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章 兩個人做的事

現在,中森檢察官的辦公桌上放著三個犯罪嫌疑人的記錄,其中一個犯罪嫌疑人已經死亡不予起訴,剩下的兩個在檢察院內部經過反複激烈的爭論之後決定起訴。

這真的是在行使正義嗎?

他首先拿起了已經死亡的犯罪嫌疑人記錄。

安藤紀夫。

陽光飯店董事長,二十一歲時犯過搶劫殺人罪。他在單親家庭長大,隨母親生活,其間被來到家裏逼債的高利貸者惡劣的討債方式激怒,闖入高利貸者的事務所,殺死兩名高利貸者,並奪走借款憑證。

一審、二審的判決都是無期,上訴被駁回,確定了刑期。在監獄服刑十四年後假釋出獄,出獄五年後被恩赦,恢複公民權利。當時宇津木耕平擔任他的監護人。

恢複公民權利之後,安藤考取了房地產交易資格證書,繼而靠經營房地產積累了財富。他隱瞞有前科的經曆,結了婚,家庭生活也很美滿。但是,就在他開始一手掌管中湊郡的觀光事業,公司快速發展之時,宇津木耕平開始對他進行敲詐。

最初,安藤滿足了宇津木耕平的要求,後來他終於認識到這樣下去自己早晚要被毀掉,於是模仿關東一帶發生的“第31號事件”,殺害了宇津木夫婦,並將有關文件從犯罪現場拿走。

以後發生的事情就如後來的調查所證實的那樣。收到重審決定通知的樹原亮逐漸平靜下來,恢複了失去的記憶中的某些片段,為證詞提供了新的事實。樹原亮證實,他沒有認出在宇津木耕平宅邸看到的戴著巴拉克拉瓦頭套的搶劫殺人犯是安藤紀夫。樹原亮還證實,即便沒有發生摩托車交通事故,下山時他也不會逃脫被安藤殺死的命運。

法院正在重審樹原亮案件,目前還沒有結論。但是,由於檢察院已經認定了安藤紀夫是殺害宇津木夫婦的真正凶手,樹原亮被釋放的可能性很大。

中森拿起了第二個犯罪嫌疑人的記錄。

佐村光男。

兩年前,佐村光男的兒子佐村恭介被三上純一打死,他對隻判三上純一兩年有期徒刑的判決不服。他在反複閱讀公審記錄的過程中,看到了關於三上純一離家出走被警察輔導教育的記載,得知宇津木夫婦被害時,三上純一恰好在中湊郡。

佐村光男通過看報紙了解到,宇津木夫婦被害事件中被作為凶手逮捕的樹原亮,在還有一些疑點的情況下被宣判了死刑。他心想如果能把搶劫殺人的罪名加到三上頭上,就能夠通過法官之手達到為兒子報仇的目的。於是佐村光男加入了反對死刑製度的運動,從中收集有關樹原亮的信息。當他得知死刑犯樹原亮恢複了有關台階的記憶之後,就決定把偽造的證據埋在因山體滑坡已經消失的增願寺大殿外麵的石頭台階附近。

同時他也知道,如果把三上純一送上絞刑架的證據是他本人發現的,肯定會被懷疑,於是他就以高額報酬為條件雇用了律師。數千萬元的資金是利用和解契約從三上純一的父母那裏拿到的錢。

本來陷害三上純一利用的是宇津木夫婦被害時純一也在中湊郡的偶然因素,但後來又出現了另一個偶然因素。被雇來調查樹原亮案件的南鄉跟純一有緣,並讓純一做他的搭檔。佐村光男知道以後,再三要求解雇純一,但是由於南鄉和杉浦律師的串通一氣,使他的要求以失敗而告終。

如果是南鄉自己一個人發現了捏造的證據,純一也許就會被當作真正的凶手送上絞刑架。佐村光男利用尖端技術進行犯罪活動的計劃太巧妙了。

對於佐村光男的起訴事實,檢察院內部也發生了激烈的爭論。捏造證據陷害純一,將其送上絞刑架,能否構成殺人未遂罪或故意殺人預備罪?不管定什麽罪,都涉及絞刑這一行為是否也屬於刑法中“殺人”的構成要件。

中森不知道判決的過程,但千葉縣地方檢察院和東京最高檢察院最後的結論是:用獵槍襲擊純一的行為屬於殺人未遂罪。根據這一結論,佐村光男將於三個月後被起訴。因為被從增願寺的廢墟中救出來的佐村光男傷勢嚴重,治療至少需要三個月。

中森拿起了第三個犯罪嫌疑人的起訴狀。

南鄉正二,罪狀是殺人罪。

原管教官絞殺了一個如果送上法庭肯定會被判處死刑的人,結果以殺人嫌疑被起訴。是殺人罪,還是傷害致死罪,是正當防衛,還是緊急避難,無論怎麽判似乎都不奇怪。這是一個非常微妙的案子。

但是,令人感到意外的是,南鄉本人承認自己有殺意。他說,從他發現安藤的手腕上沒戴手表那一刻起,他就想必須殺死這個男人。

中森對這個證詞是不是事實表示懷疑。南鄉一定是想通過背負起不必承擔的罪名來贖罪。中森去看守所看望過南鄉以後,得到這樣一種印象。

中森跟南鄉自選的辯護律師杉浦談過話。杉浦律師主張南鄉最起碼是正當防衛,中森聽杉浦律師這樣說,鬆了一口氣。這位看上去落魄潦倒的律師血氣方剛。“無論南鄉說什麽,我都要從始至終主張他是無罪的。為了正義,我隻能這樣做。”

“加油!”中森笑了。這不是諷刺也不是嘲笑,隻希望最後的判決是:無罪釋放。

中森重新看完這一連串案件的資料之後,細心地整理好,塞進文件夾,最後放心地吐了一口氣。

在他的檢察官生涯中處理的第一個請求死刑的案件是個錯案。

樹原亮沒有被執行死刑,中森感到慶幸。

中森還想到了一個英雄,那就是被從崩塌的增願寺裏救出來的純一。不知現在他的傷好了沒有。

最後一次見到純一是什麽時候呢?

南鄉坐在拘留所的單人牢房裏回憶著。

那還是在房總半島外側的時候,在增願寺裏發現了當時還不知是偽造的小手斧和印鑒的那個夜晚。回到他們租的那個簡陋的公寓裏以後,盡了最大的努力之後取得了成功的充實感,使他們興奮不已,喝酒一直喝到天亮。那時候,純一發自內心地笑著,被曬得黑黑的臉始終是笑眯眯的。

那是最後一次見到他,到現在已經將近半年時間沒見麵了。

他應該可以出院了吧?南鄉聽說純一傷勢很重,需要相當長的時間治療。純一全身撞傷,右大腿受槍傷,還有四處骨折。幸運的是命保住了。南鄉不由得笑出聲來。

這時負責他的管教官來叫他了。

有人來會麵。

南鄉站起身,用手撣了撣髒兮兮的運動褲,跟著管教官向會麵室走去。

管教官把南鄉帶到了律師會麵室。這裏與一般的會麵室不同,沒有站在一旁監視的管教官,可以和律師單獨交談,是被告人可以行使“秘密交談通信權”的地方。

“有三件事。”杉浦律師討好的笑容裏混雜著疲勞的神色。他向南鄉打了個招呼,坐在了有機玻璃板另一邊:“法官問到您是否承認自己有罪時,請您一定要否認,因為南鄉先生您不是殺人犯。”

南鄉剛要開口說話,杉浦律師用手勢製止了他:“一直到公判開始,我要每天說這句話,不厭其煩地說。”

南鄉笑了:“明白了。那麽,第二件事呢?”

“這是夫人放在我那裏的。”杉浦律師情緒低落起來。他拿出一張紙對南鄉說:“離婚協議書。您看怎麽辦?”

南鄉盯著有妻子署名蓋章的離婚協議書,很長時間沒說話。

“這件事沒有必要著急,慢慢考慮就可以了。”

南鄉點了點頭。但是,在他的腦子裏已經有答案了。把老婆孩子接回來,開一家糕點鋪的夢想,在他殺死安藤紀夫的那個瞬間就被打得粉碎了。

南鄉壓抑著湧上心頭的情感,低下頭說道:“離婚是理所當然的。我老婆人不壞,丈夫是殺人犯嘛。”

杉浦律師也低下頭去,為了跟南鄉說第三件事,他開始在包裏找什麽東西。

這時候南鄉想起來一件事,想出“South Wind糕點鋪”這個店名的還是純一呢。

“三上有信托我帶給您。”

聽杉浦律師這樣說,南鄉抬起頭來。

“他前些日子出院了,康複治療也結束了,看上去很有精神。”

“太好了!信呢?”

杉浦律師在有機玻璃板另一邊當著南鄉的麵把信拆開。

“是我給您念呢,還是您隔著玻璃看呢?”

“那就讓我自己看吧。”

杉浦律師把信紙展開,把寫著字的那一麵朝著南鄉貼在有機玻璃板上。

南鄉向前探著身子,開始讀純一用圓珠筆寫的信。

南鄉先生,您身體好嗎?我已經治好了傷,平安出院了。從明天開始,我就要到父親的工廠去幹活了,我想能幫上一點是一點。

我非常感謝南鄉先生。聽中森先生說,如果不是您邀請我去調查樹原亮事件,我會陷入相當危險的境地。南鄉先生不但救了樹原亮的命,也救了我的命。

本來出院後我應該立刻就去看望您,但是現在我還做不到,因為我一直瞞著您一件事,我覺得非常對不起您。

恐怕南鄉先生是認為我可以真心悔過自新,才邀請我參加這次調查工作的吧。但在實際上,覺得對不起被害人佐村恭介的心情,我一絲一毫都沒有。

在這裏,我必須把我所做的事情的真相告訴您。被我殺死的佐村恭介是十年前我離家出走時去的那個地方的人,這並不是偶然的巧合。我和佐村恭介都在上高中的時候,就在中湊郡認識了。

南鄉先生大概知道,在中湊郡我被警察輔導的時候,跟我的同班同學木下友裏在一起吧。我和友裏從高中一年級時就開始戀愛了。我跟她商量好,高三暑假期間去勝浦旅遊,當然是那種對父母保密的旅遊。

我們預計在勝浦逗留四天三夜,我認為那時我們兩個人都很笨。我們的腳就好像沒有踏在地麵上,說話時也好,行動時也好,就像飄浮於半空。整天都在夢中,卻又拚命追求現實感。我胸中一陣陣躁動,其實就是想得到友裏的身體。現在看來,那隻不過是孩子為了變成大人,想逞能而已。

在返回東京的前一天下午,我們去了中湊郡,因為我們聽說那邊的海岸比勝浦人少。我們打算在那裏看夕陽落海。下了電車,我們走在磯邊町的街道上時,看到了“佐村製作所”的牌子。這家工廠跟我家的工廠一樣,也是從事造型工藝的,所以引起了我的興趣。我剛停下腳步,佐村恭介就從裏麵出來了。

佐村恭介向我們打招呼,似乎對來自東京的我們很感興趣,並且還說可以為我們做向導,問我們明天還來不來。

我和友裏就像中了魔法似的被他的花言巧語俘虜了。我們嘴上雖然沒有說出來,但心裏已經決定明天不回東京了。

我們擔心食宿費不夠。令人吃驚的是,佐村恭介說他給我們出。他說他和父親兩個人生活,父親給他的零花錢比一般高中生的零花錢多得多。

我和友裏有點猶豫,但因為都想延長旅行時間,就同意了。當時我甚至覺得有一種鬆了口氣的感覺,因為我和友裏共同走進大人的世界的日子又往後推了。當時,徘徊於一個高中生特有的強烈欲望和正義感之間的我,覺得有點累了。

從第二天開始,我和友裏相當輕鬆地享受在中湊郡逗留的時間。我曾想過父親大概正擔心我,但是這種擔心反而種下了所謂“共犯意識”的根苗,加深了我們的愛情。

與此同時,我們也發現佐村恭介是個品行不良的人。他介紹給我們的幾個朋友,都是些我們不想認識的高中生。可是,當我們注意到這些問題時,夢一般的日子轉瞬就過去了,暑假也接近尾聲了。

我們終於決定第二天回東京了,於是把我們的想法告訴了佐村恭介,他說要舉行一個歡送晚會。但是我想和友裏單獨在一起度過最後一晚,謝絕了他的邀請。

佐村恭介見我們拒絕了他,勃然大怒,掏出一把匕首就撲過來,刺傷了我的左臂,然後和他的一個朋友一起把友裏架走了。

那時候我才明白過來,從佐村恭介跟我們打招呼的時候起,他的目標就在友裏身上。

我捂著左臂上的傷口,沿著附近的海岸奔跑,到處尋找佐村恭介他們的行蹤。後來終於聽到了友裏拚命掙紮的叫聲。我循著友裏的叫聲衝進了碼頭旁邊的一個小倉庫,隻見他們三個人都在裏麵。佐村恭介把友裏按倒在地,正在強奸她。看到這種情景,可憐的我竟然瞪大眼睛呆呆地站在那裏動彈不得。後來佐村恭介的朋友發現了我,他拿著匕首走過來威脅我。我總算回過神來,向友裏衝過去。佐村恭介的朋友對著我左臂的傷口又刺了一刀。同一位置兩次被刺,血流得更多了。佐村恭介聽到我的叫聲回過頭來,臉上浮現出輕蔑的冷笑。為了讓我看清楚他是怎麽強奸友裏的,竟變換了姿勢。我看到鮮血從友裏的**流了下來。

佐村恭介結束了對友裏的暴行以後,大概是為了封住我們的嘴,往我口袋裏塞了10萬日元,揚長而去。

我跑到友裏身邊,她的臉上沒有任何表情,好像她的靈魂已經不在她的身體裏了。我大聲哭喊著:“友裏!友裏!”讓我感到吃驚的是她卻關心地問我:“你不要緊吧?”她看到了我的傷口,對我說道:“你必須去醫院。”

在那種時候她擔心的不是她自己,而是我!聽了這話我才真正懂得了友裏的心地是多麽善良。我哭了。我為沒能保護她向她道歉,但是友裏說:“趕快去醫院,不然純會死的!”她就像說胡話似的說了一遍又一遍。後來我才明白,那時候友裏的心已經破碎了,深重的心靈創傷永遠也治不好了。

後來我們兩個人都被警察輔導了。我們永遠也回不到以前那天真無邪的時代了。友裏變成了一個性格抑鬱的人。

為了友裏,我跑到警察署去告發。但是接待我的刑警對我說,強奸罪屬於親告罪,必須由本人親自告發,別人是不能代替的。隻要被害人本人不告,就不能向罪犯問罪,說什麽這叫“不告不理”。那個刑警還問我:“被害人是處女嗎?”他並不是在拿我開玩笑,法律確實是這樣規定的。隻有處女膜被損傷才屬於傷害行為,可以定為強奸致傷罪,但必須由本人親自告發。

知道了這樣的法律規定,我不由得想象了一下如果告上法院結果會是怎樣。恐怕在調查佐村恭介犯罪事實的階段,友裏還要再次受到巨大的侮辱。

那個刑警還說,這個案子還有一個年齡問題。即使我們官司打贏了,因為佐村恭介還不到十八歲,也不可能受到刑事處罰。

那時候,我有生以來第一次有了殺人的念頭。我的大腦一片模糊,但隻有一點是清楚的,那就是既然無法通過法律懲罰佐村恭介,就隻有去中湊郡殺掉他了。但是我一想到中湊郡那個地名,就感到惡心想吐。那段令人厭惡的記憶,每天夜裏都會在夢中再現。當我發現自己受到了精神上的創傷之後,就越來越覺得對不起友裏了,因為我能體會到她受到了更嚴重的精神創傷,我跟她是無法相比的。

後來友裏對我說過,她覺得街上走著的所有男人看上去都像佐村恭介。她還好幾次自殺未遂,但是很多具體情況我都不了解。因為那時我們兩個人已經變得相當疏遠了,我隻能站在很遠的地方看著她。

在那以後的幾年,對於我來說是就像觀察期。我在觀察:友裏心靈的創傷愈合了嗎?找到可以向佐村恭介問罪的辦法了嗎?自己心態恢複了嗎?有勇氣去中湊郡報仇了嗎?

但是,沒有一樣是順利的。友裏的狀態沒有變化,我也沒有找到向佐村恭介問罪的辦法,自己還是沒有去中湊郡報仇的勇氣。

就在這時,我在濱鬆町舉行的激光造型係統展銷會上看到了佐村恭介。他和我一樣,都開始幫家裏幹活了。他到東京來為的是購買高端技術設備。

這是個千載難逢的好機會。我想,如果把這個家夥從世界上消滅掉,友裏心中的恐懼不就可以去除了嗎?更方便的是,我還很容易地從展銷會的來賓登記簿上知道了佐村恭介住的酒店。

我立刻走出展銷會會場去買刀。本來我看到一家商店裏有賣菜刀的,想買一把菜刀。但轉念一想,殺死野獸隻能用獵刀,就到處尋找狩獵用品專賣店,終於買到一把獵刀。

我把買來的獵刀放進背包裏,直奔佐村恭介住的酒店旁邊的餐館,坐下來最後一次思考行動計劃。我認為如果直接去敲佐村恭介的房門,他會讓我進屋的,即使他不讓我進屋,隻要他把門打開,我就可以用獵刀殺死他。

正在我思考行動計劃的時候,佐村恭介也進了那家餐館。他是從酒店裏出來到那家餐館去吃飯的。我吃了一驚,拚命地想我該怎麽辦。後來,我和佐村恭介的視線碰到了一起。大概他對自己犯下的罪行也有所謂良心上的譴責,但又不想老老實實地承認自己的罪行吧。他突然逼近我,用挑釁的口吻說道:“你他媽的看我不順眼是嗎?”

以後的事情就跟在法庭上公布的所謂犯罪事實一樣了。當時我想,如果空手跟他對打的話,我可能打不過他。為了殺死這個畜生,我必須擺脫他,從包裏把獵刀拿出來。但是,還沒等我把獵刀拿出來,佐村恭介就在跟我拉扯的過程中向後倒下去,死了。

您現在看明白了吧?我犯的不是應該被判處兩年有期徒刑的傷害致死罪,而是應該被判處死刑的蓄意殺人罪。

我被捕了,流了數不清的眼淚。法官看到在法庭上一直流淚的我,認為我有悔過之心。但是,我的眼淚是在可憐自己成為罪犯,是因為我知道自己給父母帶來了巨大的痛苦。而對於被我殺死的佐村恭介,我一滴眼淚也沒流。讓那個畜生不受任何懲罰繼續活在這個世界上,是我絕對不能接受的。如果您問我有沒有罪惡感,我可以告訴您,除了殺死那個畜生時有一種生理上的不快感以外,什麽都沒有,而且一想到那種不快感就會喚起我對佐村恭介的憎惡。

現在我才認識到,殺死佐村恭介,與其說是為友裏報仇,倒不如說是為我自己報仇。友裏心靈的創傷不但沒有愈合,反而又一次自殺未遂。所以我用犧牲自己一生的代價做的這件事,對於友裏沒有任何安慰。她現在一定還在獨自哭泣。

我已經沒有辦法拯救友裏了。就算佐村恭介還活著,就算我能誠心誠意地悔過自新,也不能使友裏回到那件事發生之前的生活狀態中去。

誰來賠償她呢?即使通過民事裁判,判給友裏一筆賠償金,她的心也買不回來了。傷害罪隻適用於肉體創傷,毀滅的人心卻無人理睬。

法律是公正的嗎?是平等的嗎?無論是有地位的人還是沒地位的人,無論是聰明的人還是不聰明的人,無論是有錢的人還是沒錢的人,隻要他是壞人,隻要他犯了罪,都能受到公正的審判嗎?我殺死佐村恭介的行為是犯罪嗎?至今連這個都搞不明白的我,是一個不可救藥的壞透了的惡人嗎?

在法律的世界裏,有所謂一事不再理的原則。即受到一次判決確定了刑期的被告人,不會因同一事件再次受到審判。我已經因傷害致死罪被判處過有期徒刑兩年,而且服了刑,所以誰也不能再以殺人罪來審判我。剩下的辦法隻有一個,那就是私刑。於是佐村恭介的父親想方設法要殺死我。我沒有一點責備那位父親的意思,就像我殺死了佐村恭介那樣,他的父親也可以殺死我。

現在我親身體會到,在這種事件中,如果允許動用私刑的話,將會是一次複仇引起又一次複仇,無窮無盡的複仇將愈演愈烈。為了避免這種情況的發生,就必須有人來代替他們做這件事。我認為,管教官時代的南鄉先生做的工作,至少對470號執行死刑,是正確的。

拉拉雜雜一寫就是這麽多。

因為沒有滿足南鄉先生對我悔過自新的期待,我感到非常遺憾。我的想法將來也許會發生變化,但在我的想法改變之前,我打算背負著沒有被審判的殺人罪生活下去。

天氣越來越冷了,請您保重身體。

我祈禱南鄉先生能早日無罪獲釋,從拘留所裏走出來。

此致

三上純一

附筆:您的“South Wind糕點鋪”怎麽樣了?

“我和你都是無期徒刑,”南鄉看完純一的來信,小聲嘟囔著,“永遠沒有假釋。”

一年後,按照刑事訴訟法第453條的規定,一段新聞刊登在全國性報紙上。

《通過重審無罪判決之公示》

基於樹原亮(木更津拘留所在押中,無職業,昭和四十四年[1]5月10日出生)與該事件(平成三年[2]8月29日在千葉縣中湊郡民宅殺害宇津木耕平、宇津木康子夫婦,並搶走錢財)有關的犯罪事實,曾判處其死刑。經重審,法院認定犯罪證據不足,已於平成十五年[3]2月19日宣告無罪釋放。

千葉縣地方法院館山分院

這就是有傷害致死罪前科的青年三上純一和奪去過三條人命的原管教官南鄉正二兩個人做的事。

[1] 1969年。

[2] 1991年。

[3] 200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