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大自然,治愈係

越與人接觸,你越喜歡自然?

陳保才

記得,剛畢業那會,我怎麽都受不了小城的閉塞,我說我要去大都市去,像當年的穆時英和張愛玲一樣,去上海,去南京路、淮海路,我喜歡那種無數人在街頭匆忙而過擦肩而散的感覺,我喜歡那種風情,覺得那是靈感的源泉。於是我辭掉了有編製的教職,跑到上海流浪去了。去那才發現,事實並不浪漫,在南京路或淮海路,你會有一種恐慌,你會覺得那麽多陌生人,你不認識他們,你也不知道他們來自哪裏,又將去向哪裏,這種變幻讓你有莫測的不安。

而如果將場景挪移到另一個環境,地鐵裏,你可能又會感到窒息。我記得我在上海的時候,經常坐的一段輕軌是,從寶山路那一站到上海火車站,經常擠不上去,過了好幾趟都被落下。就算擠上去了,你也是被壓迫著,推舉著,呼吸,目光,全被限製在一寸之內,所有的喜悅都喪失了。那個時候,你感到的將不再是對人與人之間的興趣,你想到的隻有逃。有一年,上海有個女孩子被擠下輕軌軌道,就那樣被帶走了。看到這則新聞的時候,我在深圳都感到後背發涼,想想那種場景,都感到可怕。

所以,現在的我更熱愛的是自然,不是人群。小時候我就比較喜歡在戶外遊**溜達,春天的田野,夏天的月夜,秋天的樹林,冬天的雪跡,在離家不遠的地方,你既可以遠離煙火,又能和紅塵有所牽絆,這種感覺是最好的。我是小時候是有點浪漫情懷的,我喜歡一個人跑到田野裏或樹林裏,就是踏踏青,看看草,賞賞花,我喜歡踏足厚厚樹葉層的鬆軟和咯吱聲響,喜歡那些枯樹上的鳥兒,以及泥土裏新冒出來的芽兒,喜歡看河邊無名的藤蔓,以及那些熱烈的野花。我喜歡土壤的溫潤芬芳,我也喜歡植物的清靜肅穆。在我的心裏,自然要比人更動人。

自然,是治愈係的。有一年,我對人際關係失去了信心,加上重感冒,我就請了一周的假,回家了。在四月的鄉下,麥子正沒膝,剛抽穗不久,各種草兒爭相茁壯,在風與陽光的鼓動下,盡情舞蹈,媽媽去田裏鋤草,我在地頭刨土,種紅薯,我和媽媽在一起,媽媽包容了我,大地包容了我,在安靜的隻有春風麗日的環境裏,我的心忽然就開朗了。

從那之後,每當我有什麽不開心的時候,我就去田野,去看永遠那麽安靜的自然,帶本書,或者什麽都不帶,就那麽躺在田埂或小河邊,曬曬太陽,放空自己,半天,或幾個鍾頭,回去,那種壓抑和傷感的心情就會消弭無形。

而現在,社會越來越浮躁,我也越來越想逃離。我不喜歡我住的小區,我覺得那裏太密集,人群太多,我不喜歡大街上擁擠的人流,去深圳的華強北或東門我會覺得無措,因為你根本不知道誰將與你擦肩而過,誰又會撞倒你,尤其是像我這麽不夠機靈的人,一不小心相撞是可能的。

社會新聞報道,深圳隱藏了很多在逃罪犯,羅湖四個男子碎屍夜店女子,而當美國的啃臉新聞傳來的時候,人們都在驚慌,沒準你走在大街上就會碰到一個變態。尤其是當杭州某女開車還被啃臉的時候,這種恐懼就更甚——他和你並不相識,但他可能會傷害你。這種怕遇到變態的恐懼讓你不想出門,這是多無趣的事啊。

當此時,你可能更向往自然,最起碼,你不會受到同類的侵襲。而南都周刊上報道的一個日本老頭的荒島生活則讓我們對自然更加親近,該老人原本是攝影師,也混過娛樂圈,在年過半百之後退隱荒島,雖然有野獸和毒蟲,但這麽多年,他也依然活得好好的,他說,此生就這樣終老於此了,因為人原本就該這樣生活。

看得我有點動心,不過鑒於我的野外生存能力欠佳,我可能不適合去荒島,而更適合去鄉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