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早晨醒來的時候,我朦朦朧朧覺得自己懷裏躺著一個毛茸茸的東西,還伸手摸了摸。這是什麽,好長的頭發……我忽然清醒過來,嚇了一跳。小女孩蜷在我懷裏,睡得很香甜的樣子。

我一動也不敢動。

過了一會兒,她動了一下,抬頭睡意十足地看了我一眼,然後坐了起來,一邊揉眼睛,還無拘無束地打了個嗬欠。

“餓了,”她迷迷糊糊地說,“Ice cream。”

早餐還是香草冰淇淋。

我自己做了煎蛋三明治,用微波爐加熱牛奶。小女孩吃完她的那份冰淇淋,坐在邊上看我吃三明治。

“吃嗎?”我問。

搖頭。

“你從哪裏來的?家在哪裏?”

她指著冰箱。

“Ice cream。”

“這不是Ice cream。這是冰箱,它也不是你的家,”我問,“你叫什麽名字?”

“名字?”

她好像不太懂。我於是解釋。

“每個東西都有自己的名字,就像冰淇淋叫冰淇淋,冰箱叫冰箱,火腿三明治叫火腿三明治。別人就會用名字來稱呼這個東西,明白嗎?”

我不太有把握地解釋說,自己都不明白。

女孩看著我。

“名字,Ice cream ?”

“不,不是的。Ice cream 是冰淇淋,不是你的名字,”我有點頭大,“算了,還是先不說這個,還想吃冰淇淋嗎?”

沒有問出任何線索,冰淇淋倒是吃完了。之後我們一起去洋房旁邊的便利店買冰淇淋。本來沒想帶她去,但她就像剛出殼的小鴨子一樣把我當成了她的媽媽,到哪裏都跟著。沒辦法,隻好帶她去了便利店。買了好幾種不同味道的冰淇淋。便利店的營業阿姨好奇地盯著我們,我假裝沒看見,付款結賬。

回家以後小女孩一邊吃巧克力冰淇淋一邊看電視,卡通動畫之類。我自然沒有心思和她一起看,隻想著應該怎麽解決這件事。一個不知來曆、無名無姓的小孩子就這樣沒有理由地被我在冰箱裏撿到了,換成誰心裏都會七上八下的吧?隻有女孩自己無憂無慮的,一邊看動畫一邊大笑,好像隻要有冰淇淋就可以了。

也許應該去警察局報警?

可是應該怎麽跟警察說明情況呢?這麽說可以嗎―― 我從冰箱裏撿到一個小女孩,你們看著辦吧。不行不行,誰也不會相信這是現實,八成我會被當作拐賣兒童的嫌疑犯。不能去告訴警察。不但不能去報案,也不能跟別人說這件事。不然肯定會被看成是精神有問題。病曆上不是早就有我反常的記錄了嗎―― 女性恐懼症。

一籌莫展。

看來隻能自己想辦法解決了。

比如,在外麵貼失物招領啟事?

這個辦法好像不錯。

“本人撿到女孩一名,望失主速來聯係,電話……”

行不通。

先不管內容是否荒謬,就算寫出來,又能貼在哪裏呢?難道貼在洋房門口嗎?同樣會招來警察的。然後也一樣會被人當成精神有問題。

想來想去,還是沒有什麽好辦法。隻能先留下小女孩,等一等,看看情況再說。大不了我先照顧她一段時間,就和照顧迷路的小狗小貓一樣,應該沒什麽問題,我想。

晚上想給房東老太太寫信,告訴她冰箱和小女孩的事,但又不知道該從哪裏寫起。一來她不一定清楚這些事,二來我不一定寫得清楚。隻好作罷。

既然已經打算暫時收養這個小女孩,我想,有一些事自己就有責任教她了。

譬如說,晚上睡前刷牙。吃過冰淇淋之類的甜食以後也應該刷牙,省得以後牙疼。

於是,當天晚上我就教她刷牙了。讓人高興的是,她刷得很認真。刷完牙以後乖乖躺回自己的**睡覺了。

但是,半夜裏她還是不知不覺就睡到了我的旁邊。

“Ice cream……”

還說夢話,大概正在做和冰淇淋有關的美夢,真的像小動物一樣可愛。

我小心地摸了摸她的腦袋,然後繼續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