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理”之後

人總是有所怕和有所不怕。我怕進電視台,曾在《羊城晚報》上發表過一篇文章,題目叫《不進“綜藝”》。記述了我幾次被拉進電視台演播室的感受,那都是拍攝一些文化或綜藝類節目的情況,無法忍受某些明星人物的傲慢、散漫、沒完沒了地拖延和浪費時間;也見不得一些當紅主持人的那種“話癆病”;搶話、插話、隨意打斷別人的話,喜歡賣弄和自我炫耀。於是就公開聲明,今後不再走進綜藝類的節目演播廳。

但,我並非不知道這是不識抬舉。人家看得起你才請你雜電視上露麵,一個有著近13億人口的大國,電視台的演播廳是那麽容易進的嗎?有些人想進還進不去呢!世界上的許多事情就是這麽別扭,願意幹的人不讓人家幹,不想幹的人非要他幹。

1999年夏季,有位我無法拒絕的朋友找到家裏,想要我再走進演播廳,參與一場《說理說法》的節目。不等我撥浪腦袋他先講出一番道理:“我知道你不願走進綜藝,這是‘說理說法’——單憑這題目就有點意思,對不對?”

我臨時尋找著推托的理由:“你知道什麽是理嗎?它應該是人類的生命之光。凡理,就應具有改造的力量,令人信服的力量。中國的傳統哲學裏有個程朱理學派,認為‘未有天地之先,畢竟也隻是理,有此理,便有此天地’。‘宇宙之間,一理而已’。理是能糾正感情的一種智慧,可現在不講理的地方太多了,不光不講理,還講歪理、邪理、私理,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反鬧得該有理的沒有理,沒有理的有了理。”

朋友一聲不吭,似笑非笑地看著我。我就徑直往下說:“再說法,它應該是社會的良心,是公民間的一種公約。最好的法是能成為人們的習慣,或從人們的習慣中產生,它對所有人都是共通的、理性的、永恒的……這麽大的題目,問題又這麽多,且如此敏感,你說該從哪裏說?說不好還會刺傷一些人,這又何苦來呢?”

朋友誇張地拍了兩下巴掌:“好,你有這番理論就說明已經被這個題目吸引,開始想這個問題了,你去了把剛才的話再重講一遍就行。越是敏感的題目越是好題目,不敏感還要你這個作家幹什麽?如果講理說法能刺傷人,那就該刺該傷。否則豈不是要傷了公理,傷了法律?”

想想也對,關鍵是我找不到更堂皇的理由回絕這位朋友,隻好硬著頭皮走進了《說理說法》的演播現場——是在一所中學裏借了一間好像沒有窗戶的大房子,密不透風,燈光一亮,奇熱難挨。

這倒意外地給了我以好感,豪華演播廳肯定要讓給綜藝類的節目。我每次參與那些節目的錄製,無論是到中央台還是地方台,都是在電視台自己的演播廳裏,“說理說法”就跑到中學裏來了,這恰好顯示了它具有樸實和貼近民間的一麵。

演播現場沒有演藝界的明星人物,我的右邊是公安局長,左邊是一位民主人士,前麵坐著一排穿警服的人,後麵是來參與“說理”和“說法”的公民,這讓我精神一振,立刻有了要“說理說法”的情緒。這實在是個說話的好場合,平時難得能跟這些人對話,現在麵對麵地討論“理”與“法”的問題,說深說淺都沒有關係。如果僥幸說出一兩句能讓他們入耳的話,也算是影響了“理”和“法”。沒有白說!

節目進行當中發生了一個插曲,讓我突然對這套節目的製作者生出好感。大家都在爭論——或者叫做“正論”自己理解的“理”和“法”,以及目前社會上在“理”和“法”上存在的問題。話題比較尖銳,但嚴肅、誠摯,絕沒有出格兒、跑題。有位老太太,看樣子像是街道負責人或擁軍模範一類的人物,大概是沒有真正理解大家的爭論,誤認為講“理”和“法”上存在的問題就是對警察不恭。她老人家要過話筒為警察評功擺好,但講話囉嗦,詞不達意,說了半天也沒有說明白,反而激起了一些年輕觀眾的反感。在她又一次陷入一個比較長的停頓中,主持人禮貌而又巧妙地從老人手中要過了話筒。此後,老太太幾次還想再發言,主持人都沒有再把話筒遞過去。就在那一刻,主持人獲得了全場的尊重,觀眾的參與達到了**。因為,老太太的講話確實是跑題了,而且容易讓人誤解她是有意要當著公安局的領導表明自己是多麽地熱愛警察。熱愛人民警察原本也是好事,但這是個討論“理”與“法”的節目,題外的話說得過於肉麻了會使全場的人都感到不舒服。

主持人卻有足夠的智慧和修養,當著公安局諸多領導人物的麵沒有讓這樣一場有意義的討論變質,技巧地維護了“說理說法”的品格。

我想,眾多的電視觀眾也感受到了這個節目的品格,否則就不會有那麽多的人把我當成“說理說法”節目的業餘接待員了——節目剛一播出,就有人找到作家協會,要跟我講述自己遭遇到的“理”和“法”。還有人寄來厚厚的申訴書,讓我為他們“說理說法”。有位54歲的老人竟直接闖到我的家裏,講述他的遭遇後就讓我為他評理說法……我麵對這些具體問題一籌莫展,因為旁邊沒有了公安局長和節目主持人,我也就失去了在演播現場的那種輕鬆和安全感。

至今,我參與的那台“說理說法”節目已經播出半年多了,卻還有人找我反映“理”和“法”的問題。就在去年聖誕節前,有個小夥子第二次又找到我,一年前他的妻子被鄰居打了,一年來他到處找人,遞申訴書,為此還攔過領導同誌的車,在大街上下過跪……實事求是地講是他受了人家的欺侮,得不到公正的處理,而他又是屬於那種心眼小,碰到事沒完沒了的人。再說得難聽點,像是中了病。

我大聲叫喊般地對他說(因為我樓下的鄰居正在裝修,轟轟隆隆,地動山搖,聲音小了他聽不到):“你這已經不是理和法的問題了,而是氣,是心裏那口氣出不來,對不對?你攔車、下跪,警察不怪你妨礙公務就不錯了,你這樣做的結果並沒有解決問題,因此不僅沒有消氣,肚子裏的氣隻會更大了。打官司,人家不值得受理;這樣到處找人評理,又不解決問題,就像有一個氣管子往你肚子裏不斷地打氣,又找不到出氣的辦法,難道你想叫自己的肚子爆炸嗎?”

我見他愣怔著眼不出聲,以為自己的話讓他聽進去了,就繼續說下去:“你看看我現在的處境,要說生氣應該不比你肚子裏的氣小。我住的這是70多年前英國人蓋的木結構小樓,到晚上耗子在夾層裏跑都能聽得到,你想想他們用電鑽打眼,掄大錘鑿洞,在室內開電鋸鋸木頭,會是什麽動靜!樓下的新鄰居是年輕人,根本不了解這棟房子的結構,隻想把舊房子裝修成星級賓館,這樣的心情倒也不難理解。負責裝修幹活的是民工,這個房子反正不是他們自己住,就是把這棟老樓砸酥了又與他們何幹?於是就成了現在這個局麵,我每天都生活在強地震之中,已經這樣折騰四個月了,我無法正常地寫作和生活,上個月躲出去很長時間,算計著樓下的裝修該結束了,回來才知道離著地震結束還遠著呢!我總不能有家不歸老在外邊飄著?你說我氣不氣?氣又能怎麽樣?告狀打官司,大鬧一場,不值得,以後還是鄰居。惹不起躲得起,趕緊換房搬家,又來不及。剩下的就有一條道,給自己放氣,太吵了就堵一會兒耳朵,要不到外邊去轉一圈。古人講,大理要辯,小理不爭。並不是說我們強調說理說法了,生活中的一切事情就都能說出個子醜寅卯,分出個青紅皂白。”

來人愣愣地看著我,一副大惑不解的樣子,也許心裏在問,這個蔣子龍是怎麽回事?我來向他反映問題,他反倒跟我抱怨了半天……沉了好一會兒,他才開口:“您說我怎麽辦呢?”

哎呀,我費了半天口舌他根本沒聽懂,就又提高點嗓門反問:“你想怎麽辦?”

他說:“我想要個說法。”

“你想找誰要說法?找我?”

他吞吞吐吐:“您比我明白。”

“這麽說你是想聽一句明白話?回去給你老婆消火。”

“那就白挨打了?”

我也不耐煩了:“你要覺得不劃算就再去打對方!”

“咱不能也犯法。”

我不知怎麽突然上來氣了,也許是叫樓下裝修吵得情緒暴躁,向這位倒黴鬼發出來了:“恐怕是沒有那個膽量和本事吧?打不好還會再叫人家給揍一頓。那麽擺在你麵前的還有一條道,自殺,你既然保護不了自己的老婆,還硬充大丈夫到處申訴要說法,想找一個比你更沒有本事的作家替你出氣,你還活著幹什麽?去死吧,以死抗議你的鄰居打了你的老婆。不過我還得把話說明白,你就是死了也討不回公道,因為鄰裏打架而自殺不值得,別人會說你有病!”

他聽我竟說出這樣的話,有點傻眼了,肯定是以為我也有病,便沒再說什麽話就走了。事後我非常後悔,又不知他住在哪裏,無法去補救我的過錯。但願他平安無事!

通過這件事也給我上了一課,即便僅僅是說說“理”和“法”,也並不容易。若想把“理”和“法”說通說透,就更難了。這個節目的製作者們真是給自己出了個大難題,我隻參加“說”了一次,事後就碰到這麽多麻煩,攝製組遇到情況就可想而知了。惟願他們能堅持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