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我想照張相。”

攝影師感興趣地看了看我。他一身灰色服,背微駝,生著科學家的那種迷糊眼。不過無需多描寫了,誰不清楚一位攝影師是何模樣。

“坐在那兒吧。等等。”

我等了一小時。這工夫,我讀了他的1912年版的《女士伴侶》、1902年版的《少女雜誌》以及1888年版的《幼嬰年刊》。我開始覺著,以我這麽一個其貌不揚的人,也居然已經幹下了一樁不夠合法的事,亦即是,已經對此人的科學研究中的個人隱私頗不無其侵犯之嫌。

一小時後,攝影師打開了內門。

“進來,”說話時口氣嚴厲。

我進了攝影棚。

“坐下,”他命令道。

我坐在了一束陽光之下,那陽光是從張掛在結著霜的天窗下的一隻棉布簾子的縫隙之中透過來的。

攝影師把一架機器骨碌骨碌推到了室中心,然後便從後麵爬了進去。

他進去了還沒一秒鍾——剛夠從那裏頭瞟我一眼——就又鑽了出來。他用一根帶鉤的棍子扯了扯那天窗和布簾,顯然急於讓屋裏多得點亮光和空氣。

接著他又爬進了那機器,頭上遮了一方黑巾。這一回他在那裏邊沒動靜了。我心想他這是在做禱告,於是我也就悄悄的。

終於他又跑了出來,這時隻見他神情十分嚴肅,連連搖頭。

“這麵孔太不行了,”他宣布道。

“我清楚,”我平靜地答道,“我早就完全清楚。”

他歎起氣來。

“我覺著,”他接著道,“這麵孔如果短上四分之一就好些了。”

“我也覺著肯定會好些了,”我的興頭來了,因為我高興看到這個人倒還有點人情味。“其實連您的尊容也是一樣。實際上,”我接著道,“不少看起來顯然有點生硬、瘦長、窄癟的臉,隻要你能讓它們短上四分之一,馬上就會變得富態、寬闊、幾乎福氣得——”

但攝影師已經不再聽了。他走了過來,把我的臉往手中一抓,就來回地揉搓起來。我以為他是想要吻我,就閉上了眼睛。我誤會了。

他把我這張臉來來回回揉搓了個夠,然後停了下來,靜靜觀察。

他又歎起氣來。

“我不喜歡這腦袋,”是他的話。

然後他又鑽進他的機器,重新看了一眼。

“嘴張大些,”他命令道。

我立即遵命照辦。

“再閉緊點,”他又改了命令。我忙得閉都閉不過來。

他又望了一陣。

“那耳朵太難看了,”他判斷道,“往下聾拉一些。好,謝謝。現在說那眼睛。把眼球收到眼皮底下。兩隻手放到膝蓋上。再把臉往上仰起來點。對,稍好了些。現在挺胸展肺!就這麽著!再讓脖子上的肉弓起一點——對的——現在收腰縮腹——哈!——再把屁股往上撅撅,盡量跟胳膊靠近——就這樣吧!隻是這張臉我還是覺得不太中意,實在太寬點,不過——”

我嗖地一下在凳子上打了個轉兒。

“再別說了,”我動情地講道,失去了冷靜,但沒丟尊嚴。“你得明白,這張臉是我的臉。它是我的,不是你的。我已經跟它過了40年了,我知道它有缺點。我知道它不能入畫。我知道它沒給設計圓滿。可它還是我的臉,而我也就隻有——”說到這兒我覺出我的嗓音變了,但我還是說了下去——既然如此,我就對它還是有了感情。我的嘴巴也是這樣。它是我的,不是你的。這兩隻耳朵也是我的。如果是你的機器太窄了照不下——說著就往起站。

哢噠!

攝影師拉了開關。相拍上了。看得見,這一拽,那機子還在顫悠。

“我倒是覺著,”攝影師抿了抿嘴笑道,“這回總算抓住了麵部那一瞬間的一點生動表情。”

“什麽?”我諷刺道——“麵部表情?你大概認為我就生動不起來吧?現在就讓我看看照片。”

“現在還看不成,”他回答道,“相得衝洗。星期六來吧。到時候我會讓你看的。”

星期六我去了。

他招呼我進到裏麵。我覺得他比前一回態度上似乎平和了些,也嚴肅了些,另外麵有得色。

他取出來一張大號照片。兩個人都一言不發,湊上去看。

“這是我嗎?”

“不錯,”他不動聲色地說,“當然是你。”說罷,接著再看。

“那眼睛,”我吞吞吐吐地道,“好像不太像我。”

“是不太像,”他解釋道,“我修描過了。這樣會出落得更精神了吧?”

“妙妙,”我回答道,“可我的一對眉毛不是那個樣吧?”

“的確不是,”說時攝影師飛快地掃了我麵部一眼,“那眉毛挪了挪地方。我們現在有一道新工藝——一種叫戴爾非液的東西——可以抹去舊的換上新的。你瞧,我們已經用它把眉毛上的頭發去了一些。我不喜歡頭發把額遮得太密。”

“噢,你不喜歡,沒法喜歡。”

“不不,”他還是這麽說,“我不喜歡。我喜歡的是把頭發直掀翻到腦門兒的最後邊去,這樣才會顯得天庭飽滿,眉清目秀。”

“那張嘴又成了什麽樣了?”我話裏帶刺地批評著,可這意思攝影師沒聽出來;“那是我的嘴嗎?”

“那也作了小修,”他承認這事,“你嘴的位置太低了。我覺得沒法用你那原來的。”

“不過那耳朵,”我實事求是地講,“倒還有幾分相像;跟我的一模一樣。”

“你說的對,”攝影師不覺沉思起來,“確實是這樣;不過也還有救,我可以在曬印的時候再作調整。我們現在有了一道新工藝——一種叫硫化液的東西——可以把那原來的耳朵幹脆抹掉。我可以想想辦法——”

“你給我聽好,”我打斷了他。我把臉繃得緊緊的,把眉眼耍得活活的,把些話也說得損損的,那副神氣,那口腔調,任你什麽人也會給當場化成灰燼的。“你給我聽好!我上你這兒是幹什麽來了,是攝影來了——是拍照來了——那拍出的東西,再荒唐,也得像我。我要的是一張能反映出老天賞賜給我的那張麵孔,雖說那賞賜平凡了點。我要的是一張我死後能供朋友們留念的東西,以寬慰他們的哀思。看來我的意思你沒理解,我的要求你沒完成。好吧,那就繼續胡幹下去吧。拿上你那底片,你愛叫它什麽也行——泡到硫化液裏去吧,泡到溴化液、氧化液、牛化液、馬化液、驢化液裏去吧——也別管是什麽液劑湯水,什麽都行——然後就去削鼻剜眼挖嘴去唇,搞成個麵目全非。那領帶嘛,換上條花哨些的,坎肩改成什麽別的。再把那油彩給它塗上一英寸來厚,讓它能看出明暗,顯出凹凸,放出光彩,至於再描金飾銀,也全由你,直到連你也能感到滿意為止。這樣,大作出來之後——就留給你和你的友人自己去享賞吧。也許你們會重視它,可對我來說確實不值一文。”

我含淚而去。

——利考克

列車上。他走進了我這間包廂,這是間吸煙的包廂,裏麵隻我一人。

他身著一件鑲著皮領的大衣,手提一隻五十多塊錢的那種昂貴皮箱,然後把它放在座位上。

他的目光與我的相遇。

“好哇!好哇!”他因為馬上認出了我,一臉的欣喜簡直像朝陽煥發。

“我的老天!”他說著,與我有力地連連握手,“誰會想得到遇見的是你?”

“是的,誰會,”我心裏說。

他更仔細地瞧了瞧我。

“你是一點也沒變,”他熱情地說。

“你也一點沒變,”我也熱情地說。

“你可能是有點發胖了,”他品評起來。

“不錯,”我答應著,“是有點,可你自己也有點。”

當然這樣一來我的發胖也就不突出了。

“不,”我口氣更有力和更堅決地增補了一句,“你看起來跟你過去完全沒有什麽兩樣。”

這工夫我一直在納悶,這人到底是誰。我根本就認不得他;他的情況我一絲也記不起來。這話並不是想說我的記性不行。正相反,我的記性倒是出奇地強的。不錯,我往往很不容易想起別人的姓名,而且不止一回,實在記不住誰誰的麵孔,再有,這種情形更時有發生,這就是我連一個人是什麽什麽一副長相也常追憶不起來,至於他穿的戴的這種事當然就更注意不過來了。但是除了這些細節之外,我是從來不會記不得一個人的,並每每以此而自豪。不過萬一什麽時候哪個人的姓名或麵孔我真的一時想不起來了,我也從來不會亂了套的。這種情形我懂得如何應付。這時隻要能冷靜和有點頭腦就夠了,並於是而萬事大吉。

我這友人坐了下來。

“自上次見麵時間可不短了,”他道。

“可不短了,”我重複道,言下仿佛還略有傷感之意。甚至希望此意能為他所知曉。

“可時間過去得也太快了。”

“快得就跟閃電似的,”我欣然表示同意。

“要說也真夠怪的,”他接著道,“怎麽鬧著鬧著誰就都見不著誰了。變化得厲害。這事我也常想。有時侯我常納悶,”他接著道,“那些舊夥計都上哪兒去了。”

“我也有同感,”我應承道。事實上,這會兒我也就真的納悶起來。我常覺著,每逢這類場合,一個人遲早要談起那“舊夥計”、“舊相好”、“舊搭幫”的。也就是在這個節骨跟上最能夠猜出誰是誰來。

“你後來就再沒有回過那地方了?”他問道。

“再沒回過,”我斬釘截鐵的回答道。這個可絲毫含糊不得。我的認識是,除非我弄清楚了那個地方是個什麽地方,那“老地方”是決計不容許再進入話題的。

“不錯,”他接著道,“我料你也決不想再去。”

“至少目前不想,”話講得稍委婉一點。

“我能理解。恕我剛才說話冒昧,”他說道,之後是一陣沉默。

至此,我可說初戰告捷。看來這世上這確實有著這麽一處無意再去一遊的老地方。而這個正是今後談得來合得攏的客觀基礎。

沒隔多久他又有了說的。

“一點不假,”他開始了。“我有的時候還真的見著過這個那個舊人。剛一談開,他們就提起你來了,都不清楚你現在的情形。”

“倒運鬼,”不過隻是心裏念叨,並沒出聲。

我覺著是時候了,該打出一招稍猛點兒的;於是就用起了我的那慣用伎倆。我興致勃勃地捅出了下麵一句。

“我說!那比利現在到哪兒去了?你沒聽著他的什麽消息?”

這顯然是一種再穩不過的打法。哪個舊搭幫裏頭沒個比利!

“對對,”我友人應聲道,“沒錯——比利到加拿大開牧場去了。就是今年春天我還在芝加哥見過他——一身肉二百多磅——你見了也認不得了。”

“當然會認不得,”我心裏說。

“還有皮特,他又在哪兒?”我接著問道。這也是安全牌。皮特也是到處都有。

“你是指的比利他兄弟?”

“正是,正是,比利他兄弟皮特。我也常念叨他。”

“嗬,”那陌生人回答道,“老皮特可全變了——再不折騰了,”說著他嗬嗬樂了起來,“嘿,皮特娶了女人了!”

我也跟著笑了。處在這種情形下,如果說起了誰誰娶了女人,那當然隻能是件非常滑稽的事。老皮特(且別管老皮特是誰)娶親這事按道理當然是應該笑死個人的。我自己一琢磨起這個也就獨自個兒地嗬嗬了個沒完。我真巴不得我能一直這麽不停地嗬嗬下去一直到火車停了。我再有五十哩就要到站。而嗬嗬上它五十哩應當說不是難事,隻要你會嗬嗬。

但即使是這樣,我那友人好像還是覺著不大稱心。

“我一直想給你去上封信,”他的話又來了,話音變得更加近乎,“特別是在聽到你的不幸以後。”

我半晌沒有吭聲。什麽不幸?虧損了錢財?如果虧損了錢財,虧損了多少?而且因為什麽虧損的?連我也疑惑起來,這事是否已經鬧垮了我,至少部分地鬧垮了我。

“像這樣的不幸誰也會吃不住的,”他語氣莊重。

不用說我算是觸了黴頭了。但我一語不發,進入了掩體,靜待他的火力目標。

“的確是的,”這人接著道,“死亡總是件悲慘的事。”

死亡!哈哈,原來他指的是這個,是吧!我差點兒沒笑岔了氣。這就好辦多了。談話當中應付一下死人的事,那又有何難哉!這時要緊的是先沉住氣,等弄明白死了的是誰再說。

“一點不錯,”我低下聲去,“是挺慘的。不過這事也常有它的另外一麵。”

的確如此,特別是,當然是,在那麽個年紀。

“誠如你所說的,在那麽個年紀,而且是在經過了那麽樣的一生之後。”

“結實硬朗、清楚明白,直到那最後一刻,想必是如此吧,”他接著道,不勝其同情之至。

“正是這樣,”我道,覺著這一來又穩當了。“不但在**能坐得住,而且一直到故世的前幾天還能吸煙。”

“什麽,”他迷惑起來,“怎麽你的祖母居然——”

我的祖母!祖母就祖母吧,又有何不可?

“恕我用詞不準,”我解釋道,恨透了我自己的愚蠢;“我說吸煙,意思是說,能坐起來,被吸煙,這成了她的習慣——讓人念點東西給她聽,讓人吸口煙給她聞——這樣才能穩定她的情緒——”

說話間,耳邊不斷傳來火車駛過信號裝置和岔道口時的哢噠哢噠聲,接著便緩緩停了下來。

友人馬上向窗外望了望。

他的麵孔驟然緊張起來。

“我的天!”他叫喊道,“到了接軌處了。我誤站了。我本該上一站就下。喂,列車員,”他朝著過道大叫道,“這裏車停多久?”

“停兩分鍾,先生,”傳來那人的聲音。“車晚點了,得趕一下!”

友人一躍而起,掏出一串鑰匙,忙不迭地去開皮箱的鎖。

“我得下去打個電報,什麽的,”他氣喘籲籲地說,“該死的鎖——錢全在箱子裏頭。”

我此刻的惟一擔心是他恐怕來不及下車了。

“這兒,”我從口袋裏掏出了一把錢給他,“甭管那鎖了。拿錢走吧。”

“謝謝,”他一把便把我手裏的鈔票抓過去了——匆忙中他抓了個齊全,一張沒給留下——“這就時間剛好。”

他跳下車去。我眼見他過了窗戶向著侯車室走去。他好像走得並不太快。

我在等著。

列車員喊了,“上車!上車。”鈴聲當當,氣流嘶嘶,車開了。

“傻瓜,”我心裏想,“他誤了,”那50多塊的皮箱還在座位上。

——利考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