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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房間裏,我把兩磅咖啡放在梳妝台上,然後去檢查衛生間,確定裏麵沒躲著什麽人。我覺得傻乎乎的,就像老處女檢查床底下一樣,但我覺得我恐怕要過一段時間才能克服心障了。再說我身邊也沒槍了。警方當然收走了那把點三二,官方說法是槍是德金拿給我的,為了讓我保護自己的安全。他甚至都沒問槍的來路,我看他大概也不在乎。

我坐在椅子裏,看著腳下的一塊地方,馬奎斯就倒斃在那兒。地毯上還有他的血跡,屍體四周用粉筆畫出的輪廓線也還在地板上。

我思考我在這個房間裏還能不能睡得著。我當然可以找旅館換個房間,但我在這兒已經住了幾年,早就住習慣了。錢斯說這兒很適合我,我覺得他說得沒錯。

我對於殺死他有什麽感覺?

我想來想去,最後認為我覺得挺好的。我對那個狗娘養的幾乎一無所知。有句名言說“理解一切就能寬恕一切”,要是我知道了他的整個人生,也許就能理解他的嗜血欲望來自何方。但我不是非得寬恕他不可。寬恕是上帝的職責,不是我的。

還有一點,我終究還是能扣動扳機的。這次子彈沒有亂跳,沒有反彈,沒有飛出去擊中其他人。四槍全部正中胸膛。了不起的偵探,了不起的誘餌,最後,了不起的槍法。

不壞。

我下樓拐彎。我走到阿姆斯特朗酒館,往櫥窗裏看了看,繼續向前走,到五十八街再拐彎,又走了半個街區。我走進喬伊法雷爾酒吧,到吧台前站住。

店裏人不多。點唱機在放音樂,男中音柔情歌手,弦樂大樂隊伴奏。

“早年時光,雙份,”我說,“另外要一杯水。”

我站在那兒,腦袋裏什麽都不想,留胡子的酒保先斟酒,然後倒酒後清水,把兩個杯子放在我麵前。我把一張十塊錢放在吧台上。他把零錢找給我。

我看著烈酒,光線在醇美的琥珀色**裏舞動。我伸手去拿酒杯,內心有個柔和的聲音喃喃低語:歡迎回家。

我縮回手。我把酒留在吧台上,從那堆零錢裏挑出一毛錢。我走向公用電話,投硬幣,撥簡的號碼。

沒人接。

很好,我心想。我守住了我的承諾。當然了,有可能是我撥錯了號碼,也有可能是電話公司接錯了線路。這種事時有發生,大家都知道。

我重新把硬幣塞進投幣口,再次撥號。我聽著鈴聲響了十二下。

沒人接。

可以了。我取回我的一毛錢,回到吧台前。我的零錢還是我走開時的那一堆,麵前的兩個杯子也沒人動過,一杯波本威士忌,一杯清水。

我心想:為什麽?

案子完事了,解決了,結案了。凶手再也沒法殺人了。我把許許多多事情扳回了正軌,對我在破案過程中扮演的角色非常滿意。我並不緊張,也不焦慮,更不抑鬱。老天在上,我一切都好。

我麵前的吧台上有一杯雙份波本威士忌。我並不想喝酒,我甚至沒想到要喝酒,而我卻站在這兒,麵前擺著一杯酒,我打算一飲而盡。

為什麽?我他媽到底出了什麽毛病?

要是我喝下這杯該死的酒,我大概會送命,最少也會進醫院。也許隻需要一天,也許要一周或一個月,但最後肯定是這個結局。我很清楚。我不想死,也不想進醫院,此刻我卻在一家小酒館裏,麵前擺著一杯烈酒。

因為——

因為什麽?

因為——

我把那杯酒留在吧台上,我把零錢也留在吧台上。我轉身走出酒館。

八點半,我下樓梯走進地下室,來到聖保羅教堂的戒酒會活動室。我拿了一杯咖啡和幾塊餅幹,找位置坐下。

我心想,你險些喝酒。你已經滴酒不沾十一天,你無緣無故走進酒吧,更加無緣無故地點了一杯酒。你險些拿起那杯酒,你離開戒就差那麽一丁點,你千辛萬苦熬到第十一天,險些毀掉自己的全部努力。你他媽到底出了什麽毛病?

主持人念完議程安排,介紹今天的發言者。我坐在那兒,竭盡全力想聽他的故事,但無論如何都做不到。我的思緒一次又一次地飛向那杯波本威士忌所代表的冷酷事實。我不想喝酒,我甚至沒動這個念頭,但我還是被它吸引,就像鐵粉被磁鐵吸引。

我心想,我叫馬特,我覺得我快發瘋了。

發言者說完他的見證,我和眾人一起鼓掌。休息時間,我去上廁所,與其說是因為內急,不如說是想避免和其他人交談。我回到房間裏,又倒了一杯咖啡,盡管我既不需要也不想喝咖啡。媽的,我兩天一夜沒休息過了。比起參加我根本沒法集中精神聽講的戒酒會活動,睡一覺對我更有好處。

我拿著咖啡杯回去坐下。

討論環節,我坐在那兒。人們說的話像波浪似的席卷而過。我隻是坐在那兒,什麽也聽不進去。

然後輪到我了。

“我叫馬特。”我說,然後停下,重新開始。

“我叫馬特,”我說,“我酒精成癮。”

然後全世界最他媽要命的事情發生了。我開始哭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