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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關的門打開了,門外站著一周前見到的警視廳附屬犯罪資料館的那兩個人。一個長相冷冰冰、年齡不詳的女人和一個三十歲左右的高個子男人,來者正是緋色冴子和寺田聰。

“在您休息的時候前來打擾,實在抱歉。我有事想請教您,不知現在方便嗎?”寺田聰說。

那個人說了聲“請進”,就把兩人帶進了房間。

“那麽,你們想問什麽?”

緋色冴子目不轉睛地盯著他,她那幾乎不眨的大眼睛仿佛看穿了他的心思。她低聲問:

“你就是凶手吧?”

“……別胡說。”

他一臉茫然,接著語氣變得粗魯起來。然而他自己也明白,那是沒有說服力的。一個星期前,兩個人第一次來拜訪的時候,他就知道這一天早晚會到來。

緋色冴子用平靜的聲音繼續說:

“我們已經查明,縱火的目的是把房子全部燒毀,然後找到藏在地板下的屍體。這樣一來,凶手的身份自然而然就被鎖定了。最容易找到被埋在廢墟中屍體的人,並不是負責滅火的消防員,而是負責滅火後對廢墟進行現場勘查的消防局火災調查員和搜查一課火災犯搜查係的搜查員。凶手很有可能就在他們之中。”

他拚命忍住,不讓自己的臉扭曲。

“那麽,是他們中的誰呢?犯人殺害了一位叫交野沙知繪的女性。因為她和犯人一起看電視新聞的時候,犯人看著火災現場的畫麵小聲說了句‘已經第五次了,還是沒見到那個人’,她聽到後報了警,被犯人發現,所以被滅口。報案時間是10月1日晚上9點57分,凶手在她報案時殺害了她。此時,搜查一課火災犯搜查係的搜查員們都在搜查本部開會,接到通知後馬上前往現場。也就是說,火災犯搜查係的搜查員全部都有不在場證明,犯人鎖定為消防局負責火災調查的職員。根據搜查文件,從第一起連環縱火案到最後的第八起,負責現場調查的都是別所先生。因此,我們決定見一見你。”

一周前,寺田聰來到第八消防方麵本部時,對別所說:“你在現場看到過很久沒有見過你,也沒跟你聯係的人,或者以前像跟蹤狂一樣纏著你的人嗎?”聽到這句話,他覺得這兩個人也和以前的搜查本部的工作人員一樣,是在錯誤的前提下進行調查的,不由得鬆了一口氣。但是,如果那個時候這兩個人已經對自己有所懷疑,寺田聰的那個問題或許是為了讓自己放鬆警惕的圈套。

他拚命地反駁:

“雖然我負責所有案件的現場勘查,但我未必就是凶手。現場勘查是由十人組成的小組進行的,其他九人也負責所有案件的現場勘查。”

“但是身為現場領導的你,可以根據現場情況詳細指示搜索地點,也就是說,你可以讓他們重點搜索可能埋有屍體的地方。我們把目標鎖定在你身上後,徹底調查了你的個人背景。我們了解到在你六歲的時候,你媽媽失蹤了。你想要找的人,就是你的母親吧?”

既然知道得這麽清楚,就隻好放棄抵抗了。

他歎了口氣,說道:“是的。”

我父親是個木匠,在家裏是個暴君。心情好的時候會給我點兒零花錢,心情不好的時候會二話不說直接打我。母親和我每天都過著提心吊膽的生活。母親身上傷口不斷,為了勸慰想要責打兒子的父親,她成了替身。

5月的一個早晨,一睜眼,母親不見了。我問父親,他生硬地回答:“出去了。”還說是和別的男人手拉著手出去的。

我無法相信母親會做出這種事,拋棄剛上小學一年級的兒子。但是,我什麽也做不了。

就這樣,我承受著父親的折磨,漸漸長大。高中畢業後,我就離開了家,住在一個報攤裏,一邊工作一邊上大學。我再也沒有回父親所在的那個家。

1990年年初,我從老家的鄰居那裏得知父親病倒了。無奈之下,我隻好回了趟老家,帶父親去醫院做了檢查。醫生說他是胰腺癌晚期,隻好讓他住院治療。

從那以後,我每天都去看望父親。這並不是因為原諒了父親,而是出於想看到暴君父親日漸衰弱的複仇心理。

那是住院一個月後的事。在病房裏,周圍沒有醫生和護士的時候,父親坦白了。

“……我殺了聰子。”

殺了母親?我以為自己聽錯了。但父親又說了一遍。

“……我把聰子殺了,埋在地板下。”

我問他是哪家的房子。

“那是我當時建的房子……上梁結束後,鋪好地板的第二天早上,我開車把聰子的屍體運到那裏,放到地板下麵……用磚塊圍起來,蓋上砂漿,不讓氣味散發出來……”

我又問了一遍,到底是哪家的房子。父親隻是痛苦地呻吟,沒有回答。不久,他便陷入昏迷狀態,一直沒有醒過來,就這樣咽了氣。

一想到溫柔的母親被埋在無人知曉的地方,我就無法忍受。我必須找到她的遺體。

母親是在1965年5月失蹤的。父親把她的遺體藏在當時正在建設的房子裏。

父親那時會去哪個工地呢?我拚命尋找童年的記憶。隱約記得當年父親承接了大場建設這家公司的工程,僅憑這一點,就能在很大程度上縮小目標範圍。最後一次見到母親是5月6日。因此,藏屍時間是在5月7日以後。父親說的是上梁結束後,鋪好地板的第二天。從上梁到竣工大約需要三個月,所以那棟房子應該是8月前後竣工的。

二十五年後,大場建設公司還依然存在。我假扮成消防本部的領導,找到大場建設公司,查了1965年8月的建成房屋記錄。就這樣,我把目標房屋數縮小到十七棟。母親應該就睡在其中一棟房屋的地板下。但是,因為沒有證據證明屍體真的被埋在地板下,所以無法通知警方搜查。

我想到以裝修和驅除白蟻為托詞搜尋地板下麵。但是,當我打著宣傳的旗號打電話過去時,所有住戶都拒絕了。

到底該怎麽辦才好呢?突然,我的腦海中浮現出惡魔般的想法。隻要對目標房子放火,清除礙事的建築物就可以了。這樣一來,作為負責火災調查的職員,在實地勘查火災現場時,就能找到母親的遺體了。雖然這是違法犯罪的行為,但是為了找到母親的遺體,我願意不惜一切代價。

最重要的是第一次縱火的時機。如果好不容易放了火,卻讓其他職員成了火災現場見證人,那就沒有意義了。因此,必須等到其他可能擔任現場見證人的消防隊員輪休的淩晨縱火,這樣一來,自己就能順理成章地擔任現場見證人。從第二起案子開始,我故意采用了和第一起案子一樣的手法,強調了連續性。這樣一來,負責第一起案子的我,就可以繼續負責第二起案子。然後,就是對目標房屋一個接一個地放火。但是,我在所有的火災現場都沒有發現母親的遺體。

那是發生在10月1日晚上的事。下班後,我去了當時正在交往的交野沙知繪的家,吃了她做的晚飯後,我們一起看了新聞節目。當時,我看著火災現場的畫麵下意識地嘀咕了一句:“已經第五次了,還是沒見到那個人。”這句話被沙知繪聽到了。離開她的房間後,為了慎重起見,我又折了回來,結果發現她正在報警,便立馬殺了她。

我覺得自己已經墮落到無可救藥的地步了,也已經無法回頭了。之後我又縱火燒了三戶人家,但都沒有找到母親的遺體。

此後,在11月29日的晨報上,我看到了一則令人震驚的新聞。前一天,也就是28日,在日野市被拆除的一棟房子的地板下,發現了一具他殺的女性屍體。推定死者年齡在二十歲到四十歲,已死亡二十年到三十年。

肯定是母親。

那棟房子也是我要放火的目標之一。但是,考慮到日野市不在自己所在的第八消防方麵本部的管轄範圍內,無法對火災現場進行實地調查,所以就把放火的時間往後推了。

得知找到母親的時候,我有一種深深的安心感,同時又感到無比後悔。隻要再等幾個月,就不用縱火,也不用殺了交野沙知繪了。如果能再等幾個月的話……

回過神來,我發現自己像是著了魔一般對著緋色冴子和寺田聰一直說個不停。把二十四年來積攢在心中的罪惡感全部發泄了出來。

我說:“請逮捕我吧。”

寺田聰搖了搖頭,回答說:“九年前訴訟時效已過。但是,有必要讓你和警察聊聊。一起走吧。”

我點了點頭,站起身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