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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邊吃早飯邊看報紙。科羅納的房管局警察依然情況危急,但醫生說他應該能活下來。他們說他身上某些部位有可能癱瘓,或許是永久性的,然而現在下定論還為時過早。

中央車站裏,有人搶劫把全副身家拎在購物袋裏的流浪婦人,搶走了她三個購物袋中的兩個。布魯克林的格雷夫森德,一對父子在躲避追殺,他們有販賣**物品的案底,報紙稱他們與有組織犯罪有關聯,兩人跳下一輛轎車,跑進他們見到的第一幢房屋裏。追殺者用多把手槍和一把霰彈槍對他們開火。父親負傷,兒子身亡;那幢屋子的住戶剛搬進去,年輕的妻子及母親正在門廳壁櫥裏掛衣服,霰彈槍射出的大量彈丸打穿門板,轟掉了她的半個腦袋。

戒酒會在六十三街的基督教青年會辦午間活動,每周六次。講話的人說:“我跟你們說說我是怎麽來這兒的吧。一天早晨我醒來,我對自己說:‘哎,多好的一個日子啊,我這輩子感覺都沒這麽好過。我健康得沒法說,婚姻無比美滿,職業生涯蒸蒸日上,精神狀況不可能比現在更好了。我覺得我該去參加戒酒會。’”

房間裏哄堂大笑。他講完後,他們沒有輪流發言。誰舉起手,講話者就會把接力棒交給誰。一個小夥子羞答答地說他剛到九十天。他得到了許多掌聲。我考慮要不要舉手,思考我能說些什麽。但我能想到的話題隻有格雷夫森德的那個女人,還有盧·魯丹科被撿回家的電視機炸死的母親。然而這兩條人命和我有什麽關係呢?我還沒想到該說什麽呢,今天的時間就到了,我們全體起立念主禱文。這樣也不錯。我反正多半也鼓不起勇氣舉手發言。

活動結束後,我在中央公園走了一會兒。太陽總算露麵了,這是一周以來的第一個好天氣。我走了很長一段路,看著年輕的、慢跑的、騎車的和滑溜冰鞋的人們,盡量用這些健康而純潔的能量衝淡每天早晨在報紙上顯出真容的這座城市的黑暗麵目。

兩個世界也會重疊。有些騎車人的自行車會被搶走;有些漫步的情侶回到家裏會發現公寓遭竊;有些大笑的年輕人會去搶劫、開槍或動刀子,有些會被搶劫、中槍或挨刀子。你想從中梳理出什麽邏輯,得到的隻會是一場頭痛。

從哥倫布圓環走出公園的路上,一個穿棒球衫的流浪漢攔住我,他有一隻眼睛呈乳白色,他問我要一毛錢買一品脫劣酒。我們左邊幾碼開外,他的兩個同伴在分享一瓶午夜快車[1],饒有興致地望著我們的交流。我本來想叫他滾開,卻掏出一塊錢給了他,連我自己都為之吃驚。也許我是不願當著他朋友的麵羞辱他吧。他連聲說謝謝,熱情得超過了我的承受範圍,然後我猜他在我臉上看見了些什麽,嚇得他閉上了嘴。他一步一步退開,我穿過馬路,走向我住的旅館。

沒有我的信件,但有一條留言叫我打給金。前台應該把來電時間標在字條上,但這兒畢竟不是華道夫酒店。我問他記不記得來電時間,他說不記得。

我打給她,她說:“天哪,我就在等你打過來。你過來一趟好嗎?來取我欠你的錢。”

“有錢斯的消息了?”

“他一小時前來過,所有事情都談好了。你能過來嗎?”

我讓她給我一個小時。我上樓,衝澡,刮臉。我換上體麵衣服,然後覺得我不喜歡我穿的這一身,又換了一套。正在手忙腳亂打領帶的時候,我忽然意識到我在幹什麽。我這是在為約會梳妝打扮。

我不得不大聲嘲笑自己。

我戴上帽子,穿上外套,離開旅館。她住在默裏山三十八街上,第三大道和萊克星頓大道之間。我走到第五大道坐公共汽車,下車後向東走完剩下的路。她住在一幢戰前的公寓樓裏,紅磚門臉,上下共十四層,大堂地麵鋪瓷磚,有盆栽棕櫚樹。我向門童報上姓名,他通過內線電話打給樓上,確定有人在等我,然後指點我去坐電梯。他的言談舉止裏有著蓄意的不動聲色,我猜他知道金是幹什麽的,以為我是嫖客,盡量不露出自鳴得意的訕笑。

我在十二樓下電梯,走向她的房間。我快走到的時候,門開了。她站在那兒,門框包圍著她的身形,金色的發辮、湛藍的眼睛和高高的顴骨,一瞬間我仿佛看見她被雕刻在維京海盜船的船頭上。“天哪,馬特。”她說,伸出手臂擁抱我。她和我身高差不多,她使勁摟住我,我感覺到她堅實的胸部和大腿壓在我身上,認出了她馥鬱芬芳的香水味。“馬特,”她說,拉著我進房間,隨手關上門,“上帝啊,我太感謝伊萊恩了,因為是她建議我聯係你的。知道你是我的什麽嗎?你是我的英雄。”

“我從頭到尾隻是找他談了談。”

“不管你做了什麽,總之成功了。我在乎的隻有這個。請坐,放鬆一下。喝點什麽嗎?”

“不了,謝謝。”

“咖啡?”

“好,要是不太麻煩的話。”

“快坐下。是速溶的,沒關係吧?我這人太懶,不會煮真正的咖啡。”

我說速溶的就很好。我坐在沙發上,等她去泡咖啡。這個房間很舒服,雖然沒幾件家具,但裝飾得頗為迷人。音響在播放輕柔的爵士鋼琴獨奏。一隻黑貓小心翼翼地從拐角伸頭看我,隨即從我的視線中消失。

咖啡桌上有幾本最新的雜誌——《人物》《電視指南》《時尚》《博物》。音響上方的牆上掛著一幅帶框的海報,宣傳的是幾年前在惠特尼藝術館舉辦的霍珀畫展。另一麵牆上掛著一對非洲麵具。鋪地板的橡木用石灰處理過,中央區域鋪著一塊斯堪的納維亞地毯,地毯上是藍色和綠色的旋渦狀抽象圖案。

她端著咖啡回來時,我正在欣賞這個房間。她說她真希望能留下這套公寓。“但另一方麵,”她說,“留不下反而更好,不是嗎?我是說,繼續住在這兒,某些人會找上門來。你懂的,男人。”

“當然。”

“再說這些東西也都不是我的。我是說,整個房間裏我自己選的東西隻有那張海報。我去參觀畫展,想帶點紀念品回家。那位畫家描繪孤獨的方式——人們待在一起,但心不在一起,各自看著不同的方向——它吸引住了我,真的。”

“你搬出去以後住在哪兒?”

“一個好地方。”她說得很有信心。她靠著我在沙發上坐下,一條長腿疊起來墊在底下,咖啡杯擱在另一條腿的膝頭。她穿著去阿姆斯特朗酒館時的那條酒紅色牛仔褲,上身是檸檬黃的毛衣。毛衣底下似乎什麽都沒穿。她光著腳,腳指甲和手指甲一樣塗成茶色波爾圖酒的顏色。她本來穿著家居拖鞋,但坐下前先把它們踢到了一旁。

我欣賞著她雙眼的湛藍色,方形切割的戒指的碧綠色,視線不由自主地落在地毯上。有人似乎選取了那兩種顏色,用打蛋器把它們攪在一起。

她吹了吹咖啡上的熱氣,喝一小口,俯身把杯子放在咖啡桌上。她的香煙擺在那兒,她拿起來點了一支。她說:“我不知道你對錢斯說了什麽,但他似乎對你印象很深。”

“我不知道為什麽。”

“今天上午他打電話來,說他要過來一趟,他敲門的時候,我掛著門鏈,但不知道為什麽,我知道我沒必要害怕他。有時候你就是會憑直覺知道事情,你明白吧?”

我明白,非常明白。波士頓勒殺魔[2]從來不需要破門而入,受害者全都是開門請他進去的。

她抿緊嘴唇,吐出一根煙柱:“他非常和藹。他說他沒意識到我不開心,更不想違背我的意願扣留我。他似乎很難過,因為我居然會覺得他是那種人。知道嗎?他說得我都快產生負罪感了。他說得我覺得我在犯一個巨大的錯誤,我舍棄了什麽好東西,等我發現無法挽回的時候會後悔的。他說,‘你知道的,我從不接受姑娘吃回頭草’,我心想,天哪,我這下可沒退路了。你能想象嗎?”

“應該能。”

“因為他就是這麽會騙人。就好像我放棄了一份最好的工作,白白扔掉存下的企業退休金。明白嗎?也太扯了!”

“你什麽時候必須搬出這套公寓?”

“他說月底之前,我應該不到月底就會走。收拾行李沒什麽難的,這些家具沒一件屬於我。我隻有衣服和唱片,還有霍帕的海報。說到這個,你知道嗎?我覺得海報不如就留在這兒好了,我不覺得自己想留下這段回憶。”

我喝了兩口咖啡。咖啡不像我喜歡的那麽濃。唱片上一首曲子結束,接下來是首鋼琴三重奏。她又說起我給錢斯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想知道我怎麽會聯係上你的,”她說,“我混過去了,就說你是我一個朋友的朋友。他說我沒必要雇你,直接和他談就行。”

“也有可能是真的。”

“或許吧,但我不這麽認為。我認為就算我能鼓起勇氣,開口和他談,聽完他的一席話,我會慢慢回心轉意,這個想法會被撂到一邊。然後我會任憑它扔在那兒,你明白的,因為假如不直截了當說出口,他會想方設法讓我覺得離開他是不被允許的行為。他未必會說:‘聽著,婊子,你給我乖乖待著,否則我就劃了你的臉。’他未必會這麽說,但聽在我耳朵裏就是這個意思。”

“你今天聽到這個意思了嗎?”

“沒有。重點就在這兒。我沒有。”她的手抓緊了我手腕上方的部位,“哦,免得我忘記了。”她說,她從沙發上起身,我的手臂承擔了她的部分重量。她走到房間的另一頭,打開手包翻了一會兒,然後回到沙發上,遞給我五張百元大鈔,很可能就是三天前我還給她的那五張。

她說:“似乎應該有點獎賞的。”

“你付我的已經夠多了。”

“但你完成得太出色了。”

她一條胳膊搭在沙發靠背上,身體湊近我。我看著她盤在頭上的金色發辮,想到我認識的一個女人,那是一位雕塑家,在翠貝卡區有一間工作室。她雕過一尊美杜莎頭像,女妖的頭發是無數條小蛇,金和簡·基恩的那尊雕像一樣,有著寬闊的眉頭和高高的顴骨。

但表情不一樣。簡的美杜莎看上去失望得無以複加,金的麵容更加難以看懂。

我說:“那是隱形眼鏡嗎?”

“什麽?哦,你說我的眼睛?不,本來就是這個顏色。有點奇怪,對吧?”

“不尋常。”

現在我能看懂她的麵容了。我從中見到的是期待。

“非常美麗。”我說。

稍微有點寬的嘴唇漸漸鬆弛,一個笑容開始成形。我靠近她,她立刻撲進我的懷裏,鮮活、溫暖、熱情。我親吻她的嘴唇、她的喉嚨、她閉上的雙眼。

她的臥室很寬敞,灑滿陽光。地上鋪著厚厚的地毯。特大號的平台床沒收拾,黑貓在印花棉布套的沙發椅上打盹。金拉上窗簾,對我羞怯地笑笑,然後開始脫衣服。

我們的歡好很不尋常。她的身體無與倫比,你隻會在性幻想中見到這樣的胴體,她顯然毫無保留地把自己交給了我。我的欲望強烈得讓我自己吃驚,然而那幾乎完全是生理性的。我的意識奇異地脫離了她和我的身體。我仿佛隔著一段距離在看兩個人的表演。

釋放帶來了紓解、放鬆和寶貴的片刻愉悅。我退出她的身體,覺得自己站在漫無邊際的荒原上,沙漠和幹枯的灌木叢包圍著我。令人驚愕的悲哀一時間占據了我。我的喉嚨深處陣陣抽痛,我覺得自己快要流淚。

這種情緒轉瞬即逝。我不知道它因何而起,也不知道它被什麽帶走。

她說:“哎,好了。”她微笑著側過身麵對我,抬起一隻手放在我胳膊上。“馬特,剛才真的很好。”她說。

我穿上衣服,拒絕了再喝一杯咖啡的邀請。她拉著我的手走到門口,再次感謝我,說她搬好家就會打電話給我,告訴我新地址。我說歡迎隨時打電話給我,無論為什麽都行。我們沒有接吻。

我在電梯裏想到了她說過的話:“似乎應該有點獎賞的。”獎賞這個詞用在這兒倒是很合適。

我一路走回旅館。一路上我停下幾次,一次喝咖啡吃三明治,一次在麥迪遜大道的一所教堂,我本來想把五十塊放進捐款箱,卻意識到我做不到。金給我的是五張百元大鈔,而我的零錢不夠數。

我不知道我為什麽捐什一稅,也不記得我最初是怎麽養成這個習慣的。這是我離開安妮塔和孩子們搬到曼哈頓後開始做的事情之一。我不知道教堂如何處理捐款,也確定他們不太可能比我更需要錢,最近我在嚐試戒掉這個習慣。然而每次有收入了,我都會發覺有某種不安隨之而來,除非我隨便找個教堂,捐出總數的百分之十,否則就無法抹除這種感覺。我猜這就叫迷信。我猜我的思路是這樣的:既然已經開始這麽做了,我就必須堅持下去,否則可怕的厄運就會降臨。

上帝很清楚,這個想法毫無邏輯。無論我把所有收入交給教堂還是一點都不交,壞事都會發生,而且會持續不斷地發生。

這份什一稅隻能等一等了。不過我還是坐了一會兒,享受空****的教堂帶來的平靜。我放手讓思緒亂轉了一會兒。我進門後過了幾分鍾,一位老人在通道的另一側坐下。他閉上眼睛,看樣子非常專注。

我猜測著他是不是在祈禱,猜測著祈禱究竟是什麽感覺,人們能從中得到什麽。有時候在走進一座教堂時,我也會想要祈禱幾句,但不知道該如何開口。

假如有蠟燭可點,我會點上一支,但這座教堂是聖公會的,不備蠟燭。

那天晚上,我去聖保羅教堂參加戒酒會活動,但無論如何也沒法把注意力放在見證上。我總是走神。討論環節中,午間活動見過的年輕人講述他是怎麽熬過九十天的,他再次得到了一輪掌聲。講話的人說:“你們知道九十天過後是什麽嗎?你的第九十一天。”

我說:“我叫馬特。我無話可說。”

晚上,我早早關燈上床。我很容易就睡著了,但一次又一次從夢中醒來。每次我企圖抓住夢境,它們就會從意識邊緣溜走。

最後我起床了,下樓去吃早飯,我買了張報紙帶回旅館。步行範圍內有一場星期日中午的戒酒會活動。我從沒參加過,但我看見它被列在戒酒會的指南裏。等我想到要去的時候,它已經開到一半了。於是我留在房間裏,看完報紙。

以前喝酒能填補無所事事的時光。我曾經在阿姆斯特朗酒館一坐就是幾個小時,喝摻波本威士忌的咖啡。這麽喝不會上頭。我一杯一杯慢慢喝,時間一小時一小時過去。你可以嚐試不加烈酒,然後做同樣的事,你會發現行不通。沒什麽原因,但就是行不通。

下午三點左右,我想到了金。我伸手去拿電話想打給她,但及時攔住了自己。我們上過床,因為那是某種禮物,她知道如何贈予,我卻不知道該怎麽拒絕,然而那並沒有讓我們成為情人。它沒有讓我們中的一個人成為對方的什麽人,我和她之間的交易無論怎麽說都已經結束。

我想起她的頭發和簡·基恩的美杜莎雕像,我考慮要不要打給簡。但打通了又能談什麽呢?

我可以告訴她,我的第七個清醒日子已經過完一半了。自從她也開始參加戒酒會活動後,我就和她斷了聯係。醫生叫她遠離與飲酒有關的人、地點和事物,在她看來,我無疑名列其中。今天我沒喝酒,我可以這麽告訴她,但那又怎樣呢?這不等於她會願意見到我。事實上,這也不等於我想見到她。

我們曾經一起開懷暢飲共度過幾個晚上,也許我們可以用同樣的方式享受清醒時光。然而,那和在阿姆斯特朗酒館枯坐五個小時喝不加威士忌的咖啡有什麽區別?

我都已經開始查她的號碼了,但終究還是沒打給她。

聖保羅教堂的發言者講述了一個真正的墜入深淵的故事。他曾經有好幾年海洛因成癮,他好不容易戒毒,卻又把自己喝得淪落包厘街[3]。他看上去像是去過地獄,而且記得地獄是個什麽樣子。

中間休息的時候,吉姆在咖啡壺那兒攔住我,問我情況如何。我說挺好。他問我滴酒不沾幾天了。

“今天是我的第七天。”我說。

“天哪,太棒了,”他說,“馬特,這真的很了不起。”

討論期間,我考慮過要在輪到我的時候起來發言。我不知道我會不會說我曾經是個酒鬼,因為我不知道我到底是不是,但我會說些類似今天是我的第七天、我很高興來到這裏,或者其他什麽話。然而等真的輪到我了,我說出來的還是那句老話。

聚會結束後,我拎著折疊椅走向堆放椅子的地方,吉姆走到我身旁。他說:“你知道嗎?我們有幾個人每次散會後都去科布角店裏喝咖啡,就是吹吹牛消磨點時間。你要不要一起去?”

“哎,我太樂意了,”我說,“但今晚不行。”

“那就下次吧。”

“好的,”我說,“聽上去很好,吉姆。”

我當然可以去。我沒有其他事可做。但是我沒去,而是回到阿姆斯特朗酒館,吃了一個漢堡包和一塊芝士蛋糕,喝了一杯咖啡。我可以在科布角店裏吃完全相同的東西。

好吧,我就是喜歡星期天晚上的阿姆斯特朗酒館。人不太多,隻有那些常客。吃完東西,我端著咖啡走到吧台,同CBS電視台一個叫曼尼的技師和一個叫戈登的樂手聊天。我甚至沒有想喝酒的念頭。

我回家上床。第二天早晨起來時,我有點心驚肉跳,我沒有理會,覺得那是一個無法記憶的噩夢留下的殘渣。我衝澡,刮臉,但這種感覺還在。我穿衣服,下樓,把一包髒衣服扔在洗衣房,把一身正裝和一條長褲送到幹洗店。我吃早餐,讀《每日新聞報》。一名專欄作家訪問了格雷夫森德不幸被霰彈槍擊中的那位女士的丈夫。他們剛搬進那幢屋子,那是他們夢寐以求的新家,是他們在體麵社區過上體麵生活的機會。結果兩名歹徒在逃命時慌不擇路,偏偏選中了這幢屋子。“就好像上帝隨手一指,挑中了克萊爾·萊澤切克。”專欄作家寫道。

在《地鐵簡訊》的版麵裏,我得知包厘街的兩個流浪漢在阿斯托廣場站的垃圾箱裏發現一件襯衫,為此大打出手。其中一人用一把八英寸長的彈簧刀捅死了另一人。死者現年五十二,凶手三十三。要不是事情發生在地鐵裏,我猜這起案件都不會有機會上報紙。假如他們在包厘街的廉價旅館裏自相殘殺,那就根本不是新聞。

我繼續翻報紙,就好像我期待著會找到什麽一樣,隱約的不祥預感始終揮之不去。我略微有點宿醉的感覺,我不得不提醒自己,昨晚我一滴酒也沒沾。這是我的第八個清醒日子。

我去銀行把五百塊收入的一部分存進戶頭,剩下的換成十塊和二十塊的零錢。我去聖保羅教堂想捐掉那五十塊,但教堂裏正在做彌撒。我沒進去,而是去了六十三街的青年會,聆聽我這輩子聽過的最無聊的一場見證。我覺得講話的人在列舉他從十一歲開始的每一次飲酒。他嗡嗡嗡地嘮叨了足足四十分鍾。

散會後我到公園裏坐著,從小販手裏買了個熱狗來吃。下午三點左右,我回到旅館,打了個瞌睡,四點半左右再次出門。我買了份《郵報》,拐彎走向阿姆斯特朗酒館。買報的時候我肯定掃了一眼頭條標題,但不知為何沒看進去。我坐下,點咖啡,望向頭版,那條消息就在那兒。

《應召女郎被砍成肉醬》,它這麽說。

我知道概率的大小,但我也知道概率根本不重要。我閉著眼睛呆坐片刻,將報紙攥在拳頭裏,我想憑借純粹的意誌力改寫故事。一抹顏色在我緊閉的眼皮底下掠過,那是北歐人眼睛的獨特藍色。我胸口發緊,喉嚨底下再次感覺到陣陣抽痛。

我翻過該死的報紙頁麵,詳細報道在第三版上,完全就是我預料到的情形。她死了。那個狗雜種殺了她。

[1] 午夜快車:加州莫德斯托出產的廉價中度果酒,含18%酒精。

[2] 波士頓勒殺魔:美國二十世紀六十年代初的連續殺人狂,共殺害了13名女性。

[3] 包厘街:紐約曼哈頓區南部的一條街道和小型街區,二十世紀四十年代到八十年代是貧民窟,專門有個名詞Bowery Bums指淪落至此的遊民和酒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