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艱難的監獄生活

盡管謝霆鋒多次表示他曾經挨過苦,但實際上,他所挨的那些苦,和真正挨苦的人比起來,真的不算什麽。倒是這次被投進監獄,令他多少嚐到了一些苦的滋味。

畢竟他是明星,庭審時,曾有許多人出麵幫助他,甚至連一向以大姐大麵目示人的汪明荃,都在庭審的最關鍵時刻,出麵為他說好話,證明他的品質是好的。又因為他有哮喘病史,所以,入獄之後,他在各方麵,均得到了一定的優待。懲教所方麵,並沒有直接將他投入監倉,而是安排住在獨立的病室。

即使如此,他仍然是犯人而不是自由人,進入監獄時的一些例行手續,他還是得走。進入監獄之後,許多例行手續,都是帶有強製性和懲罰性的。比如進門第一件事,便是剃頭。謝霆鋒對自己身體所有部位最喜歡的是自己的頭發,現在,卻不得不被剃掉,相信那一瞬間,他的痛苦和無奈,是何其強烈。接下來,要給新入監的犯人留下檔案,例行的程序是打指模和掌模。如果是普通人,這樣的事,即使做一千遍,除了厭煩之外,倒也還能忍受。可此刻的謝霆鋒,是作為有罪之人來做此事,這一過程,會給他留下終身的印記,成為伴隨他一生的案底。

最麻煩的一件事是對他進行例行檢查。

為了防止犯人自殺或者攜帶違禁品,所有入獄者,均需經曆嚴格的檢查。這一關,對於許多人來說,絕對不那麽容易過。作為男人,脫衣檢查倒不算難事,至少會比女人承受力強一些。可明星又不同,他們眾所矚目,被強迫脫衣,是對其自尊的一種挑戰,尤其是還要進行通肛檢查,幾乎所有的犯人,都會覺得這是一種人格和肌體的汙辱。

但是,監獄卻不能省了這道手續。

客觀地說,此項檢查,確實有違人權,許多人認為是奇恥大辱,甚至一直都有強烈的呼聲,要求廢除這類檢查。然而,不但在東方在香港有這類檢查,就是在世界的其它國家,例如美國、英國等國家,也都有這項檢查。那是因為監獄方麵非常清楚,這項檢查一旦廢除,監獄製度很可能因此解體。犯人們隨時可以利用這些器官,將一些違禁物品帶進監獄,帶進毒品之類,危害可能隻是少部分人,一旦帶進去的是殺人武器,則什麽樣的麻煩事件,都有可能發生。

在對謝霆鋒進行肛檢的時候出現了麻煩。當時,專門負責此項工作的警員因事不在場,是由一名助手完成的。據說,檢查者將手指伸進謝霆鋒的肛門時,刺傷了他,又因為未能得到及時治療,引起感染。據醫學人士稱,一般指檢時,通常都會伸進兩根指頭。對謝霆鋒指檢時,因為是助手從事這項工作,並不嚴格,僅僅隻是伸進一根指頭。通常情況下,因指檢而受傷的情況並不常見,這項檢查應該是很安全的,謝霆鋒所遇到的這種情況,非常罕見,估計與當時謝霆鋒極為緊張,肌肉收縮有關。

因指檢而受傷的謝霆鋒,在監獄中所待的第一天,顯然不那麽愉快。

第二天的經曆相對要平靜得多。早晨6點多起床,對於他來說,確實是一件比較艱難的事。早餐吃的是梅菜豬肉,看上去,監獄的夥食還不算是太差,至少和人們印象中的“牢飯”是有距離的。接下來,他被通知去見父母。同樣不習慣早起的謝賢和狄波拉,為自己的寶貝兒子,差不多是一個晚上沒有睡好,第二天一大早,便出了門,匆匆趕到監獄門口,等待探監時間的到來。

真是可憐天下父母心。

下午,他和律師商談案情,並和懲教署的醫生和心理專家見麵,其間還參加了懲教署的迎新座談。這一類活動,原本是懲教署的一種“教”的方式,希望大家都適應這種新的“生活環境”,有一種既來之則安之的心理。可謝霆鋒參加這樣的活動,心裏自然不會好受。當自己是一個自由人的時候,常常是眾所矚目,是為千萬人豔羨的明星,可現在,坐在這樣一群人之中,人們仍然將他當成明星,隻不過,目光不再那麽狂熱和純粹,多少會帶上一些色彩。那就像是有色眼鏡背後透出的目光,這種目光,深深地刺傷了他。

這一天,他開始感到身體不適,不得不去找醫生,並且給肛門敷上膏藥。

第三天,謝霆鋒不得不溶入這個集體,參加適量的“勞動”。他所參加的工作是“貼信封”,用膠水把紙張粘成信封。這項工作並沒有難度,如果是孩子,甚至會覺得很好玩。對於謝霆鋒來說,如果不想自己此時的環境,不想即將到來的宣判,這樣的日子,倒也還能過得去。麻煩在於一個人不可能不想,平常,普通人和他見麵,那是需要經過特殊批準特殊安排的,除非他所熟悉的人想見的人,否則,不是任何人想見他就能見到他,更不會有普通人近距離沒有界線地同他待在一起。他是明星,明星是給人欣賞的,每一個需要希望欣賞他的人,都需要為這一欣賞過程付出相應的代價。可現在,他和這些人待在一起,彼此間沒有距離,人們看他的目光,就像看一個脫光了衣服站在他們之中的人一樣。隻要想到自己是在坐牢,是一個失去了自由的罪犯,那麽,做任何一件事,和自由時所做,意義完全不一樣。

蘇永康在這一天寄語謝霆鋒,稱“第一晚最難熬,以後慢慢適應就好了。”蘇永康是過來人,對此自然有深刻的體驗。他說:“眼看頭頂的風扇轉上轉下,心裏隻想時間走快3倍。但經過了第一日,適應環境後,以後的日子會好過些。”

好過隻是一種自我安慰,一種阿Q的精神勝利法。身處這樣的環境,一個人如果隻是希望日子好過些,那這個人大概也就沒救了。刑罰的目的,大概不是讓犯人去監獄中尋找心理平衡的感覺,而是給他們一個強製性的反思機會。

到了第四天,謝霆鋒的麻煩來了。由於哮喘病好轉,醫生證明他不必再待在單獨的病房,完全可以和其它犯人生活在一起。於是,他從相對優越的環境搬進了另一個環境。這是普通的監房,條件自然比單獨病房差很多。即使坐牢,謝霆鋒也還是幸運的,他在香港坐牢,條件相對比較好,一間監倉裏,僅僅隻關了3名犯人,比中國內地的大學生宿舍還寬裕。如果他進的是內地監獄,一間監倉住十幾個甚至幾十個人,不知會是一種什麽感受?

進入普通監倉,生活自然也就不同,他得打掃廁所,擦洗地板。在這裏,他不再是明星,沒有人會幫他做任何事情,反而希望將自己原本該做的事情分派給別人。後來,謝霆鋒說,這是一件苦差,他自小就不曾做過這一類的事情,做起來極其辛苦。

懲教所裏關押的,大都是少年犯,他們之中,很多人犯的是殺人罪。

這些人,才是真正的社會異類,叛逆者。與這樣的人關在一處,謝霆鋒不知作何感想?他是否像在美國那段日子一樣,找到自己人生的另一麵鏡子?

謝霆鋒在裏麵的日子不好過,身在外麵的父母,日子更難受,連帶他的許多朋友,也都牽腸掛肚,忙進忙出,總想為他出一份力。可實際上,所有的外力都隻是一種形式,真正能夠對他的人生起到作用的,還是他的內力。

這段時間,香港的記者也真夠辛苦,他們在懲教所前麵的一座山上長期蹲守,用長鏡頭照相機對著懲教所內,從而成功地拍到了謝霆鋒在懲教所內活動的鏡頭。

謝霆鋒果然是明星,即使是進了監獄,仍然是傳媒關注的焦點,各種有關他的新聞滿天飛。而且,這些新聞似乎顯示他在監獄中也並不十分安分,難以看出真正悔過的跡象。據說,謝霆鋒在監獄中想著的,並不是父母朋友,而是女友張柏芝。他向父母提出要求,希望張柏芝能去監獄看他,可是,謝賢和狄波拉不同意這一請求。

媒體自然不肯放過與此次事件多少有些關聯的兩個女人,記者們並沒花太大的精力,便摸清了王菲在謝霆鋒入獄當日的行蹤。她當時高調轉會,乘豪華郵輪外出公海,出席新力唱片公司為她舉辦的盛大簽約儀式,開開心心地接受新唱片公司的禮遇。這個儀式因故延至晚上10點進行,王菲因此特意安排隨行的記者在郵輪上住宿一晚。媒體因此說,這是有意安排,目的是為了讓媒體不能將照片以及消息傳真回公司。據說,這樣做,是為了避免使得簽約新聞和謝霆鋒的宣判消息被扯到一起。公司方麵自然否認這一說法,他們解釋說,之所以延遲到10點,完全是為了配合郵輪的起航時間。記者會上,王菲自然會被問到與謝霆鋒有關的問題,王菲不肯多談,隻是隱晦地表示,謝霆鋒不誠實。記者們由此推定,在整個頂包事件中,謝霆鋒或許對王菲也說了不少的假話。

至於張柏芝,當時前往機場接從美國來的舅舅舅媽,有記者問她最近在忙些什麽,是否留意到新聞。張柏芝顧左右而言他,說:“我心情好興奮,因為好疼我的舅父舅母會從美國返港。舅父好疼我,他知我登台都特別去捧我場。我舅父是英國人、舅母是韓國人,因為他們不是中國人,所以要看他想安排什麽樣的節目,我會陪他們吃飯,我家有卡拉OK,又有桌球,都可以在家玩。”

記者自然不肯放過,又問她,如果現實生活中另一半不開心,應該如何安慰對方?張柏芝說:“不需要安慰,相愛隻需要互相了解和關心,其它不用講太多,默默留在他身邊支持就可以啦。”

10月16日,法庭正式宣布判決結果。法庭判詞中稱,謝霆鋒和劉誌偉兩人在案中的角色不同,考慮謝霆鋒隻有22歲,14天監禁對他已是當頭棒喝,考慮到他的背景及角色,所以從輕判處謝霆鋒強製進行社會服務240小時。

懲戒隻是一種形式,懲戒的目的,關鍵在於作用,如果懲戒能夠起到威懾以及令被懲戒者悔悟,那麽,目的也就達到了。從這種意義上說,這類性質的案件,確實不存在量刑的輕重問題。不過,香港民眾對這種判決似乎不太滿意,均覺得量刑太輕,這是明顯的對待不同的人作不同的處理。因為民眾對這種判決結果表示不滿,輿情很大,有關方麵,還曾經非常慎重地出麵解釋,強調懲戒隻是一種手段,而不是目的。

確實,謝霆鋒不是那種罪大惡極的人,給他留下案底,已經是極重的懲罰了,法律的效用,已經得到了發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