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一領導原則

統一領導原則就是一個下級隻能有一個直接上級。它與統一指揮原則不同,統一指揮原則講的是,一個下級隻能接受一個上級的指令。這兩個原則之間既有區別又有聯係。統一領導原則講的是組織機構設置的問題,即在設置組織機構的時候,一個下級不能有兩個直接上級。而統一指揮原則講的是組織機構設置以後運轉的問題,即當組織機構建立起來以後,在運轉的過程中,一個下級不能同時接受兩個上級的指令。

在企業的運轉的過程中,違反統一指揮原則,即一個下級要接受來自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上級指令,就必然會違反統一領導原則。但堅持了統一領導原則,並不一定能堅持統一指揮原則。比如說,在一個不違反統一領導原則的組織中,如果上級越級向下級下指令,對於這個下級來說,除了要接受他原來的直接上級的指令外,還要接受來自於這個非直接上級的指令,這就使他要接受來自兩個或兩個以上上級的指令。這時,在組織中就違反了統一指揮原則。堅持統一指揮原則有兩個基本要求,一是在組織中要形成一條不中斷的等級鏈,也就是說首先要堅持統一領導原則;二是上級不能越級下達指令,下級也不能越級接受指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