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發

去年春季,我從清江營裏辭職回來,有一個朋友請我到上海某新劇社充當編輯,更請我的兄弟教授西樂。[1]當時我以為研究新劇,倒是通俗教育的事業、改良社會的捷徑,便一口應允了。

哪知我走了進去,卻大大不對頭寸[2]。那社裏頭除了幾個辦事人之外,九流三教,無所不有,實在是個極蕪雜的社會。初與他們相處,彼此便覺得扞格[3]。長久下來,卻習慣成了自然。雖然不與他們同化,卻也沒有什麽稀罕了。

春去秋來,時光迅速。不知不覺,我已在那社裏混了一年。這一年中間,我卻長得許多見識,將那下流社會的心理習慣,以及他們的交際,統通詳細研求,做了我日記的材料。這都不在話下。

單說某天的下午,我坐在房間裏寫信,我兄弟卻走進來與我閑話。

這房間很是寬大,前麵半間,鋪兩張床,一張是我睡的,一張是社員唐某睡的。靠窗放一個桌子,就是我讀書寫字的座位。後麵半間,儲藏了許多社中公用的衣裝,共有十多箱,估算起來,也很值幾千塊錢。這些行頭,都是唐某經管的,所以他住在這裏看守。

我因為這房間比別處安靜,也就在裏麵下榻。因為這屋子,平時沒有雜人進來,雖有許多衣裝放在裏麵,卻始終沒有遺失一樣東西,所以大家就不免大意。有時房門未鎖,人已走出去了,竟有連衣箱都不鎖的時候。

我們談了一會,見沒有什麽要緊話說,我仍舊寫信,我兄弟便走到後房去了。

忽然聽他喊道:“嗬喲,這假發哪裏去了?”說著便捧了一個極精致的盒子,走了出來。

我認得這紙盒,是裝假發的,四麵都貼了美人跳舞的圖畫,委實好看。社員見了它,都是愛不釋手,進這房子的人,都要拿在手裏把玩。這假發,是花了五十元的重價,托人到法國買來的,製作十分精巧,不論男女,戴在頭上,那一絲絲的金黃頭發,竟與真的一般,所以是演劇化裝的緊要東西。

當時我兄弟揭開紙盒的蓋,對我道:“誰借去的?怎麽這紙盒空了?”

我聽了這話,隨口說道:“你去問問吧,大概總有人借的。”說了,他就拿了空紙盒出去向大家問,我還是定心地寫信。

不多一刻,社員統通來了,排頭數去,足有二三十個,都說:“假發丟了!”七張八嘴,議論了一會,把房裏的東西,樣樣翻到,就差沒有拆屋,那假發卻無影無蹤。鬧了一陣,一個個垂頭喪氣走出去了。

隻見他們在外麵交頭接耳,唧唧噥噥,想來是說假發的事。我也沒心去同他們在一塊兒搗亂,還是寫我的信。

沒有多時信已寫完,聽得壁上的自鳴鍾“當當”打了兩下,我覺得有些疲倦,就和衣睡在**。

剛是迷迷蒙的時候,我兄弟走進房來,推醒我道:“哥,你還在這兒安睡麽?”

我道:“橫豎沒有事,不睡做甚?”

弟道:“現在全社的人,都說那頭套是我們兄弟偷的。你想這個賊名擔當得起麽?”

我道:“豈有此理?別要去管他們!”

弟道:“不行!他們說得證據確鑿。名譽要緊,你別糊塗了!總得要想法查究才好!”

我道:“說的什麽證據?”

弟道:“他們眾口同聲,說有七條證據。就是:

“一、這間屋子,雜人是不得進的,聽差[4]也不常來的。所以偷假發的人,一定是社員。

“二、這間屋子,是你住的,別人來偷,你豈有不知之理?這一定是你自己偷的!

“三、天天晚上,社員都聚在客堂裏說笑話、講故事,你總不去聽的。偏偏昨天晚上,你也來聽了。可疑!

“四、我兩個禮拜沒有出門了,偏偏今天早晨出去修表。大家都說那時是我把假發帶出去的時候。

“五、假發的紙盒,好久沒有人去動了。偏偏我今天去開看,而又發現了這樁竊案。大家都說我是有意開看,要借此掩飾。

“六、當這事發現的時候,大家都十分驚異。你卻定心寫信,如無其事,也不來幫同搜查。可疑!

“七、你我近來正處窘鄉,全社都知道的。我們的家,又不在上海,並且偷家去也是沒用,所以一定是賣與別個劇社的。而這個假發,未必一時賣得了,必定預先約明了,才能賣去。可巧你向來不出門的,前天晚上,你卻又同了朋友出去看戲。因此大家都說那時是你出去招徠主顧的時候。”

弟又道:“你我二人在社裏的信用,本來很好。因有這七條理論,大家也就有點疑惑,都說弟兄勾通做賊!雖然不敢直說,卻是句句暗射我們。如果不剖白清楚,從此聲名掃地。如今世界,要想做直不疑,可就大迂了。”

我道:“好好,你出去,我自有主意。”

我兄弟去後,接著唐君進來說道:“昨天晚上,我整理衣裝,假發還好好的在紙盒裏,怎麽今天沒有了?現在社長要我賠。我哪有這許多錢?”說著,氣憤憤地似乎要與我為難,又未便[5]似的,說道:“你想想法兒看。”

我道:“且不要鬧,我自有破案的法子。請吧!不要攪我的心思!”說著,就把他推出門去。

他卻一語不發,顯出很不自在的樣子去了。

我想了一刻,胸中已有些成竹,就叫我兄弟來,問道:“你身間還有錢麽?我可一文都沒有了。”

弟道:“隻有一元了。夠使用麽?”

我道:“不夠不夠,一定要想法子。如今也顧不了東西了。”說著,就在手上脫下一個戒指,又道:“你的表呢?把這兩樣東西去當吧!”

兄弟似乎有些難色,我說:“趕快去,事不宜遲!我自有用處。”

我兄弟沒法,隻得去當。

我又叮囑道:“自己去,不要叫聽差去,並且要當得秘密,不可被第三個人知道。”

我兄弟就照法去辦,不一刻,當了十五元來。

我道:“好了!”便自己取了八元,把七元給兄弟,附著耳朵說了一會,去了。

我整頓好了衣服,就鎖了房門,下樓。經過客堂,客堂裏正有十多個社員坐著,嚌嚌嘈嘈,還是議論假發的事,看見了我走過,都一個個停了口不說,把二十多隻眼睛,不住地向我身上瞧,各人的麵孔,都十分尷尬。

我同他們點頭,他們也勉強把頭動了一動,好像那頭有三五十斤重的樣子。平時同我說慣笑話的人,如今也板著臉。推他們的心理,簡直沒一個不把我當作賊,隻是一個“賊”字,不便說出口罷了。

我出得大門,對麵來了三四個社員,一路慢拖拖地閑逛,我就問道:“你們哪兒來?”

一個姓童的道:“城隍廟‘得意樓’喝茶來。”

這姓童的,是做音樂師,北京人,性質十分和氣,身體極胖,大家都叫他“彌陀佛”。也有人叫他“壁虱”[6],也有人叫他“啤酒瓶”,這都是象形上的笑話。因為這姓童的喜歡喝茶喝酒,而又肯破鈔[7],所以一般口饞的社員,每當沒事的時候,便要拉他出去逛逛,慫恿他上酒樓喝酒,吃下三元五元。對不起,多是童老先生會鈔[8]。這也是社中常事,不必細表。

且說今天假發案發現之前五六分鍾,有一個姓方的社員,又約這位童先生到城裏去吃茶。童先生允許了他,方某又去約了兩三個人同去。等到假發案發現,他們多已準備出門,所以當時大家搜查胡鬧,他們不過到房間裏來瞧了一瞧,就匆匆地出去。

方某更是要緊,童某要耽擱一下,幫同搜查,方某道:“去去,不幹我們事!”於是拉著童某就走。

現在童某、方某等吃了茶回來,我見方某頭上,戴了一頂新呢帽,我便問道:“新買的麽?”

方道:“是的。”

我道:“什麽價錢?”

方道:“一元二角。”

我又問童道:“你們同去買的麽?”

童道:“否,我們在茶樓上喝茶,他一個人去買的。”

我又把姓方的帽子取下一看,見得委實是頂新帽子,後來把帽子裏的襯皮翻轉一看,上麵寫著“陳記”兩個字,我就把帽子還了方某,點一點頭,他們進社去了。

我如今出了社門,便是我偵探的時期。而在我入手偵探之前,不得不先把我的理想和偵探的手續,仔細推想一番。不然,非但要耽誤時刻,恐怕空費了心機,還是於事無濟。當時我推想道:

一、一定是社員偷的。

二、據唐君說,昨天晚上,他還看見那假發在紙盒內。則行竊的時間,必在昨晚唐君檢查之後,或在今日上午。

三、昨天晚上,唐君坐在房間裏,並沒有出房門。今早八時至九時,我扣上了房門,出去散步。房門沒有上鎖,房裏沒有留人。那一定是行竊時間。

四、贓物現在一定不在社中,不然賊太笨了。

五、運贓出門的時候,必在上午八時之後,下午假發案發現之前。

六、假發雖是一個寶貴東西,而普通人並不要收買的,典鋪裏也不要的。然而賊既要偷它,必定有人要收買。這收買的人,一定也是個新劇界裏的人。

七、現在贓物,究竟在哪兒,這是最緊要的問題。

八、如何使得人贓並獲,這是唯一的目的。

九、別種案件,隻要獲到贓物就了。這卻不然,一定要人贓並獲。破案的時候,又必須在社內眾目昭彰之地,使得竊賊無所抵賴。那才能恢複我兄弟兩人的名譽。這是最難著手之點。

如今我第一要探的,就是贓物的地點。然而茫茫上海,從何處落墨呢?依第六條[9]的理想,收買假發的人,定是新劇界裏的人。而上海的新劇家,也不知道多少,勢不能一個一個去探問。就使去探問,也未必能得頭緒。想到這兒,覺得這件事,竟是很難下手。

後來一想,事到如今,也顧不得勞苦了,不論有效無效,姑且到各新劇社去探聽一番,就叫了一部黃包車,對車夫道:“到某處,快走!多給你錢。”

車夫聽了這話,自然飛也似的走去。於是到寶昌路[10]的某社、泥城橋[11]的某社、大馬路[12]的某團、天津路[13]的某會……東奔西走,足足問了七八家,差不多把上海的新劇社通通問到,還是一點頭緒都沒有。

我懊喪得了不得,就對車夫道:“拉我到四馬路[14]‘蕙芳樓’吃茶。”

因為“蕙芳樓”是一般新劇家的茶會[15],或者可以探聽一點消息。然而這也是人當失敗之際,自譬**的話。其實亂七八糟的茶館裏,哪能探聽得出什麽?

哪知天下的事情,竟有不期然而然的。我在“蕙芳樓”泡茶坐下之後,隻聽得隔座有甲乙兩人,高談闊論,說些盡是新劇界的事情。

我仔細聽去,原來這兩人多是從紹興演劇回來的,大約是都賺了幾個錢,所以十分得意。

後來我聽得甲道:“今天晚上,我那東西,一定可以買成了!”

這句話到我耳朵裏,不由得心頭小鹿兒撞了幾下。

那人接著說道:“要是買得成功,將來我在化妝上麵,不是可以分外生色麽?”

乙道:“是你昨天說的那假發麽?”

甲道:“可不是麽!”

乙道:“那假發果然好,就是價值太貴些。”

甲笑道:“起旦角[16]的,化妝最要緊。據我看來,一百二十元買一個法國假發,並不算貴。在你起醜兒[17]的看起來,自然嫌貴了。”

乙道:“你看見那假發沒有?”

甲道:“今晚十一點鍾,在我家裏看貨。”

乙道:“誰來向你兜賣的?”

甲道:“那人我並不認識,說是姓金,是個又粗又黑、水牛似的大塊頭。嘴上已有了幾根時式偉人須,那樣子如同不倒翁一般,見他的人,沒有一個不吃吃笑的。昨天早晨他來,說是有個朋友,新從法國帶回一個假發,要賣一百二十元。我說隻要貨好,一百二十元也肯花的。當時我就向他要貨看,他說看貨的時期卻說不定,大約總在三天之內。今天十二點鍾,他又到我家裏來,約我今天晚上十一點鍾看貨。”

乙道:“那麽今晚十一點鍾,我也要到你家來見識見識。”

甲道:“很好!”

以下又說些閑話,我也無心去聽它。

哈哈!踏破鐵鞋無覓處,得來全不費工夫!

然而且慢!我聽了這番說話,雖然好像黑夜裏得到一線光明,而據全案看來,還是茫茫大海,沒有一個指南針。因為我仔細一想,全社社員裏,沒有姓金的,也沒有這樣又粗又黑、有須的大塊頭。如果要在偌大的上海找這大塊頭,恐怕找了十年,也找不出來。

如果要去會同了那兩個吃茶的朋友偵探,或是同甲說明了,在他家裏等,等到十一點鍾,大塊頭來了,我就半腰裏衝出來拍他的贓。這雖是個巧取法兒,然而我同他們一麵不相識,未必肯幫忙。並且那大塊頭的假發,也未必就是社員裏所偷掉的假發。如果冒昧地做去,不是更要鬧笑話麽?就使是了,又安見得他們不是勾通作竊呢?就使不勾通,而他們又肯助我,種種色色,都如願以償,也決不能在社裏眾目昭彰之地破案。如果我在外麵破了案,把那假發攜回去,社員仍要說我是偷了又還出來,我的名譽,仍是不能恢複。我想到這兒,覺得方才所聽得的話,仍是一場空歡喜。

話雖這樣說,然而我卻可以下一個斷語道:

除非那大塊頭與這案沒有關係,如果有關係的,必有社員與他同謀!

這樣一想,就要研究同社的人,有沒有姓金的朋友,於是就取出我帶的小冊子檢看,依著次序,一頁頁地看下去。

看到一半,忽覺得眼睛一亮,隻見得上麵寫著幾行小字道:

方某,住城內城隍廟。其父開一牙骨鋪[18],店號某某。方有至友金某,住大馬路某茶樓後小房子內。又會樂裏[19]第五家有雉妓[20]名阿鳳者,為方與金所共昵。金性呆戇而薄有資,恒為方及鳳所愚弄。方有所求,金奉命惟謹。故方與鳳,恒以走狗目金,而金不自知。同事朱子祥說。

我看了這一段,心上又多了幾條理想:

一、金某與方某是同謀。

二、方某早存了竊假發的心,又恐怕一時不能賣去,所以預先叫金某招徠主顧。

三、行竊的時間,一定是今早八點、九點之間。

四、方某既竊得假發到手,就即刻寫信通知金某。

五、方某今天十二點鍾以前,並沒有出社,並且他也決不願出門,以啟群疑。所以他通知金某的方法,一定是寫信。

六、當假發案發現的時候,方某急急要同了童某出去吃茶。這就是贓物出門的時候。

七、方某今天買一頂新帽子,大有可疑。因為既是新的,為何反麵有“陳記”二字?既是三四個人同去吃茶,為何要一個人去買,不同了同伴去買?這帽子明明是借來的,不過是借了買帽的名頭,脫卸身間的贓物,借此掩人耳目。

八、贓物既在城隍廟吃茶的時候脫卻,那贓物現在必在城隍廟附近一帶。據理推來,恐怕還在他家裏。

有了這八條理想,我就該定我偵探的方針:

一、當在十一點鍾以前破案,不可使贓物賣脫。如果一落到別人手裏,便無從查究。

二、要到各方麵去探聽精確,證明我的理想,不可草率從事。

三、要用種種手段,使得人贓通通回到社裏,當眾破案。

我吃了一下茶,動了一番天君[21],取出懷中時計一看,已是四點一刻,急忙付了茶錢,走出“蕙芳樓”,坐上原來的黃包車,對車夫道:“大馬路某茶樓!”

不一刻,已到了茶樓門口,便下車上樓。輾轉尋到後麵,看見那小房子是“鐵將軍把門”[22]。

可巧旁麵來了一個約莫五十多歲的老婦人,我便問道:“金某在家麽?”

那老婦人好像理會的,可是呆呆地站著,不言不語。

我又問道:“金某在家麽?”

連問了三聲,她還是不作聲,停了一停,掉頭去了。

我想這老婦人也太奇怪了,忽然後麵有種尖利的聲音“哈哈”大笑道:“那人同聾子說話,有趣有趣!”

我急急回頭一看,隻見得一個十一二歲女小孩,倚門站著,我便道:“小姑娘,請問金某在家麽?”

她道:“金某麽?不是老五麽?三五天沒有到家了。”

我道:“哪裏去的?”

她道:“不知道。”說著,便一溜煙地向後走去。

我正要問她金某的形狀,已是來不及了,走了出來向車夫道:“胡家宅會樂裏!”

車夫剛拉了三五步,我忙喝道:“否否,大馬路廣生洋行!”

車夫就拉到廣生洋行,我走進去,買了兩瓶“雙妹牌”的香水,又買了兩塊香皂,跳上車子說道:“何瑞豐洋貨店。”

車夫拉到何瑞豐,我又買了一打時式格子花絲巾,取出表來一看,已是五點缺十分,心中一想,如果遲一刻,野雞[23]要上茶會了,便對車夫道:“快快快!快到會樂裏。”說著,一口氣趕到會樂裏。

這時已有許多野雞立在門口拉客。我心中好不著急,便帶了香水、肥皂、手巾,急急找那第五家。

走進門去,看見一個煙容滿麵、野雞似的女人,站在窗口,年紀約有二十一二歲,我便問道:“這裏有阿鳳沒有?哪一個是阿鳳?”

那女人笑了一笑,操著上海白道:“儂啥人?唔末就是阿鳳,阿鳳末就是唔!”

我也就操著下流社會的口吻道:“原來儂就是阿鳳姐,失敬失敬!”

阿鳳道:“格位大少尊姓?”

我道:“姓賈,賈寶玉就是家兄的令弟。”

阿鳳道:“哇唷!原來是賈大少!裏麵請坐!”

走進房間坐下,阿鳳拿枝水煙袋來請我吃煙,我就胡亂吃了兩口,便道:“我來有一件事的,因令相知方某,現在已到蘇州去了,特地來招呼一聲。”

阿鳳搶著說道:“啥格?……阿是方阿三呀?……瞎三話四[24]……哩今朝夜裏還要來咧……”

我道:“不騙你。他真已上蘇州去了。今天一點鍾動身的。”

阿鳳道:“為啥勿先來招呼唔?”

我道:“他因為事情緊急,要趕緊上火車,來不及招呼你,所以特地托我來的。”

阿鳳道:“哩上蘇州有啥事體?”

我道:“這可不知道,他單說有要緊事情。”

阿鳳道:“啥時候回來?”

我道:“他臨走時候說的,少則一禮拜,多則半個月。”

阿鳳道:“殺千刀[25]!插爛汙[26]!哩又放子唔格生哉……哩還說明朝搭唔同去買戒指……阿要熱昏。”

我道:“阿鳳姊,不忙!他說橫豎那事做成了,現在貨色已在家裏了,還怕飛得了麽?隻要等蘇州回來,把貨色賣掉,便是一百二十元。那時不要說一個戒指,就是兩個三個,隻要你阿鳳姐,向他賣刁,還怕不得到手麽?橫豎老三沒有第二個心愛的人。”

阿鳳道:“什麽事?我不知道,什麽貨色不貨色,什麽一百二十元?”

我道:“阿鳳姐,你也不用假癡假呆了。我們都是局內人,盡可心照不宜,聰明人不必細說。如果老三沒有我,他這事也做不成功。”

阿鳳道:“哇哇!原來是那事!不是約今晚十一點鍾看貨的麽?”

我道:“可不是麽?如今隻好等一禮拜以後了。”

阿鳳道:“前途恐怕要有變!”

我道:“不要緊,不要緊。有了貨還怕銷不了麽?”說著,把我手裏的東西,放在阿鳳麵前,說道:“這是手巾一打、香水兩瓶、香皂兩塊,是老三托我買了送給你的。說是請你安著心,等他回來。又請你不要把那事告訴別人。”

阿鳳看了那些東西,自然心花朵朵開,便道:“我自有數目。我又不是三歲的孩,怎麽會把那事告訴別人呢?”

我在阿鳳口裏,探到了許多秘密,自然喜不自勝,便告別出來。哪知還沒有走出門口,對麵突然來了一個人,同我打個照麵。

諸君,你道是誰?原來就是那又粗又黑、水牛似的大塊頭,那樣子真同不倒翁一般。

我見了他,不禁“撲哧”地笑出來,心中一想,這正是我要找的人,萬不可失此機會,便上前問道:“老兄是金五先生麽?”

大塊頭道:“是!請教尊姓?”

我還沒有回答,後麵阿鳳喚道:“來,賈大少、金大少,進來坐了說!”

於是我就一麵向裏走,一麵順水行舟地說道:“敝姓賈。”

金某道:“請教台甫[27]!”

我道:“草字寶珍。請教台甫是……剛才老三對我說過,我一時忘了。”

金就在袋裏摸出一張卡片給我,其實我早曉得他的名字,所以問他台甫的緣故,正要騙他這張片子,留作後用。不料竟被我騙出,這也是天幸!

金又接著問我道:“你認識老三麽?是不是方老三?”

我道:“是的,他叫我找你。我找了半天,沒有找到。”

金道:“什麽事?”

我道:“他上蘇州去了。”

金忙問道:“什麽時候去的?”

我道:“一點鍾去的。”

金道:“真的麽?”

我道:“怎麽不真?”

金頓足道:“豈有此理!笑話!這是他自己的事,我不過替他奔走奔走,又不要使他一個用錢,他為何這樣愚弄我?笑話!”說著,口上的幾根黃毛,蹺得筆直。

阿鳳掩了口,在旁麵冷笑。

我道:“金君,這事你不用著急,橫豎他一禮拜就要回來的。”

金大怒道:“一禮拜麽?哪能等到一禮拜?我十一點鍾接到他的信說,是晚上十點鍾到這兒來,十一點鍾去看貨。我得了那信,飯也來不及吃,急急替他去招呼買主。這樣待朋友也不算不盡心了。他如今又蘇州去了,我怎麽好對人呢?咳!好好一個主顧……這是他自己失掉的。將來就便他對我磕頭,我也不管了。”一麵說,一麵拿桌子拍了幾下。

我道:“他到蘇州去,也是為了急事,你總得要原諒他。現在他已動身了,你急也沒用。如今我還有些要事,失陪了!再會吧!”

看官,我聽了阿鳳和金某的話,我就知道我的見地不差。方某行竊的證據,已是十分確鑿,所以偵探的事業已終。現在就要計劃破案問題了。

我就對車夫道:“西門。”

不一刻,西門已到了。原來我那新劇社,就在西門外鑫順裏。

既到了西門,我就取出一元鈔票給車夫,說道:“去吧!”

車夫得到了一元,自然歡天喜地地去了。

我一看情形,現在萬不能進社,進了社反要誤事。然而我自出門以後,不知社裏的情形是怎樣,又不得不去探一探,於是就硬著頭皮走去。

可巧走到鑫順裏弄口,看見我兄弟一個人,在弄裏踱來踱去,我便喚道:“來來來!”就拉他到隱僻的地方,問道:“我叫你做的事情,你照辦沒有?”

他就指著身上的新馬褂和新鞋道:“已如法炮製了。”

我道:“好好!”又問道:“社員的態度怎樣?”

他道:“那是不用說,分外起疑了。現在他們個個人唾罵我,我忍耐不住,又不能同他們辯論,隻得獨自走出來。”

我又問道:“方某在社麽?”

他道:“在社。他罵我最厲害、最起勁!”

我道:“好極了!社長在社麽?”

他道:“在社。”

我道:“你私下去請社長,請他到‘中華茶樓’來,我在那兒等他。要秘密,不要被人家知道!”說著,他去請社長,我便到“中華茶樓”。

原來這“中華茶樓”,是個小茶館,位置在西門的城門口,凡是進城出城的人,都要在這茶樓下經過,居高臨下,一目了然,真是偵探的絕妙好地點。

我上了茶樓,不一刻,社長來了。我就把探到的情形,同他略略說了一遍,他也十分驚異。

我又道:“如今要你助我做事,使他破案的時候,無從抵賴,能不能?”

社長道:“豈有不能之理?”

我便從衣袋裏摸出金某的卡片,用鉛筆寫上兩行字,道:

原約今晚十一點鍾看貨,茲因前途急欲一睹,懇於八點以前帶貨到大馬路“五龍明泉樓”茶敘,先到先等。至要至要!送

西門外鑫順裏

某社

方先生

自會樂裏發

可巧茶樓上有一個小堂倌[28],我招他來道:“如今先給你一角小洋,你可把這名片送到某社,說是會樂裏送來的,又要個回片,回來再給你一角小洋。”

那小堂倌得了一角錢,自然喜得口也合不攏,拿了片子,三步改作兩步走地去了。不上五分鍾,拿來一個回片,上麵用鉛筆寫著:

遵命照辦,複

金兄

我便再給那小堂倌一角小洋,一麵把回片上的字,用橡皮擦掉,又向社長道:“如今我們要用心看守著,不要讓他滑過。”說著,就在樓窗上向下看去。

約莫過了五分鍾光景,遠遠地看見方某來了,轉彎進西門而去,我便對社長道:“快快跟了他走,看他怎樣。”於是急急付了茶錢,走下茶樓,跟進西門。

他走快,我們也走快;他走慢,我們也走慢。保守著二三十步的距離,不太逼近,也不太落遠。隻因時已六點半鍾,天光已黑,雖有電燈,卻總有些模糊。所以我們兩人四隻眼,爍也不爍地盯好了他,他卻沒有留心我們。

進城以後,他轉了幾個彎,到城隍廟,又走進一家牙骨店。我一想,這莫非是他的家麽?

不一刻,又看見他笑嘻嘻地走出來。我就對社長道:“此刻他一定到大馬路‘五龍明泉樓’去。你可先跟他去,我即刻就來。”說著,眼看得方某向老北門走去,社長也就依著方向跟去。

諸位知道我現要做什麽事呢?原來我想此事總得精細謹慎,不能放鬆一點,所以雖已在阿鳳和金某口裏,探了許多信息,心上總還有些不安,不得不再到他家裏去探聽一番,於是就走近那牙骨店門口,一看店號,果然同小冊子上寫的一樣,便向櫃上道:“老班[29]在鋪麽?”就有一個四五十歲的幹瘦如柴的老頭兒出來說道:“就是我。”

我道:“你家三兄,托我來拿件東西。”

老頭兒道:“什麽東西?好像剛才他回來過的……”

我道:“他回來過的麽?莫非他自己回來拿去了?”說著,我就把那回片給老頭兒,道:“三兄給我一張片子,叫我來拿個假發。”

老頭兒把那片子看了一看就道:“什麽假發?我不知道,要問小姐(指方之妻)。”

於是旁邊有個婦人插嘴道:“假發麽?不是像頭發一樣的東西麽?”

我道:“是的。”

婦人道:“有的,今天下午兩點鍾,他拿回來的,剛才又自己回來拿去了……”

我道:“好,他自己拿去了,我倒白走一遭。晦氣!再會吧!”

我又叫了一輛東洋車,趕到“五龍明泉樓”門口,隻見社長站在路旁,我問道:“方某在樓上麽?”

他道:“在樓上。”

我又問道:“有人伴了他沒有?”

他道:“沒有。一個人上去的。”

我道:“很好!如今贓物定在他身間,隻要騙他到社,就可破案了。”

我們正是說得得意,不提防對麵來了那討厭的金大塊頭,搖而擺之,要走上茶樓去。

我一想不對,如果方、金會了麵,不是前功盡棄麽?便上前攔阻道:“金先生,你上樓找誰?”

金道:“看一個朋友。”

我道:“什麽樣的人?”

金道:“一個穿西裝的小白臉兒。”

我道:“不是手裏有一根趕狗棒的麽?”

金道:“是呀……”

我道:“剛才出去,向東去的,向黃浦灘一麵去的。別要上樓了,趕快去追,還追得到的咧!”

看官,原來這金某是個蠢牛,他聽了我的話,就拚命地向東追去,並且一去不來了。

我同社長在茶樓下等了兩個多鍾,時候已是不早,我道:“好動手了。”於是就走上茶樓,看那方某正是獨自坐著,很沒興趣。

社長上前道:“你在這兒等誰?”

方道:“候個朋友。他說八點鍾來的,到現在九點半鍾,還不見他來。”

社長道:“想來今天不來了。你可不用再等了,我們吃宵夜去。”

原來這方某頂喜歡吃,現在雖有贓物在身,卻因為全社的目光,都注射在我們弟兄兩人,沒有一人疑心他,所以他反自己放著心,大著膽,一點沒有恐慌的樣子。如今社長又請他吃宵夜,自然也老實不客氣了。

等到宵夜吃完了,我道:“現在已十點多鍾了,我們雇車回去吧。”於是就叫了三輛黃包車,回到西門社裏。

一走進社門,各社員都把那古怪的眼光向我瞧,我也不管。

等坐定之後,社長道:“各社員都來,我有話說。”

等人到齊了,社長道:“今天偷去的假發,不知道究是誰偷的,可是如果不查個水落石出,你們諸位的名譽,都不免有一點缺點。如今隻有一個法兒,把諸位的身間,都檢查一下。”

有幾個社員道:“東西早已出門了,哪裏檢查得到?”

社長道:“不管不管,檢查了再說。”

這時候,方某的麵色,已變作一塊青一塊白,而社長和我的眼光,又盯好了他,他無從躲避,也無從把身間的贓物脫卸。

等到一檢查之後,大家拍手道:“賊!賊!賊!方某……”

到了明天,方某就在西區的警察局裏了。

[1] 根據《劉半農大事年表》(劉小蕙《父親劉半農》附錄二,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9月)記載:1911年10月,武昌起義爆發後,劉半農不顧家人的反對,投身革命,到蘇北清江從軍,擔任文牘翻譯。1912年2月,清帝溥儀宣布退位後不久,因對軍隊內部混亂情況不滿,劉半農離開清江,返回江陰。2至3月間,又與弟劉天華同往上海,應友人之邀在新劇團體開明劇社擔任編劇,劉天華則教授西樂。

[2] 頭寸:方言。指實際情況。

[3] 扞格:互相抵觸。比喻性情不相投。

[4] 聽差:仆役的通稱。

[5] 未便:不宜,有所不便。

[6] 壁虱:節肢動物門昆蟲綱,身體扁平,好幹燥,藏於板壁、草席縫隙間,吸人畜之血,傳染疾病,亦稱為“蜰蟲”“臭蟲”“床虱”。

[7] 破鈔:為應酬而支出金錢。

[8] 會鈔:付賬。

[9] 此處原刊為“第七條”,應係作者筆誤。

[10] 寶昌路:位於上海市閘北區東南部。

[11] 泥城橋:位於上海市黃浦區西北部。

[12] 大馬路:今上海市南京東路。

[13] 天津路:位於上海市黃浦區。

[14] 四馬路:今上海市福州路。

[15] 舊時工商業者以約定的茶樓作為行幫活動的場所,在茶座上互通行情,進行交易。這種聚會,通稱“茶會”。

[16] 旦角:戲曲角色。扮演婦女,有青衣、花旦、花衫、老旦、刀馬旦、武旦等區別,有時亦特指青衣、花旦。

[17] 醜兒:戲劇中表演滑稽的角色,亦稱為“醜角”。

[18] 牙骨鋪:做象牙器、骨器生意的店鋪。

[19] 會樂裏是民國時期上海最著名的紅燈區,位於公共租界中區福州路(四馬路)西端北側,東臨雲南中路,西臨西藏中路,北臨漢口路。

[20] 雉妓:舊稱下等妓女。

[22] 鐵將軍把門:俗語,謂門外加鎖。

[23] 野雞:舊社會謂沿街拉客的遊娼。

[24] 瞎三話四:方言,瞎說,胡扯。

[25] 殺千刀:方言,罵人的話,指該受千刀萬剮的人。

[26] 插爛汙:一般指人做事敷衍了事,中途出了問題,留下一個爛攤子,難以收拾。

[27] 台甫:敬辭,舊時用於問對方的表字。

[28] 堂倌:亦作“堂官”,茶館、酒店、飯館、澡堂裏服務者的舊稱。

[29] 老班:即老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