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擔上司不願承擔的事情

上司所做的工作很多,但並不是每件事他都願意去幹、願意出麵,這就需要有一些下屬去幹,去代替上司將棘手的事辦好,替上司分憂解難,贏得上司的信任。

一般來講,上司有幾願幾不願:

1.上司願做大事,不願做小事

上司的主要職責是“管”而不是“幹”,是過問“大”事而不拘泥於“小”事。因此在實際工作中,大多數小事由下屬來承擔。此外,如果將過多的精力放於小事上,可能會使上司有降低了自己的位置,有損於自身形象的感覺。

2.上司願做“好人”,而不願做“惡人”

工作中矛盾和衝突都是不可避免的,上司一般都喜歡自己充當“好人”,而不想充當得罪別人的“惡人”,可以說,這種心理是一種普遍的上司心理。此時上司最需要下屬挺身而出,充當馬前卒。

3.上司願領賞,不願受過

聞過則喜的上司固然好,但那樣高素質的人實在是寥寥無幾。大多數上司是聞功則喜、聞獎則喜,在評功論賞時,上司總是喜歡衝在前麵;而犯了錯誤或有了過失後,許多上司都有後退的心理。此時,上司亟待下屬出來保駕護航,敢於代上司受過。

代上司受過除了嚴重性、原則性的錯誤外,實際上無可非議。從工作整體講,下屬把過失歸結到自己身上,有利於維護上司的權威和尊嚴,把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影響工作的正常開展。此外,因為你替上司分憂解難,贏得了上司的信任和感激,對你日後的發展將是有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