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罪名,是可以東拚西湊的

嶽托、薩哈粼、濟爾哈朗、德格類、豪格5人,這幾天挖空心思,給阿敏湊了16條大罪狀,並形成書麵文件,呈報皇太極。

皇太極圈閱之後,非常滿意,決定召開禦前會議,並指示由嶽托當著眾貝勒、大臣和阿敏的麵,宣讀阿敏的16大罪狀。

6月7日,禦前會議如期召開。嶽托代表皇太極,當眾宣讀了阿敏的罪狀書。

第1條:阿敏心懷不軌,由來已久。先汗時代,阿敏就鼓動其父移居黑扯木。其父舒爾哈齊死後,先汗對阿敏視如己出,將其與自己的三個兒子並稱四大貝勒。先汗去世後,大汗仍使其享受大貝勒待遇,而阿敏不知感恩。

第2條:出征朝鮮時,朝鮮已經投降,並舉行了盟誓儀式,理應立即班師。阿敏卻提出到朝鮮王宮居住。經濟爾哈朗力勸,眾貝勒強烈要求,迫於多方麵的壓力,他才不得不回國。此舉證明其有分裂國家、搞獨立之心。

第3條:阿敏私自占有繳獲的一名朝鮮美女。後經嶽托提醒,俘獲婦女按律上交,阿敏才不得不將此女獻出。待大汗將該女收入後宮,阿敏又派納穆泰索要。大汗不答應,阿敏就非常不高興,到處抱怨,給大汗的聲譽造成惡劣的影響。

第4條:征討察哈爾時,土謝圖額駙不服從調度出兵,戰爭結束,又獨自先歸。大汗為此震怒,明令諸貝勒與其斷絕關係。阿敏卻送他甲胄鞍馬,並將大汗的話如實相告。土謝圖見後果嚴重才派使者謝罪。大汗拒絕,阿敏卻私自留其使住在家裏。倒行逆施,公然挑釁權威。

第5條:大汗三令五申,諸貝勒子女婚嫁必須上報。阿敏貪圖聘禮,私自將女兒強行許配給蒙古貝勒塞特爾,結婚之日才向有關部門報告。後又私自娶塞特爾之女為妻。後又嫌女兒在塞特爾家受窮,要求大汗出麵講情,要求塞特爾給女兒特殊照顧。大汗說,出嫁時我都不知道,現在我怎麽去說,要說你自己去說。因為大汗沒幫他講這個情,他又懷恨在心。

第6條:先汗規定,各旗守邊駐防,都有法定邊界。後因政府駐地貧瘠,糧食不足,大汗下令展界開墾,命兩黃旗駐鐵嶺,兩白旗駐安平,兩紅旗駐石城。阿敏所屬鑲藍旗,分住張義站、靖遠堡。阿敏嫌所屬土地貧瘠,擅自開墾黑扯木一帶的土地。當時雖受警告、罰沒糧食,但阿敏依然我行我素,移住黑扯木。這是典型的有組織、無紀律行為。

第7條:阿敏曾對叔父貝和齊說,我夢見自己被先汗拷打,卻有黃蛇護體。日有所思,夜有所夢,證明其覬覦大汗之位。

第8條:大汗出兵伐明,命阿敏留守沈陽。大軍出發後,阿敏擅離職守,幾次到牛莊、張義站打獵,不惦記前線將士安危,不專心守城,隻顧自己享樂。

第9條:嶽托、豪格兩貝勒奉命回沈,阿敏接見時,不但沒有一句安慰之語,還儼如大汗一樣,居中而坐。大汗班師,也無一句請安之語。阿敏仗勢欺人、找不準位置的行為,影響惡劣。

第10條:大汗命阿敏換防,鎮守永平,他卻不念弟弟濟爾哈朗辛苦,要與其一起留守。大汗不準。臨行前,他對貝和齊說,我到永平一定要留下濟爾哈朗,他若不從,我就射死他。這是藐視大汗權威、對親人沒有悲憫之心的行為。

第11條:進駐永平,留守貝勒打一頂傘蓋率人迎接。阿敏妄自尊大,揚威擺譜,不顧官儀,嫌一頂傘蓋與他身份不符,推掉傘蓋,打馬進城。這是嚴重有損我後金官員形象的行為。

第12條:在永平,置大汗對漢官漢民的政策於不顧,我行我素,為所欲為。經常破壞民族團結,慫恿士兵為非作歹,拉攏手下。

第13條:榛子鎮已經歸降。阿敏不顧大汗對降民降地的治理方針政策,縱兵對其掠搶,又將漢人驅入城內,分給八家為奴。這種目無法紀的行為,使我軍不仁之名傳於天下。

第14條:達爾哈額駙回國,阿敏心理齷齪,妄自揣測,毫無根據地抱怨說,大汗命他鎮守永平,是想置他於死地。詆毀大汗,破壞團結,動搖軍心。

第15條:鎮守永平,不思如何守城,卻向蒙古喀喇沁貝勒逼婚。喀喇沁貝勒以無女推辭。阿敏派人質問,你們有女兒進獻給大汗和其他貝勒,為什麽我娶時沒有?對其進行要挾、恐嚇,強娶二女。持強逼娶,破壞雙方友好關係。

第16條:明軍圍攻灤州三晝夜,阿敏擁有五旗行營兵、八旗護軍,卻坐守觀望,不去救援。置其他旗軍於死地,帶本旗人馬回國。不聽規勸,血腥屠城,隻顧財物,不顧士兵生死,私自撤離戰略基地。

嶽托宣布完阿敏的16大罪狀之後,皇太極看了看其他貝勒,低聲問:“阿敏這16條罪狀,事實清楚,證據確鑿,性質惡劣,影響極壞。你們想想,給他定什麽罪合適?”

眾貝勒、大臣的意見驚人的一致,強烈要求將阿敏處死,以彰國法,以謝天下。

皇太極思索一會兒說:“托祖宗的福,賴上天的保佑,獲得南明遵、灤、永、遷四城。我親曆多少艱險,費盡多少心血,將歸順我官民加以撫養,像對待親生兒女一樣對待他們。因為國事,我不得不回沈陽,令二貝勒留守諸城。我對其是千叮嚀、萬囑咐,就是擔心出現閃失。誰料想,二貝勒不體諒我敬天愛民之意,卻將上天恩賜我的城池輕易拋棄,將無辜赤子之民擅自殺害。我聽到這個消息,五髒俱裂,淚如泉湧,追悔不及。

“此等誤國貝勒,自我即位以來,一直心懷不軌,多次公然與後金政府作對,罪在不赦。怎奈本大汗有悲憫之心,又礙與其同宗同族,不忍將其殺死。我決定,將二貝勒阿敏革去爵號,抄沒家私,送高牆內禁錮,永不敘用。這與殺頭也沒什麽區別。其餘誤國、誤事的大臣,按罪本該殺頭,但考慮到二貝勒獨斷專行,作為屬下他們也是不得已而為之,所以,赦免他們的死罪,革去前程,抄沒家私,給他們一個立功贖罪的機會。”

皇太極這一通講話,基本給阿敏等人的判定定了調子。至於怎麽判,他又推給眾貝勒。

皇太極這次費盡心機,寧可失去辛苦得到的四城,也要搞垮阿敏的目的,不在於置阿敏於死地,隻是想把阿敏逼出後金圈子,以鞏固他的小圈子的實力,從而為他大權獨攬、朝綱獨斷奠定基礎,減少阻力。

在一個圈子裏,決定較量勝敗的關鍵,不在於誰最有實力,而在於誰最有經營的實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