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理念形成

《猶太箴言》說,不要選擇那可疑的,不要允諾更多好處和幸福的希望。要有正確的理念來指引你行進的方向。

由此說來,擁有一個好的經營理念,能為企業更好地服務,這是企業現代化、規範化、科學化的一個必備條件。在塑造經營理念這一階段,需要從以下幾個方麵來考慮:

善用時間 挖掘先機

成功的百萬富翁都能精於安排時間,使時間的浪費減少到最低限度。認識並利用你的時間,是每個人隻要肯做就能做到,這是一個人走向成功的有效之路。

一、利用時間差搶先機

在你致富的過程中,你要明白你是在商場上搏殺,在商場上,誰能搶在前麵,搶到市場先機,誰就能先富,而且是一種非常迅速的致富。這其實是一個搶時間的戰鬥。

猶太人有一句口頭禪:喝頭湯。頭湯,意指第一口、第一鍋,從他們的喝湯中,你就能品出濃重的商業的氣味。

凡在商海中摔打過的人,都明白這個道理:領先一步,你想不發財都難!縱觀商海,凡第一家飯店、第一間咖啡屋、第一家桌球室、第一個炒股、第一個開網巴……用他們的話講,開檔就有錢,彎腰就見錢。

在國際上的市場競爭中,更是以時間差作為賺錢的第一手段的。善於運籌時間,巧妙利用機會,打“時間差”而成功的商人比比皆是。時間差,可以說是機會,而機會屬於那些積極發掘的人。

南非猶太首富巴基·巴奈剛到倫敦時是一個不名一文的窮小子,後來經過不懈的努力,他成了一個富有的鑽石商人和從事礦藏資源買賣的經紀人。巴基的贏利有一個呈周期性變化的規律,這就是每個星期六是他獲利最多的日子。其奧秘就是他巧借了一個時間差。

在星期六這天銀行較早停止營業,巴基便可以用空頭支票購買鑽石,然後在星期一銀行開門之前,將鑽石售出,用所得款項在自己的賬號上存入足夠兌付他星期六開出的所有支票。巴基利用銀行停止的一天多時間,拖延付款,在沒有侵犯任何人合法權益的前提下,調動了遠比他實際擁有的資金更多的資金。

巧借時間差,巴基為自己賺取了巨大的財富。當然關於時間差的使用,怎麽將其用得恰到好處,這也是一個相當關鍵的問題。學一學巴基巧妙地借用時間差,它不失為一個這方麵的好例子。

二、堵塞時間漏洞

在人致富過程中,時間浪費是所有浪費中最奢侈的浪費,因而你必須找到所有浪費時間的漏洞,然後采取必要的措施,賭住這些時間漏洞。請你仔細看看以下所列的內容,看看是否有這些漏洞。(1)開始行動時的時間浪費:

每天賴床至少15分鍾。

沒準備好第二天的工作就上床。

吃早飯時,慢慢吞吞。

不認真思考,工作返工。

喜歡閑聊。

辦公事之前喜歡辦私事。

工作中以沒有興趣為由,磨磨蹭蹭。

(2)混亂造成的時間浪費:

做各種不同的工作。

將問題一一攬過來。

時間沒用在正經問題上。

沒有優先做最重要的工作。

生產、製造、準備及其他時間不平衡。

工作中時斷時續。

是否采用了最妙的方法和手段。

(3)由於貪玩造成的時間浪費:

悄悄出去買東西。

花大量時間看電視、電影。

外出喝咖啡、會客。

參加不必要的集會。

會見來訪者時間過長。

過多地接打電話。

(4)過分執著所造成的時間浪費:

如果意識到再談也沒有效果,那就應該中止談話。

重要事實的關鍵所在已經清楚,還要沒完沒了地調整細節。

過分長期關注一個問題。

(5)辦公不得法造成時間浪費:

沒有精選閱讀材料。

沒有抓住讀物的中心思想。

沒有實行快速閱讀。

保存無用的記錄。

通過明確上述時間漏洞,可以找出你浪費時間的原因,那麽你就有條件堵住浪費時間的漏洞,為賺取你的第一個100萬做好良性準備。

三、善用時間的秘訣

要提高時間利用率和效率就要掌握一些利用和管理時間的技巧與訣竅。

第一,每天的目標都要明確。

奏效是把一項工作完美完成,效率是在最短的時間內把工作完成。要讓一天既奏效又有效率,就應當明確每天的工作。把明天要做的最重要的幾件事,按其重要性大小編上號碼由大到小的順序一一完成。也就是說明天上午頭一件事是考慮第一項,把它做起來,直至完畢。再考慮做第二項,如此下去。如果沒有全做完,不要於心不安,因為照此辦法完不了,那麽用其他的方法也是做不完的。

第二,將閑暇時間利用起來。

時間不可能完全集中,往往出現很多零散時間。要珍惜並充分利用大大小小的零散時間,把零散時間用來從事零碎的工作,從而最大限度地提高工作效率。

第三,善於處理應對和自由時間。

對於一句成功人士來說,存在著兩類時間:一類是屬於對他人他事的反應的時間,不由自己支配,稱作“應對時間”。另一類是屬於自己控製的時間,稱作“自由時間”。兩類時間都是客觀存在的,都是必要的,要善於協調。

第四,善於運用會議時間。

召開會議是為了溝通信息,討論問題、安排工作、協調意見、做出決定。會議時間運用得好,可以提高工作效率,節約大家的時間;運用得不好,反而會降低工作效率,浪費大家的時間。

第五,善於把握時機。

這是贏得時間的最有效的辦法。時機是事物轉折的關鍵時刻。抓住時機可以牽動全局,以較小的代價取得較大的效果,促進事物的轉化,推動事物向前發展。錯過了時機,往往會使到手的成果付諸東流,甚至會造成“一著不慎,全局皆輸”的嚴重後果。所以,成功人士必須善於審時度勢,捕捉時機,把握“關節”,恰到“火候”,贏得時機。

第六,盡量利用便捷、省時的工具。

當今社會科技日新月異,各種新的手段層出不窮,善於利用這些新手段將有助於你節省時間。例如,一個電話比你登門拜訪要省時得多,發電子郵件則省去了你寄信的各種麻煩……

創新不斷 財富不止

曆史的發展表明,哪一個民族和國家善於創新就發展迅速,就會日益強大;如果因循守舊,就會日趨衰落,在世界上就會處於被動挨打的地位。經商也是如此,如果你的企業不能開拓創新那麽你遲早會被淘汰,這是一個極淺顯的道理,創新是生意能發展壯大的永恒動力。

石油大王猶太人洛克菲勒曾說:“如果你想成功,你應辟出新路,而不要沿著過去成功的老路走……即使你們把我身上的衣服剝得精光,一個子兒也不剩,然後把我扔在撒哈拉沙漠的中心地帶,但隻要有兩個條件——給我一點時間,並且讓一支商隊從我身邊經過,那要不了多久,我就會成為一個新的億萬富翁。”絕對地求發展,隻要剩下想象力和思維那就足夠了。

一位《紐約時報》記者在比爾·蓋茨和網景公司電腦神童馬克·安德森等人的“暴發”曆程後驚呼,蓋茨之類的人物仰仗的是超人的想象力和創新思維,從而攀上了世界富豪的山巔。

了解體育的人都知道,1984年以前的奧運會主辦國,都是“指定”的。對舉辦國而言,往往是喜憂參半。能舉辦奧運會,自然是國家民族的榮譽,也可以借此宣傳本國形象,但是以新場館建設為主的強大硬件、軟件投入,又將使政府負擔巨大的財政赤字。1976年加拿大主辦蒙特利爾奧運會,虧損10億美元,預計這一巨額債務到2003年才能還清;1980年,前蘇聯莫斯科奧運會總支出達90億美元,具體債務更是一個天文數字。奧運會幾乎變成了為“國家民族利益”而舉辦,為“政治需要”而舉辦。賠老本已成奧運定律。最好的自我安慰就是:有得必有失嘛!

直到1984年的洛杉磯奧運會,美國商界奇才尤伯斯接手舉辦奧運會,運用他超人的創新思維,才改寫了奧運經濟隻賠不賺的曆史,不僅首度創下了奧運史上第一巨額盈利紀錄,更重要的是建立了一套“奧運經濟學”模式,為以後的主辦城市如何運作提供了樣板。從那以後,爭辦奧運者如林,因為名利雙收,那是鐵定的,借錢幹也值得!

創新,首先是從政府開始的。鑒於其他國家舉辦奧運會的虧損情況,洛杉磯市政府在得到主辦權後即作出一項史無前例的決議;第23屆奧運會不動用任何公共基金。因而開創了民辦奧運會的先河。

尤伯斯接手奧運會之後,發現組委會竟連一家皮包公司都不如,沒有秘書、沒有電話、沒有辦公室,甚至一個賬號都沒有。一切都得從零開始,尤伯斯決定破釜沉舟。他以1060萬美元的價格將自己的旅遊公司賣掉,開始招募雇傭人員,然後以一種前無古人的創新思維定了乾坤:把奧運會商業化,進行市場運行。

於是一場轟轟烈烈的“革命”就此展開。洛杉磯市長不無誇耀地評價說:“尤伯斯正領導著第二次世界大戰以來最大的運動。”那麽,尤伯斯如何籌辦這屆奧運會的呢?可以從以下幾方麵談起:

·收火炬接力款。奧運會開幕前,要把點燃的火炬從希臘的奧林匹克空運到紐約,再蜿蜒繞行美國的32個州和哥倫比亞特區,途經41個城市和近1000個鎮,全程1.5萬公裏,通過接力最後傳到洛杉磯,在開幕式上點燃火炬。

尤伯斯發現參加奧運會火炬接力跑是很多人的夢想、引以為榮的事情,於是他提出了一個公開出賣參加火炬接力跑權利的辦法,即凡是參加美國境內奧運火炬接力跑的人,每跑一英裏,須交納3000美元。

此語一出,輿論嘩然,盡管尤伯斯的這個做法引起了非議,他依然我行我素,最後大批的款項還是收上來了,這一活動就籌集到了3000萬美元。

·設立“讚助人計劃票”。凡願讚助2.5萬美元者,可保證奧運會期間每天獲得最佳看台座位兩個;每家廠商必須讚助50萬美元,才能到奧運會上做生意。結果從雜貨店到廢物處理公司有50家廠商提供了讚助。

·組委會還發行各種紀念品、吉祥物,高價出售。

·消減開銷。雖然奧運會大多數項目的開支不能減少,但有不少項目可以采取變通的辦法,這就會節省一大筆開支。

首先,洛杉磯1932年曾舉行過奧運會,雖然現在奧運會的規模與當初不可同日而語,但以前奧運會的一些設施仍然可以使用。於是他對這些場地簡單地進行了整修,這就節省了一大筆開支,而且大大減少了工作量。

其次,尤伯羅斯正式聘請的工作人員隻有200名,這與前三屆奧運會比相差懸殊;慕尼黑奧運會有1600個職員;蒙特利爾奧運會有1505個職員;莫斯科奧運會有2000個職員。

·140多個國家和地區的7960多名運動員使這屆運動會的規模超過以往任何一屆。整個奧運會期間,觀眾十分踴躍,場麵熱烈,門票銷路大暢。田徑比賽時,9萬人的體育場天天爆滿,以前在美國屬於冷門的足球比賽,觀眾總人數竟然超過了田徑,就連曲棍球比賽也是場場座無虛席。多傑爾體育場的棒球表演賽,觀眾比平時多出1倍。各種門票更是被搶購一空。

這就是所謂的“創新就是生產力”的典型成功範例。正如猶太人所言:“今後的世界,並不是以武力統治,而是以創意支配。”

猶太人認為,創新對企業經營的意義,如同新鮮的空氣對於生命的意義。經營者應該不斷地在管理上創新,產品上創新,技術上創新,企業形象上創新,以確保企業曆久不衰。做一個有著天才般思考的創富者吧。

一個鄉下的醃菜店,發展成國際知名的食品加工製造商,而且能全靠個人力量、在不拉外股的情形下完成,可算是經營上的一大奇跡。創造這一奇跡的是亨利·霍金士。

食品加工業,是一個不太起眼的行業,但對消費者的影響卻是直接的。為了時常調換消費者的口味,不讓他們有吃膩的感覺,要時常動腦筋創造新口味的產品,來刺激市場的銷路。霍金士在這方麵也是個大行家。

“我要讓所有口味不同的人,都有他們喜歡吃的食品。”這是霍金士的豪言。為達成他的這一理想,他經營的主要方針,一直都是“力求產品多樣化”。迎合大眾口味的產品固然要製作,適應特殊人口味的產品也要製作。

“所有人都有權吃他自己喜歡吃的東西,不管他的口味是多麽與眾不同,”霍金士有一次對開發新產品的部門說,“供給每個人喜歡吃的東西,是我們從事食品加工業的義務。也許有些產品銷路少,成本高,根本不賺錢,甚至算上積壓貨物還是賠錢,但我們還是要供應。”

這種“賠錢也做的生意經”,亨利公司的高級職員有很多人表示反對,但幾十年來,霍金士始終未被這些反對意見左右,他堅持自己的信念,沒有誰可以改變他的看法,他繼續往前走,開拓創新新的口味。據統計,當時亨利公司的產品種類已超過600種,雖然不能說已把握了所有消費者的愛好,但對人們口味的適應已到達齊全的境地,不管是酸甜苦辣,你都能找到一兩種你喜歡吃的東西。因此,以色列食品協會頒發給亨利公司貨色齊全的“金字招牌”。

霍金士早就看出,工業愈發達,人們的時間愈寶貴,生活中的用品也就要愈簡便省時。速成食品如能研究成功,必定會大受歡迎。

他的推測非常正確,當亨利公司的速成食品上市時,的確使人有耳目一新之感。有用開水一衝就可以吃的通心粉,也有用水衝著吃的各種速成粉,為那些每天生活匆忙的人帶來了不少的便利,雖然在口味上也許比一般燒做的要差一點。

由此可以看出,霍金士的經營方針並不守舊,他以不斷求新的精神,使農產品走向了企業化經營的遠大目標。

抓自己錢 最大美德

金錢具有**力,許多人因為金錢而腐蝕了靈魂。猶太人是如何看待金錢呢?這與猶太人的賺錢觀念有直接關係,即他們這些人隻抓屬於自己的錢,而不抓不屬於自己的錢。

猶太人在追求財富方麵沒有止境,這一點世人皆知。然而,猶太人追求財富的前提是,他們要靠自己的頭腦和雙手光明正大地賺錢,在猶太人的眼中,拿不義之財就會受到神的懲罰。

有個猶太婦女購買東西,當她從百貨公司回到家裏從袋中取出東西時,忽然發現裏麵一枚戒指,而她並沒有買這戒指。她把此事告訴了小兒子,並帶著孩子一並去找拉比,請教怎樣處理此事。

拉比給他們講了《猶太法典》中的一則故事:有位拉比平日靠砍柴為生,每天要把砍的柴從山裏背到城裏去賣。拉比為了節省走路的時間,以便研究《猶太法典》,決定買一頭驢來代替。

拉比向阿拉伯人買了一頭驢牽回來。徒弟們看到拉比買了頭驢回來,非常高興,就把驢牽到河邊去洗澡,結果驢脖子上掉下來一顆光彩奪目的鑽石。徒弟們高興得歡呼跳躍,認為從此可以脫離像貧窮的樵夫生活,也就專心致誌地研讀《猶太法典》起來。

可是出乎徒弟們意料的是,拉比卻趕緊領著他們去街上把鑽石還給阿拉伯人,拉比說:“我買的隻是驢子,而沒有買鑽石,我隻能擁有我所買的東西,這才是正當行為。”

阿拉伯人非常驚奇:“你買了這頭驢,鑽石是在驢身上,你實在沒有必要拿來還我,我不理解,你為什麽要這樣做呢?”

拉比回答:

“這是猶太人的傳統,我們隻能拿支付過金錢的東西,所以鑽石必須歸還給你。”

阿拉伯人聽後肅然起敬,說:“你們的神必定是宇宙最偉大的神。”

聽罷這則故事,婦人立即決定回去把戒指還給百貨公司,但不知如何解釋,拉比告訴他:“如果對方問到你退還戒指的原因時,你隻需說一句話就行,‘因為我們是猶太人’。請帶著孩子一塊兒去,讓他親眼目睹這件事。他一定會對自己母親的正直與偉大永記不忘。”

從此故事可以得到啟示:金錢對靈魂很具有**力,而要抵禦這種**又是非常有原則的。靈魂的純潔是最神聖的。經商者應當牢記,隻抓住屬於自己的錢,而不抓不屬於自己的錢!這是最偉大的美德。

履行合同 遵守契約

猶太人的經商史,充滿了有關契約的簽訂和履行,遵守契約和維護契約可以保證雙方的利益不受侵犯,是做生意能夠賺錢的保障。猶太人就是在這“契約”的保障下,賺錢致富的。

猶太人一旦簽訂了契約就一定會執行,即使有再大的困難和風險也要自己承擔,這是他們成功的一個重要原因。他們篤信契約,相信對方也是嚴格執行簽約的商人。因為他們篤信:“我們的存在,是履行和神簽訂的契約。”他們不毀約的原因,是認為契約是和上帝與神的簽約,毀約是不可能的,那樣就背叛了上帝和神的旨意,就會遇到懲罰。所以,他們在談判時十分講究談判藝術,想盡辦法討價還價。因為不簽訂合同是你的權利,但隻要簽訂就要承擔自己的責任,契約是神聖的,神的旨意絕不可更改。所以在猶太商人中,根本就不會有“不履行債務”這句話。

對於違約者,猶太人自然深惡痛絕,一定會嚴格追究責任,毫不客氣地要求賠償損失,對於不履行契約的猶太人,大家都會對他唾罵,並把他逐出猶太商界。那麽猶太裔人在實際經營中是如何信守合約的呢?

有個小故事可見一斑:有一個猶太老板和雇工訂了契約,規定雇工為老板工作,每一周發一次工資,但工資不是現金,而是工人從附近的一家商店裏購買與工資等價的物品,然後由商店老板結清賬目領取現款。過了一周,工人氣呼呼地跑到老板跟前說:“商店老板說,不給現款就不能拿東西。所以,還是請你付給我們現款吧。”過一會兒,商店老板又跑來結賬了,說:“貴處的工人已經取走了這些東西,請付錢吧。”老板一聽,給弄糊塗了,反複進行調查,但雙方各執一詞,誰也不能證明對方說謊,因為毫無憑證。結果,隻好由老板發了兩份開銷。因為惟有他同時向雙方作了許諾,而商店老板和該雇員並沒有雇傭關係。

猶太商人由於普遍重信守約,相互間做生意時經常連合同也不需要,口頭的允諾已有足夠的約束力,因為“神聽得見”。猶太商人首先意識到的是守約本身這一義務,而不是守某項合約的義務。

猶太人都十分守約。隻要和他們簽訂了契約,你就不會有任何的後顧之憂了。他們信任契約,相信簽訂的雙方都是會嚴格遵守的。因為他們深信:“我們的存在,是履行和神所簽訂的契約。”

由於各個國家對契約的重視程度不一樣,所以猶太人在與人做生意、打交道時,總是小心謹慎,因為他們對對方不了解,不清楚對方是否會守約,所以他們開始不太信任對方。尤其是第二次與不守約的人交往時,猶太人根本不會相信所簽訂的契約。

因此,在與猶太人交往中,要想博得猶太人的信任,第一件重要的事便是遵守契約,無論發生了什麽突變事件,無論在任何特殊的環境之下,都要毫不保留地做到這點,否則你便是枉費心機,因為猶太人絕不會信任一個對他們的“神”不敬的人。

日本的“糧油食品出口大王”是深受猶太人信賴的朋友。他是怎樣獲得這來之不易的信賴的呢?他經常掛在嘴邊的一句話就是“縱然吃大虧也要守約”,所以在他的經商過程中處處體現了這句話。

要取得猶太人的信任,絕不是件容易的事。與猶太人不同的是,通常情況下,日本人雖然願意簽訂具有束縛力的協議或合同,但在他們看來,事情總是在變化的,所謂最終協議根本就不存在。協議或合同也應根據客觀條件和外部環境的變化及時加以修正。日本人認為:生意都是靠彼此間的相互信任來進行的。他們稱讚建立在真誠、親善基礎上的商業交往。如果缺少這一基礎,一切都無從談起。因此,他們認為簽訂嚴謹的合法的文件實在是畫蛇添足。

日本人喜歡表明雙方傾向性意見的備忘錄,他們難以忍受篇幅冗長、內容詳盡、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的嚴肅性。建立在真誠、親善基礎上的鬆散協議,可便於雙方根據形勢和變換情況的需要,改變雙邊關係的性質。盡管這類協議不存在約束力,但它在某種程度上具有“相互理解,友好親善”的意義。

日本人把這種關係看成業務往來的基礎。在日本商人傳統的觀念中,是否簽訂書麵合同無關大局。而口頭的承諾本身就是一種非常有效的“合同”。有時,雖然日本人也采納了西方的許多法律條文,在商業交往中,也開始使用文字合同,但是就日本人而言他們並不喜歡合同,他們始終把彼此的信任放在首位,如果沒有信任、真誠做基礎,一紙合同的分量太輕。正因為如此,所以日本人不相信契約。

《外國投資與日本》一書中這樣寫道:“外國夥伴與日本商人的最大特點是隻相信人而不相信契約。”日本人的這種淡泊契約的觀念使他們放棄了具有約束力的嚴謹的合同所能給他們帶來的好處,他們就是不喜歡經過討價還價後簽訂下來的合同。對方是否誠實可靠,是他們最關心的。隻要獲得日本人的充分信任,他們就會認為雙方能夠達到平等互利的目的,所以不必過分拘泥於細節。

《日本的商業與社會》一書曾做過這樣的描述:“他們很少對合同細節進行爭論和商業談判上的拖延,但它往往是獲得相互信任的一個過程,而不設法以合同的細節來保證雙方的權益受到意外的傷害。信任一旦建立後,雙方珍視這種得之不易的關係。在這種基礎上雙方結成真正意義上的互惠互利、相互信賴、相互幫助的夥伴。”

日本人認為,合同上的字可以按照情況的變化而更改,他們看重的是對合同的理解,而不是合同上的字眼。事實上,在與日本商人簽訂的合同的結尾,一般都有可作修改的規定。日本人一旦認為合同或協議“基礎”不牢靠,他們會毫不客氣地終止合同、協議。

下麵是一個猶太人做生意十分注重合同的典型例子:有一位出口商A與猶太商人B簽訂了10000箱蘑菇罐頭合同,合同規定為:“每箱20罐,每罐100克。”但A在出貨時,卻裝運了10000箱150克的蘑菇罐頭。貨物的重量雖然比合同多50%,但猶太商人B拒絕收貨。出口商A甚至同意超出合同重量不收錢,而猶太商人B仍不同意,並要求索賠,否則就終止合同。出口商A無可奈何,賠了猶太商人B10萬多美元後,還要把貨物另作處理,此事看來似乎是猶太商人太不通情理,多給他貨物也不要。

事實不是那麽簡單。因為猶太人極為注重合同,猶太人可以說是“守約之民”。猶太人生意經是“重視合同”。他們一旦簽訂合同,不管發生任何困難,也絕不毀約。當然他們也要求簽約對方嚴格履行合同,不容許對合同有不嚴謹和寬容。

猶太人對合同的如此重視,與猶太人信奉猶太教有關。猶太教有“契約之宗教”的稱譽,舊約全書就被當作“神與以色列人的簽約”。猶太教認為:“人之所以存在,是因為與神簽訂了存在的契約之緣。”猶太人相信這種說法,所以猶太人不毀約,一切買賣隻篤信合同。相反,誰不履行合同,就會被認為違反了神意,猶太人絕不會允許的,一定會嚴格追究責任,不留情地提出索賠要求。

猶太人精於經商,精通國際貿易法規和國際慣例。他們懂得,合同的品質條件是一項重要條件,或者稱為實質性的條件。英國法把它視為要件。合同規定的商品規格是每罐100克,而出口商A交付的每罐卻是150克,雖然重量多了50克。但賣方未按合同規定的規格條件交貨,是違反合同的。按國際慣例,猶太商B完全有權拒絕收貨並提出索賠。根據聯合國公約,出口商A的行為是根本違反合同的。根據美國法則是重大違反合同;根據英國法是違反要件。因此,猶太商B這種做法是站得住腳的。

上述案例中,還有個適銷對路問題。猶太商人購買不同規格的商品,是有一定的商業目的的,包括適應消費者的愛好和習慣、市場供需的情況、對付競爭對手的策略等。如果出口方裝運的150克蘑菇罐頭不適應市場消費習慣,即使每罐多給50克並不加價,進口方的猶太商人也不會接受,反而打亂了他的經營計劃,有可能銷售通路和商業目標受到損失,其後果是十分嚴重的。本情況的發生,還有可能會給買方猶太商人帶來意想不到的麻煩。

第二,假設有一國是進口貿易的管理比較嚴格,而猶太進口商不好在這一個國家做生意,這時假使進口商申請進口許可證是100克的,而實際到貨是150克,其進口重量與進口許可證重量相比高出了50%,很可能進口國有關部門就要盤查,甚至會被認為是在有意逃避進口管理和關稅,以多報少,從而給予相應的製裁。

可見,合同是買賣雙方相當重視的要件,如果不履行合同規定,買賣雙方會因之而麵對嚴重後果。猶太人深知所帶來的後果,所以要強調守約。事實上,不僅猶太人,而且世界各國商業活動都普遍重視合同。所謂合同,即是洽談記錄,一方的條件被另一方接受後,合同成立生效。合同經過簽字以後,就成為約束雙方行為的法律性文件,相應的合同規定的各項條款,雙方都必須遵守和執行。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的規定,都必須承擔法律責任。因此,簽訂合同的任何一方必須嚴肅認真遵照合同辦事。猶太商人的成功就與“重視合同”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