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評白居易

《詩話》卷一第三四則:“宋《蓉塘詩話》譏白太傅在杭州,憶妓詩多於憶民詩。此苛論也,亦腐論也。”

又同卷第四八則:“佟法海《吊琵琶亭》雲:‘司馬青衫何必濕?留將眼淚【淚眼】哭蒼生。’一般殺風景語。”

“憶妓詩多於憶民詩”,論雖苛而未必腐。白居易與元稹,早年創為新樂府,本有代民立言之意。其後同遭挫折,白遁於隱逸,元逃於閨情,無複當年銳氣。蓉塘與法海蓋有意刺其明哲保身也。

然唐時妓女多有文采,《琵琶行》之商人婦乃琵琶名手,白居易憶之、詠之,與後世好狹邪遊者不同。後世士大夫階層之**者,每視為風流韻事,袁枚之為白居易辯護,實乃為自己辯護而已。故當其欲顯示自己之高潔時,則其嘲笑白居易之論,比蓉塘更苛。

《詩話補遺》卷四第六則:

“白居易作學士,自稱家貧,求兼領戶曹。上許之。守杭州時,餘俸太多,存貯庫中,後官亦不便領用。直至黃巢之亂,才【裁】用為兵餉。家居後,郡僚太守猶為【之】造橋栽樹,不已過乎?餘嚐讀《長慶集》而嘲之曰:‘滿口說歸歸不肯,想緣官樂是唐朝?’”

這把白居易說成了貪官汙吏,不用說在顯示袁太史的“三十三而致仕”(袁枚有圖章刻此六字)的潔身自好。其實這倒是有點冤枉的。

“自稱家貧,求兼領戶曹”者,恐曹司舞弊,有虧空時,家貧不能貼補也。“餘俸太多,存貯庫中”,正明其並未卷入私囊。“郡僚太守【猶】為之造橋栽樹”,正明其惠愛在人。“造橋栽樹”並非壞事,且亦有益於人,與行賄不同。

袁枚以蓉塘之論為苛,而不知己之論更苛;以法海之詩為殺風景,而不知反“造橋裁【栽】樹”正是大殺風景。

然而袁枚之或辯或嘲,均有所為,醉翁之意正不在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