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案發總在雨後

美靜被殺後,芳城緊急安裝了一批夜視監控設備。然而,第三起案件還是發生了。

“愛情坡”並不是一個真正的地名,而是大學城的學生們給這座小山坡起的名字。顧名思義,這裏是學生情侶們攜手漫步的地方。山坡上有一個裝有化學品的倉庫,後來廢棄了。倉庫的牆壁上有很多塗鴉,大多是大學生們的傑作。

2012年2月6日,正月十五,是中國人傳統觀念中的團圓節。然而,這一天是個陰天,沒有月亮。民間有個說法,如果正月十五看不到月亮,就將有不祥的事情發生。就在這個團圓夜,二十四歲的馮豔遭遇了人生最黑暗的一天,她的青春在猝不及防中戛然而止。

6日晚上,馮豔從商務會所下班後失蹤。10日,馮豔的父親到芳城公安分局報案,說他在芳城區家園北路愛情坡一廢棄房屋內發現了女兒的屍體。

根據監控錄像,警方發現,馮豔在遇害前一天去商店買了內衣。她的下班路線是:穿過大學校園,上家園北路,然後很快就能走到家。遇害當天,監控設備拍到她穿著白色羽絨服,身材苗條,溫婉可人。其間,有一名學生和一對老夫婦與她逆方向行走。但是,盡管事後警方下了很大功夫,但這三個人均未找到。

根據現場勘查,馮豔被劫持進入廢棄的倉庫後遇害。

穿過一片玉米地,就看到了一座小山坡,即是“愛情坡”。謝菲指著坡頂說:“上邊的那座房子就是案發的倉庫,因為發生了命案,學生們都不敢來了。去年冬天,有一對夫妻住了進來。妻子不能說話,但能聽到聲音。丈夫精神有些不太正常,見人就打,不過很聽妻子的話。剛才那片玉米地就是他們種的。”

倉庫是磚混結構的,窗戶都被貼上了各種顏色和圖案的廣告宣傳用的塑料布。

走到近前,謝菲說:“原本這裏沒有門,他們夫妻倆撿了個門安上了。你們等一下,我先去跟他們說一聲。”

她邊敲門邊衝著屋裏喊:“我是謝菲,早些時候我來過的,是警察。”

接著,就聽到有女人“啊、啊”的聲音,隨後就是男人的叫罵聲。

謝菲拉開門,隻見一個女人拿著掃帚站在門口,身後是她的丈夫。

謝菲拿出警官證,指著照片說:“我是警察。還是上次的案子,來看看現場。”

女人仔細看著謝菲的臉,半信半疑地點點頭,把手上舉著的掃帚慢慢地放在了地上。然後,她回身拉住丈夫的胳膊,嘴裏“啊、啊”地說著什麽,她丈夫站在原地沒有動。

謝菲示意可以進來。

她邊走邊結合現場勘查時的場景,介紹道:“在入口處的磚縫裏,發現了被害人馮豔的**和背包帶,上麵浸滿了血跡。倉庫一共有三間房,從第一間通往第二間的過道處,提取到了一枚煙頭。第二間房的地麵上,提取到兩枚煙頭、帶血的磚塊和菱形花紋的褲子。馮豔仰臥在最裏麵房間的靠窗處,從她的黑色襪子上檢出了一名叫華生的男子的DNA。屍體周圍有兩張衛生紙,從上麵檢出了馮豔和華生的DNA。她的雙腳被人用白色布條捆住了,白色布條是從馮豔的羽絨衣上截取下來的。在現場提取到的煙頭上,分別檢出了三名男子的DNA,但華生不在其中。”

倉庫裏光線很差,有些陰冷。讓人感到十分意外的是,雖然是一對殘疾夫妻住在裏麵,沒有一件像樣的家具,但是打掃得十分幹淨。

從裏麵出來,陽光明媚。羅牧青感慨萬千,有人在這裏死去,有人在這裏繼續。生活不易,隻要活著,哪怕卑微,依然有幸福可以尋覓。

謝菲帶著大家沿著馮豔物品拋撒的路線,來到了家園北路的一條一米多寬的排水溝旁。她介紹說:“順著水流的方向,依次發現了內衣、棉毛衫、白色羽絨服,還有裝著剪刀和雨傘的女包、外褲、棉毛褲。衣服、包和傘都比較容易辨認,隻有那把剪刀,馮豔的同事和男朋友都說從沒見她使用過這種紅柄剪刀。”

邱實問道:“馮豔身上的傷是什麽工具形成的?有沒有剪刀形成的傷?”

謝菲回答:“身上有銳器傷,切割傷是用刀,身上的劃痕不確定是用的剪刀還是刀。頭部是鈍器傷,磚頭形成的。”

邱實又問:“衣服上缺了一條布,是用什麽工具截取的?”

“這個也不清楚。”

“剪刀做過DNA檢測嗎?”

“做過,泡在水裏,沒檢出東西。我們也調查過紅柄剪刀的銷售地點,在大學城的便利店裏,有好幾家都在銷售。”謝菲對答如流,可見對案件爛熟於心,確實下了功夫。

邱實不解地問謝菲:“你看,從倉庫到這裏,案犯走了很遠,另外兩個現場也是這樣,都有長距離的行走,為什麽都沒有提取到足跡呢?”

謝菲答道:“一個是地麵條件不好,另一個是每起案件發生之後都下雨了,所以沒有提取到足跡。”

“找到華生了嗎?”邱實問。

“華生是馮豔的同事,案發後不久就消失了,到現在還沒找到人。”謝菲說,“不過,查到了他跟他姐姐的通話記錄。他姐告訴他,政府在找他。他說:‘我有他們想要的東西。’在調查中,他們的同事都說,沒發現華生和馮豔之間有密切的來往,而且他們不在同一個部門。”

馮豔身上的傷,比郭盛和美靜都重,手上有明顯的銳器形成的抵抗傷。

法醫屍檢結果顯示:死因是鈍器致顱腦損傷,由磚塊所致。馮豔的額麵部有多處銳器砍切創,臉上有多處平行創,應該是死後或瀕死期喪失反抗能力後形成的。頸部有多處切劃傷,背部有擦傷,左側胸有切創,右側肋骨骨折。擦幹淨屍體後,發現身上的銳器傷很多,有一些傷痕看起來像是一個“殺”字。

朱會磊說:“從她的傷情看,應該是跟案犯發生了十分激烈的搏鬥,迫使案犯用刀了。”

“隨身帶刀的他,難道還帶著一把剪刀嗎?”羅牧青心裏想著,話到嘴邊,終究還是咽了回去。

三起案件中被害人的手機全部丟失,說明案犯對手機比較感興趣。技偵部門通過對三名被害人的手機展開偵控,發現2012年2月7日11點,馮豔的手機有一個小時左右的開機。8日晚上10點再次出現開機,據分析是取下手機卡後,用手機拍過多張照片。

馮豔的手機是一部“山寨”手機,價值不高。當月19日,警方從二手手機收購人蒲東東處將被害人馮豔的手機追回。

據蒲東東講述,18日,他在南明區青山小區內的營業點開門做生意。中午的時候,有一個賣手機的男子走了進來。蒲東東當時正在打手遊,沒太看清楚那個人的樣貌,隻記得那個人挺瘦的,二十多歲,穿著黑色帽衫。青山小區裏麵沒有視頻監控設備。

對此,黔貴省公安廳十分重視。鑒於三起案件作案地點、作案手法、侵害對象存在較多相似之處,他們立即抽調省、市、區三級刑偵、技偵、網安等精幹力量成立了“2?10”專案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