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可以,在人潮裏忽然被自己呼喚

“這個時代,如果你是一個‘沒有愛豆’的人,是不是都好像變得很奇怪了?”

我收到這封私信的時候是《創造101》最火的時候。朋友圈裏的各位忙著pick(選擇)小姐姐們,烏泱泱的應援燈光晃得人眼花。在一些人為了“愛豆”流淚尖叫的同時,也有一些人感到困惑。這個讀者說自己不太理解身邊的朋友為什麽要把大部分的時間花到與自己沒有太多關係的人身上,於是問出了上麵的那個問題。

我說不奇怪啊,這就像有的人喜歡長發、有的人喜歡短發一樣正常,沒必要上綱上線的。但我理解她的意思,在一個幾乎所有人都有“愛豆”的時代,作為一個對大眾的流行文化漠不關心的人,或許很難與大部分人產生簡單的聯結和共鳴。

我有時候也在思考我們和潮流文化的關係:我們是否一定要關注當下的熱點,把自己的情緒和日常時間投在某一個明星、一部劇或者綜藝節目上?

流行文化,這些潮水般不斷上湧又不斷退卻的東西,其實就像一套不斷翻新的語言,我們了解它,是為了更好地和大部分人進行交流。

英國人常常用天氣與人搭訕,就像北京大院裏的老大爺們見麵互相問:“吃了嗎?”和一群同齡人待在一起時,我們說pick,我們說C位(center,核心位置),我們其實是在用最易於交流的語言和彼此達成共識。這並不是什麽值得煩惱和困惑的事情,我們在“審美”上不一定要追趕潮流文化,但了解一下也無可非議。

我記得以前看過一句話,可能有點繞:“我不喜歡我喜歡的人被太多人喜歡。”

我想說的是:“我不喜歡因為太多人喜歡而喜歡。”

追求大部分人喜歡的樣子,就能被喜歡嗎?其實不管是“愛豆”還是普通人,我們都會麵對這樣一個問題。

昨天看了GQ的一篇報道,其中有一段讓我印象深刻。

記者問SNH48的投資人陳悅天:“如果從偶像個人的角度出發,有時候會不會為了迎合受眾而失去一部分的自我?”

陳悅天說:“找到平衡點是什麽樣子呢?一開始我是大眾偶像,我迎合大眾,但到了某一天,基礎有了,忽然不想迎合大眾,我想做自己。”

她提到了張曼玉到了五十歲的時候忽然開始玩搖滾。

陳悅天說:“就是你作為一個人,被自己喜歡的終極狀態一定是做你自己,不會是你做其他人。”

我忽然被這句話戳到了:作為一個普通人,我們也需要有自己的人設,那就是“我自己”。

其實“做自己”是一件很困難的事情,因為很多人並不知道“自己”究竟是什麽樣的。我的建議是,多花一點時間在“與自己交流”這件事上。我無法給出一個確切的答案,但我可以分享一些我自己的經驗:

1.保持自省

以前上高中的時候周末補課,每次都要坐差不多一小時的公交車。那時候在車上無聊,我就開始胡思亂想,當時最愛想的一件事是—回憶昨天做過的事情、說過的話,反思一下是否有做得不好的地方,有沒有更妥帖的方式?

然後我會把我覺得自己做得不好的地方寫下來,告訴自己下次需要更注意。

可能這樣的做法很奇怪吧?但我保持了這個珍貴的習慣,很久之後才知道這就是“自省”,一種極為私密的自我複盤。

自省這件事情如果可以連接觸覺,我覺得像是在冬天的雪地裏呼吸。那種冷冽的感覺讓人很清醒,思路清晰。對任何一點溫暖都有良好的感知力。

它意味著不斷地從言語、行動上了解自己,認識到並明白自己的劣勢和缺點,並且有勇氣麵對和改變它。

2.歸零心態

簡單些說,就是不在誌得意滿時目空一切,也不在失勢時陷入自欺欺人的妄言。

這是我一直有點小驕傲的一種能力。可以理解為“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吧。每次我完成一件事,哪怕是出版一本書、進行一次公開演講或者拿到一個獎杯、一份業內優秀工作的offer(錄取通知),某件事情成真的時刻,是我真實得到成就感的時刻,也是我重新開始的時刻。

睡一覺起床後,我會當作什麽事情都沒有發生,好像一切從未發生過,我得以繼續耕耘我的日常小日子。

歸零心態可以很好地把自己從某種“標簽”中解脫出來。什麽意思呢?就是永遠保持謙卑和好奇,不給自己過多的負累。

3.不刻意追求“共鳴”,試著享受“差異”

前幾天我發了一條微博,大概是這樣的:

在我們還小的時候,特別容易因為“共鳴”而交朋友,但其實長大會發現,能夠有“共鳴”的東西少之又少,更多的是相互之間的理解和包容。

每個人的人生軌跡方向不可預測,也並不存在絕對的吸引。於是我開始享受與朋友之間的差異(我說的是一些觀念上的東西),並且分享各自的新觀點。

得到他人啟發的感覺其實沒有那麽糟糕,你會覺得“哦,原來世界上還有人是這樣想的啊”,那種驚喜的感覺其實不亞於“哦,原來你和我一樣啊”。

我們必須先有各自的島嶼,我們的飛鳥才有棲息之地。

相比成為一個“討人喜歡”的人,成為一個“討自己喜歡”的人要難上一百倍。

但人活這一輩子如此短暫,不也就是把自己的時間修修剪剪、排列組合,嵌入到認為值得的人、事、物中去嗎?

如果說一個人的一生是完成一幅畫,你的這幅作品如何去畫,要畫什麽?你可以想得很清楚,也其實不用想得那麽清楚。

總之,我們不是在描摹,我們是在創作。你得先創造自己認為美的東西,才有可能得到別人的認可。

就像金句仙女孫女士(我媽)說過的:

“你要學著認真分享,而不是琢磨如何吸引別人。因為‘如何迷人’這件事是琢磨不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