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吳沃堯,字趼人,《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的作者,是一位廣東籍的才子,他先在上海做事,後在上海為文,1910年客死在上海,年僅四十四歲。

對這樣一位才思敏捷、倚馬可待的清末作家來說,英年就告別人世,未免太早了一些。即使按那時中國人的平均壽命看,也隻能算是夭逝。而且,死的那天一切都好好的,剛搬了新房子,朋友來慶賀他的喬遷之喜,酒闌人散,夜裏就發急病,一口氣沒過來,便咽氣了。應該說,他的生命突然結束,有一點非正常死亡的嫌疑。

由他留下來的有價值和無價值的筆墨達數百萬字之多的寫作量來看,他辦報辦得太賣命,寫作寫得太拚命,而且,大概玩起來也玩得太沒命。這樣的瀟灑文人,由於太過揮霍生命,很快走到盡頭。

他算得上是中國辦小報的開創之輩,那時的上海,不像現在有書號、刊號的限製,有出版部門的管理,隻有有錢,想出就出,一旦無錢,想不停也得停。所以,經他手辦起來的刊和報,雖名目繁多,但大半短命,如今看起來,其中不少是屬於文化垃圾之類,已無什麽意義。

因為他以賣文為生,不得不製造這些供有閑階級茶餘飯後、消食化痰的作品。為稻粱謀,情有可原,後人是不必深責的。所以,他的筆下,既揭露官場黑暗、士紳惡行,也指斥洋場劣態、媚外醜形,更嘲弄無知愚昧、科舉封建,當然也少不了無聊文字,捧場文章。此人短短的一生,以打筆墨官司,捧長三堂子,罵官府要人,損有錢老板,頗小有聲名,聞於滬瀆。

盡管他樹立的仇人不少,不過,結交的朋友更多。當他躺在棺材裏大出喪時,在洋鼓洋號導引的送殯隊伍裏,他著文捧過的四馬路倚門賣笑的鶯鶯燕燕、花花草草,也掏出小手絹,假裝為之一掬同情之淚,那些他作品修理過的租界寓公、紈袴子弟、沒落官僚、師爺衙役,那些他在文章裏刻薄過的吃洋教辦洋差做洋事說洋話的買辦、西崽、拿摩溫、包打聽之類,或酒肉之交,或牌桌賭友,或妓院常客,或報界同人,不管對他怎麽不滿意,不開心,麵子上的江湖義氣,總是要的,都趕來為這位海上聞人送行。

這時,有一位先生對他的死,發表了一通議論。“吳趼人先生,小說巨子,其在橫濱,則著《痛史》,在歇浦,則作《上海遊驂錄》與《怪現狀》,識者敬之。不意其晚年作一《還我魂靈記》,又何說也!因作挽聯曰:百戰文壇真福將,十年前死是完人。評說確切,蓋棺論定,趼人有知,當亦俯首矣!”

在魯迅的《中國小說史略》清末之譴責小說中,談到《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的作家吳趼人在上海辦報時:“又嚐應商人之托,以三百金為撰《還我魂靈記》頌其藥,一時頗被訾議,而文亦不傳。”

雖然魯迅隻不過記述其事,但春秋筆法,微言大義存焉!我們知道魯迅是光明正大、嫉惡如仇的精神象征,但他的求全責備,隻是他的做人準則。其實,放在當代作家眼裏,可以說屁事一樁,不會在意的,說不定嫌他開價太低,便宜了商人,讓人家抓了大頭呢?

如今堂而皇之地見諸報刊的“廣告文學”或“收費文學”,哪一篇不得大把大把地進賬?早先,編輯和作家,還有“逼良為娼”的感慨,後來,錢不紮手,便樂不得地幹,大有越幹越歡之勢,凡報刊上登出來的吹捧名不見經傳的廠長經理們的文章,十之九是付費的,其中包括介紹人的回扣。這類在文壇上司空見慣的行為,早已見怪不怪了。吳趼人算什麽,小兒科一樁;魯迅太古典主義,一點也不通脫。時下大手筆的老板,掏錢雇兩個作家寫他,和找兩位小姐陪他,那是差不多的意思。

所以,近年來,為某企業寫一篇報告文學,報酬為一輛轎車;為某老板寫一部長篇小說,賞金是一幢房子;為某名流寫一本文學傳記,采五五拆賬分紅;為海外巨子寫什麽白手起家記,那所得幾乎是一筆不小的橫財。諸如此類的寫作,使一部分人先富起來,也是初級階段題內之意;吳趼人的三百大洋,隻有甘拜下風。說到底,周瑜打黃蓋,一個願打,一個願挨,這有什麽關係呢?馬不吃夜草不肥,人不得外財不富,隻要有錢可賺就行了。但這些人不如吳趼人坦真,明明拿錢,還要撇清,本是圖利,更想求名,魚和熊掌都想要,而且都得到,就比受到訾議的吳趼人高明得多。這就不能不佩服後來居上,青出於藍,還是現代人厲害和狡猾。

我佛山人很大程度上是拘於麵子,答應了中法大藥房老板黃某(據曹聚仁先生說,此人是上海有名的大滑頭),寫了一篇短文《還我魂靈記》,吹噓其製造的“艾羅補腦汁”。他說服用此藥後,如何“文思不澀”,如何“勞久不倦”,證明該藥的功效非凡,共七百八十字,黃老板饋送大洋三百塊,表示酬謝。寫字付潤筆,作文給報酬,應該說是無可厚非的一種正常的商品交換行為。

其實,中國的古代文人,也不是不食人間煙火,講起阿堵物來,也是很在乎,而且並不很清高的。《譚賓錄》記載唐代的李邕“早擅文名,尤長碑石,前後所製,受納饋送,亦至巨萬。自古鬻文獲財,未有如邕者”。清代的鄭燮,狂放不羈,憤世嫉俗,為“揚州八怪”之一,但也不恥談錢,他在《板橋潤格》裏公開侃價:“畫竹多於買竹錢,紙高六尺價三千。”即或是三千枚當十銅錢,也不亞吳趼人每個字值不足大洋半塊的開價,比之前人,吳先生該算得上是一位謙謙君子。

要較之時賢呢,這價碼會令人笑掉大牙的。君不見近日有書商某某,斥資百萬,懸賞他所需要的小說,出手比之前兩年某刊的大獎十萬,闊綽了十倍。但文學能否因注入資金而產生類此倍數的進步,恐怕連鬼都不信。但放心,按照馬克思在《資本論》第一卷注釋中所說的利潤的驅動力,肯定會有作家脫得光光地,甘願被這位書商量身訂做,製造中國的馬克·吐溫式百萬英鎊的故事。

這種“老板出鈔票、作家出筆杆”的商業組合式的寫作,不知為什麽,氣味有些不對,總讓人回憶十年“文革”神州陸沉時,旗手號召的“領導出題目、作家出技巧、群眾出生活”的手段,難免有三突出之嫌。但願這一次不是老戲法新翻版的障眼術,也許一不小心,又弄出一部《紅樓夢》也未可知,那中國文學就有福了。

回過頭來再說這位吳趼人,他雖在清代文學史上不占特殊的位置,一位泛泛而言的文人而已。但說到底,文學是一個消費市場,那些頂尖兒的大師,不可能滿足全社會所有讀者的需求,自然而然,就留下一些足夠非大師級作家兜售自己的份額。我佛山人就屬於這一類作家,不算高明,也不算不高明,他有他的讀者,我就是一個。至今還能記得念中學時代,讀他《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的欣快熱辣風味而捧腹大笑的樂趣,所以,對這寫作一生、風流一生、嬉笑怒罵一生的吳沃堯,頗有感想。

德國詩人海涅說過:“文學史是一所碩大無朋的停屍場,人人都在那裏尋找自己親愛的死者,或亡故的親友。”那年,因廣東文學院招聘作家事,曾到吳趼人的原籍廣東佛山一走。我真是渴望在他的家鄉,看到些什麽,知道些什麽,惜未能如願,隻得怏怏而歸。吳趼人甚愛自己的家鄉,故筆名索性叫做“我佛山人”,但也未見故土對這位名家有什麽特別的紀念,深感文人之寂寞無聞。繼而一想,倒也不是什麽壞事,這樣,對故去的文人,說不定反而消停些,清靜些。

然而,爆炒文學,爆炒作家,已成當今時尚。

仔細想去,炒也並非好事,因為在放大閣下那張漂亮臉孔的同時,尊臉上那塊難看的疤痕,也同樣放大了數十倍,而十分顯眼。舉例而言,那位炒得增值,聲名甚於乃兄的周作人,又如何,不也同時讓更多讀者為之不恥乎?而唾棄之乎?難道因為到處印他的《苦雨》,能夠抹煞其當漢奸的罪惡嗎!同樣的道理,那些在“文革”期間,為旗手搖旗呐喊者,寫樣板為虎作倀者,進寫作組做刀筆吏者,舉棍子迫害文化人者,能由於時下的美化,而會使人淡忘他們身上那四種人的氣味嗎!

凡自炒或人炒者,都有所圖,或附驥尾,或攀門庭,或抬人也跟著水漲船高,或壟斷以作發財資本。我佛山人無人來炒,對於《中國小說史略》一書中所提到的被“訾議”的區區三百大洋,也就沒有什麽好事之徒感興趣,他在九泉下討個安生,倒也不錯。幾年前一位寫樣板的作家逝世,馬上被一窩蜂的人圍上去,出現熱烈盛大的場麵。凡在舊社會看見過大出殯場麵的人,都會感受到吃死人,實在是中國人的一種要不得的惡習。特別是吃死的名人,如蠅集蚊聚,更是熱鬧。於是,你也寫悼詞,我也寫祭文,有得寫的寫,子午卯酉,還能頭頭是道,沒得寫的也寫,就難免添枝加葉,胡說八道。寫來寫去,甚至把應為死者諱的一些,也寫出來了。

所以,無論炒死的人,炒活的人,絕不應提倡。因為文壇,實在夠鬧的了。但有些先生或小姐,並不善罷甘休,該要的,全要,絕不禮讓;該拿的,全拿,惟恐拿少。甚至不該要,不該拿的,也不會嫌多的。其實,作家隻要一樣東西,也就足矣足矣,那就是努力將作品寫得差強人意。

但有些文壇混混,因為無作可品;或有作而不可品、不經品,不品則已,一品便馬腳暴露,紕漏無數,洋相迭出,笑話滿紙。所以要名,要利,要官,要爵,要技術職稱,要特殊津貼,要各式各樣的榮譽,要出頭露臉的機會,要在主席台上就座。這其中還包括那些老而不死、老而作耗、老而瘋瘋顛顛的老先生和老女人。一天到晚,嘮嘮叨叨,惹人煩厭,動輒失態,貽人笑柄,遺患未來,造禍後世。這隻能說明初級階段是個很長很長的過程,雖然時代在變,價值觀也在變,但商品交換法卻是相當永恒的。

因此,那副挽聯中的“十年前死是完人”,倒不失為對年紀一把者十分有用的警語,我想,用在舉世聞名的波拿巴·拿破侖一世的經曆上,大概是最合適的了。這位科西嘉的上尉,身體力行他的格言:一個不想當元帥的士兵,不是好士兵。於1799年“霧月政變”中,建立執政府,為第一執政,接著,1804年把羅馬教皇七世搞來,給他加冕稱帝,這還不夠過癮,1805年兼任意大利國王。1807年對英國實行“大陸封鎖”政策,同年,入侵葡萄牙,1808年入侵西班牙,這時,雖然他的皇後約瑟芬沒少給他戴綠帽子,但情場失意的他,賭場相當得意,驕妄跋扈,不可一世,其勢力幾乎擴張到整個歐洲。但是,到了1812年,他死前九年,窮兵黷武的拿破侖,大舉進攻俄國,這個戰無不勝的家夥,開始走華容道了。

看來,早死十年的這副挽聯,有其道理。年輕作家也許暫時用不著留意,上了一點歲數的作家,真是值得冷靜思索一下呢!

老托爾斯泰的《戰爭與和平》,寫的就是1821年發動的這場戰爭。對這位法國的小個子,和那位獨眼的庫圖索夫的較量,有著生動的筆墨。1813年,死前八年,拿破侖在萊比錫會戰中敗北,1814年反法聯軍攻陷巴黎,他被迫宣布退位,流放厄爾巴島。1815年,死前六年,不甘失敗的拿破侖卷土重來,率軍於法國南部儒昂登陸,進入巴黎,再登帝座,史稱“百日政變”。但“廉頗老矣”,雖蠢蠢欲動,困獸猶鬥,又能有幾許作為?同年,以兵敗滑鐵盧戰役結束他的戎馬征戰生涯,從此,小個子徹底完蛋,流放聖赫倫那島,直到1821年於這個荒島上病逝拉倒。

曆史總是無情地嘲弄那些最後以敗筆告終的大人物。

若拿破侖恰恰在死前十年,不在橫征暴斂、東討西伐、加劇矛盾、陷入危機的情況下,發動對俄羅斯戰爭的話,他未必成為一個完人,但以處於成功巔峰的光輝形象,載入史冊,是毫無疑問的,絕不是後來拋棄在荒島上,“鬥敗的鵪鶉,打敗的雞”那種落魄的德行。

這說明,中國老百姓常掛在嘴邊的“適可而止”,“見好就收”,“八九不離十”的不求滿盈的哲學體係,實在是具有科學道理的生存方式。任何事物玩到了極致程度,進入所謂的臨界狀態,必然要發生質的變化,並且那勢頭是不可逆轉的。所以,拿破侖隻有一百八十度地走向自己的反麵,毫無轉緩餘地,非滑鐵盧不可。如同伍子胥謝申包胥所說的:“吾日暮途窮,故倒行而逆施之。”他未必想如此,但又不得不如此,這就是人世間悲劇不斷的原因。

話說回來,中國曆史上那些赫赫揚揚的帝王將相,類似拿破侖下場的也不少。一部《二十四史》,由於最後十年裏的荒謬絕倫,而毀了前半生英名者,一數就是一大把。據說是毛主席生前最愛看的一部筆記小說《容齋隨筆》,其中有一篇《人君壽考》,列舉宋代以前的五位高齡帝王,他們分別為六十九歲的漢武帝劉徹,七十歲的吳大帝孫權,八十五歲的梁武帝蕭衍,六十九歲的唐高祖李淵和七十七歲的唐玄宗李隆基,基本上都是在一生中的最後十年,把自己毀掉的。

死前十年,似乎是一個人變好變壞的大限。政治家也好,文學家也好,大人物也好,普通人也好,隱約有這樣一個規律在。真是令吾等上了年紀的人,要引以為戒呢!總是要變的,這是宇宙的發展規律,盡量使自己變得不令後人生厭,就謝天謝地了。

平心而論,這五位高齡帝王,早年都稱得上有為的英君,都曾經有其曆史上輝煌的一麵。即以劉徹來說吧,他即位後,采用董仲舒的“罷黜百家、獨尊儒術”,控製思想言論,加強封建統治;采用主父偃的“推恩”策,削弱侯國和地方勢力,鞏固中央集權;采用孔僅和東郭鹹陽的冶鐵、煮鹽、釀酒官府專賣法規,增加朝廷的財政收入;而且開鑿漕渠,大力發展農業生產;同時對侵擾不已的北方匈奴,改變漢初所使用的和親政策,用衛青、霍去病、李廣等名將,大規模出擊,趕走匈奴,收複失土,開通西域。漢武帝時的中國版圖,疆域之大,在曆史上是少有的。

其他幾位長壽皇帝,握權早期,也很有一番作為的。譬如孫權在魏、蜀、吳三國爭雄中,是個頭角崢嶸的領袖人物。任命周瑜為赤壁之戰的元帥,打敗了曹操,委派陸遜為夷陵之戰的司令,打敗劉備,都是和孫權的英明決斷,果敢行事分不開的。他能據有江東一隅五十二年,“國險而民附”,南辟疆土,北禦強敵,碧眼兒的英武,連曹操都佩服得恨不能生這樣一個兒子。

再譬如蕭衍,那是一個博學多才的皇帝,與文人唱和,精通樂律,雅善書法,非一般附庸風雅者寫兩句臭詩、題兩筆孬字可比。他當了皇帝,一開始也曾勤勉政事,巡郡恤獄,勸課農桑,禁抑豪強。至於李淵,要不是他削平了隋末各地的武裝割據勢力,也無法統一全中國,創立偉大的唐王朝。而李隆基在人們心目中,雖然幾乎成了個戀愛至上主義的風流天子,其實他在位前期,頭腦清醒,英武明斷,選賢任能,勵精圖治。開元之治,也是著之於史冊,一直被稱道的。

但洪邁對這五位長壽皇帝,是很不以為然的,他說:“即此五君而論之,梁武召侯景之禍,幽辱告終,旋以亡國;玄宗身致大禍,播遷失意,飲恨而沒。享祚久長,翻以為害,固已不足言。漢武末年,巫蠱事起,自皇太子、公主、皇孫皆不得其死,悲傷愁沮,群臣上壽,拒不舉觴,以天下事付之八歲兒。吳大帝廢太子和,殺愛子魯王霸。唐高祖以秦王之故,兩子十孫同日並命,不得已而禪位,其方寸為如何?”如果查一查年表,簡直令人駭異,這些皇帝自己製造的動亂,都是在他們死前十年間先後發生的事情。

劉徹在可怕的變態心理支配下,一手製造的巫蠱事件,是他死前的五年,也就是紀元前的91年、前92年發生的。孫權廢太子,殺魯王,凡群臣勸諫者,無不當廷杖殺的歇斯底裏大發作,是在他死前的兩年,公元250年,導致東吳宮廷裏一場血腥的清洗。蕭衍餓死於549年,而餓死他的,正是死前兩年,不顧群臣反對,非要接受的東魏降將侯景。此人晚年,昏憒愚鈍,受侯景降,以為得計,誰知引狼入室,作孽自斃,建康化為灰燼,而他自己,八十六歲的老漢,成為侯景的階下囚,饑寒悔恨,也隻有一死了之,隨之,國也就亡了。而玄武門之變,正是李淵晚年昏愚的結果,李世民,李建成,李元吉的奪權鬥爭,兩子十孫頃刻間斃命,實際是他死前十年626年,發生在他眼前的一次宮廷政變。而唐玄宗從752年拜楊國忠為相,755年釀成安史之亂,756年不得不倉皇奔蜀,不得不於馬嵬坡殺妃的一連串的事件,都是在他死前十年間發生的。

不知是作吳趼人“十年前死是完人”挽聯者,善於總結曆史經驗,還是人老以後難逃這最後十年的惡變?古往今來的高齡統治者,在往生命終點走去的時候,好像難以逃脫這十年大限,必定要犯日暮途窮、倒行逆施的老年病。有的皇帝,未必高齡,也存在這種死前十年惡變的可能,如活了六十三歲的隋文帝楊堅,生性儉素,不事繁華,但在595年,他死前九年,背棄自己一貫作風,竟縱容楊素修了一座豪華蓋世的仁壽宮,花費巨萬,勞民傷財,供驅使的役夫民工,在酷暑下施工,死者相繼,連燒屍都來不及。

所以,洪邁不禁嗟歎:“然則五君者雖有崇高之位,享耆耋之年,竟何益哉?”言下之意,這幾位皇帝活這麽長久,對老百姓究竟有什麽用處呢?“老而不死謂之賊”,這個賊,就是賊害後人,貽禍下代,製造災難,天下不寧,還真不如死毬算了,老百姓少受點罪。

孫權清醒時,認識到無論如何不能重蹈袁本初,劉景升廢長立幼,兄弟廝殺的覆轍,但他到了晚年,對太子們或囚或廢,比袁、劉還要嚴酷,造成了他死後繼承人之間的大屠殺,在魏、蜀、吳三國中,吳國宮廷裏的血腥記錄,最駭人聽聞的了。李隆基當年為了提倡節儉,甚至燒毀宮內奢侈品,令後妃以下不服珠玉錦繡,罷去兩京織錦坊。可他到了晚年,縱容楊氏姐妹的奢靡**侈,與他早期的廉政行徑,判若兩人。蕭衍老了以後的沉迷佛法,舍身寺院,荒唐到誰都看得出侯景的狼子野心,他卻信之不疑,至死不悟。這位咎由自取的老人,最後餓死在他的寶座上,也是活該了。如果,這些統治者早死十年,當一個明君,英君,大概是不成問題的。多活十年,便成反麵人物。

年老的統治者走向自己的反麵,當然是生理的,心理的衰老,更主要的是久握權力必致腐化的結果。由於事不躬親,偏聽偏信,自然拒絕直言,喜愛奉承,由於好大喜功,貪慕虛名,自然寵用非人,群小當政,這些都是曆代老人政治的特點。再加之紙醉金迷,聲色犬馬,深閉後宮,嬖幸用政,最後必定是腐敗墮落,胡作非為,窮奢極欲,禍國殃民。有的,哪怕駕崩了,死毬了,也還貽害未來,得多少代人為他一時的荒謬,付出沉重的代價。有的,曆史上寫了,有的,曆史上沒有寫,或來不及寫,但並不等於不存在,或沒有發生過。

現在來看吳趼人所收下的三百大洋,比之那些造禍於民的帝王遺患,不過滄海一粟而已。但為他所作的這副挽聯,卻實實在在道出了一個真理:老是一個不可避免的過程,每個人都要老,老而不背晦,不悖謬,不失態,不張狂;老而不倚老賣老,不駑馬戀棧,不瘋瘋顛顛,不嘮嘮叨叨;老而不與年輕人為敵,不要總想出風頭,不做損人利己,或損人也並不利己的事情,不讓他人在背後戳脊梁骨……需要時刻警惕自己嗬。

不一定做得成完人,但按中國人不求滿盈的哲學,做一個八九不離十的人,還是可以作為奮鬥目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