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人的製度夢魘

任何一個王朝設官分職,都不是為了養人,反過來,養人是為了做事。

在舊式的帝製結構中,官僚體係原本是王朝的支柱,但這個體係卻有自己運行的軌跡和性格,隻要按自己的邏輯走下去,就會慢慢從支柱變成蛀蟲和贅疣。

中國曆史上,曆代王朝亂治交替,周期興廢。每個王朝,無論君主賢與不肖,大抵其興也勃,其亡也忽。用黃炎培的話來說,誰也走不出這個周期律,道理何在呢?

自秦漢之後,中國就是一個官僚帝國。封建製自打春秋時期結束,就隻有短期和局部的複辟,不再有整體的存在。這樣的帝國,無論大一統還是南北分治,或者多國共存,每個政權都是官僚型的帝製。帝王與官僚共天下(朕與二千石共治天下),皇帝借助官僚治理國家,成為製度的本質屬性。所以,皇帝和官僚體係是這個製度的兩個最核心要素。皇帝的統治能力和官僚機器,以及製度的有效性,一般來說,是帝國興衰的關鍵。

皇帝的胡來,可以導致帝國的潰敗;同樣,官僚機器和製度的嚴重不合理,也可以有類似的效果。二世而亡的王朝,比如秦與隋,是皇帝折騰的結果;而西晉的速潰,則主要是製度設置的問題。另外,明代類似的製度問題也導致了動**和王權的更迭,隻是因為發生在朱氏家族內部,人們不將它算作是一個王朝的覆滅。兩者比較起來,官僚機器的分量其實更大。一般來說,隻要皇帝不特別的瞎折騰,王朝就不會突然崩解。而官僚機器如果整體廢弛,則王朝一天都活不下去。當然,官僚機器整體罷工,發生的概率不大,這個機器主要的問題是老化。

平穩傳遞的王朝延續到一定時間,就算皇帝的行為中規中矩,官僚製度一樣會呈現疲態。就像一台機器運行時間長了,就會出現機件老化。這種規律誰也無法抗拒,任何一種製度都一樣。更大的難題是,在古代帝製條件下,這樣的機器基本上不能修補,頂多更換零件(人),一般不可能修改設計。即使還能維持,但再往下走,就無論如何都不行了。或早或晚,都會出現崩潰性的停擺。“其亡也忽”的道理就是說,王朝會出現“老死”的現象。這種“老死”的現象,主要跟官僚體係和其群體有關。

王朝新立時,設置製度、成立機構,當然都是為了幹事的。有其事,才設其官。即使是負責宮廷禮儀、送往迎來的,在一般老百姓看來沒有什麽用處的機構,但對於朝廷來說,也是有其用,才設置機構。當然,製度設官分職,究其實質,官員就是朝廷的雇員,拿薪水幹活。所以,官員也是一種養人的職業。在那個時代,還是最好、最穩定,也最有榮譽感的職業。隻是,任何一個王朝設官分職,都不是為了養人,反過來,養人是為了做事。

機構設置的目的是為了做事,為了做事而養人。但是,隨著時間的延續,製度的性質卻會出現變異。做事的功能越來越含糊,而養人的功能越來越凸顯。在中國曆史上,即使不像北宋那樣——皇帝為了防止臣子借權搞不臣活動,刻意在機構設置上做文章——一個事情被多頭負責,互相牽製,搞的結構疊床架屋,除了養人別的什麽事也做不好,就別的王朝來看,機構膨脹、效率降低也是不可避免的事。如果機構礙於祖製,無法明目張膽地擴張,編製外的胥吏就會大規模膨脹。養人養在官,養在吏,其實都差不多。

一個官僚帝國,官權在民間的製衡是有限的。地方的豪族和大戶,或者我們後來講的士紳,的確對於地方官的濫權有一點製約。但地方官隻要執意胡來,士紳的抵製也大抵限於自保;能夠通過關係將之拿下的,畢竟是少數人才辦得來的事。如果朝政昏暗,地方官來頭大,那麽地方豪族大戶、士紳可能連自保都難。至於一般百姓,地方官生殺予奪,隻要沒把事鬧得太大,遭遇禦史彈劾的可能其實不大。地方官和他們的下屬,包括書吏和衙役,對於境內和過往的商人,具有更多的支配權。所以,借官權生財,在那個時代,是人世間所有行業中一種最便捷可靠的途徑。無論官員是否貪戀他的官職,都會給他帶來錢財。“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的說法,其實不是諷刺“清知府”的貪,而是說,即使“清”,也一樣會有這麽多薪水外的收入。

在帝製的曆史上,一塵不染的清官不是沒有,但這樣的人在任何朝代,都是罕見的稀罕物,比例之低,基本上可以忽略不計。在多數朝代,官員的俸祿都是比較高的,靠俸祿就可以活得不錯(雖然他們未必就不貪腐);有的朝代,實行低俸製,等於就是讓官員靠額外的灰色收入發家致富。地方官不消說,屬於“親民之官”,可以直接盤剝獲利;負責主官不消說,就連雜佐官,隻要能管點事,都很“肥”。即使不怎麽貪,經手的財物也可以讓手“沾油”。中央的官員可以通過中央地方之間的各種公務往來,讓地方官給他們“納貢”;即使是沒有資格給地方官辦事的京官,一樣可以通過“打秋風”的方式,讓地方官“出血”,有所沾濡。地方官進京公幹,一般都得不停地掏錢——一方麵,對所有用得著的高官進貢孝敬,按這些官員的級別和分量意思意思;另一方麵,得不斷地招待同鄉、同年,給人塞紅包。通過這樣的互通有無,官僚群體自我的勾兌,使得官員這個群體,整體上被這個體係養著,皆大歡喜。

明清時代的胥吏,其薪水或者補貼低到幾乎不能養家的地步,但這個群體卻一直在膨脹。無論中央還是地方,正經八百的書吏和衙役數量未必會增加很多,但臨時工卻總是在增加,速度和規模還相當得大。以衙役而論,除了正役之外,還有幫役,幫役之外還有白役。一個縣裏麵,最初的衙役隻有幾十人,但後來可以膨脹到幾百,甚至上千人。盡管衙役在政治上屬於賤民,人們依然對這個職位趨之若鶩,因為隻要沾上官權,就可以借機弄錢。書吏和衙役本質上都是官僚機器上的部件,而且是很重要的部件,一旦缺了機器就會停擺。換而言之,他們也是官僚製度這個“鐵杆莊稼”養的人。體係不明令給薪水,但他們靠在體係上,就可以豐衣足食。

隨著王朝的延續,各級政府部門都不可避免地在悄然改變自己的性質,從辦事,變成養人。這個過程,一般來說,是漸進的——各個機構,辦事的屬性逐漸減少,養人的屬性逐漸增加。無論何種機構,辦事的功能都在退化。

一旦有急務,朝廷隻好設置臨時機構來處理,後來臨時機構變成正式的,也不辦事了,就再設臨時機構。到了王朝末年,機構整體辦事能力退化到一定程度時,這個機構對於王朝的生存不是在幫忙,就是在添亂。比如說,一個縣的政府,原來存在的目的就是幫助朝廷維持秩序,同時征收錢糧,給朝廷“輸血”。這個縣政府從民眾那裏弄來的大部分錢糧,開始是大部分上繳,小部分自肥;而後上繳的份額未必減少,但自肥的份額逐漸增加,百姓的負擔越來越重。到了民不堪命之時,就會因人禍而出現生計問題,如果再遇到災害,就會發生動**。這種時候,朝廷要麽撥款救濟,要麽派兵鎮壓,都會加重朝廷的負擔。這時,這個地方的政權就不是在幫忙,而是在給朝廷添亂甚至“挖坑”了。

由於機構是養人的,隨著形勢的變化,即使這些機構沒有用了,也裁撤不了。明代的兵製,開始是衛所製,但後來衛所的官兵隻能屯田,不能打仗,於是隻好另設鎮守製,招募雇傭兵打仗。但衛所卻不能撤,一直保留到明朝滅亡。明代省級官員原來是布政使、按察使和兵馬指揮使“三駕馬車”,後來發現這樣的三權分立沒法幹活,於是在三權之上加派一個巡撫。在巡撫成為一省實際上的首長之後,其實布政使和按察使都可以撤銷了,兩者的衙門(機構)也可以裁掉了,但實際情況卻是撤不了。而且這種職權重疊、官員互相牽扯的狀況,一直延續到清代。

清代將總督也變成實際上的地方官,總督比巡撫高半格,有些地方,比如廣東、雲南和湖北,督撫同城——一城之內,既有總督又有巡撫,職能重疊、職權打架,但就是不能裁撤一個。更可笑的是,清代不預立太子,因此太子詹事府就沒有必要存在了,但也不能撤,說是留著官職給翰林們做一個升官的中轉站。清朝原來設有漕運總督,督辦由大運河轉運的漕糧事務,但晚清由於太平天國內亂,原來的漕運之路被斷掉,就實行了漕運改海道,這個龐大的漕運衙門已經沒有用了,但依舊不能裁撤。

晚清的戊戌維新,在百日變法之時,並沒有實行一丁點現代意義上的製度變革,僅僅裁撤了一些閑散衙門。比如撤掉了督撫同城的巡撫,裁撤了漕運總督;在京城,撤了詹事府、太仆寺等十幾個閑散衙門。就政府效率而言,這樣的變革即使在舊製度時代,也是合情合理的。但是,由於這樣的改革,僅僅在京城就涉及萬把人的生計,鬧得沸沸揚揚,人心惶惶。為西太後刁難光緒,為難變法,提供了口實。盡管戊戌維新失敗的主要原因是最高權力二元結構,西太後擔心變法提升皇帝的地位和人望,自己失去權力,但中國官僚帝製結構本身的養人難題,也是一種過於難過的關口。

在舊式的帝製結構中,官僚體係原本是王朝的支柱,但這個體係卻有自己運行的軌跡和性格,隻要按自己的邏輯走下去,就會慢慢從支柱變成蛀蟲和贅疣。而且,在舊體製存在的前提下,體製自身很難做修補。中國的官僚帝製,本質上依舊是一種專製體製,這樣的體製,最大的問題之一就是沒有自我修複的能力。若要修補,前提是必須改變體製。多少代王朝自身的變法,都是針對官僚體係的問題。但秦漢之後,沒有哪次變法能夠完全成功的。王莽改製,不改新朝還能維持,一改反而葬送了自己。其餘像唐朝的二王八司馬改革,北宋的慶曆新政、王安石變法,基本上都是失敗。砸人飯碗,在那個時代,是一個不可饒恕的罪過,一旦改革涉及官吏的飯碗問題,就會變得舉步維艱。隻有明朝張居正的改革取得了成效,因為沒有動人、動機構,僅僅改革了稅收政策——把此前非法的攤派,變成了合法的正稅,簡化了手續,在不太觸動官僚階層利益的情況下,減少了因征稅手續繁複對百姓造成的勒索。即使這樣,張居正死後依然因此而遭到清算。官僚帝製框架下的官僚體製一旦生成,就有巨大的惰性,這個惰性就像天文學上的黑洞,可以吞噬任何試圖改變它的人,甚至包括皇帝。

過去曆史上的改革難,改革者下場慘,本質上都是過不了養人難題的關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