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有必要重溫的審判案例
當今世界,為爭奪幸福而展開的競爭愈演愈烈。隨著競爭越來越激烈,“沒有法也能生存的好人”越來越少,“有社會就有法”的說法正在變成現實。在一周召開一兩次的“集日”(審判官們通常把審判日叫作集日)上,法官們審理幾十件案件,切身感受伸張正義的呼聲。可現實卻對這樣的審判隻是以籠統的“有錢無罪”或“無錢有罪”的言辭來抨擊,很少人做出具體、係統的批判。法官以“法官隻是以判決來說話”來掩飾其內心,司法人員止於整理文件、點評案例,人文學者和社會科學家則對法律製度和案例幹脆置之不理。訴訟者專找“與司法部有關係”的律師,如果敗訴則責怪法律和法官不公正,而政界或輿論界甚至根據是否符合自己追求的理念或政策,對判罰做出不同的評價。“隻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當今社會對現行法律的看法是“對己有利則遵從法律,對己不利則靠政治手段或人情關係”。
我在這樣的現實中有三十多年的法官經曆,總想通過正當且健康的爭論在市民和司法之間達成某種共識以縮短他們之間的距離。本想寫一部描述當今處於風口浪尖的法官的書,可考慮到我自己目前身處司法部門,便改變想法,編寫一部像古典名著那樣能給後人留下無窮的回味價值的曆史性審判案例,好讓人們拿這些案例審視一下我們所處的現實生活。在繁重的審判工作中忙裏偷閑讀一些曆史書反省自我,也成了我編寫這本書的一個契機。
在此期間,這類書已經出版了好幾本,也有一些譯文書。已出版的這些書雖然有很多優點,可這些書大多將重點放在挑選案例和案例的敘述上,甚至有的書隻是迎合讀者的興趣和愛好,在聯係我們現實社會抨擊各種弊端方麵有所欠妥。我認為對司法和審判也應該從曆史的角度去考察,於是挑選了幾個世紀性的案例,生動、有趣地介紹其審判過程,並全麵地闡述了該審判發生的社會背景和對社會產生的影響。總之,我想讓讀者們思考一下通過這本書所要回味的到底是什麽。
從古代雅典到現代美國,我挑選了幾個能夠體現當時社會狀況和社會矛盾的審判案例,這些審判案例包含著政治上(如喀提林審判案、查爾斯一世審判案、馬伯裏審判案等)、經濟上(如洛克納審判案等)、社會上(如蘇格拉底審判案、德萊弗斯審判案、艾希曼審判案、米蘭達審判案等)、文化上(如德雷德斯科特審判案、布朗審判案等)、宗教上(如托馬斯莫爾審判案、伽利略審判案、塞勒姆女巫審判案等)、倫理上(如馬丁蓋爾審判案、潘克赫斯特審判案等)的矛盾和糾紛。雖然在審判過程中暴露出了社會對立和社會矛盾,但通過一係列的爭論和評價,這些審判案解決了暴露出來的這些社會對立和社會矛盾,並尋求了解決問題的新方案。
本書不僅介紹了千古流芳的正義的審判案,還介紹了成為千古奇冤的個別冤假錯案。通過重新查看冤假錯案,我們在懷念因曆史錯判而蒙冤去世的人們的同時,還能進一步了解到錯案發生的原因。通過這本書我們還可以了解曆史對審判案的評價,可以了解哪些審判案未遵守審判原則,了解新設的法和審判的原理及其原則。這本書還特意提及與法庭審判相反的評價,闡明了作者的見解,分別講述了審判真相和對審判的各方評價。
這本書講的是幾例史上著名的審判案的故事,然而我想讀者的目光一定會從頭到尾注視著我對現實社會的描述。是的,“他山之石”“反麵教材”各有用武之地,我們確實需要借鑒別國的審判案來審視我們自己的社會。讀完描述以法律形式規定勞動者最長勞動時間的“洛克納審判案”章節,讀者們能夠了解到早在百年前展開的圍繞勞動者問題的爭論的始因和影響力。在當代限製勞動者最長勞動時間曾經是違憲行為,可多虧偉大的少數人的意見,“限製勞動時間”一詞成了象征一個時代的名詞。讀完“米蘭達審判案”和“德萊弗斯審判案”章節,讀者們會感受到刑事審判中的立場差異和陳年案件的再審過程中的難處。這些審判案雖然對現實問題做不出什麽解答,可我們完全能夠當作解決現實問題的線索。
這本書是為關心或批判我們的法院和法庭的市民以及對法律感興趣的眾多學生而撰寫的。當我們初次接觸作為法律入門的《民法總則》時,總覺得那是一部外星人寫的奇怪的書,為其不適應我們的現實而感到失望。可現在想來,我們這些司法人員似乎開了個“青蛙笑蝌蚪”的愚蠢玩笑。也有不少司法人員年輕時叫嚷“法律萬能主義”,可隨著年齡的增長卻陷入“法律虛無主義”,最後癡迷於哲學或宗教。隨著感悟法律僅僅是解決某種紛爭的手段、法學並不是“為己之學”[1]的道理,我認識到了平時多接觸人文學科的必要性。平時因審理過多的案件而沒有閑暇時間去思考這些問題,現在我敢向身邊的同事法官們說:“要多反思審判和社會的共鳴,要多體恤民眾的悲傷,樹立對社會和曆史的責任感。”
滔滔不絕地說了一大堆,讀者們完全可以當作故事來聽,隻要聽一遍我就滿足了。看著這個社會的亂象,看著人世間的貪欲和愚蠢,不少法官認為人的本性和生活麵貌並沒有發生什麽變化,可我覺得以真摯的態度去尋找曆史進步的法官也不乏其人。法律和審判都具有兩麵性,所以對法律和審判的看法也因人而異。我承認這本書有很多缺陷,因為我沒有讀過當事國的原始資料和研究結果,隻是參考包括曆史學界在內的諸多學者的文章和之前出版的一些同類書籍進行比較、整理。也許有些讀者覺得這本書嚴重缺乏對當時的法律內容和法理的說明,也有讀者認為對審判案例的描述過於煩瑣,對時代背景的說明過於簡略。他們說的這些都很正確,但我覺得隻要寫清楚濃縮法學與哲學的“蘇格拉底審判案”,就足以增添本書的分量。在“加拉帕戈斯群島”那樣的審判和司法與我們的社會相隔十萬八千裏的今天,我認為從法官角度上應該向全體國民毫無保留地公開曆史性的典型審判案例。法院賴以存在的基礎不是權力或權威,而是全體國民對法律的信賴。在國民對法院和法庭的信賴度日益下降的今天,我們一起重溫世界性的審判案例,可以為那些不善於與人溝通的法官增添勇氣。真誠希望關於審判和司法的故事走出法庭,傳遍整個社會。
在前言的結尾處,我想向讀者說明我的願望。我年輕時的夢想是當一個曆史學家,可陰差陽錯當上了法官。我覺得這部作品算是給曆史書築起的萬裏長城添上了一顆不同顏色的石塊。寫作途中走進無文可寫的“堵頭路”便漫步在鄉間小路,欣賞自然的美麗和季節的變換,恐怕這是我一生難忘的記憶。我會永遠記住勸告我寫這本書並給予親切鼓勵和嚴厲批評的李浩根老師的友情。號稱“近代曆史故事王”的朱京哲老師在百忙之中抽出時間與弟子們一起為我檢查這本書的史實正確與否,在此表示深深的謝意。如果說這本書有這樣那樣的缺陷,那純粹是我的責任。感謝從法學角度上提出原稿的不足之處的尹成根法官和全尚賢教授。人道主義者出版社整理修改我的處女作使我的這本書終於問世,在此也向他們表示謝意。
樸炯南
2018年7月
[1] 儒學用語,即學習是為了修養自己的道德和增進學問。——譯者注(若無特別說明,本書注釋均為譯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