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疑“金錢杠杠”

沒有10萬元年收入,別想當村官——江蘇省射陽縣選拔村幹部劃出此條“金錢杠杠”。對此,射陽縣委組織部的一名負責人補充說,擁護“三個代表”、勤勞守法致富、願為村民服務、得到群眾擁護,則是選拔這類幹部必不可少的條件。

年收入達到10萬元,大概隻有成功的企業主才能辦得到。企業主能不能當村官,當然能。一般來講,企業主都有較強的經營觀念,通過開展創業活動,開闊了眼界,能夠了解市場,掌握致富門路,社會交往也會擴大,帶領一個村的百姓致富還是有很多有利條件的。如果有人能把自己的一部分資金投入到村裏共同富致的項目中去,實現雙贏,那就更好了。收入高的企業主是經濟能人,讓德才兼備的經濟能人當村幹部,並無不妥。問題是,把年收入10萬元當作一條“杠杠”那就讓人感到糊塗了。

如果把年收入10萬元當成“杠杠”,那麽實際上就是把選擇村幹部條件簡單化為“錢標準”。有關部門雖然也提出了其它標準,但顯然年收入10萬元才是“硬杠杠”,其它的並不能量化,實際上成為“虛杠杠”。一個村幹部能否稱職,受多方麵的因素製約,包括政治素質,個人品質,領導能力,知識水平,個人積極性等,這些都不可忽視。如果以“錢標準”選擇村幹部,實際上就是誰有錢誰就能當上村幹部。過去,我們一直反對買官賣官,這下好了,有錢就可當官了,而且很簡單,隻要把家產亮出來就成了。

再說,一個大款,一年的收入是多少,資產有多少,是一個很難查證確認的問題。事實上,現在很多所謂家產有幾百萬、幾千萬的企業家,如果把銀行貸款扣除去,立馬變成窮光蛋。在當今中國,真正富裕的人不少,而用銀行貸款支撐起來的偽企業家的數量也決不可低估,報紙報道家產幾十億元的某某企業家原來是資不抵債者,這應該引起我們的警惕。偽企業家說白了就是大騙子,他們所謂的致富,就是騙取國家的貸款。他們能騙國家,當然也會騙老百姓。如果找大款當村幹部,選出來的是一個騙子,那麽就慘了。所以,請大款當村幹部,很難把關的。

更令人擔心的是,如果選拔村幹部以“錢標準”為“杠杠”,這個口子一開,那麽將來會不會選拔鄉幹部、縣幹部、市幹部也會搞這一標準,如此想來,這個“杠杠”不僅荒唐,而且可怕了。在封建社會,誰有錢誰當官是一種可怕的社會腐敗現象,有錢人爭相投資官場,一旦當上官後,就采取橫征暴斂的方式,來收回成本,並取得利潤最大化。導致了封建社會的官場極為黑暗,百姓怨聲載道,這也成為封建王朝滅亡的根本原因。如果我們連這一點曆史教訓都不能吸取,那麽就太不尊重常識了。

請企業主當村幹部,明顯具有強迫的傾向。俗話說,一心不得二用。真正辦企業的人,不會願意分心當村幹部的,很多人當上了村幹部,也是很不自願的,內心的積極性不高,不會把主要精力放在帶領村民致富上的。有的當上村幹部,也隻不過是個掛名的村幹部而已。蘇州市委研究室原副主任惠海鳴博士認為,各個村情況不同,不能一概推廣這種做法。他舉例說,吳江有一位“老板村官”由於個人經濟受村裏拖累,半途甩手不幹了,畢竟老板不是慈善家嘛!也有的村在任用了“老板村官”後並沒有起色,於是又將他們辭退。蘇南早年這方麵的個別教訓,我們要吸取,要因地製宜。

從另一個角度講,這種用人的“杠杠”對非大款很不公平。我德才兼備,也能夠帶領村民致富,可我年收入不到10萬元,你就把我關在了村幹部之外,這顯然是一種不合理的作法。就是像西方那樣的處處講金錢的社會,要選擇一個地方官,也得大家投票,不是誰錢多誰當官,而是誰票多誰當官。這種票決製實際上是一種民主,而“錢決製”顯然與我們現在大力倡導的民主精神背道而馳。這樣,會埋沒很多德兼備但錢少的好幹部。更為嚴重的是,在社會上會助長一切向錢看的壞風氣。想想看,連官場都大張旗鼓地以錢為通行證,那麽還有什麽領域不可把錢當成通行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