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與考證(3)(1)

當賽金花去世後,許多人幫她籌備喪葬事宜,許多名人為她送葬,陶然亭的和尚捐了一塊地皮為她建墓,墓鄰鸚鵡塚和香塚;齊白石為她題寫了墓碑(但開始時尚沒有碑,故未刻上);國畫大師張大千為她作了肖像畫——《彩雲圖》。1937年,北京淪陷以後,潘毓桂為賽金花立了一個碑,並寫了碑文,因為潘毓桂的漢奸名聲,這個墓碑沒給賽金花帶來榮譽,“文革”中反而成為其罪狀之一。所以廣泛的同情心、感恩心,是催生賽金花熱的另一種添加劑。

四、曆史的回聲和另樣解讀

一百多年過去了,如今報章仍偶見有關於賽金花的文章,影視舞台上仍常有賽金花的形象,在安徽黟縣通往宏村的路上,又建起了一座名為“歸園”的賽金花紀念館。隨著曆史研究越來越重視檔案、強調求真,文章大都多了幾分理性;隨著文化自由、百花齊放,舞台上賽金花的形象則更加完美。但不論當今曆史文化各個領域對賽金花的解讀有何出入,我們仍然以美好的心態,相信“大家之所以紀念她,不就是因為她多少給人民做了點好事”,“隻要是給人們做過點好事的人,人民是不會忘記她的”。

賽金花班妓自殺案

清光緒二十九年(1903)六月初三黎明時分,在北京虎坊橋八大胡同的陝西巷賽家車廠內,一名妓女服毒自殺身亡。這樁十分平常的刑事案,因事涉當時的京城名妓賽金花,她那傳奇般的身世和經曆、在庚子年間與八國聯軍統帥瓦德西謎一般的關係和作為,使該案也變得疑竇點點、迷霧重重。直到百年後的今天,生活中又響起曆史的回聲:在從安徽省黟縣去宏村的路上,一處嶄新的賽金花“歸園”,據管理人員說,就是當地人為紀念賽金花犯案後被發配回故鄉黟縣所建。

一、案說種種

安徽黟縣賽金花故居陳列館

曆史上對賽金花班妓自殺案的記載,有多種版本:有賽金花不同時期對不同人的自述,有時人的回憶,有當時社會上的記載和傳說,還有後人的杜撰與猜測。

1.賽金花的自述

賽金花的自述,文本較多,北京大學教授劉半農和記者曾繁對她的訪問記錄,可作為代表。《賽金花本事》是1934年劉半農和其弟子商鴻逵采訪賽金花後所著,書名是賽金花的親筆題字。

書中對該案的記述題目是:“班妓服毒,己身受禍。”賽金花對劉半農和商鴻逵是這樣說的:

這年,我辦完弟弟的喪事,由蘇州回到上海,在那裏挑了6個姑娘,把她們帶到了北京。這時妓班在陝西巷,因為還有空房子,我就打算再買一個。憑中人說,這是個良家姑娘,武清縣人,長得很美。她來時,穿的一件藍布衣裳,紮紅腿帶,還梳著髽髻,像個剛從鄉下來的樣子,可是模樣長得還不錯,瓜子臉,雙眼皮,水靈靈一對俊眼,皮膚很白嫩。講了講價,作妥一千二百兩銀子,一千歸她家裏,二百算是中人的傭錢,給她取了個名字叫鳳鈴。過了些天,才打聽出她原來已經在小李紗帽胡同茶室裏混過,名叫小五子,因有個熟客,想用八百兩銀子為她脫籍,沒有辦成,領家怕他們攜手跑了,才急著賣她。過了一段時間,漸漸又發覺她還有鴉片煙癮。我心裏雖然知道是上了當,可是看她樣子還老實,也就裝個啞巴吃黃連,未曾發作。有一天,九門提督鹿中堂的少爺約定在班裏請客吃午飯,八九點鍾,姑娘們都忙著起來裝扮,隻剩下鳳鈴,她伏在桌上,低著頭,不動也不說話。我過來問她怎麽啦,她還是一聲不哼。我扶起她的頭來一看,眼睛通紅,兩手直撓胸口,像是吞了鴉片煙。我趕緊派夥計到街上買來藥,撐開她的嘴,灌了下去。這時候已經快十一點鍾了,還要伺候鹿少爺請客呢,我就叫人先把她抬到後麵繼續灌救。一會兒,客人都來了,我隻顧陪他們吃酒,也沒有到後麵去看,等散席後,夥計們才告訴我,鳳鈴已經死了。我急得什麽似的,忙打發管家用二百五十兩銀子買來一口棺材。正要到五城報官,有個蒲二奶奶,是開裁縫鋪的,來給我送衣服,一見這種情形,就說:“這樣去報,恐怕不妥當,不如我冒個名,作為鳳鈴的母親去報,擔起這個錯,你們可就輕省多了。”夥計們都覺得有理,我就隨口說了句:“好,就憑你去報吧。”等一會兒,城上就派人來驗了驗,也沒說什麽。我以為就沒事了,不料橫生枝節,不知從哪裏跑出來的屍親,不依不饒。我班子裏的幾個夥計,也裏勾外串地從中傳壞話,說什麽鳳鈴是因受我虐待,被逼服毒的。在城上這麽一告,城上隻得派人來傳我。到了城上,一句話也沒問,就把我送到了刑部。幸虧刑部裏的人差不多我都認識,很得了些關照。這時候刑部正堂是孫家鼐,他隨慈禧太後往頤和園去了,沒叫我過堂,就押起來。“等孫家鼐回來,把我提出,略問一問,就叫帶下,判的是罰三錢七分二厘銀子,說就放我出去。待了幾天,又說要解我回籍,不準再住北京。”

按賽金花上麵的自述,鳳鈴之死,純粹因為私情所致,和她沒有任何關係,虐待妓女之說是班子裏夥計的誣陷之詞。

賽金花對曾繁講述的事情經過,與對劉半農講的有許多不一致的地方。

曾繁在1934年訪問賽金花後,於1936年寫了部《賽金花外傳》。該書中與劉半農記述最明顯不一致的地方有兩處:一是鳳鈴到賽班的時間。她給劉半農講,過了一段時間,才漸漸發覺鳳鈴有鴉片煙癮,感到有些受騙。而給曾繁則講,鳳鈴來了後,因和情人小五子的關係,第三天便服毒而死。二是充當鳳鈴母親的人的身份問題。她對劉半農講,正要去報官時,恰巧有個開裁縫鋪的蒲二奶奶來送衣服,見狀主動冒名做鳳鈴的母親,為的是想替她擔起差錯。而對曾繁則講,正要去報官,“平地裏又出了個自認鳳鈴母親的人,到城上告發”。

晚年賽金花

賽金花這次講的,將責任推脫得更加徹底,案件不僅和自己無關,而且她完全是一個被冤枉者。

對將其發解回籍的過程,她對曾繁講的則比對劉半農講的更詳細一些:“經一堂訊問後,釋放我出來,我正想怎樣可以恢複舊時盛況,忽然又來了一道公文,說要我立即出境回籍,不得再留居京中。出京後,由天津乘火輪到上海,從上海再轉車返蘇州原籍到案。到了蘇州,時已入夜,恐怕城門已關,便乘小船回到了虎門下蕭家巷的故裏。”

2.當事人的回憶

參與該案的一些高層當事人,可能是忌諱和賽金花的關係,留下的記述文字很少,現在能見到的,多是下層人員的回憶文章,他們從不同側麵記述了該案的經過。

《諫書稀庵筆記》的作者陳恒慶,據他自己說當時是參與拘捕賽金花的巡城禦史,他記述道:“當時我正任北京中城巡城禦史,接到報案後,便派指揮趙孝愚拘捕賽金花。但因官場中替賽金花奔走說項的人很多,五城禦史不敢堂訊,所以用了‘推屍過界’的方法,直接將案件送歸刑部。結案後,賽氏起解,押送她們上火車的,還是開頭拘捕她的指揮趙孝愚,這位趙指揮押送賽氏一行到良鄉,縣令還特別到車站來接,名為接差,實為‘揩油水、賞名花’。次日,趙回城複命。”

另一位當事人,是近代著名學者、時任清朝刑部郎中的冒廣生(鶴亭),他在《孽海花閑話》中這樣寫道:“光緒癸卯(1903),予官刑部,賽金花以虐婢致死,入刑部獄,案結,以誤殺定徒刑,從原籍徽州計算,一千裏至上海。”

還有一位,也可以算做當事人。隻不過他不是參與辦案人員,而是親眼見到賽金花被遞解回安徽的人,這就是曾任安徽省文史館館員、省政協常委的程夢餘先生。1963年的《文史資料選輯》載有他的文章——《回憶賽金花發配原籍》。其中說:“1903年一天下午,有當快馬的本家程興到店裏來,說由上海遞解回黟一名妓,住在南街王吉祥飯店。我們到達該店時,有個刑房書吏周某,正要敲那妓女的竹杠。我要了來文一看,才知道這女犯就是名傳中外的賽金花,文書上寫明她的案由是‘虐待婢女’。賽住在上海英租界,事情也發生在租界上。依照慣例,清廷官員是不能在租界上捕人的,賽是在南市丹桂戲院觀劇時被捕的。問她原籍黟縣哪一都,她說她生在二都上軸鄭村,她原姓鄭。她還有一個姓曹的男朋友,跟她一起從上海回來的,曹某在上海某銀行工作。賽在王吉祥飯店住了大致半個多月,雖然有朋友出入,但是舊業不能做,開支又有所增加,生活難以為繼,後來經程先生向縣裏疏通,賽又回了上海。”

賽金花案卷

程先生記述的賽金花回安徽黟縣的這段過程,是其他人的記述中沒有的,他說賽被逮捕的地點是在上海,也是最新奇的。但是安徽當地的人們則確信程先生的回憶,相信賽金花回過黟縣,相信賽金花的祖籍就是安徽黟縣。並且為紀念賽金花這段回故鄉的曆史,特地籌建了“賽金花歸園”。

3.時人對該案的傳說和記述

時人對該案的傳說和記述更多,但其中的記述簡略不一,情節南轅北轍,觀點也各不相同。

《清稗類鈔》中載夢惠草堂主人丁士源所作《梅楞章京筆記》記述:當時賽班中有雛妓六,中有名蝶芬者,花嬌月媚尤傑出,內務府某特愛之,常往訪。賽知其意,迫使度夜,蝶以年幼哀免,不允,多次被淩虐,鞭笞無完膚,蝶不堪虐待,遂仰藥死。賽乃將其裸而裹以蘆席,埋後園隙地,又賄賂左右,使無人敢說。內務府某至,聞其死,傷悼不已,詢之大疑。次日,報五城公所,檢驗屍身,遍體鱗傷。於是,鋃鐺枷鎖,將賽押送刑部。

該書的說法,和賽金花自己說的完全不同。首先,死者名字叫蝶芬而不叫鳳鈴;其次,蝶芬的死因是不堪賽金花的虐待而非為殉情;再次,蝶芬死後是被內務府某人發覺疑點報的案,而非賽金花主動報的案。

最早將賽金花名字入書的譴責小說家曾樸則說:“賽金花因打死一丫頭,入刑部獄,後來由刑部發至蘇州,由長洲、元和、吳縣三堂會審,有人從中幫忙,乃得釋放。”

近代著名鴛鴦蝴蝶派詩人樊增祥即樊樊山的說法更離奇。他說被賽虐待致死者不是一個妓女,而是賽家的一個婢女,並且該婢女是一位已故秀才之女。對刑部判遞解賽金花回原籍,他認為判得太輕了。“賽案事發到刑部,問官皆相識,從輕遞籍而已”。“後來虐婢如虺蝮,此日能言賽鸚鵡,較量功罪相折除,僥幸他年免繯首”。樊樊山的意思是說,賽金花對待婢女像蝮蛇一樣狠毒,此案本應判她死刑,但一是因為她與刑部官員相識,二是考慮到她在1900年庚子事變中的作為,將功折罪,所以被從輕發落。

近世文人瑜壽則另有不同說法,他在其所著《賽金花故事編年》中寫道:光緒二十九年五月,鳳鈴服毒自殺,引起官場轟動。因賽氏經曆過1900年事件,在北京的官僚裏,仇視她的人很多。她的處境,像法國作家莫泊桑所寫的羊脂球一樣,卑鄙陰險的縉紳先生,把她利用完了以後,更要加倍地淩辱她、傷害她。命案發生後,她立即為巡城禦史逮捕,直接送到刑部。賽金花被關在刑部大獄,直到光緒三十年春間才開審。案結,以誤殺罪定刑,六月起解,發回原籍蘇州。

按瑜壽所說,賽金花在刑部獄中被關押了一年之久,而賽金花所以因案被捕定刑,則是因那些1900年庚子事件仇視賽金花的達官貴人,要故意借機貶低她、傷害她。

他的這種觀點,曾代表了20世紀三四十年代社會上許多人士的看法,特別1936年賽金花去世的一段時期,這種報道更多。1936年12月4日,北京《大晚報》關於賽金花去世的報道寫道:“一些從洋人跟洋人走狗巴結到功名的官兒,都升了官了,大家忘記賽金花的功勞,而且妒恨她。賽金花呢,瓦德西去了以後,她沒有受到西太後的酬謝,依舊開著妓院,因為妓院出了一件人命案,那些妒恨她的官僚,趁此加以‘傷風敗俗、虐待人命’的罪名,把賽金花的家產歸公發賣,押解回籍,不許再回北京……”

直到百年後的今天,仍有不少人為賽金花打抱不平,甚至認為是清政府製造了這樁虐待妓女的冤案,為的是借機把賽金花趕出北京。最近一個網站發表了有關賽金花案的文章,文中這樣寫道:1900年,八國聯軍入侵北京,慈禧攜光緒皇帝倉皇西逃。賽金花得知聯軍統帥為瓦德西時,前往並提兩條請求:不妄殺人民,保護文物,不能重演焚燒圓明園的悲劇。此後,賽金花厄運連連。慈禧惱怒民間有“妓女救駕”的輿論,找了個“虐待侍婢”的罪名,將因瓦德西回國後已遷移上海避風頭的賽金花拘捕,發配原籍黟縣。一貧如洗的賽金花隻得第三次入青樓,28歲的她在老家是鴇母的角色。

二、疑竇重重

種種不同的說法,使賽金花班妓自殺案變得撲朔迷離,疑竇重重,真如霧裏看花,不知道哪個是真,哪個是假。

疑惑一,死者叫鳳鈴,還是叫蝶芬?是賽金花買的妓女,還是家中的婢女?

疑惑二,死者是被賽金花虐待自殺,還是殉情自殺?

疑惑三,冒充死者母親的到底是何人?為什麽?

疑惑四,賽金花是在哪裏被捕的?在刑部大獄到底被關押了多長時間?

疑惑五,刑部判罰賽金花三錢七分二厘銀子,是真是假?這種奇特的處罰,依據的什麽法律?

疑惑六,為什麽罰了銀子又判將其遞解回原籍,遞解賽金花的地方是蘇州、上海還是安徽?

讓我們帶著這些疑惑,看看清宮檔案是怎麽說的吧。

三、檔案裏的記述

中國第一曆史檔案館保存的刑部檔案中,有一卷是清朝辦理賽金花案件專檔,案卷名稱為:“賽金花在陝西巷地方開設賣奸下處並逼打妓女鳳林致其吞服洋藥自盡案。”

該卷檔案共有8件,時間從光緒二十九年(1903)六月初八至七月初四。內有:北京五城察院和北城分公所移交給刑部的賽金花案公文、屍檢報告、賽金花等人的供詞和甘結、五城察院收到刑部批文後的回照,以及良鄉縣接到北城兵馬司遞解賽金花人犯後的回文。檔案裏的記述是這樣的:光緒二十九年四月,賽金花用600兩銀子買了一個17歲少女,取名鳳林,迫其在租住的陝西巷賽寓下處賣**,因鳳林不常接客,常被賽金花訓斥。六月二日,又有客人來,鳳林仍不接,賽金花先是對她進行訓斥,後用撣把抽打她,鳳林不甘忍受,便吞服了鴉片。賽聞知後,令人將其抬至車廠內用藥灌救,醫治無效,迨至天明時分死亡。這時,恰巧在庚子年間與賽做過鄰居的彭濮氏來看望賽金花,賽隨央求彭濮氏冒充鳳林的母親,替賽赴北城報了案。

當時的北京,設內、外城巡警總廳管理地方治安,其中內城巡警總廳下轄東、西、南、北、中五個分廳,所以一般又簡稱五城,遇有一般民刑事務,要先報所在分廳和五城處理,各種重大民事刑事案件,則要由五城上報刑部直隸司審理。

六月三日,總甲陳奎和北城巡警分廳正指揮趙錄俊首先接理了此案,並於當日移報到五城察院,五城察院與北城指揮派北城仵作荀常福、穩婆薛氏和南城仵作宋元、穩婆王氏共同進行了屍檢。屍檢報告中寫道,死者除舌麵俱呈青黯色外,“左肩甲(胛)近下青赤,傷相連二處,難量分寸,細木物抽傷”,“脊背偏右青赤,傷相連二處,難量分寸,細木物抽傷”。結論是“委係帶細木物抽傷,服洋藥毒身亡”。

根據屍檢結果,經再三詰問,彭濮氏始供出賽金花,承認自己是冒充屍親。北城正指揮趙錄俊將賽金花和看管車廠的於三提解到案,經過對質,賽金花、彭濮氏、於三交代了原委,六月初八日,賽金花、彭濮氏、於三都對自己的供詞分別用右手第二指按了押。

五城察院審問後,因感到事關人命,隨於六月初八日將該案移交刑部直隸司。六月二十一日,刑部進行堂訊,賽金花詳細交代了案件過程。賽金花的供詞道:“我係江蘇元和縣民人李壽山之妻,年二十九歲,來京在陝西巷地方租賃柴姓房間居住,與這彭濮氏平素認識。本年四月間,我因貧起意開設賽寓下處窩娼賣奸。旋由劉姓家內用銀六百兩價,買鳳林在下處賣奸。至六月初二日,我因鳳林並不時常接客,向她訓斥不服,用撣把將她左肩甲(胛)並脊背偏右抽傷,不料鳳林自行吞服洋藥。我聞知當將鳳林抬至車廠內,用藥灌救未效,至天明身死。適彭濮氏到我家內瞧看,我害怕,央令彭濮氏替我赴北城司呈報。”

堂訊後,刑部按“私買良家女子為娼”和“不應為而為”兩罪定案,加等判刑。判決是:按大清律例,私買良家女子為娼者枷號三個月,杖二百,徒三年,例上再加一等,杖一百,流二千裏。因賽金花係婦人,故杖罪的決;加流各罪因係初犯,準收贖。流二千裏的贖銀為“三錢七分五厘,限三日內報部,贖銀入官”。又因京師當時正整頓治安,未便任賽在京逗留,即遞解回原籍江蘇元和縣,交地方官管束,勿令再行來京。彭濮氏與看管車廠的於三,均照折責發落,具結釋放。另判由賽金花、彭濮氏、於三共同將鳳林屍棺抬至城隍廟山東義地葬埋。

案結後,刑部下發公文,交北城兵馬司監督執行。

七月初四日,仍由北城兵馬司正指揮趙錄俊,派役員和伴婆將賽金花遞送至良鄉縣衙門轉遞。趙錄俊取具良鄉縣衙印收後,回城複命。

賽金花回蘇州後的情況,檔案中沒有記錄。雖然如此,根據清宮這些檔案,我們對案件本身的情況還是可以有比較清楚的了解的:

其一,死者叫鳳林,不叫鳳鈴,也不叫蝶芬,賽金花買來是要其做妓女的。由於林和鈴的發音在江浙基本相同,賽金花的吳儂軟語可能使劉半農等采訪者誤將林聽成了鈴。鳳林和內務府的人並沒什麽關係,更不是被內務府某人發現疑點後報的案。

其二,蒲二奶奶即彭濮氏,在庚子年間曾和賽金花是鄰居,是賽金花央其冒充死者的母親報的案,不是彭濮氏主動要求冒名報的案。是在審訊中彭濮氏供出了賽金花,而不是屍親告的賽金花,其間也沒有其他冒充屍親的人。

其三,鳳林確係被賽金花虐待服毒自殺,所以不是和賽金花沒關係,更不是冤假錯案。

其四,直接逮捕賽金花的人是北城兵馬司指揮趙錄俊,不是趙孝愚。案件首先經過了北城兵馬司和五城察院會審,然後移交到刑部。並不是五城察院未審理就直接“推屍過界”送到了刑部。

其五,賽金花在刑部大獄中前後共有一個月,而不是一年。

其六,判罰賽金花的銀子確實隻有三錢七分五厘,隻不過這不是案件本身的罰金,而是代替流放二千裏的贖金。

其七,賽金花被遞解的地方不是上海,也不是安徽,而是江蘇省元和縣。

到這裏,案件的基本情況已經大致明了,許多疑惑也得到了解釋,按說,故事到此也該結束了,可是,一件普通的刑事案,為什麽會引起那麽多人的關注?賽金花交了贖金又被遞解回原籍的處罰和其在庚子年間的作為、和八國聯軍統帥瓦德西到底有沒有關係?要解開這些謎團,我們還要打開案件背後的秘密。

四、案件背後的秘密

《賽金花本事》的作者劉半農,在該書開篇有一句話:“本世紀初,中國出了兩個活寶:一個賣國,一個賣身;一個可恨,一個可憐;前者是西太後慈禧,後者就是名妓賽金花。”且不管劉半農說這句話出於何種心態,但卻足以說明,賽金花這個名字在中國近代史上占有一定位置,她的名聲,竟能和舉世聞名的慈禧太後相並列。

劉半農著《賽金花本事》

賽金花出名的原因,其實主要有兩點,一是其傳奇般的身世,二是她和八國聯軍統帥瓦德西的關係及其在庚子年間的作為。這兩點,也正是我們解讀賽金花虐待妓女自殺案背後秘密的鑰匙。

關於賽金花的籍貫、身世、經曆、出生地點,甚至姓氏,都有多種說法。普通的也是最權威的說法是:賽金花原本姓趙,藝名彩雲,小名金花,生於江蘇蘇州,祖籍安徽。12歲起在蘇州花船上做“清倌人”,開始青樓生涯,並隨鴇母改姓富。15歲時,嫁蘇州狀元洪鈞為妾。不久,洪鈞受命出使德國、俄國、荷蘭、奧匈帝國四國,因其原配夫人不願同行,賽金花遂以公使夫人的身份隨丈夫去了歐洲,在歐洲生活5年,學會了英語、德語,所以是中國第一個懂外語的公使夫人。洪鈞回國後不久病逝,賽金花即離開洪家,改名曹夢蘭,在上海二馬路鼎豐裏旁的彥豐裏掛牌,重操妓女舊業。江蘇士紳覺得賽的行為不僅丟洪鈞家人的臉,也丟江蘇人的臉麵,遂將其趕出上海。她隻好來到天津,在江岔胡同組成了金花班。在天津一年後,她又將金花班遷到北京,先住李鐵拐斜街,1900年八國聯軍攻陷北京時,居石頭胡同,後來再搬到陝西巷。班妓自殺案以後,她又兩度嫁人,兩度重操舊業。晚年租住在北京居仁裏16號,生活窮困潦倒,靠典賣舊物和社會人士接濟度日,1936年病逝。

綜觀賽金花的一生,可謂跌宕起伏、大悲大喜。僅憑她這名妓兼公使夫人的身份和具有傳奇色彩的經曆,我們就不難理解,為什麽發生在她身上的這件普通的刑事案,會引起那麽多人的關注和爭論。更何況,傳說中她還有一段和八國聯軍統帥瓦德西說不清道不明的關係呢。

對於賽金花和瓦德西的關係,一種說法是,在歐洲期間賽瓦就認識,甚至有的說那時候他們就已經是情人,1900年八國聯軍入侵北京,賽瓦舊情重溫,曾天天夜裏同住在西太後的龍**,借此機會,賽金花向瓦德西提出,要他約束士兵,不要濫殺無辜,不要破壞北京文物,還幫助李鴻章說服瓦德西在和談條約上簽了字,勸說德國公使克林德夫人應允和中國議和。因此,這些人認為,是賽金花在1900年製止了八國聯軍的濫殺,保護了京城百姓。後來命案發生,賽金花被遞解回籍,這種說法就逐漸演化成了案件的背景語:當逃到西安的慈禧太後回京後,聽到這個妓女救京城的傳說,覺得有損堂堂政府臉麵。這不是對自己的諷刺麽?所以借著妓女自殺案,將賽金花趕出了北京。

但是,細考這一說法的來源,賽、瓦關係是出自市井小說之中,賽金花製止了八國聯軍濫殺說則似乎全是出自賽本人的自述,而妓女自殺案與政治有關說更是後人的猜測和訛傳。既然賽、瓦沒有關係或說兩人關係不深,賽金花又怎能說服瓦德西製止德軍濫殺呢?賽沒有製止德軍濫殺,又哪來的西太後惱怒妓女救駕,並借妓女自殺案趕賽出京?所以,連當時編出賽、瓦關係的人,也沒再往下細說賽金花在庚子年間的“義舉”,更未寫妓女自殺案和賽金花在庚子年間的作為有何關係。

那麽,賽金花的“英雄事跡”又是誰宣傳出來的呢?有的學者經過考證認為,有關賽、瓦關係前後不一的東西,其實都是賽金花自己說出來的,她所做的“善行”也全是民間傳說或她的自述。

但是,在20世紀30年代,麵對國破家亡的威脅,麵對一個命運多舛、卻於京城百姓有德,而又在貧病交加中去世的一個女人夢囈般的美麗謊言,愛國心、同情心複雜地糾纏在一起,打動了億萬觀眾的心,使越來越多的人不願再細問賽金花虐班妓自殺一案的真相,反而將該案和政治攪在了一起,以訛傳訛,認為賽金花是一個因救國而被冤枉者。

倒是賽金花本人,對班妓自殺案發生後自己被遞解回籍的原因有心知肚明的判斷。她對劉半農和曾繁都曾講道:按刑按法,當然是罰款釋放了事。但晚清的官衙是由不得你說理的,刑部中堂孫家鼐有個好朋友叫陸潤庠,他和洪狀元是姻親,洪狀元大夫人生的少爺娶了陸潤庠的閨女做媳婦,他們關係很密切。陸潤庠也是書香世家,當然不願意看洪狀元的遺妾飄搖在風塵裏,早就想找個茬解散我的班子,把我趕出北京。借機把我遞解回籍,在他們似乎是為他的亡友盡了責任了,然而我自出了洪家,為著生活驅使,安得不重墜平康呢?

細想賽金花的分析,確實是十分有道理的。當時的刑部中堂雖然並不是孫家鼐,但時任都察院左都禦史的陸潤庠卻是洪鈞的親家,當賽金花離開公使丈夫洪鈞家在上海掛牌營業時,就曾因蘇州士紳嫌其丟人被趕出上海,難道到北京後他們就不嫌賽金花的行為丟人?所以,該案子的結果,實際上賽金花主要還是吃了她妓女身份的虧。早年的青樓生涯,曾帶給她機會,使她由一個最低級的妓女做了公使夫人,但是她的妓女身份,像一條枷鎖,使其永遠不能自由選擇自己的生活,是妓女的命運捉弄了她,使她成了封建家庭的犧牲品,也做了封建社會的犧牲品。

五、留下的遺憾

一百多年過去了,當如今熱鬧的“歸園”重新打出賽金花的旗幟時,已有了另一番的味道,有了另一番的演義,雖然打的是曆史文化招牌,實是在商業經濟大潮推動下產生的畸形產物。據講解人員講,賽金花被遞解回到家鄉,一邁進自己閨房那花瓶式的門,一下子全明白了,原來自己從生下來,冥冥之中就注定是一個被人玩弄的花瓶,如今年老了,也該回家了。然而,這裏到底是不是她的歸園?沒有人能說得清楚,你就權且聽之罷了,不過,千萬不要把它當成真正的曆史。

德齡出宮真相及對清末女學的影響

裕德齡,又作德齡(1886—1944),滿洲正白旗人,清末外交使節裕庚之女。光緒二十一年(1895)起,先後隨其父出使日本和法國,光緒二十九年春回到北京,不久和妹妹容齡一起被慈禧太後召進宮中,充做“禦前女官”,光緒三十年出宮。後因其這段特殊的經曆及寫作了《清宮二年記》《禦香縹緲錄》《瀛台泣血記》等記述這段宮廷生活的書而聞名。

德齡、容齡照

一直以來,對她書中所寫的一些史實真相雖有人提出過疑義,但是,更多的人是把它當作真實的宮廷史,大力推崇和讚揚。比如,一向自視清高、以清末怪傑稱著於世、時任黃浦局總辦的辜鴻銘,一見《清宮二年記》,便為之拍手叫好,欣喜若狂。當下撰文《評德齡著〈清宮二年記〉》,投寄給在上海的英文報紙《國際評論》予以發表。在這篇文章中,辜老先生一改主張婦女“三從四德”的人生信條,滿腔熱情地稱德齡為“新式的滿族婦女”,並推崇道:“這部不講究文學修飾、樸實無華的著作,在給予世人有關滿人的真實情況方麵要遠勝於其他任何一部名著。”

但是,根據新發現的檔案來看,德齡自述之事並非完全可信,最起碼在涉及其本人離開清宮的原因上,她未說實話。

一、德齡出宮真相

1.德齡自述出宮原因

按德齡自述,光緒二十九年(1903)入宮之後,她和妹妹容齡為慈禧太後禦前女官,充當法語翻譯,很得慈禧太後喜歡,但是通過兩年的宮廷生活,她也看清了宮闈中的冷漠、陰森與險惡,“高處不勝寒”的戰栗感,使她倆每每心有餘悸,故光緒三十年三月,她趁其父親裕庚病重之機,向慈禧太後請求去了上海,同年十二月,裕庚在上海病逝,她則以“百日孝”為由,從此沒再回清宮。

2.天台野叟另有一說

對德齡自述的出宮原因,長時期以來幾乎沒人提出過異議,並且凡是涉及介紹德齡的文章和書籍,也大多是采用她的自說。唯有民國天台野叟著《大清見聞錄》中卷《裕庚出身始末》篇,對德齡出宮原因有另外說法:“會有外國女畫師者,慈禧命其繪油像甚肖,將酬以資。畫師以其為太後也,不索值。而二女竟中飽八萬金。未幾為慈禧所聞,逐之出宮。”按文中所說,是年因逢慈禧太後要請美國畫師卡爾為自己畫油畫肖像,畫成後,對卡爾予以酬謝,卡爾認為是給太後畫像,所以未要酬金,但是裕庚的兩位女兒卻利用翻譯的便利,從中“中飽私囊”。這件事很快被慈禧太後知道,於是把她們逐出清宮。

至於此說的依據是什麽,是道聽途說?還是看到什麽記載,尚不得而知。

3.端方檔案中的不同記載

端方檔案中記載德齡與李文泰有染的電報

不久前,筆者在“端方檔案”中卻看到了這樣一段與德齡自述完全不同、也與《大清見聞錄》說法不一的記載:“端製台陶:裕郎西之女,近與內監文泰李有曖昧之事,李監遠逃,裕女亦不準進內,並裕女囚之說。”這件檔案是光緒三十年九月二十九日下午四點,從北京發往南京,給時任兩江總督端方的電報。文中端製台之“端”即端方,陶則是端方號“陶齋”之陶,製台是時人對總督的尊稱。“裕郎西”即“裕庚”,裕庚字“郎西”。內監李文泰,是光緒皇帝身邊的總管太監,早在光緒九年,就有其在長春宮做小太監時傳光緒皇帝旨意,要《大學衍義》和《梧岡琴譜》的記載,光緒二十八年升平署旨意檔也有李文泰多次傳旨,令“總管、首領趕緊排壽軸子、大戲、雜戲等,應補角趕緊補”等記載。所以,清末太監中確有其人。

4.日本檔案中新的佐證

可以和端方電報檔案相佐證的,還有兩件日本駐清朝特別全權公使內田康哉給駐上海總領事小田切萬壽之助的密電,落款時間是日本明治三十七年十月二十日(即清光緒三十年九月十一日,公元1904年10月19日)。該檔案案卷名稱為:“元本邦駐紮清國公使裕庚保護內願一件。”所謂內願件,其實就是自願申請保護書。

日本駐清朝特別全權公使內田康哉給駐上海總領事小田切萬壽之助的密電

密電中一件內容記載:“清朝前任出使日本及法國大臣裕庚回國後,因病辭職,受其家族事件影響,今天突然帶領全家去往上海,現給你去信,希望他在需要時予以照顧。”

另一件密電則說明其家族事件之原委,因“其二女兒16日來拜會說,最近在宮中與近侍貴夫人和太監極難相處,他們態度惡劣,甚至加以侮辱,其姐前日已秘密離開北京,因怕遭人陷害,想移居上海,或到日本居住一段時間”。至於為何會遭近侍和太監侮辱,該檔案記載:“按該女敘述,近侍皇太後時常被詢問外國事宜,又不得不如實回答,皇太後又追加一些新奇的問題讓她調查,但又會顯示不太喜歡新東西,其他貴夫人和太監自然忌諱。”也就是說,因慈禧常常詢問德齡、容齡一些難以回答的有關外國的問題,對她們的如實回答,慈禧又表現得不感興趣,以至其他貴夫人和太監也都很忌諱,所以她們怕失寵以後遭陷害而離開皇宮。

這種解釋,讓人感到未免牽強附會。若說因慈禧難伺候,或因受嫉妒而離開皇宮,還可以理解,但為何還要“一家如此狼狽地離開”,避居上海,特別是為何還要請求日本領事保護?顯然這其中還另有隱情,或者說一定有著不可告人的、更重要的原因在內,隻是容齡沒向日本領事完全說實話。

至於日本方麵,對其真實原因並不想過細追問,他們更多的是考量裕庚及其全家的政治利用價值。如在該密電中所說,“想來將來他或也可利用”,所以,內田康哉叮囑小田切萬壽之助說:“若他在上海難以保證安全,不得不到日本去,也請在上海租界及日本帝國總領事的權限內,盡量予以照顧。”

所以,從檔案中我們可以證實,德齡出宮原因,絕不是如其自述,僅僅是因其父親生病。

5.事實真相究竟是什麽

德齡出宮到底是什麽原因,除其自述之外,現在等於有三種說法,一種是日本領事電報轉述容齡的說法,因受到周圍人員忌諱和侮辱,怕以後遭陷害;一種是《大清見聞錄》中的說法,是因中飽了慈禧給凱瑟琳·卡爾的賞銀,被逐出宮;第三種則是端方檔案中說法,是因和太監有染被逐出宮。分析三種說法,應該還是端方檔案電報更加可信。即,德齡因為和太監李文泰的曖昧關係。在李文泰逃離後,慈禧不許其再入宮,並且欲將其圈禁。

既然不許入宮,被圈禁的地點就不會在宮中,在哪裏?很有可能就是交給其父母在家看管。所以德齡才能偷偷離開北京,也所以裕庚怕慈禧太後追查才舉家轉去上海,並準備若上海不安全就到日本避難,請求日本保護。

至於裕庚生病,確是實情,光緒三十年三月十九日(1904年5月4日)的《申報》上曾登載了裕庚因病奏請開缺赴上海就醫的奏折,稱因“奉使法國在巴黎時,感受寒濕,以致兩腿麻木,跪拜吃力”,“去歲過滬時,有素職良醫陳濂,曾為診治,頗見功效,因該醫年邁,不肯遠出,即使前往就醫”。清廷對此奏折的批示是,準賞其請假六個月,但毋庸開缺。當年的九月初三(10月11日),《申報》再次登載了有關裕庚請假的上諭:“九月初二日內閣奉上諭:裕庚奏假期屆滿病仍未痊請開缺一折,太仆寺卿裕庚,著準其開缺。欽此。”

綜上各種文獻檔案,可以列出清晰的時間表:光緒三十年三月十九日(1904年5月4日)裕庚第一次請假,去上海治病,為期半年;同年九月初二(10月10日)因病未痊愈,奏請開缺;九月初三(10月11日),申報登載了批準裕庚開缺的上諭;九月初五(10月13日),德齡悄悄離京去了上海;九月初八(10月16日),容齡到日本領事館遞上了裕庚的“內願書”,請求在不得已時,到日本領事館甚或到日本避難;九月十一日(10月19日),日本總領事給上海領事發去電報,同意其請求;九月二十九日(11月6日)端方得到了裕庚女德齡被逐出宮的消息。整個事情的發生就在九月初至九月底之間。

所以如此認為,除上述推論外,還因為此事引起了全國停辦女學風波。

二、德齡事件對清末女學的影響

正常情況下,一個偶然的宮廷女官不雅事件,應該不會關聯到全國的大事,但德齡事件的後果,卻對清末全國女學產生了一定的影響和衝擊。因為在端方的這件檔案中還有下半部分內容:“晦若雲,有人前劾次帥在湘辦女學,慈意頗怒,次帥蘇如未辦甚好,屬電聞。豔。”

從戊戌變法開始,一些開明人士就在提倡興辦女學,到光緒二十九年(1903)前,全國已有蘇州蘭陵女學、天津嚴氏女塾、上海務本女塾及愛國女學等私立女學出現。光緒二十九年《奏定學堂章程》頒布,此時趙爾巽正在湖南巡撫任上,他積極支持創辦了“湖南第一女學堂”,並且在該學開辦儀式上,發表了熱情洋溢的演講。

德齡姐妹在宮中,也“使太後對西方風俗和文明發生興趣”。光緒三十年,慈禧甚至還曾允德齡奏請,令在南海設毓坤總學會,每日為宮廷貴夫人講習淺近文法及各國語言文字。但是,對西方文明感興趣隻是一方麵,對有損封建婦女形象的過分開放,慈禧太後是不能容忍的。所以德齡事件出現後,她在懲治德齡的同時,把原因記在了培養開化的西方風俗和女學上。恰在此時,有人彈劾趙爾巽在湖南辦了女學,所以慈禧太後又把不滿轉向趙爾巽,將怒火撒向湖南女學。

而這個時候,趙爾巽已經調離湖南,接任湖南巡撫的是陸元鼎。當時的上諭檔佐證了這件事。光緒三十年(1904)九月初二上諭中寫道:“有人奏湖南開辦女學堂流弊日滋請飭停辦等語。上年學務大臣奏定章程,並無女學堂名目,著陸元鼎查明,如果該省設有女學堂,即行停辦。原片著抄給閱看,將此諭令知之。”到十二月,陸元鼎就將查辦落實此上諭情況上了一個奏折:“所有省城內外各屬女學堂遵旨停辦。”因此,1903年開辦最早的湖南第一女學堂,隻存在了一年時間,1904年即被解散了。

除對湖南第一女學堂的直接影響外,該事件對其他省份和後來全國女學也都產生了不小的影響。首先如該件檔案中提示端方所說:“次帥蘇如未辦甚好,屬電聞。”趙爾巽在江蘇也曾任過巡撫,發電人擔心趙爾巽在江蘇時也辦了女學,這樣就會給正在江蘇巡撫任上的端方帶來麻煩,所以電文說“蘇如未辦甚好”。端方是一個很能接受新事物的人,有人甚至稱他是清末滿族大臣中思想解放第一人,他對清末新政,特別是興辦學堂鼎力支持和倡導。光緒二十七年,任湖北巡撫時,即辦起了六十餘所新式學堂,並派出大批的留學生。代理兩江總督時又創建了暨南大學。但因德齡事件帶給趙爾巽辦女學的教訓,端方在江南是不會再輕易開辦女學的,其他各省辦女學一時也全停頓下來。直到光緒三十二年慈禧太後允準學部擬定女學堂章程興辦女學,各地大臣才敢紛紛行動,重又興起辦女學熱潮。

三、對端方電報檔案真實性辨析

托忒克·端方(1861—1911),字午橋,號陶齋,滿洲正白旗人,清末重要的地方官員,曆任直隸霸昌道、農工商總局事務督辦,陝西按察使、布政使,護理陝西巡撫、湖北巡撫,署理湖廣總督、湖南巡撫,考察政治大臣、兩江總督兼南洋大臣、直隸總督兼北洋大臣,督辦粵漢、川漢鐵路大臣,並署四川總督。宣統三年(1911)率湖北新軍赴四川鎮壓保路運動,行至資州(今資中市)被起義新軍處死。

在其任內,形成大量檔案文件,現存檔案,起自光緒二十六年(1900)止於宣統三年(1911),有8萬多件。有來電、去電、專案電、函件等,內容涉及政治、經濟、軍事、文體、外交等各方麵問題,大凡清末重要史事都有涉及。現存端方檔案,是故宮博物院文獻館於民國二十四、二十五、二十六年先後3次在北京向端方家屬購買的。特別是一些私人電函,有的官方檔案中都沒有記載。

本文所用端方電報檔,為什麽會說到裕庚家的事情?一是因為德齡事件使慈禧遷怒於女學,下了停辦女學上諭,而端方是熱衷於辦學之人,他的家人怕他在江蘇辦女學,給自己招來麻煩;二是端方對裕庚幾個孩子一直都不感興趣,“究其原因,當時的社會名流都知道裕庚‘子女’的底細,這底細就是,裕庚原配早逝,娶了上海洋妓,生德齡兄妹5人,裕庚曾為兩個兒子捐了官,找端方幫助安排差事,先後都被瑞方拒絕”。裕庚家出了這種丟醜之事,肯定有人會首先轉告端方知道。所以端方檔中才會有這個內容。也正是基於此,可以認定該檔案內容是可信的。

雍正皇帝與浙江海寧海神廟

海神是自古以來人們敬奉的神靈,人們用香火祭拜,祈求江海潮汐平和,免受水患之災。因此在沿江沿海要衝,往往會建廟專祭。清朝時期將海神祭祀列為祭祀禮儀的中祀等級,皇帝出巡時有“時巡祭”,遇到水澇災害有“因事遣祭”,重大節日有“常祭”。但是這種祭祀一般來說都屬於常規性的禮儀祭祀活動,並沒有特別值得考察研究的重要價值和意義,唯有建造於雍正年間的浙江海寧海神廟,因其和雍正皇帝的關係及其超標準的規格布局、所祭神靈造型的獨特等,引起了許多人的關注和猜測。當地人甚至稱其為“廟宮”,將其比喻為“江南紫禁城”。

海神廟大門

一、海寧海神廟留下的話題和疑點

海寧海神廟,位於浙江省海寧市鹽官鎮的春熙路,距離該市新建的觀潮公園不足300米,係清雍正八年(1730)浙江總督李衛奉敕督造。

該廟初建之時,占地不足40畝,雖然規模不大,但氣勢恢宏,布局嚴謹,建築規式不似一般寺廟:神廟前沒有一般寺廟所具有的蓮池,取而代之的是一條護城河,跨河而過是七級石橋,過橋是兩座遙遙相對的漢白玉石坊和漢白玉石獅,石坊為仿木結構的四柱五樓式建築,正脊鏤空,飛簷戧角。主要建築分布在三條軸線上,主軸線上依次為儀門、大門、正殿、禦碑亭、寢殿;左右軸線上則有天後宮、風神殿、水仙閣、戲台等。正殿為五開間歇山頂建築,陛出七級,台階、廊欄均用漢白玉雕琢而成;拱狀殿頂,布滿彩繪的99個團龍團鳳。殿內供奉之神皇冠珠簾,身著繪龍黃袍,雙手緊握上朝令牌,儼然一副皇帝打扮。神像旁呈一字懸掛著雍正、乾隆、道光、鹹豐四位皇帝親題的5塊匾額。殿後的禦碑亭則是雍正、乾隆父子雙題的石碑。凡此種種,無不透示著皇家氣派。

正是這規格恢宏似廟非廟、似宮非宮的獨特建築風格和殿內供奉的似神似皇、非神非皇的塑像,引起了人們的種種猜測,各種猜測又衍生了各種傳說。

一種傳說是,海神廟是雍正向他眾兄弟贖罪的地方。說是雍正登基以後,誅殺了反對他的許多兄弟,他當皇帝時間越久,越感到內疚和自責,為了安撫那些屈死的冤魂,便遠在京城的地方,建了這座神廟,借錢塘江每天早晚兩潮的諧音,讓那些死去的兄弟能每天兩次上朝。至於眾兄弟指的是哪幾位,說法又有不同,有的說是皇太子胤礽,有的說是皇八子胤祀,還有的說是皇十四子胤禵。有的影視小說在這一傳說的基礎上添枝加葉,特別又將雍正七年雍正的大病與此說相連,說雍正在病中常常遇到眾兄弟索命、索位,因此便在海寧建了這座神廟,謊騙他們在京中隻能一天受一朝,到海寧可一天受兩朝。

另一傳說則張冠李戴,將此誤說成乾隆朝的事,認為是“狸貓換太子”軼聞的延續。說是乾隆皇帝原為海寧陳閣老之子,被雍正調包,陳老夫人想進京看望兒子而不能,在海寧仿故宮建的這座海神廟,就是為了供陳老夫人享用。甚至有人說是乾隆知道自己的身世後建造此廟,是為了供奉有生之年不能相認的雙親。

二、雍正敕建海寧海神廟的背景和原因

從檔案和有關史料記載來看,雍正敕建海寧海神廟,既有客觀上的原因,也有主觀上的原因,總括起來主要有三點。

1.康熙後期開始,浙省海塘吃緊,臨潮建廟成其精神寄托

浙江常有海塘之災,海潮一至,洶湧澎湃,形成強大潮汐流,小則數尺,大則數丈,曆史上該省沿海地區都有不同程度的潮浸之災。因此海塘修建和海潮預防,便成為曆代政府所關心的一項重要水利建設,其中修築規模最大、延續時間最長的是清朝。同時,潮災的頻繁來臨,使人們對大自然的恐懼又變成對神靈的敬畏和依賴,所以海神敬仰從清康熙朝起也更加普及和強烈。

由於自然變化,從明朝起,浙省海潮逐漸北趨,到清朝康熙時期,海潮已迫近塘根。康熙五十三年(1714)、五十四年、五十五年、五十七年、五十九年、六十一年連續發生多次海潮。康熙五十七年,浙江巡撫朱軾用兩年時間,築海寧石塘950多丈,土塘5100多丈,坦水3000多丈,使潮災有所緩解。至“康熙六十一年,浙省修築石塘工成,於江海匯流尖山之麓,建廟奉祀江海之神,聖祖仁皇帝禦書匾額,頒發懸掛”。

但是,康熙一朝,主要的精力是治河、治漕,不僅對海塘的修築僅是後期之事,而且參與海塘工程的官員,除朱軾外,也大多是虛應故事。雍正上台後,大力推進海塘的修築和治理,並針對康熙後期地方官員不重視浙江海塘工程的情況,曾下旨嚴責:“乃當時督撫諸臣,不能實心仰體,惟以虛文奉行,靡費帑金二十餘萬,大都飽於官吏之侵漁而無實效,深可痛恨。”

所以史家一般認為,清朝對海塘的修建始於康熙後期,但“江南海塘的通塘體係的形成並建立周密的善後製度,要到雍正年間”。同樣,作為對海塘重視的另一種表現形式——海神崇拜,清朝也是始於康熙時期,在雍正時期達到高峰。

雍正一朝,海潮較康熙時期更加洶湧,潮難頻繁發生,雍正在位13年,年年有海潮之災,所以年年修築海塘。其中尤以二年、五年、七年為甚。據統計,雍正在位13年間,用經費50餘萬兩,修海塘18次,塘堤54000多丈。為海塘工程之事,雍正皇帝下達各種諭旨上百次。誠如他自己反複所說:“朕為浙省海塘,宵旰焦勞,無時或釋,且不惜多費帑金,冀登斯民於衽席,年來所降諭旨,不下數十百次”,“浙江海塘,關係民生,最為緊要,朕宵旰焦勞,不惜多費帑金,為億萬生靈,謀久遠乂安之計”。

雍正二年(1724)的潮災,當地人稱之為大“海嘯”。當年7月18日和19日,颶風大作,海潮洶湧,海塘衝決,民廬倒塌,海水進內四五裏至八九裏不等,溺死者眾。麵對災情,雍正一麵諭令官員查清災情、著手賑濟災民,一麵諭令派人加緊修築堤岸,速堵海塘衝決要口。同時他諭責江浙督撫:“朕思天地之間,惟此五行之理,人得之以全生,物得之以長養,而主宰五行者,不外乎陰陽。陰陽者,即鬼神之謂也。蓋以鬼神之事,即天地之理,不可以偶忽也。凡小而丘陵,大而川嶽,莫不有神主之,故皆當敬信而尊事,況海為四瀆之歸宿乎?近者江南奏報上海、崇明諸處,海水泛濫,浙江又奏報海寧、海鹽、平湖、會稽等處海水衝決堤岸防,致傷禾田。朕痛切民隱,憂心孔殷,水患雖關乎天數,或亦由近海居民平日享安瀾之福,絕不念神明庇護之力,傲慢褻瀆者有之……朕固當朝乾夕惕,不遑寧處以敬承天意,亦願百姓共凜此言,內盡其心,外盡其禮,敬神如在以致誠昭事而不徒尚乎虛文。人意即神意,一念之感格,自足以致休祥,豈獨一鄉一家之被其澤哉?”此番話的意思,除表述了其“天人感應”“人意即神意”,讓官民服從中央政府,尤其是皇帝的命令的思想外,主要是把潮災歸因於地方官和民眾對海神不夠尊重而導致天譴,告誡人民要尊重鬼神。故在雍正三年(1725)欽定,加封所有相傳護佑過海潮的諸神,並在海寧尖山神廟中附祀。這也是雍正皇帝日後建造海寧大海神廟,落實其“事神而治人”思想的前奏和基礎。

2.雍正七年,海寧海潮奇跡般轉危為安,是敕建海神廟的直接動因

海寧海神廟成建在雍正八年(1730),這與雍正七年海寧發生的海潮變化有直接關係。海潮一般發生在八九月間,雍正七年是閏七月,等於比往年多了一個八月,因此海潮時間要比往年多一個月,且預測該年潮勢比往年凶猛。故從當年六月起,署理浙江總督性桂、署浙江巡撫蔡仕舢、浙江學政王蘭生、在任守製總督李衛等官員就開始紛紛報告潮情,請求酌撥海塘銀兩、預備料物、以保塘工。這些報告,將雍正皇帝攪得心緒不寧。

蔡仕舢在三陳海塘情形奏折中寫道:“看得海寧塘工劇險,秋汛潮勢尤衝,臣將勘過情形及兩次發銀備禦情由,先後會同署督臣性桂題報奏明在案。今值閏七月,即往年之八月,正潮水大長之候。潮頭東來,為漲沙所激,由南回漾,複為一潮,兩潮盤激,高至兩丈有餘,合攻塘身,潑出塘麵,自初一至初五日為初汛日期,坍矬疊見……自十三日至十八日為望汛,據各工員僉稱,此數日潮勢必更高大,衝決實為堪虞。”

雍正皇帝看了這些奏折,深為將要發生在海寧的海潮海塘危險而擔憂,他在王蘭生的奏折上批道:“覽。聞塘工大有可虞,朕為此日夜焦思,近日情形未知若何也。”

就在雍正為海寧海潮日夜焦慮的時候,其後卻接二連三傳來了喜訊。先是閏七月二十三日署浙江巡撫蔡仕舢奏報第一次潮汛:閏七月初一至初五初汛坍矬處經及時搶修得以保固;十五至十八望汛日,“十五日早晨係東南風,及潮頭將至,轉西北風,將東**頭吹壓中江而流不近塘身,惟南**頭於護樁外撲散,旋即向外而去;十六、十七、十八等日,俱係如是。臣連日遍曆東、西兩塘,目睹安瀾情形,環塘裏民莫不以手加額,頂戴聖主洪福”。

八月初六,性桂、蔡仕舢等再奏第二次潮汛情況:“初二日親往海寧查看,於潮頭未來之先,臣恭設香案,率領在工員弁,竭誠拜祈,至未時初刻,見潮頭自南席卷而至,高有丈許,離塘約有半裏,忽分為兩股,一股投西,一股投東而去。除潑激至塘邦,並不潑激塘麵。複有一股小潮,由東而來,至小文前約離塘身四五丈遠,與分往東去潮頭兩相一激,隨即會合,仍投東南而去。臣在塘觀看,深為欣幸,沿塘居民,莫不感頌聖主福庇。初三日係大汐之期,目睹潮汐安瀾,無異平日。”

至九月十三日、十四日,王蘭生、性桂等報告第三次潮汛,九月“初一日夜大雨不息,至初二日未時,潮頭已過之機,潮水漸長,又夾東南風之勢,幾與塘平,以致華嶽廟、念裏亭等處石塘上麵之土漏洞甚多……仰賴皇上洪福,初二日申時風勢忽轉西北,潮水隨即漸消,所有漏洞之虞俱已堵築,可以無虞。”他們並且報告說:目下秋汛已將全過,海塘定可保固。隻待秋汛過後,勘估修築被海潮衝刷的地方,以保來年無虞。

人在大自然麵前是渺小的,當遇到無法解釋的現象或無法戰勝的災難時,往往會用天意釋懷,求神靈保佑。雍正七年的浙江海塘潮汛,三次大潮,先是洶湧激**,讓人提心吊膽,後又屢屢逢凶化吉,海塘無恙,這一奇異現象讓一貫信奉神靈和道教的雍正皇帝堅信,這是天人感應的結果。所以,先是在接到蔡仕舢第一次潮汛安全度過的奏報後,雍正就批示:“海塘一事,實非人力所能,然實不敢明露此意……朕不得已今有此諭者,為念汝等知天道感應之理耳……可諄諄開示百姓,萬不可生怨心,如在工人役,皆莫令以汙穢不敬褻瀆,起工歇工皆令叩海叩神……果能上下如此心悅誠服而行之,但試看朕可保必有望外之嘉應也!”10天後的八月初四,他又在江蘇布政使高斌的謝恩折中批示,讓其“做速密寄字”與蔡仕舢,“令著實敬慎,予為防備,當謙恭祈禱,海神自有感效”。

九月第3次潮汛後,性桂、王蘭生、蔡仕舢更在各自的奏折中反複描述道:九月二日當各大臣“正慮東南風大,潮水驟漲難消,乃一時風轉水落,得以保全,此皆我皇上至誠感格海神默佑,故得有此感應”。“更有奇者,每逢署督臣、署撫臣等欽遵聖諭虔誠祭禱之日,雖當大汛正發之候,往往風信忽轉,或潮頭忽分,又或潮勢漸退,神顯成靈,以示保護”。

由上述過程中可以看出,雍正皇帝本來就相信天人感應,海潮的變化和大臣的奏報,使他更堅定了這種思想。所以他三番五次下旨,要各個大臣和沿塘居民及員工虔誠信神、敬神。他的旨意又進一步在沿塘官員中掀起了敬神、事神的**,以致不僅在官員中,而且在工匠夫役中,每天“起工歇工,俱望海叩禮,習以為常”。這一**引起的交互感染和推動,猶如海塘江潮,一波推一波,促使雍正皇帝決定用更虔誠的方式答謝海神,以求長久的護佑和崇祀。

3.海寧的地理位置,是海神廟選建在此的自然原因

雍正七年八月二十四日(1729年10月16日)雍正皇帝諭曰:“朕惟古聖人之製祭祀也。凡山川嶽瀆之神有功於生民,能為之禦災捍患者,借載在祀典,蓋所以薦歆昭格,崇德報功,而並以動人敬畏祗肅之心也。雍正二年,浙江海塘潮水衝決,朕特發帑金命大臣察勘修築,並念居民平日不知畏敬神明,多有褻慢,切諭以虔誠修省之道,令地方官家喻戶曉,警覺眾庶,比年以來,塘工完成,災沴不作,居民安業,蓋已默叨神佑矣。今年潮汐盛長,幾至泛濫,官民震恐,幸而水勢漸退,堤防無恙,此皆神明默垂佑護,惠我烝民者也。茲特發內帑銀十萬兩,於海寧地方,敕建海神之廟,以崇報享。著該督遴委賢員,度地鳩工敬謹修建,務期製度恢宏,規模壯麗,崇奉祀事,用答神明庇民禦患之休烈,且令遠近人民,奔走瞻仰,興起感動,相與服教畏神,遷善改過,湧荷庥祥,與國家事神治人之道均有賴焉。”

在這裏,雍正皇帝表達了幾層意思:其一,海神祭祀載在古製,是必須遵循的祀典;其二,雍正二年以來因海神護佑,多次海潮都得無恙,尤其是七年的海潮,全靠神明護佑,所以要建神廟專祀;其三,建神廟的目的即是為了答謝海神,更是為了讓人們常懷敬畏之心,以進一步教化人民,更好地治理國家;其四,海神廟建在海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