾的行為是對秩序和權威的挑戰,也有人會認為那是阿諾伸張財產處理自由的行為。還有,貝特朗也有可能是在一起生活的時候早認出那是假丈夫,可為了維持與他的婚姻關係一直采取雙重策略(事實上貝特朗直到最後並未取消指控),做了模棱兩可的陳述,拒絕對自己的陳述宣誓。皮埃爾未經貝特朗同意指控阿諾、謀殺阿諾未遂應該認為是阻止財產繼承權落入假侄兒手裏而采取的行為。從這一點上看,初審判決是正確的。
貝特朗真的不知道阿諾是假丈夫嗎?圖盧茲高級法院的判斷是貝特朗從初次遇見阿諾到最後指控阿諾一直不知道他是假馬丁,科拉斯更認為女人是最容易上當受騙的存在,可在筆者看來,貝特朗實際上早就知道那是假丈夫。其根據如下:即使相貌完全相同到以假亂真的程度,作為一個妻子也不可能感覺不到丈夫的體感,因為那個體感是同枕共眠好幾年且“一起生過孩子”的丈夫的體感。阿諾在法庭上準確地陳述馬丁離家出走前夫婦之間的生活瑣事,如果不是貝特朗告訴了阿諾,阿諾的本事再大也不可能知道。即使阿諾事前已從村民那裏得知一些生活細節,可家庭內部的瑣事是不可能知道的。如果家裏的其他人沒有告訴過他,那十有八九是貝特朗親口告訴他的。阿諾和貝特朗真心相愛,共同嗬護來之不易的夫妻關係,如果是這樣,那麽阿諾肯定向心愛的妻子坦白了事實真相。當真馬丁出現在法庭時貝特朗一眼認出馬丁恰恰證明這一點。阿諾在絞架下說貝特朗是很有品德的女人,對這句話我們應該理解為那是麵對死亡,阿諾為自己心愛的女人所說的一句善意的謊言。
如果再加上推測和想象,在不知道離家出走的丈夫何時歸來的情況下,年輕的貝特朗的確在肉體上、精神上過著度日如年的生活。遇上阿諾,對貝特朗不能不說是幸運的事情,因為有了阿諾,貝特朗既可以洗清人們印象中的“被丈夫拋棄的女人”的汙名,還可以感受到英俊多情的男人的愛。再說在當時沒有丈夫死亡證據就不能離婚的法製下,在倫理道德上我們不能過分地指責貝特朗。估計法官們也考慮到貝特朗的婚姻關係和女兒貝爾娜多應該得到保護,所以才以證據不足為由免除了貝特朗共犯的罪名。
如此來看在刑事審判中對有罪無罪的判斷是十分艱難的,而且不同的法官還可以作出不同的判斷。蒙田在1588年出版的《隨想錄》中《論跛子》章節對這一事件描述如下:
年輕時我見過一樁兩個男人互相主張自己才是某一女人的真丈夫的訴訟案,那個訴訟案是圖盧茲的法官科拉斯在撰寫的一本書中談到的。我記得當時科拉斯法官把被判有罪的人冒名頂替的行為描述得那樣不可思議,那樣超乎我們的想象力,也超出那位法官的理解力,所以我認為判他絞刑的判決書是非常大膽的(其他的就想不起來了)。
我們應當容忍“法庭對此什麽也做不到”之類的判決形式。因為這樣做比戰神山議事會議(古雅典由貴族組成的政治機構)的法官們更靈活、更坦率。古雅典的法官在為某一件無法弄清的案子而惱火時經常命令有關各方“一百年以後再來打官司”。[34]
發生複雜而難破的案子,輿論或市民通常認為通過審判能夠揭開案子的真相。可如果遇到馬丁·蓋爾事件那樣難以認定事實的案子,就是號稱法律專家的法官也難以作出判斷。蒙田說的意思我們可以理解為對後輩法官們的一種忠告,即判斷有罪無罪必須慎之又慎,對證據不足、沒有把握的案子既不要輕易宣告無罪也不要輕易宣告重刑。
可戴維斯卻主張信奉新教主義的科拉斯法官(科拉斯,在法國新舊教義紛爭中以新教徒的理由於1572年10月在法院大樓前麵被處以絞刑)認為阿諾和貝特朗跟自己一樣都是信仰新教的,所以說對阿諾和貝特朗的判決是帶有一定的感情色彩的判決。事實上,科拉斯法官隻是說過“對阿諾的謊言感到驚訝,從而差一點上了阿諾的當”而已。戴維斯在沒有拿出阿諾和貝特朗信仰新教的任何證據(戴維斯隻提示了當地新教活動比較活躍,當地有不少年輕人信仰新教的資料)的情況下卻主張科拉斯法官的判斷是按照個人的宗教信仰和私生活(科拉斯法官曾因遺產繼承問題向父親提起過訴訟,此外他還深深地愛著自己再婚的妻子)而做出的,這種說法很難令人信服。當時在包括圖盧茲高級法院在內的整個法國社會中,新教是個少數派,而且圍繞新教的宗教紛爭非常激烈。在這樣的情況下科拉斯法官能把自己心裏的想法說給同事法官嗎?當然,科拉斯法官心裏也有可能敬佩那兩個哪怕采用虛偽的方法也要積極開拓自己人生之路的年輕人。然而,圍繞“誰是真正的丈夫?妻子到底知不知道他是假丈夫”的問題,隻要他是公正的法官就絕不會無視已經擺在眼前的事實證據,而根據法官個人的私生活和宗教信仰去作出判斷。
馬丁·蓋爾審判案與本書中的其他審判案不同,既不是涉及政治、經濟、社會中的重要人物的案件,也不是對後世產生什麽重大影響的案件,隻是發生在16世紀法國農村社會的一件辨別真假丈夫的奇異事件而流傳至今罷了。在觀察事件的全部細節的過程中,我們可以看出中世紀末近代初的農村麵貌、人與人之間的相互關係。
馬丁·蓋爾事件隨著科拉斯法官以這次審判為題材撰寫並出版的《難忘的審判》一書而廣為流傳。《難忘的審判》集法律文本和文學故事為一體,引導讀者去了解充滿農民的情感和希望的新世界。如果沒有這本飽含著法官從法學、人文學角度上深入研究探討的書,後人對馬丁事件的分析就不會如此精彩。在韓國,憲法審判官權誠寫的《判斷的瞬間:前憲法審判官權誠判決紀實》和金英蘭大法官的《對判決的再思考》兩本書與科拉斯的《難忘的審判》比較相似。從現在起,法官再也不能安逸於“法官隻會用判決文來說話”的法律諺語。對於一些引起社會共鳴的重大案件的處理,法官經過一定的時間以後還要深入觀察該判決的社會意義、社會背景、爭論過程、判決以後對法律和社會產生的影響等,並以通俗易懂的文筆留下相關文稿作為“社會評論”的對象。
最後我們再觀察一下戴維斯提出的人類個性是如何形成的。按照戴維斯的分析,貝特朗是個非常重視貞操的女子,但她又忠於傳統觀念,是以堅定的獨立觀和現實感擺脫困境、敢於去冒險的女子。戴維斯筆下的阿諾也不是為了騙取財產和女人而冒充馬丁的騙子,而是以自己的個性去開拓自己新的人生的年輕人。繼而戴維斯主張這兩個人不是騙子和受害者的關係,而是以“虛構的婚姻(inventedmarriage)”,即以不期而遇的愛情為紐帶而結成了一對共犯。
戴維斯不是從政治家或學者、藝術家那裏,而是從平凡的農村夫婦身上搜尋到不受傳統觀念的束縛,為開拓自己的人生路而奮鬥的精神,這是值得讚揚的事情。還有,戴維斯認為貝特朗實際上是個在新的生活和傳統觀念之間猶豫不決的人物,這一點也是值得肯定的,問題在於戴維斯將兩個人“虛構的婚姻”以宗教信仰予以合理化。看網上對馬丁·蓋爾的評論,多數網友對兩個人做出善意的反應,很少有人問及他們在道德上、法律上的責任。筆者在最後部分談及理所當然的哲理,也許是出於法官不管在什麽場合都要明辨是非的職業習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