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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牽犬東門,豈可得乎?”這是秦相李斯在腰斬前,對他一齊俯首就刑,一齊奔赴黃泉的兒子,既是臨終,也是臨別的一句有名的話。

第一,死在當頭,李斯能有心思說出這番言語者,非常人也。第二,這位河南漢子在生命最後一刻,仍不失瀟灑地跟兒子調侃一番,李斯如此說,也不枉他白死這一回。我總覺得古人在有些方麵,要比今人強些。至少,這種赴死的慷慨,這種生死不計的從容,這種坦對死神的勇氣,後來的中國人,除了那些有著堅定信仰的革命黨人外,恐怕再難找到類似李斯這樣死無足懼的漢子了。

李斯

至於芸芸眾生,大都按螻蟻尚且惜命的哲學,貪生畏死地苟活著,隻有魯迅先生筆下的阿Q,在去法場的路上,對著圍觀的人群,無師自通地喊出一聲:“過了二十年又是一條……”但很快,這位流氓無產者的懵懂之聲,也成絕響。至於嗣後的文人,也就是所謂的知識分子,碰上這種場麵,天呐!那表現實在相當泄氣;可以寫無數遍磕頭告饒的檢討,但像秋瑾女士那“秋風秋雨愁煞人”的訣命詩,再無人敢有勇氣謅出一句半句來,

於是,李斯能在死前對兒子說出“牽犬東門,豈可得乎”,的確是個了不起的舉動。

李斯相秦,厥功甚巨。應該這樣看,始皇帝的千古功績,有一半得算到李斯的頭上;同樣,嬴政的萬世罵名,也有一半是這位相爺出的壞主意所招來的。所以,李斯這個非常之人,就有可能做出非常之事。譬如死前扯這兩句閑淡,也正是他不同凡響的地方。

馬上就要行刑了,劊子手已經將那把磨得雪亮的大片兒刀,擎在手中,隻等監刑官一聲令下,就要將他攔腰截斷,一分為二。他卻有工夫,有閑心,與馬上也將人頭落地的兒子,侃侃然談起陳年往事:“小二子,你還記得嗎,那時候,我領著你們哥兒幾個,牽著一串黃犬,出上蔡東門去獵兔的情景嗎?看來,這樣的閑情逸致,大概是不可再得了。”

這種對於死亡的不動聲色,說是視死如歸,可以;說是將生死置之度外,也可以;說是大徹大悟、黑色幽默、生命最後的調侃,都未嚐不可。然而,他以這種狂狷的外在方式,說出這番話語,我認為是這位走出上蔡的河南漢子,對其追逐權力的終身選擇,所進行的一次徹底的全麵否定。

古代知識分子,十有九,或十有九點五,對於權力場有著異常的親和力。近代的知識分子是否也如此這般,不敢妄說,但我認識的一些作家、詩人、理論家,和什麽也不是的混跡於文壇的人物,那強烈的權癖,那沉重的官癮,也不讓古人。這倒不是孔夫子“學而優則仕”的金科玉律所影響,所誘使,而是內在的,與生俱來的,從一開始讀書識字,便要出人頭地的基因在作祟。正是這種基因,才產生謀取權力和崇拜權力的衝動,以及隨之而來的阿諛奉承,磕頭巴結,膝行匍匐,誠惶誠恐的奴才相;卑鄙無恥,不擇手段,削尖腦袋,搶班奪權的惡棍相;失去頂子,如喪考妣,致仕回家,痛苦萬分的無賴相。一個文人,倘若耽迷於權力場中,自以為得意,就少不了這三相。

李斯直到腰斬這一刻,才悟道,才明白,為時已晚。如果一直縱狗獵兔至此,在老家上蔡啃幹饃,喝糊糊,聽梆子腔,不至於像現在這樣,眼看著法場上像砍玉米秸稈似的,倒下一排排子女親屬的屍首。

他殺了一輩子人,如今,輪到他被人殺,這滋味不好受。

司馬遷在《李斯列傳》的結尾處,寫到了這次殘酷屠殺。“二世二年七月,具斯五刑,論腰斬鹹陽市,夷三族。”所謂“三族”,按《後漢書楊終傳》中“秦政酷烈,違牾天下,一人有罪,延及三族”的李賢注釋,應該是“父族,母族,妻族”,這時,他明白為他權力狂人的一生,要付出多少代價。至少,好幾百條性命,受其株連,與其父子同時同地遭到屠滅。

李斯書法

這位法家(按“文革”時的封號),當他為秦始皇的鐵杆屠夫時,在驪山腳下坑掉數百名儒生,連眼睛也不眨一下;但此刻,身邊屍積如山、血流成河的場麵,大概喚醒了他早已泯滅的人性,這位秦國丞相,《大秦律》的製訂者和執行者,也不由得為這個殘酷暴虐的政府痛心疾首。就以指鹿為馬的趙高對他的處置而言,人,隻有一死,施以五刑(黥、劓、斬左右趾、梟首、菹其骨肉於市),已經足夠死上好幾次,而且最後還要剁成肉醬,又如何再來進行腰斬?可這種匪夷所思的刑罰,沒準還是他任廷尉那陣,頒行天下的呢!想到這裏,他也隻能沒屁好放。

魯迅先生曾經在《病後雜談》中,駭異中國古代劊子手,對於人體解剖學的精通,不知殺了多少人,才有這一份“庖丁解牛”般的嫻熟手藝。李斯應該明白,正是他給了劊子手以殺人無算的機會,才使他們練出這一份又割又剮,又殺又砍,又淩遲又腰斬而並行不悖的職業本領。於是,李斯隻好領教他自己厘定的酷刑,在自己培養出來的劊子手的刀下,俯首就刑。這刑罰,是一個無限延長的死亡,讓你複雜地死,而不讓你簡單地死,讓你看著自己一點一滴地死,而不讓你痛痛快快地死,此時此刻的李斯,該多麽懷念那一去不複返的,牽著咻咻嘶叫的獵狗,出上蔡東門,在秋日衰草叢中,追逐成群狡兔的無憂歲月啊!

後來的文人墨客,就把李斯這句死前名句,縮成“東門犬”三字,既表示恨不如初,也表示對自己追逐一生的權力基因的徹底決絕,在人鬼交替,陰陽分界的這一刻,作出來俺錯了的悔愆。孔夫子曰:“朝聞道夕死可也”,對李斯來講,也就夠了。

但很多攪進權力場中的知識分子,至死也不會有這種醒悟的。哪怕進入回光返照的生命倒計時,還在意訃聞怎麽寫,諡法怎麽定,官銜怎麽掛,花籃怎麽放,哀樂怎麽奏,喪葬費怎麽報銷等等情事而不肯瞑目。餘生也晚,沒趕上前清或民國文人,如何安排後事,但倒多次碰上離死不遠,危在旦夕,還念念不忘級別、名次、職位、頭銜的當代文人,其中不少還是相識者。最後到八寶山瞻仰其遺體時,那臉容上的權力欲念,好像很難通過化妝術遮掩住。嗚呼,活為權累,死還為權累,真是慘不忍睹。

於是,我越發佩服頓悟的秦相李斯,讚賞這位河南漢子臨終時的自我否定。當然,還有另一位覺悟者,同樣值得大書特書,那就是晉代的陸機。同時代人總把他與美男子潘嶽相提並論,“潘文淺而淨,陸文深而蕪”(《世說新語》),估計他也是一位很帥氣的青年作家。無獨有偶,他也給曆史留下一個死之將至,憾悔不迭的典故,恰恰是與“東門犬”對仗工穩的“華亭鶴”。

他在砍頭前說“華亭鶴唳,豈可複聞乎”這句話時,已是距李斯死後的511年。

陸機,及其弟陸雲,為吳郡人。其祖陸遜,為吳丞相,其父陸抗,為吳大司馬,是江東數一數二的大貴族。華亭,地名,即今之上海郊區,百年前,上海開埠時,還不過是小小漁村,那麽,公元三世紀,吳淞江口,肯定為大片灘塗,必然有許多遷徙的候鳥,在長江三角洲一帶停留。

陸機“身長七尺,其聲如鍾,少有異才,文章冠世”(《晉書》)。這位風流才子型的,知名度又非常高的公子哥兒,我想他一定很自負,因為他具有名氣、才分、金錢、權勢四大絕對優勢。我遍數當代作家,兼備者簡直找不到,不是有才無名,就是有名無才,不是有錢有勢而無才無名,就是有名有才而無錢無勢,當然,勉勉強強,降低條件,也不是不能挑出幾個,可不是地瓜,就是土豆,不是獐頭鼠目,就是歪鼻斜眼,真有黃鼠狼下豆鼠子,一代不如一代之憾,讓人掃興得很。所以,閉目一想,海天一色,碧空萬裏,秋日邀遊,濱海望遠,我們這位才子,悠哉遊哉,聽那聲聲鶴唳,該是多麽瀟灑,多麽自在啊!

相比之下,河南人李斯,就顯得寒傖和土帽了,司馬遷說他,“為郡小吏”,錢寧的小說《秦相李斯》,說他是一個倉庫管理員,姑從此論,頂大也隻是個科級幹部而已。估計李斯先生西裝是會穿的,領帶未必打得好,普通話會說的,豫東口音改不了,因為經常要下鄉收糧,過河趟水,說不定打赤腳,接受過多的陽光,又舍不得買護膚用品,也無法跟那個小白臉的貴公子相匹敵。所以,在風肅霜白的深秋季節,就沒有陸機那份風雅了,隻能在上蔡東門外的曠野裏,氣喘籲籲地跟著狗屁股後麵,跌跌撞撞,滿頭熱汗地逮兔子,和兒子們一同玩耍。

盡管家庭出身、文化背景、經濟狀況、門閥譜係,兩人差異很大,但“東門犬”、“華亭鶴”帶來的快樂,卻是同樣的。而且,相隔五百年這兩位,那融化在血液中的權力基因,到時候開始發酵,開始膨脹,開始不安分,開始不那麽規矩道理起來,也是不約而同的。

有一天,據《史記》,李斯“見吏舍廁中鼠食不絜,近人犬,數驚恐之。斯入倉,觀倉中鼠,食積粟,居大廡之下,不見人犬之憂。於是李斯乃歎曰:‘人之賢不肖譬如鼠矣,在所自處耳!’”於是,上蔡這巴掌大的縣城,對他來講,就是“廁”而不是“倉”了。凡知識分子,無論其出身雅貴或鄙俗,總是看到自己的毛重,而不看自己的淨重,總聽到別人對自己的恭維,而很少能實事求是地知道自己幾斤幾兩,都自視甚高。於是,他讓他的老婆烙了幾張河南人稱之為饃的大餅,上路了。

後來,西去秦國,他發現那裏的鍋盔,才是最適宜攜帶的幹糧,這種不黴耐存的食品,是秦國軍人具有持久戰鬥力的重要因素。由此,我估計,欣賞鍋盔的李斯,必定是羊肉泡饃的熱烈愛好者,否則,不會西去鹹陽數十載,不回他河南老家一趟。前幾年,經韓小蕙女士的鼓吹,文學界有陝軍東征之說,兵馬俑的後代們,很風光了一陣。因而我浮想聯翩,沒準羊肉泡饃比河南的烙餅,更助文思。隸屬豫軍的李斯,在上蔡蟄伏時,連文學青年也不是,後來,到了陝軍地界,成了大作家,也就不必奇怪了。

《古文觀止》裏收有李斯的一篇《諫逐客書》,很棒。小時候被家長的戒方鎮壓著,也曾背得滾瓜爛熟過的,當時並不懂得文章的好處何在,但秦始皇從善如流,收回成命,使我對他刮目相看。暴君未必全暴,英明之主未必全部英明,這大概是我最早學到的一分為二法。李斯一開始,並未想投奔秦始皇,他雖有不當“廁”中之鼠的誌向,但找一個什麽樣的“倉”中吃食,起點是相當低的。所以,告別父母妻子,往東而不是往西,磨穿了好幾雙千層底鞋,朝山東蒼山走去。這就是農民的李斯,那種莊稼人播種時的小心眼兒,小算盤,小天地,小格局,小農經濟的小家子氣了。

後來,我也發現,包括農民中走出來的作家、導演、社長、總編、廠長、主任、老板、經理,都得等到小苗從泥土中冒出尖來,看到了希望,嚐到了甜頭,才敢放開手腳,才敢不顧一切,才敢胡作非為,才敢無法無天,一步步“人有多大膽,地有多大產”起來。

那幾張老婆烙的幹饃,早已黴得可以做大醬了,他也舍不得扔掉,在蘭陵郡的名儒荀卿學塾裏,含辛茹苦,隻是想混一張文憑,將來到郢都壽春,在楚國政府裏,弄個處級幹部當當,也就謝天謝地了。誰知新來的同學韓非,在學塾中大講國際形勢,超級大國,合縱連橫,戰爭和平之類的話題。當然也不乏黃段子,短信息,桃色新聞,小道消息,讓李斯頓開茅塞,大開眼界。農民通常保守,但一旦接受了新事物,開化的速度更邪性。所以,近年來許多極新銳的作品,出自極農民的作家筆下,是可以理解的。於是,李斯覺得時機到了,對荀卿說再見了:“今秦王欲吞天下,稱帝而治,此布衣馳騖之時而遊說者之秋也。”

楚國這個“倉”,再大,也大不過秦國,那裏才是他這樣有抱負的耗子,得以施展才幹的所在。權力基因驅使著他“西說秦王”,他相信,憑他三寸不爛之舌,弄個一官半職,當不難。因為自古以來的城鄉差別,受教育程度,疏離於政治文化中心,缺乏社會基礎和人際關係,像上蔡縣出來的這位知識分子,獲得權力的幾率,較之城市出來的知識分子勢必要低。所以,在權力場的爭奪中,對於渴嗜權力而機遇不多的鄉下人,往往比城市人更多冒險意識,更多投機心理,也更多賭徒思想,不遵守遊戲規則的悖背做法,為達目的而不擇手段的非常行徑,李斯也比他人更無顧忌一些,按劣幣驅除良幣的定律,他在秦國權力場的鬥爭中,倒容易處於優勢地位。

就在這種權力場中的不停洗牌中,李斯脫穎而出,所向披靡,攀登到權力頂峰。

他走出上蔡時,沒想到會成為世界上這個頂尖強國的首相。所以,當可能的敵手韓非,出現在秦國地麵上,他就以他攆兔子的那肌肉發達的腿腳,堅定地要邁過這位公子哥的障礙,並踏死他。盡管李斯承認自己,無論在學養上,在謀略上,在文章的思想深度上,在決策的運籌力度上,遠不如這位同窗,但在卑鄙和無恥上,下流和搗亂上,李斯做得出的事,韓非卻幹不出來。這位高傲的王子,永遠超凡脫俗,永遠高瞻遠矚,永遠揚著那思慮的頭顱,注視著動亂不已的六國紛爭,卻從不提防腳下埋伏的地雷,和一心要算計他的,那心懷叵測的紅眼耗子李斯。

他對秦始皇說:“陛下要委韓非以重任?”

“朕早說過,寡人若得此人與之遊,死不恨矣!”

他陰險地一笑:“陛下欲並諸侯,韓國不在其中乎?”

“哪有這一說!”

他匍匐在台階下,一把眼淚,一把鼻涕:“陛下別忘了,韓非為韓公子,是有家國之人,最終,他的心是向著他的故土,而不是陛下,這點道理,聖明的大王呀,你要作出睿斷啊!”

秦始皇一皺眉頭。

李斯心裏想,明年的這一天,該是他老同學的祭日了。雅貴出身的韓非,想不到李斯端給他的,不是羊肉泡饃,而是一碗鴆藥。五百年後,同樣也是雅貴出身的陸機,想不到拿到手裏的,卻是一紙軍前處決的斬首令。以他家族三代領兵為將的軍人風度,陸機對部下說:“成都命吾以重任,辭不獲已,今日受誅,豈非命也!”慷慨從容,仍是文人意氣,討來筆墨,洋洋灑灑,給下令處死他的成都王司馬穎,寫了一封“詞甚淒惻”的長信,然後,站直了受刑,麵不改色。

陸機《文賦》

斃命本非必然,純係自己找死。他完全可以在華亭聽他的鶴唳,寫他的詩賦,大可不必到多事之秋的洛陽,來求什麽發展,江東半壁江山,還不夠閣下施展?如果說李斯以上蔡那區區小縣為“廁”,還情有可原,而陸機竟把人文薈萃的江東為“廁”,那他這隻耗子也太狂傲了。

他以為洛陽不知是多麽豐沛的“倉”,他以為他來到這個政治文化中心,必是萬人空巷,夾道歡迎的場麵,隻要他一張嘴,必是最理想的安排,為文臣,非卿即相,為武官,非帥即將。即使退一萬步,以他的文學聲望,按大司空張華的評論:“人之為文,常恨才少,而子更患其多。”按大作家孫綽的評論:“陸文如排沙簡金,往往見寶。”由他來領銜文壇,銓敘士林,雌黃人物,月旦潮流,更是順理成章,水到渠成的事情。

在他心目中,盛名,高位,要職,權威,幾乎是不用吹灰之力,就唾手可得的。

其實,能當一個好作家者,未必當得了一個好官;同樣,一個當得好官的人,也決成不了好作家。當官的,若附庸風雅,可以,若絕對風雅,則可能壞事。陸機的文章寫得不錯,他的那篇《文賦》,是用賦的形式,寫出來的文學論文,具首創精神。他的那篇《辯亡論》,論東吳的興衰存亡,也是相當重要的史學論著,他要一直寫下去,在中國文學史上的地位,肯定是舉足輕重,不可一世。但文章寫得好,不一定就得做官,我們這位作家,有了這點本錢,便以為可以伸手要官,便坐臥不安,就令人不敢恭維了。他應該明白,寫作是他的強項,當官是他的弱項,舍其長,就其短,最後,失敗,殺頭,隻能說是咎由自取。

陸機到得洛陽,初始,順風順水,但“好遊權門,與賈謐親善,以進趣獲譏”,被大家看不起;後來,他反水,誅賈謐,立了功,賜爵關中侯;接著,世事難料,千不該,萬不該,卷入走馬燈的“八王之亂”;試想一下,今天的一個中學生,從曆史課本的敘述中,都難理清這場狗咬狗的血腥內訌,誰殺了誰,誰又被誰殺了。我想,在殺得昏天黑地的當時,陸機更分不清那些姓司馬的一個個王爺,誰比誰更王八蛋了。

在這期間,他先為吳王司馬晏的郎中令;後為趙王司馬倫的相國參軍;趙王篡位,他算投機成功,得以授中書郎一職;誰知很快,齊王司馬同率兵將趙王幹掉,這樣,他被懷疑策劃並參與了推翻那個白癡司馬衷的陰謀活動,抓了起來,等著殺頭;幸好成都王司馬穎,和吳王出麵保了他,減死徙邊,腦袋沒有丟掉。

後遇赦幸免,這就該洗手了罷,《晉書》稱:“時中國多難,顧榮、戴若恩等鹹勸機還吳,機負其才望,而誌匡世難,故不從。”其實,這位青年作家戀戀不舍,呆在都城,還是有所圖謀,還是貪慕官位,還是想再賭一把。權力如醇酒,不飲自醉,何況他已經飲出點味道來呢!這也是大多數人,如蛾趨火,非要往危險的足以燒得焦糊的熱焰撲去的劣根性。

這一回,他把命運係於成都王司馬穎,因為授了他一個平原吏,因此,他有些犯暈,“謂穎必能康榮晉室,遂委身焉”,陸機把寶押在一個“形美而神昏,不知書”的笨蛋身上,焉有不敗之理?最後,他因兵敗遭讒,奸人譖害,遂被他以為的中興之主,處死於軍前。他作為一軍之長,本可以將醜類整肅,不至於惡人先告狀的。倘不然,交出軍權,一走了之,也無不可。但知識分子的優柔寡斷,當決不決,該辦不辦,首鼠兩端,加上他文人的感情用事,隻好交出腦袋,作“華亭鶴”之歎了。

現在,回到五百年前,那個“牽犬東門”的李斯,下場之匆促,完蛋之迅速,就更是不可思議了。

重新閱讀這段盡人皆知的秦亡史,我始終不能理解,為什麽如此精明老到,如此能言善辯,如此才睿智捷,如此計高謀深的李斯,在秦始皇沙丘駕崩後,在趙高、胡亥策劃的宮廷政變中,忽然成為一個處處挨打,事事被動,步步失著,節節敗退的完全無法招架的庸人?為什麽一個曾經是縱橫捭闔,兼吞六國,明申韓之術,修商君之法,入秦三十年來,無不得心應手的超級政治家,怎麽能事先無遠見卓識,猝不及防;事中無應變能力,倉皇失措;事後無退身之計,捉襟見肘,竟被智商不高的趙高、基本白癡的胡亥,玩弄於股掌之上?

我想,也許一位偉人在談論知識分子問題時,曾經引用過的一句成語,“皮之不存,毛將焉附”,可以得到解釋。

李斯在他最得意時,曾經“喟然而歎”過的:“嗟乎!吾聞之荀卿曰‘物禁大盛’夫斯乃上蔡布衣,閭巷之黔首,上不知其駑下,遂擢至此。當今人臣之位無居臣上者,可謂富貴極矣,物極而衰,吾未知所稅駕也?”

何謂“稅駕”,據唐司馬貞《史記索隱》:“稅駕猶解駕,言休息也。李斯言己今日富貴已極,然未知向後吉凶止泊在何處也。”這就是說,這位上蔡縣走出來的知識分子,早就清楚,他曾經依附的那張皮,一旦化為烏有,他這根毛就沒著沒落了。而“華亭鶴”主角,就更為淒慘,他想依附的那張皮,根本就靠不住,那豈不是找死嗎?所以,當秦始皇的屍體腐爛發臭,又將更惡臭的鮑魚混裝在轀輬車裏,頂風臭三十裏的時候,李斯所作的一切掙紮,都無濟於事了,他隻有走向刑場,這時,他悟道了,為這種漂泊不定的羽毛般的命運,值得付出一生嗎?

司馬遷這樣寫到他的結局:“斯出獄,與其中子俱執,顧謂其中子曰:‘吾欲與若複牽黃犬俱出上蔡東門逐狡兔,豈可得乎!’遂父子相哭。”

曆史是不相信眼淚的,所以,我特別膺服捷克作家伏契克《絞索架上的報告》裏,那最後一句語重心長的話:“人們,我是愛你的,可你要警惕啊!”因此,無論什麽樣的**,金色的,銀色的,紅色的,黃色的,粉紅色的,甚至五彩繽紛美輪美奐的,我們都應該盡量離得遠些,更遠些;看得淡些,更淡些;想得少些,再少些,這就是“東門犬”和“華亭鶴”這樣的典故所寓涵的時代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