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宋元

趙匡胤(927—976) 宋朝開國皇帝。他依據“先南後北”的策略,完成統一大業;兩次“杯酒釋兵權”,解決藩鎮割據的局麵;貯藏錢帛布匹,以期贖回燕雲十六州。

皇帝發的誓,而且是開國皇帝發的誓,對其繼承者是具有絕對的權威和約束力的。

九百多年前的趙匡胤,敢立這塊不殺士人的石碑,固然出於他萬世基業的考慮;其實很大程度上也是一種勢所必然的,符合社會發展的行為。中國人好說“時勢造英雄,英雄造時勢”,大概就是這個意思。趙匡胤要結束軍人對政治的幹預,也許是中國曆史上開天辟地的第一位。“槍杆子出政權”,此乃我們大家都知道的真理,但另外半句,早在一千年前趙匡胤就身體力行了,槍杆子可以出政權,但這個政權絕不能再被槍杆子左右。實行文官製度,由政治家治國,而不是軍事家治國,便是趙匡胤執政的奮鬥目標。誓碑雖小,意義重大,因為它極其明確地刻了“不殺”二字,也就給實行這種文官製度有了最起碼的保障。

在此之前,中國的士人,也就是文人、讀書人、知識分子,是被統治者視為呼之即來揮之則去的“衙役”,是被權力擁有者視為用得著時用之用不著時甩之的“抹布”,是被當官的、有錢的、拿刀動槍的視為可以騎在頭上拉屎撒尿的“臭老九”,當然更是被以秦始皇為首的暴君們視為大逆不道的整肅對象。在此之後,至少在這塊深藏於密室的誓碑上,有一行字:“士人不可殺。”大宋王朝,第一,並非沒有殺過士人的紀錄;第二,但也確實有士人殺得較他朝為少的紀錄。這誓碑意義非凡。

中國之文化精神,其輝煌燦爛,其博大精深,其傳統悠久,其生命力蓬勃,是有超越曆史而萬劫不滅的能量。視文化為民族生命,視文人為國家棟梁,乃有史記載的三千多年以來中國人的精神傳承。中國立於世界民族之林,不是因為其國力強大,不是因為其人口眾多,不是因為其地大物博,也不是因為其曆史悠久,而是因為其擁有的這種文化淵源。中國,作為一個國家,敗弱過,窮困過,破碎過,被人侵略得險幾亡國過,但之所以得以衰而不敗,敗而不滅,滅而重生,生而不息,得以篳路藍縷,走出困境,含苦茹辛,擺脫絕地,全在於支撐著我們精神的這顛撲不破、曆久彌新的由方塊字組成的文化傳統。在中國,也許一段相當時間內,文明會被抑製得喘不過氣,文化會被扼殺得了無生氣,文人會被箝製得萬馬俱喑,文學和文藝會被整肅到寸草不長、顆粒無收。但是,這種誓碑上的精神傳承,猶如橫亙在中原腹地的長江大河一樣,枯水期再長,也不會斷流。

中國人經過千年以上的摸索,由昏沉蒙眛的黑夜,走向啟迪覺醒的黎明。趙匡胤順應了這樣的潮流,故而王夫之在《宋論》中曾經說到這塊誓碑:“太祖勒石,鎖置殿中,使嗣君即位,入而跪讀。其戒有三:一、保全柴氏子孫;二、不殺士大夫;三、不加農田之賦。嗚呼!若此三者,不謂之盛德也不能。”一個受到壓迫的人,方知不受壓迫之可貴,同樣,一個壓迫慣了的人,要他收手不壓迫人,也難。明末清初的王夫之,深知文人在壓迫下,難以為文,難以為人,這位遺民甚至要躲到湘西石峒,才能擺脫大清王朝文網的壓迫,所以,他對趙匡胤的這項措施評價極高。道理很簡單,人隻有一個腦袋,它可不是韭菜,割掉一茬,仍可再長一茬。因此,趙匡胤這塊誓碑,基本能夠約束後來的執政者,給文人帶來一點安全保證。中國封建社會,一共有過三百多個皇帝,隻有他發了不殺士人的誓,舍他,無人敢做這樣的承諾,而且,大宋王朝三百年,勉勉強強也還是按照他的誓言去做,不殺,或者盡量不殺士大夫,所以,他真是很了不起。

這一點,趙匡胤對於中國文化的貢獻,是無與倫比的,然而,曆史上少有人注意宋太祖此舉,即或有,也一筆帶過,或者存疑,隻有王夫之以“盛德”二字,表示他衷心的讚美。

趙匡胤的這塊誓碑,有論者以為,不僅達到中國封建王朝全部曆史上的“民主”高峰,更有論者談及,還說明了昏君、庸君也許不把這種精神傳承放在心上,不等於明主、英主不把這種精神傳承不當回事。秦始皇焚書,醫藥的書,農林的書,他是不扔到火堆裏去的。這說明,即使暴君在下手屠殺文人、滅絕文化時,他作為一個中國人,這種血脈傳承的精神淵源,也還在起著作用。除非他已經是畜生,是野獸,否則,總會存有一絲一縷的考慮。這也是五千年中國文化傳統,得以綿延至今,還發揚光大的原因。在中國曆史上,有宋一代,對於文人比較優容,也比較信任,其人事政策的起源,是與這塊在962年(建隆三年)所立的誓碑分不開的。

德國經濟學家庫恩(Dieter Kuhn)在《宋代文化史》一書中指出,中國11世紀至13世紀發生了根本的社會變化,首先,文官政治取代了唐朝的以地方藩鎮為代表的軍人政治,受到儒家教育的文人擔任政府高級行政官員;孟子以王道治國的思想第一次付諸實施。其次,宋朝在農業文明、城市文明和物質文明(如手工業)方麵取得了很大成就。農業技術的新發展,新土地的開發,以及農作物產量的提高,奠定了宋朝經濟繁榮的基礎。城市商業和手工業得到了迅猛的發展,出現了以商人為代表的新富人階層,促進了飲食文化、茶文化、建築和居住文化的發展。因此,庫恩甚至認為,宋朝是中國中世紀的結束和近代的開始。

美國曆史學家墨菲(Rhoads Murphey)的《亞洲史》第七章“中國的黃金時代”,對於這個黃金時代有精彩的論述。

——這是一個前所未見的發展、創新和文化繁盛的時期。它擁有大約一億人口,“完全稱得上是當時世界上最大、生產力最高和最發達的國家”。

——在宋朝,作為中華帝國主要光榮之一的科舉製度達到了它的頂峰。得到選拔的官員中,有三分之一或更多來自平民家庭,“如此高的社會地位升遷比例,對於任何前近代甚至近代社會來講,都是驚人的”。(樊樹誌:《國史十六講》)

關心文學史,對於唐宋文人稍有所知的讀者,一定會了解宋代對文人授官之高,勝於前朝。以“唐宋八大家”為例,唐授韓愈、柳宗元的官位,也就是刺史、侍郎等職,相當於省市一級、地市一級。而歐陽修、蘇軾的官位,大抵都相當於省部級,而範仲淹、司馬光、王安石等人,更是進入中樞決策層麵的要員。這就是王夫之對趙匡胤所讚美的“不謂之盛德也不能”了。

雖然,說到趙匡胤,都會加上“行伍出身”四字,他的禦像,也是粗黑肥碩,與讀書人之文雅清秀,毫不搭界。其實從他的祖輩起,曆後唐、後晉、後漢,至後周數朝的軍人世家,不僅擁有殷厚的根底,還漸漸擁有門閥的褒望。從他的高祖開始,為縣令者、為藩鎮從事者、為刺史者、為檢校司徒者,不一而足,在涿州時即為名門望戶,在太原時更為世家豪族,當趙匡胤出生在洛陽夾馬營時,家道不幸中落,然而大戶人家的出身,貴族後裔的履曆,詩書禮教的素養,傳統精神的淵源,在氣質上、在教養上,已非前輩那一派赳赳武夫的形象。

凡讀過孔孟之書、受過學塾教育、稍知斯文修養、略懂溫良恭儉的中國人,對於文明的趨附、對於文化的親和、對於文人的認同、對於方塊字的敬重,有一種與生俱來的稔知熟悉的親近感、親切感。而那些識字不多、讀書不多、思想狹隘、意識愚執的農民和小生產者,也就是那些以“大老粗”為榮的,而且還握有一定權力的人,才會抵製文明和文化,才會忌畏文人和士子,才會趁著政治運動之際,挾嫌報複,狠下死手整知識分子。因此,與文化素質缺欠的領導人,或文明修養差池的掌權者,是根本找不到共同語言的,這就是莊子在《秋水篇》裏所講的:“夏蟲不可以語於冰者,篤於時也。”這就像與一個坐井觀天的人,無法交談萬裏無雲的廣闊天空一樣,局限於視野,偏頗於眼界,拘束於心胸,窒礙於頭腦,一個正常人是不可能與一竅不通的榆木疙瘩,彼此溝通,相互呼應的。

巴爾紮克有言,不經過三代的陶冶,成不了貴族。《千裏送京娘》中的那個善良護送弱女子的男主角,就是趙匡胤。其正直,其正派,其正經,其正大光明,成為話本演義、彈詞雜曲的正麵形象。趙家雖屬武將,世代從軍,但宋太祖卻是個異數,酷愛讀書,“雖在軍中,手不釋卷。聞人間有奇書,不吝千金購之”。公元958年,“從世宗平淮甸,或譖上於世宗曰:‘趙某下壽州,私所載凡數車,皆重貨也。’世宗遣使驗之,盡發籠篋,唯書數千卷,無他物”。據《宋史》,“既長,容貌雄偉,器度豁如,識者知其非常人”。甚至為周世宗柴榮視為隱敵,對他心懷戒意。

崇文抑武,在趙匡胤前,焚書坑儒的秦始皇做不到,以儒冠為尿壺的漢高祖做不到,動不動拿文人祭刀的魏武帝做不到。甚至連從諫如流的唐太宗也做不到,因為李世民征討一生,武是第一位,文是第二位,這是他必然的排序,也是曆代最高統治者的必然選擇。而趙匡胤能做出曆朝曆代都未有過的改變,應該是他總結了唐末至五代,從公元875年黃巢起義起,或許從公元755年“安史之亂”起的200年間頻仍戰亂的曆史經驗。“陳橋兵變”當上皇帝以後,如何改變唐末至五代以來各地藩鎮節度、相互割據、軍人統領行政、胡作非為的弊端,如何消除動輒刀槍相見、兵燹成災、中央操控不了、天下大亂的敗象,成了他念念不忘之事。他曾經對趙普感慨過:“五代方鎮殘虐,民受其禍。朕令選儒臣幹事者百餘分治大藩,縱皆貪濁,亦未及武臣一人也。”在他眼中,一百個文臣的貪濁,其危害性也不如一個將領的作惡。所以他下決心要用文人來治國理政,於是,就有了這塊誓碑。不得殺士大夫,雖然是最低程度的安全保證,但卻給文人從政為官、發揮才幹、敢於直言、恪盡厥職,創造出寬鬆的氛圍、良好的環境。

據說唐太宗李世民在一次科舉後,站在午門城樓上看新科進士魚貫進入朝堂,對左右的人說,天下英雄盡入吾彀中矣。其實唐朝每次科舉的錄取率僅為宋朝的十分之一。唐二百多年,進士登科者三千多人;宋朝三百多年間,進士登科者十萬多人。這充分說明趙匡胤是下決心要實行文官製度的,為此,他在選拔人才、儲備人才上,采取兼收並蓄、多多益善的政策。而且直接取之民間,實施最公平的擇優錄取方針。

宋代采取“重文抑武”的國策,第一是趙匡胤對於曆史的經驗總結;第二是他自身文化素養、精神淵源的影響所致;第三,恐怕更是他對於武將奪權篡位的巨大威脅,始終不敢掉以輕心、耿耿於懷的警懼。因為他自己搞過這樣一次突然襲擊,也就是“陳橋兵變”,僥幸得以成功,他不能不戒之、懼之,不能不防患於未然,不能讓別人再撿這個便宜。其實“黃袍加身”的發明權,並非他的首創,而是蹈襲他的上司郭威。他的老長官起事就更倉促了,甚至連黃袍這樣重要的道具也未準備好,隻是扯下旗杆上的黃旗裹在身上,就劍不出鞘,刀不血刃,把江山奪了。這種投入極低,產出極高,堪稱價廉物美的兵變模式,對那些野心不小、胃口很大、頭腦簡單、手握虎符的將帥,肯定極具**力。所以他當上皇帝以後,自然不能讓別的將領,如法炮製來對付他。說白了,這種兵變模式,太容易被複製了。更何況他深知唐代擁兵的藩鎮,是如何不停製造內亂的;五代跋扈的武將,是如何奪權篡國稱帝的,而要讓將領們死掉篡奪之心的最佳之計,莫如剝奪他們的統兵之權,成為一個“光杆司令”。因此,這才有贖買政策的“杯酒釋兵權”,這才有“兵不識將、將不知兵”的軍事建製,這才有重用文官的係列措施,這才有大量招收士子的科舉製度。這固然是後來敗亡的“積貧”、“積弱”和“三冗”(‘冗官’、‘冗兵’、‘冗事’)後遺症的由來,但也是因經濟發達、市場繁榮、文化鼎盛、科技昌明,造成大宋王朝成為中國曆史轉捩點的原因。

宋朝以文臣駕馭武將的基本國策,是以祖宗家法為曆代皇帝認真執行的。宋太祖當上皇帝後,針對當時的亂象,曾對趙普發過感慨。圖為明朝劉俊《雪夜訪普圖軸》(現藏故宮博物院),描繪了宋太祖雪夜探訪趙普的故事。

關於這塊“士人不可殺”的誓碑,首見於宋朝葉夢得的《避暑漫抄》:

藝祖受命之三年,密鐫一碑,立於太廟寢殿之夾室,謂之誓碑,用銷金黃幔蔽之,門鑰封閉甚嚴。因敕有司,自後時享(四時八節的祭祀)及新太子即位,謁廟禮畢,奏請恭讀誓詞。獨一小黃門不識字者從,餘皆遠立。上至碑前,再拜跪瞻默誦訖,複再拜出。群臣近侍,皆不知所誓何事。自後列聖相承,皆踵故事。靖康之變,門皆洞開,人得縱觀。碑高七八尺,闊四尺餘,誓詞三行,一雲:“柴氏子孫,有罪不得加刑,縱犯謀逆,止於獄內賜盡,不得市曹刑戮,亦不得連坐支屬。”一雲:“不得殺士大夫及上書言事人。”一雲:“子孫有渝此誓者,天必殛之。”後建炎間,曹勳自金回,太上寄語,祖上誓碑在太廟,恐今天子不及知雲。

據《宋史·曹勳傳》,已經被俘虜到金國為降人的宋徽宗,對即將南歸的曹勳交代:“(太上皇)又語臣曰:‘歸可奏上,藝祖有約,誓不誅大臣、言官,違者不祥。故七祖相襲,未嚐輒易。每念靖康年中,誅罰為甚。今日之禍雖不在此,然要當知而戒焉。’”

兩宋王朝對於文化人的優容,這塊誓碑起到極大的作用。第一,因係太祖所立,具有國家法律的權威;第二,趙匡胤為趙氏家族的開國之君,他所立的誓碑,自然也就有鉗束整個家族的契約力量;第三,圍繞誓碑的神秘設施、神聖儀式,以及讖語詛咒,對後世繼承人的阻嚇作用,是毫無疑義的。在中國、在世界,如果不是唯一,也是少有這樣器識的最高權力擁有者,敢於做出以碑刻這種不易磨滅的方式,發出誓言承諾,不得殺文人、士大夫以及言事者。王夫之說:“自太祖勒不殺士大夫之誓以詔子孫,終宋之世,文臣無歐刀之辟。張邦昌躬篡,而止於自裁;蔡京、賈似道陷國危亡,皆保首領於貶所。”

後來的研究者,對於趙匡胤誓碑的真實性存疑,理由有三:一是“靖康之變”發生時,《避暑漫抄》的作者葉夢得不在京城;二是未見宋朝李燾所著《續資治通鑒長編》與元朝脫脫所著的《宋史·太祖本記》中,有過類似記載;三是如此盛德之舉,正應借以廣樹恩信,延攬人心,沒有必要秘而不宣,諱莫如深。這就是讀書人讀多了書以後的“知多識少”了,唯奉本本主義,而眛於事理常識。其實,非作者親眼目睹的事實,不能斷言其不存在;未見於信史所載,也不能說明傳聞便是杜撰;至於當時為什麽不利用這項德政,大肆宣傳,製造輿論,隻不過以今人發紅頭文件、開群眾大會、學報紙社論、談學習心得的行事方式,加諸前人而已,這就是書呆子的好笑了。試想一下,趙匡胤不是傻瓜,這種皇室內部的密約,具有相當程度的底牌性質,怎能公之於眾,成為束縛接班人手腳的羈絆呢?我們還可以想象一下,五代以來,武人囂張成性,能夠忍受對如此“二等公民”的安排嗎?而做小媳婦做慣了的知識分子,得此尚方寶劍,那還了得,豈不要騎在皇帝的脖根子上拉屎嗎?

宋代以文臣駕馭武將的基本國策,一以貫之的重用並優待文臣,輕易不殺臣下的大政方針,實際上是以祖宗家法為曆代皇帝所遵奉,並認真執行的。從《續資治通鑒長編·仁宗·慶曆三年》的範、富爭論,範仲淹多次提及“祖宗以來”,大家嘴上不說,心裏卻是明白這塊誓碑,有一條可以約束皇帝的戒律。“初,群盜剽劫淮南,將過高郵,知軍晁仲約知不能禦,諭富民出金帛,具牛酒,使人迎勞,且厚遺之,盜悅,徑去不為暴。事聞,朝廷大怒,樞密副使富弼議誅仲約以正法,參知政事範仲淹欲宥之,爭於上前。”範仲淹認為:“郡縣兵械,足以戰守,遇賊不禦,而又賂之,此法所當誅也。今高郵無兵與械……然事有可恕,戮之,恐非法意也。”仁宗“釋然從之,仲約由此免死。既而,弼慢甚,謂仲淹曰:‘方今患法不舉,舉法而多方沮之,何以整眾?’仲淹密告之:‘祖宗以來,未嚐輕殺臣下,此盛德之事,奈何欲輕壞之。’”從《退齋筆錄》所載元豐年間,神宗欲處置一名辦事不力的轉運使,蔡確和章惇也是以“祖宗以來”四字逼皇帝讓步。當時,對西夏用兵失利,神宗很沒麵子,要殺這個失職的轉運使,一以卸責,二以泄火,三以樹威。沒想到承旨辦案的宰相蔡確,卻拒絕執行。他的理由是:“祖宗以來,未嚐殺士人,臣等不欲自陛下始。”接下來,神宗說,不殺可以,“使刺配遠惡州郡”。時為門下侍郎、參知政事的章惇,堅稱不可,“如此,即不若殺之”。他認為,“士可殺,不可辱”,黥麵對士人來說,勝於刑戮。事後神宗對二人喟然長歎:“快意事更做不得一件!”章惇居然像吃了槍藥似的回答道:“快意事,做不得也好。”這種臣下頂撞主子的回答,宋以前的秦、漢、唐聽不到,宋以後的元、明、清更是聽不到。

蔡確敢頂著神宗不辦,章惇敢力阻刺配,都是有這個“祖宗以來”在撐腰,神宗無可奈何地收回成命,隻好做罷,也是不得不顧忌這個“祖宗以來”。其實大家心裏都明白。首先,大宋王朝舍太祖外,無人配稱祖宗。說“祖宗以來”,就是指趙匡胤的這塊誓碑。其次,這塊誓碑,除了皇帝外,再無他人親眼目睹,所以無人敢公開直接地說出口,於是約定俗成,用“祖宗以來”而諱說誓碑。第三,隻要一說“祖宗以來”,誓碑上一、三兩條,都非重點,要害就在“不殺士人和言事者”這一條。也許正是這一份自古以來對文人士大夫從未有過的保護條款,知識分子的積極性煥發,能動性大增,創造性蓬勃,從而推動了宋朝的發展和變化,成就了中國曆史上少有的輝煌。

宰相呂大防對宋哲宗說得再明白不過:“自三代以後,唯本朝百三十年中外無事,蓋由祖宗所立家法最善……前代多深於用刑,大者誅戮,小者遠竄。唯本朝用法最輕,臣下有罪,止於罷黜,此寬仁之法也。”他所以如此宣講,也是要宋哲宗記信誓碑的祖訓。而這個得以接神宗大位的年輕人,在他真正掌握帝權後,馬上就報複當年諫諍過他“好色”的劉安世和範祖禹,絕無“寬仁”可言。起初,他雖為帝,但垂簾問政者為宣仁高太後。這“好色”二字,要是惹老太太不高興,很可能廢了他,所以他特別恨這兩個人多嘴。於是,禦筆一批,說這兩位台諫,“輒造誣謗,靡有不至,跡其用心,宜加誅殛,聊以遠竄,以示寬恩。範祖禹特責授昭州別駕,賀州安置。劉安世特責授新州別駕,英州安置”。從他所用“誅殛”一詞來看,大有不殺不足以泄舊忿之意。其心胸歹毒褊狹,可想而知,如果沒有太祖誓碑,如果沒有“天必殛之”的詛咒,早砍下他倆的腦袋了。因為誓碑的約束,因為讖語的威嚇,他住手不予“誅殛”,所以,他也就敢宣稱自己,“朕遵祖宗遺誌,未嚐殺戮大臣”,這當然是表麵文章了。可他不得不說這番話,說明他“跪瞻默誦”過這塊誓碑,大概不敢不太當回事的。

再從北宋時期著名的“烏台詩案”和“車蓋亭詩案”看,這兩起“文字獄”的事主蘇軾對神宗的大不敬,對時局的大不滿;蔡確以唐代的武則天,影射當朝主政的皇太後,那矛頭直指最高領袖,是明顯不過的“惡攻”罪,要是放在明朝,或者清朝,肯定是活不成的了。可在宋朝,他們隻止於被流放而已。雖然被流放,得以保全性命,但緩慢的死亡,無窮的折磨,更是一種苦不堪言的懲罰。《宋稗類鈔》說過:“章惇恨安世,必欲殺之。人言春、循、梅、新,與死為鄰,高、竇、雷、化,說著也怕。八州惡地,安世曆遍七州,所以當時有‘鐵漢’之稱。”像劉安世居然能夠存活下來,像蘇軾最後赦回中原常州,是極少的幸運者。凡流放於荒州野縣的兩宋政治人物,最後無不瘐斃於蠻煙癉霧的毒域。然而,比之明朝的“腰斬”、清朝的“淩遲”,相對而言,就算是“仁政”了。若無趙匡胤的誓碑,恐怕連這點“仁政”也是不會有的。

兩起“文字獄”事件,很大程度因黨爭而起:神宗支持變法,變法派便借蘇軾一案,打擊反變法派;同樣,哲宗繼位後,宣仁高太後主事,她反對變法,反變法派便拿蔡確一案,搞倒變法派。但是,當案件進入實質階段,到底要怎樣處置時,是殺是關,是釋放還是流放,便出現與他朝迥然不同的眾說紛紜現象。明朝也好,清朝也好,“文字獄”的第一目的:消滅意識形態上的異己分子,鎮壓持不同政見的文人;第二目的:亮出屠刀,人頭落地,殺雞給猴子看,警示文人必須夾著尾巴做人,按照主流意誌行事。元、明、清的知識分子,恨不能把頭縮進褲襠裏去,嚇得連屁也不敢放得一個,就是沒有大宋王朝“不殺士人和言事者”的保證。所以,在宋朝,無論變法的,反變法的,對於蔡確的懲罰,齊感不妥。遂不分殄域,不計前嫌,聯合起來,要求皇帝按祖宗之法,也就是按趙匡胤誓碑來處理。

北宋這兩起“文字獄”案件,雷聲大,雨點小,都以流放了結。蘇軾流放得近一點,蔡確流放得遠一點,這就是趙匡胤那塊誓碑的作用了。

“烏台詩案”來勢洶洶,大有就地正法的形勢。蘇軾被押到開封,關進大牢,大家都替他捏把汗,他自己也嚇得魂不附體。慢慢地有人為他緩頰,都拿誓碑的精神說事。據《續資治通鑒長編》:“軾既下獄,眾危之,莫敢正言者。直舍人院王安禮(王安石之弟)乘間進曰:‘自古大度之君,不以語言謫人。按軾文士,本以才自奮,謂爵位可立取。顧碌碌如此,其中不能無觖望。今一旦致於法,恐後世謂不能容才,願陛下無庸竟其獄。’”章惇也規諫過神宗:“軾十九擢進士第,二十三應直言極諫科,擢為第一。仁宗皇帝得軾以為一代之寶,今反置於囹圄,臣恐後世以謂陛下,聽諛言而惡訐直也。”關了蘇軾三個月後,不想、不願、也不敢殺文人的神宗,終於將他釋放了。對他的處分還算手下留情,隻是發配到湖北黃州這不算太邊遠的邊陲縣份,任團練副使,本州安置,不得簽署公事,相當於推一推就過去、拉一拉就回來,不一棍子打死,給出路的政策。有飯可吃,無公可辦,那時大概不用寫檢討、作交代,這樣,他倒有足夠的時間吟詩作賦,著名的《赤壁賦》就是在黃州寫出來的。

“車蓋亭詩案”的處理,比較複雜。元朝脫脫編《宋史》,將蔡確列入奸黨傳未必合適,但自宋而元而明,對“王安石變法”的看法,一直負麵,也是客觀存在。第一,神宗死了,哲宗繼位,宣仁高太後主政,重用舊黨,推翻新法,形勢對蔡確不利。第二,繼王安石為相後,蔡確又極其賣力,貫徹新法,很得罪了那些反變法派。第三,生性歹毒,作風惡劣,害人甚多,結怨不少。此案一出,很令他的對立麵歡欣鼓舞,想不到你小子終於有這一天。但謫令一出,貶英州別駕,新州安置,這絕對要他性命的處置,令朝中支持他的一派、反對他的一派,以及既不支持也不反對的一派,都傻眼了。他是當朝宰相,即使有錯,也應得到尊重,應該體麵下台,更不能遠放新州,到那“與死為鄰”的州縣。於是,大宋王朝的變法一派、反變法一派,竟一致認為處分過於嚴重,而且不合祖宗家法。

趙翼在《二十二史劄記》中,有一則關於“車蓋亭詩案”的感想,此公以十分訝異的筆調寫道:這是怎麽回事呀?“若論(蔡)確設心之奸險,措詞之凶悖,雖誅戮尚不足蔽辜,僅從遠竄,已屬寬典。乃當時萬口同聲,以為太過,即號為正人君子者,亦出死力救之。謂聖朝務宜寬厚,力言於宣仁後簾前,並言於哲宗者,範純仁及王存也。謂注釋詩語,近於捃摭,不可以開告訐之風者,盛陶也。謂以詩罪確,非所以厚風俗者,李常也。謂恐啟羅織之禍,上疏論列,及聞確謫命,又奉還除目者,彭汝礪也。謂薄確之罪,則皇帝孝治為不足,若深罪確,則於太皇太後仁政為小累,皇帝宜敕置獄逮治,太皇太後出手詔赦之,則仁孝兩全者,蘇軾也。甚而範祖禹先既劾確,及問新州之命,又自謂自乾興以來,不竄逐大臣,已六十餘年,一旦行之,恐人情不安。又甚而邵康節局外評論,亦謂確不足惜,然為宰相,當以宰相處之,而以範純仁為知國體。可見是時朝野內外,無不以為謫確為過當。”

趙翼為清朝大學士,自然是以大清王朝對待“文字獄”的觀點,來看待蔡確這幾首牢騷滿腹的詩。他認為統治者屠滅自由表達意誌的文人,是天經地義的,而文人隻能跪著活而不能站著生,而對大宋王朝的文人,不但敢於提出異議,而且對範純仁等一幹人,平素與蔡確形同水火,涇渭分明,觀點對立,互不相能,都是對“熙寧變法”持反對觀點,因而程度不同地受到王安石及其黨羽的打擊、排擠、壓製、遠謫。一到了有悖祖宗之訓,有違誓碑之旨,就都跳出來為一個罪犯求情。正因如此,他指責這都是“宋待士太厚之故,縱有罪惡,止從黜謫,絕少嶺海之行,久已習見,以為當然,一旦有此遠謫,便群相驚怪,不論其得罪之深,反以為用刑之濫。政苓縱弛,人無畏懼,實由於此,宋之所以不競也”。

正常,視為不正常;不正常,反而被視為正常。這大概就是九百多年間不談趙匡胤這塊誓碑的原因。做帝王者,不談,可以理解,他們絕不允許文人犯上作亂,他們最害怕的是文人以自己的頭腦思考。做文人者,不談,就不可理解了。但你讀了趙翼的這段妙文以後,就會知道所謂的“斯德哥爾摩綜合征”,是怎樣將一個正常人變為不正常的;而這個不正常的人,竟會成為迫害他的人的同黨、幫凶,並視其所作所為,無不正常。這就是我們從趙翼文章中所讀到的弦外之音。中國知識分子之可憐可悲,就在於這種自覺和不自覺地甘為統治階級的膺犬反噬同類,還認為自己在替天行道。這也是趙匡胤誓碑之所以成為魯殿靈光的絕唱,你文人不自重、不自好、不自強、不自立,那別人還能對你怎麽樣?

不過,趙翼所說的“宋之不競”,的確也是一個無法回避的事實。在後人眼裏,乃中國曆朝曆代中最不振作、最不提氣,最為窩囊、最為掃興,僅有半壁江山的一個朝代。趙宋王朝為什麽造成這樣的敗局,主要由於“冗官”、“冗兵”、“冗費”,而尤讓中國人感到恥辱的,這是一個竟然向鄰邦納貢稱臣,才得以苟安一隅的王朝;這是一個竟然有兩個皇帝被人家抓走當俘虜的王朝;這是一個竟然連立錐之地也沒有,不得不被迫漂**在海上的王朝。然而,就這樣一個先輸於遼、後敗於金,最後亡於元的“積貧”、“積弱”的王朝,由於趙匡胤的誓碑,文人得大自由,文化得大發展,文明得大進步,文學與文藝得大繁榮,讓我們看到這個王朝輝煌燦爛的另一麵。軍人和軍事活動為時代主體的戰爭年代,毀滅、死亡、破壞、滅絕,壓倒一切;文人和文化活動為時代主旋律的和平年代,建設、發展、騰起、富裕,成為基調。於是,兩宋王朝積三百多年的努力,其高度發達的經濟、突飛猛進的科技、高產豐收的農業、富庶活躍的市場,其規模宏大的城市、大量增加的人口、生活安定的社會、詩書禮樂的環境,成為繁榮和創造的黃金時代。正如陳寅恪所說:“華夏民族文化曆千年之演變,造極於趙宋之世。”造到極致境界,與這塊誓碑所營造出來的大環境,有著莫大的關係。

錢穆則說得更仔細些:“論中國古今社會之變,最要在宋代。宋之前,大體可稱為古代中國,宋以後,用為後代中國。秦前,乃封建貴族社會。東漢以下,士族門第興起,魏晉南北朝定於隋唐,皆屬門第社會,可稱為古代變相的貴族社會。宋以下,始是純粹的平民社會。除蒙古滿洲異族入主,為特權階級外,其升入政治上層者,皆由白衣秀才平地拔起,更無古代封建貴族及門第傳統的遺存。故就宋代而言之,政治經濟、社會人生,較之前代莫不有變。”(《理學與藝術》)

法國漢學家謝和耐的《中國社會史》,將宋代稱做中國的文藝複興時代,也是強調唐、宋大轉變中的文化含量。“11—13世紀期間,在政治社會或生活諸領域中,沒有一處不表現出較先前時代的深刻變化。這裏不單單是指一種社會現象的變化(人口的增長、生產的全麵突飛猛進、內外交流的發展……),而更是指一種質的變化,政治風俗、社會、階級關係、軍隊、城鄉關係和經濟形態均與唐朝貴族的仍是中世紀中期的帝國完全不同,一個新的社會誕生了,其基本特征可以說已是近代中國特征的端倪了。”

僅就中國人的“四大發明”來說,除造紙外,其餘的火藥、活字印刷術、指南針三項,這些宋朝人智慧的結晶,一直到今天,仍為當代社會所需要。而我們時時刻刻須臾不離的書本、報紙、文件、宣傳品,乃至於網絡上所使用的印刷體方塊字而言,它之被稱為“宋體”,這個“宋”,就是宋朝的“宋”,所以,宋朝人的社會生活模式,為後世中國人所承襲。或者還可以說,我們當下的生活方式,與秦、與漢、與唐,都多不搭界,從文化淵源上講,與宋,卻是最為接近的。嚴複有過這樣一種論點:“若論人心政俗之變,則趙宋一代曆史最宜究心。中國所以成為今日現象者,為惡為善,故不具論,而為宋人所造就,十八九可斷言也。”

趙匡胤的誓碑,也許真的是子虛烏有,然而有一點不可抹殺,兩宋王朝對於文人的優容、對於文化的扶掖、對於文明的提倡、對於文學和文藝的寬縱,也許是中國封建社會中最值得肯定的時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