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便是有所懷念,也有所遺忘】

(1)

在老同學的婚禮上遇到初戀,據說是一件特別吊詭的事。

對於周弘而言,尤為如此。

同學的婚禮現場上,不僅他在,他的妻子也在。但很顯然,不論是周弘還是他,他們看到對方的那一刻,眼神裏除了驚訝,還有各自的小心思。

周弘知道他不在本地發展,而他也記得周弘一向最愛清淨。可他們還是遇見了。

婚宴賓客名單上,周弘並沒有看到他的名字,這才放心前來。但她沒想到的是,他早已改掉了以前的名字,換了個新的。而且,他們已有將近十年沒有聯係,也沒有人提前告訴她,“哎,周弘,那誰也會出現在同學的婚宴上。”

所以,他們的重逢,純屬偶然。

一隻纖細卻輕微顫抖的手端起酒杯,周弘輕輕地抿了一口香檳,那味道竟是苦的。放下酒杯的一瞬間,周弘感覺到有一束渴盼的目光落在她身邊。

周弘轉頭,凝望,看到的是他僵硬的笑容以及蒙著霧氣的雙眼。她對著他笑笑,沒有對話,沒有寒暄。她知道說什麽都是多餘的。

這個時候,反而什麽都不說才比較好。至少,還能在對方心中留下一份念想。

(2)

從前,他叫沈蘭。爸爸姓沈,媽媽姓蘭。正是這個娘氣十足的名字,使他自小便成為同學們欺負的對象。同時,這也使得他從小就學會了用拳頭說話,一直到十六歲那年升入高中。

讀了高中之後的沈蘭,開始學著收斂起自己的暴躁脾氣和一副鐵拳。

因為他遇到了周弘,那個梳著馬尾辮,帶著一臉淡淡笑意的女孩。

她是那樣柔軟溫和,不論和誰說話,聲音都柔得好比初夏溫煦的風。她望著人的目光裏,總是充滿了輕盈的善意,讓人根本就沒有發脾氣的可能。

十六歲那年,周弘和沈蘭是同桌。開學第一天,周弘說她家距離二中比較遠,需要住宿。沈蘭很爽快地說:我家距離學校近,我可以在上學的路上幫你買來好吃的。

周弘驚詫莫名:你怎麽知道我喜歡吃零食。

“同學,剛才你嗑瓜子的表情那麽專注,你當我瞎嗎?”沈蘭試圖讓自己說話的聲音也柔和下來,可臉上的表情還是太僵硬,差點兒就嚇得周弘不敢說話了。

此後的歲月裏,就像大多數青春期的男生女生那樣,兩個人之間總是有著些微的默契和悸動,隻是,一切都是淡淡的,朦朧得如同一場夢。

周弘性情恬靜,不喜歡熱鬧,也很少到人多的地方去。沈蘭過十七歲生日時正好趕上學校放假,他邀請了許多同學來家裏聚餐,周弘自然也在邀請之內。她沒說好,也沒說不好,隻是先問沈蘭,到底有多少人參加。

沈蘭說,不多呀,算上你是九個人。

“那我還是不去了,說實話,我不太喜歡熱鬧。不過,我會為你準備一份很特殊的禮物的。”周弘眨眼微笑時的樣子,竟讓沈蘭覺得像是看到了夏夜裏的星星。而她帶著笑意的說話聲則有點兒像五月初的雨,清涼純澈,醉人心田。

“特殊禮物”?沈蘭一想到這個,就不禁心花怒放。這特殊禮物會是啥呢?她是要口頭表白嗎?還是送我情書?會不會是把情書夾在日記本裏?或者,她織了一條圍巾送我?

沈蘭心裏喜滋滋的,“那行,你不來就不來吧,回頭我給你帶蛋糕來。”

“好啊。”一聽到有好吃的,周弘笑得就不那麽矜持了,那紅潤的小臉上一派洋洋得意。沈蘭也曾問過她:“哎,周弘,你怎麽就長不胖呢?”

“我就這種體質,吃吃喝喝,就是不長肉,羨慕我吧?”

“羨慕什麽啊?吃多少都跟沒吃飽飯一樣的。”沈蘭壞壞地笑著說:“我喜歡肉乎乎的女生喲,你現在太瘦了。”

“去一邊兒待著去!”周弘說完,捏了一塊棉花糖放進嘴裏,一頭紮進英語書裏。

沈蘭敬了個禮,“遵命!”

他們倆的高中時光,基本上都是在這種又歡樂又美好的氛圍下度過了。

曾經,周弘還很擔心,“以後分班,我就不能和你同桌了,想想就覺得沒勁。”

是啊,沈蘭雖然說話粗聲粗氣,可一身的幽默細胞卻好似專為逗周弘開心而準備。一旦沒了這個活寶,校園生活肯定特別枯燥。

好在高二分文理班他們還是同桌。周弘大為驚訝,沈蘭卻說萬事皆有可能。

說這話時,教室窗外蟬鳴陣陣,有風吹過時,樹枝發出刷刷聲。八月底的校園,並不安靜。每一個躁動不安的聲音,都挑逗起更多不安分的心音。

(3)

周弘和沈蘭正式成為男女朋友,是在讀大學之後。

多年的窗戶紙一朝被捅破,總是需要點兒契機的。這個契機便是周弘來到沈蘭就讀的C市旅行時錢包被偷。一個女孩子身在異鄉,也隻能求助於當年的老同學。而在沈蘭看來,這正是他求之不得的好事兒呢!

在高中畢業之前,沈蘭總想借機問問周弘,她對自己到底有沒有那種意思。如果沒有,為何她總是督促自己學習,還主動幫自己補習英語,又把輔導資料借給自己,甚至還在自己生日時買來精裝書作禮物。雖說這個“特殊禮物”讓沈蘭有些失望,可這確實是自己喜歡的書。

但是吧,如果周弘否認了她對沈蘭有“那種意思”,沈蘭怕自己承受不住這個打擊。畢竟,他正處於麵子比天大的年齡,一切讓自己丟麵子的事,都等於要了自己的命。

他一直在等,等周弘給自己更多的暗示,讓他能夠確定她的心裏裝著自己。

然而,直到即將離開家鄉去外地讀大學,他也沒有得到周弘給的暗示,更別提表白了。

不過這樣也好。反正還可以做朋友,對於沈蘭來說,或許兩人之間的緣分也就僅限於“好朋友”了吧。

大二那年的暑假,周弘沒有回家。她看到沈蘭在網上說留在C市打工,便回複道,很想來這邊玩幾天。“好想去看看你之前提到的小巷子,還有那麽多好玩的地方”,周弘說。

“那你就來玩幾天吧,買好車票以後告訴我時間,我去火車站接你。”沈蘭很快就回複了她,然後又補充一句,“來我們學校住吧,校內有招待所,幹淨舒適,價格實惠!”

本來周弘計劃得還挺好,結果錢包一丟立馬就變了臉色。好在手機沒被偷,還能聯係到沈蘭,增進兩人情感深度的契機也終於到來了。

當沈蘭得知周弘丟了錢包的事後,立馬拍著胸膛說:“愁什麽?有我在呢!”他帶著周弘去學校附近的餐館,點的都是周弘喜歡的菜。

望著麵前的飯菜,周弘直歎氣,“唉,沒心情吃。”她皺眉的樣子分明一副憂傷,可看在沈蘭的眼裏卻隻覺得可愛。

幾杯啤酒下肚,沈蘭來了勁頭,他盯著周弘好一陣才說:“讓我來保護你吧。”

“嗯?你說啥?”周弘嘴裏還嚼著青菜,一臉的茫然無措。

“傻丫頭啊,我說讓我來保護你,誰讓我這麽多年來都一直喜歡你呢!”沈蘭沉默了三秒鍾以後,拍了一下桌子,“天呢!我終於說出來了!”

窗戶紙算是捅破了,反正說出來總比憋在心裏強。

周弘羞答答地低下頭,半晌才說:“我果然沒猜錯,那個時候,我就知道,你對我有意思。”

沈蘭嘿嘿嘿地笑起來,然後撇著嘴說:“那你為啥不表白?你如果追我,我肯定會答應的。”

“我知道有一天你會先表白,所以,我就不用費事兒啦。”

說完,周弘呼嚕呼嚕地吃起飯來,而且胃口超級好,這讓沈蘭看得眉開眼笑,胃口好說明她現在很幸福啊,自己喜歡的人這麽幸福,沈蘭看了能不高興嘛!

(4)

異地戀愛,是一種修行。修成正果的誠然不在少數,但距離隔斷了愛情的故事也天天都有發生。

隻是,周弘和沈蘭相戀初期實在太幸福了。這種幸福,連溫煦的春風都會嫉妒。

周弘說,沈蘭你放心,每個寒暑假我都會去C城陪著你。

沈蘭說,暑假可以,寒假就算了,寒假咱們回老家,天天都可以膩在一起。

周弘又說,哎呀,沈蘭,我現在就想你了怎麽辦,外麵打雷了呢。

打雷還玩手機,關手機,好好睡覺。沈蘭用近乎命令的口氣說。

戀愛的最初階段,兩個人雖然隔山隔海,可依舊在網絡上、電話裏聊得你儂我儂。時間一長,沈蘭就熬不住了。許是兩人太在乎對方了,因愛而生的猜忌和妒忌,成了愛情生活中的家常便飯。

“哼,你就是小心眼兒,整天都盤查我的行蹤,就連我轉發一張辯論會上,女同學給我拍的照片,你都要問半天,你對我是不放心還是咋的?”二十出頭的毛愣愣的小夥子,說話時的語氣那也是衝衝的。但其實他心裏想的是,周弘,如果給我拍照的人是你,該多好。

周弘覺得心裏委屈,“我有什麽錯嗎?我就問一句怎麽了?”掛掉電話之後,周弘氣呼呼地去操場散步。

穿著紫色運動衣的周弘在操場上慢跑,跑累了就坐下休息。同班同學李衝恰好也在操場上,就跑過來和她閑聊。

李衝是一個幹淨清爽的男孩子,笑起來時眼睛眯成一條線,不笑時嘴角也微微上揚。班裏很多女生都是他的“粉兒”,隻是李衝對她們根本沒有特殊想法。

他倒是覺得周弘挺有意思的,雖然看起來笨笨的,但對美食特別有研究,而且聊起不同地區的特色美食來,簡直能把人肚裏的饞蟲都喚起來。

這樣的女生,適合認認真真地交往,這樣愛生活的女孩比書呆子學霸可愛得多。當然,這是李衝自己的想法。不過,如果周弘不懂美食,而是個書呆子學霸,那麽恐怕李衝又會覺得啃書本的女孩最可愛了。

看到周弘一臉的落寞,李衝不由得關切地問聲:“怎麽了?”

周弘還沒回答,就聽有人嚷嚷起來:“喂,你倆別動,看我這裏。”

原來是素有“攝影狂人”之稱的董愛業舉著手機在拍他倆。這個舉動把周弘和李衝搞得莫名其妙。

“快看,你們背後的那片雲好美啊,而你們站的這個位置剛剛好。喏,這張照片拍的好不好?”

李衝和周弘異口同聲道:“真好!”

確實,這張照片拍得很讚。藍天,白雲,寬闊的操場,充滿朝氣的男生女生。

二十歲出頭的青春,就應該是這個樣子吧,純澈得不染纖塵,眼角眉梢都是一派新鮮。

當晚,周弘就把董愛業傳給她的這張照片發在了自己的網絡空間。一時間獲得點讚無數。

其實,她隻是想氣氣沈蘭。

結果沈蘭不由分說地就在電話裏對周弘發了好大的脾氣。

周弘哭著說:“你騙我,你說過,當你看我第一眼時就覺得心裏特別柔和;你還說,你不會對我大吼大叫,會永遠保護我。”

沈蘭懟了周弘一句,你才是騙子呢,原來你根本就不需要我,你要的不過是一個聽你吩咐,聽你指揮的玩偶。

“我不和你說話了。”周弘抽抽搭搭地說著。

“有本事就一輩子別說話。”沈蘭的聲音硬得像一塊鐵。

年少的時候,人們說話總是很衝,說了過頭話,就好比潑出去了水,再也收不回來。如沈蘭所願,周弘再也沒有聯係過他。

她心裏雖然割舍不下這個人,卻因為自己的驕傲和倔強錯過了原本可以擁有的幸福。

(5)

後來,沈蘭給某雜誌寫專欄,起了個筆名,叫沈忘弘。

再後來,周弘屈服於自己對沈蘭的想念而撥打起曾經熟悉的號碼,隻是手機裏再聽不到那個熟悉的聲音。

大學畢業後,他們都回到了老家,卻並沒有誰得到過對方的確切消息。如果能夠聯係到周弘,那麽沈蘭一定會問問她,兩個人還要不要繼續在一起。

因為,在換掉電話號碼、刪掉對方QQ之後,他發現自己根本忘不了周弘。即便他起的筆名叫“忘弘”,但每到深夜,心裏總有個身影出現,那個纖弱的身體上有一張掛滿淚痕的臉。

但是,有些感情錯過了就真的是錯過了。有時候,人們並不是敗給了造化弄人,而是敗給自欺欺人。

我們能夠欺騙別人,可是無法欺騙自己。不然,為什麽每到夜深人靜時,內心最柔軟的那個地方會隱隱作痛呢?

過去的隻能用來懷念,而人生不過就是個一邊懷念又一邊遺忘的過程。

有些人忘得幹淨,最後反而活得雲淡風輕。有些人隻是嘴上要強,內心卻禁不得一點風吹草動,嘴上說恨,可內心卻很誠實,一旦想起某個人來,心便疼痛得厲害。比如周弘。

那年,她曾天真地以為失去了沈蘭還有李衝,可他們交往了不到兩個月便以分手告終。

如果隻是把愛情停留在想象中,那麽它必然是如海市蜃樓一般美好炫目。可是,隻有在真心實意地接觸了之後,才能感受到對方的心跳和血液裏的溫度。所以,周弘選擇離開。

畢業後的日子並不好過,周弘又要忙著找工作,還要找個合適的公寓租住,整天都忙得飛了一樣。她想,這樣忙碌也挺好,心累了,也就可以忘記沈蘭了。

隻是當他們真的再次相對時,誰的心裏都無法平靜下來,但是誰也沒有開口說一句話。或許是因為語言所能表達的實在有限,可為什麽人在憤怒氣惱時就能做到口不擇言地傷害自己最在意的人呢?

婚宴結束後,周弘慢悠悠地走出吉慶大廈。她望著櫥窗上新郎新娘的巨幅婚紗照輕輕一笑。曾經,她也幻想過,如果某天她和沈蘭走到開花結果的那一步,必然也會熱鬧隆重的辦一場婚禮,雖然她一直都不喜歡熱鬧,而他則認為辦婚禮不過是種形式主義。

天高雲淡,人來人往,街頭巷尾都熱氣騰騰的。周弘慢悠悠地往家的方向走,全然沒有覺察到,在她的身後,有一雙含著熱淚和熱望的眼,追隨著她的身影,片刻不曾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