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倫理觀(居家之道)
倫理是融洽人際關係的重要一環,一個家庭裏,即使親如父母、兄弟、姐妹、伯叔、夫妻、妯娌等眷屬,也要靠長幼有序、尊卑有別、上慈下愛的倫理關係來維係,才能保障彼此之間的秩序與家庭的和諧。過去台灣在中華文化複興運動中,特別提倡科學、民主、倫理,可見倫理在中華文化當中,占有極其重要的分量。
佛教自東漢傳入中國以後,由於長期以來一直以寺院的出家僧侶為主,致使一般人以為佛教隻重出世思想,忽略對居家生活的關心。其實佛教是僧俗四眾所共有,也重視家庭倫理,例如《無量壽經》告訴我們:家人眷屬“當相敬愛,無相憎嫉”;對於資生日用要“有無相通,無得貪惜”;甚至平日相處要“言色常和,莫相違戾”。從這些話就可以看出,佛陀的教化實在是深具人間的性格與生活的功用。
家庭是每個人的生活重心,孝順則是人倫之始,是倫理道德實踐的根本,所以在家庭的人倫眷屬關係當中,佛教首重孝道的提倡。佛教認為,孝順父母,報答親恩,這是上報“四重恩”之一;反之,弑父弑母,則是不通懺悔的“五逆大罪”。《觀無量壽經》更將孝順父母列為往生淨土的重要資糧。
過去,儒家主張:生養死葬、晨昏定省、和顏悅色、恭敬柔順,此乃人子孝親之道;佛教也說:“盡心盡壽,供養父母;若不供養,得重罪。”(《五分律》),又說:“供養於父母,及家之尊長,柔和恭遜辭,離粗言兩舌。”(《雜阿含經》)。但是,佛教更進一步認為:“非飲食及寶,能報父母恩,引導向正法,便為供二親。”(《不思議光菩薩所說經》);蓮池大師在《緇門崇行錄》中,他把孝順分為三等:“生養死葬”,隻是小孝;“榮親耀祖”,是乃中孝;“導親脫苦”,才是大孝。因此在《本事經》及《佛說孝子經》中一致說道:“能開化其親,才是真實報父母恩”;也就是說:“父母若無信,則使起信心;父母若無戒,使住於禁戒;父母性慳吝,則使開智慧,為子能如是,始足報親德”(《毗奈耶律》)。
佛教的孝親思想超越一般世俗的小孝,但是過去一般人總認為“身體發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以此來批評僧侶披剃舍俗,割愛辭親,是為大不孝。其實翻開佛教的經典,從佛陀“為父抬棺”(《佛說淨飯王般涅槃經》)、“為母說法”(《佛升忉利天為母說法經》),不但恪盡人子之道,成為孝親的典範,甚至在《賢愚經》及《睒子經》都說:佛陀是因仁孝故,成三界之尊。
此外,目犍連尊者救母於幽冥之苦(《盂蘭盆經》);舍利弗入滅前,特地返回故鄉,向母辭別,以報親恩(《賢愚經》);明朝蕅益大師四度割臂,為病危的母親求壽(《蕅益大師傳》);民國的虛雲和尚,三年朝禮五台山,以報父母深恩(《虛雲和尚年譜》)。乃至道明織蒲供母、師備悟道報父、道丕誠感父骨、宗頤念佛度母(《緇門崇行錄》)等,都說明出家人雖然在人倫關係上有了不同的內容,但並未放棄孝養父母的人子之道,因此留下不少膾炙人口的感人事跡。例如惠心沙彌之母,勉其用功道業,不以皇帝賞賜為榮,不以母親一人為念;洞山良價以《辭北堂書》表明誌在求道的決心,其母雖然“日夜常灑悲淚”,仍抑製愛子之情,回書勉勵其修道證果,尤其感人肺腑。
佛教對孝道的提倡,不但把“孝順父母”與“供養沙門、尊重梵行”,同樣列為“人法”(《摩訶僧祇律》),尤其《心地觀經》更說:“勤加修習,孝養父母,若人供佛,福等無異,應如是報父母恩。”甚至《父母恩重難報經》認為:“假使有人左肩擔父,右肩擔母,研皮至骨,穿骨至髓,繞須彌山,經百千劫,血流沒踝,猶不能報父母深恩。”足見佛教對孝道的重視。
社會上,在家者有在家者的人倫關係;佛門裏,僧團也有師徒與師兄弟的關係。《四分律》說:“和尚看弟子,當如兒意看;弟子看和尚,當如父意看。展轉相敬,重相瞻視,如是正法便得久住。”《太平禦覽》雲:“師者,發蒙之基,學者有師,亦如樹之有根也。”《忠心經》雲:“道成乃知師恩。”佛教裏,師徒之間的情誼有時更甚於世間的親情,如晉朝曇印罹病危篤,弟子法曠七日七夜為其虔誠禮懺(《西天目祖山誌》);元朝印簡遇兵難,猶一如平常事奉其師中觀沼公,深受元兵敬重(《佛祖曆代通載》);布毛侍者依止鳥窠禪師16年方受點撥,了悟自家麵目(《景德傳燈錄》);宋朝懷誌謹遵老師真淨克文的遺訓,堅拒住持領眾,拋名利於腦後(《五燈會元》)。
此外,也有的師徒之間教學相長、互為師表,例如,道真長老接受做住持的徒弟的命令為客人倒茶、切水果,卻甘之如飴;如果今日社會大眾都能學習道真長老這種“老做小”的精神,必能消除許多“老少問題”與“代溝問題”。
世間一切事都是靠因緣和合而存在,緣聚則有,緣滅則散,即使親如父子母女,一旦緣盡,終要分離,所以人要把握有緣時,好好相攜相助。《心地觀經》說:“悲母在堂,名之為富;悲母不在,名之為貧。悲母在時,名為日中;悲母死時,名為日沒。”堂上雙親健在,是人間最幸福的事,因此為人子女,當父母健在時就應該好好孝順,千萬不要等到“樹欲靜而風不止,子欲養而親不待”時,徒留遺憾。
孝順父母是人子之道,人而不孝,何以為人?佛經中除了處處指陳“慈父恩高如山王,悲母恩深如大海”(《心地觀經》)的孝親思想之外,尤其進一步要我們“視一切人猶如佛想,於諸眾生如父母想”(《觀普賢行法經》)。所謂“一切男子是我父,一切女人是我母”(《梵網經》),更把眷屬的範圍擴大到一切眾生。
我們薄地凡夫,不見得人人都能做到視一切眾生如父、如母,甚至如佛想,但對於家中眷屬,例如親子之間、夫妻之間、親族之間、主仆之間,甚至出世的師徒之間,至少應如《長阿含經》所說:
子女應以五事敬順父母:一者供養侍奉,無使匱乏;二者凡有所為,先白父母;三者父母所為,恭順不逆;四者父母正令,不敢違背;五者父母正業,承繼光大。
父母複以五事養育其子:一者教導子女,不使為惡;二者指示教授,趣向善處;三者慈愛照顧,入骨徹髓;四者妥為子女,求善婚娶;五者正當用度,隨時供給。
丈夫敬妻應有五事:一者相待以禮;二者威嚴不媟;三者衣食隨時;四者莊嚴以時;五者委付家內。
妻子複以五事恭敬於夫:一者體貼敬愛;二者家務整潔;三者溫柔親切;四者誠實毋欺;五者讚歎恭維。
為人者,當以五事親敬親族:一者給施;二者善言;三者利益;四者同利;五者不欺。
親族亦以五事親敬於人:一者護放逸;二者護放逸失財;三者護恐怖者;四者屏相教誡;五者常相稱歎。
雇主應以五事對待僮使:一者隨能使役;二者飲食隨時;三者賜勞隨時;四者病與醫藥;五者縱其休假。
僮使複以五事奉事其主:一者早起;二者為事周密;三者不與不取;四者勞務以次;五者稱揚主名。
弟子敬奉師長複有五事:一者給侍所需;二者禮敬供養;三者尊重戴仰;四者師有教敕,敬順無違;五者從師聞法,善持不忘。
師長複以五事敬視弟子:一者順法調禦;二者誨其未聞;三者隨其所問,令善解義;四者示其善友;五者盡以所知,誨授不吝。
過去儒家有謂“老有所終,壯有所用,幼有所長,鰥寡孤獨廢疾者,皆有所養”,今日人間佛教的居家之道,應該用智慧來處理人倫之間的感情,用佛法來淨化、美化、弘化、佛化家庭生活。對於老中青幼等分子,彼此之間要互相愛敬、慈孝、教育、規勸,因為家人之間是一種連鎖關係,父母子女等眷屬就像鎖鏈一樣的環環相扣,絕不可分割,人人盡其在我,相敬相愛,個個身心健全,融洽和諧,家庭才有歡笑,家庭倫理也必然和樂美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