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享受你所做的事情

世界上能夠把工作也當成享樂的人,實在很少。

心理學家喬治·韋伯說:“如果你無法享受自己所做的事情,你不但欺騙了自己,也無法從中獲得一點樂趣,隻會使自己變得不可愛。”

有一次,有個女人對韋伯說,她是一個好媽媽。韋伯沒有同她的話,不過,他了解她的生活方式。她是一個對任何新事物、新地方、新遊戲都不感興趣的人,她雖然把孩子照顧得無微不至,卻覺得這個世界冷酷無情。她的孩子非常愛她,卻又有點想躲開她。

夏天在遊泳池畔,我們常常看到這類母親:她們從不下水,無奈地在一旁看報紙,或跟坐在旁邊的太太抱怨自己的辛苦,還不時對水中的孩子大呼小叫:“危險!不要這樣!回來!”犧牲精神令人感佩,但連旁人都覺得非常不解。

也許她們真的是在盡義務,但卻從未想到應該享受一下自己目前正在做的事情。對於生活來說,永遠隻有現在,我們擁有的每一刻都是當下的這一刻,要充分享受現在。有時必須做的事情確實是我們無法從心裏喜歡的,就好像是愛看文藝片的人,卻被迫待在電影院裏看恐怖片一樣。一直當個不快樂的旁觀者,電影會演完;做個享受劇情發展的人,電影也會演完,何不讓自己愉快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