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失之間如何取舍

麵對人生的得與失,人們怕的不是得,而是失。隻有明確了得與失的這一辯證關係之後,才會在得失之間做出明智的選擇。

美國石油大王約翰.D.洛克菲勒,33歲時就成了美國第一個百萬富翁,43歲時創建了世界上最大的獨占企業——標準石油公司,每周收入達100萬美元。然而,他卻是個隻求“得”,不願“失”的資本家。一次,他托運400萬美元的穀物。在途經伊利湖時,為避意外之災,他投了保險。但穀物托運順利,並未發生意外,於是,他為所交的150美元保險費而懊悔不已,傷心得失魂落魄,病倒在**。他的這種患得患失、斤斤計較的思想觀念,給他帶來了不少煩惱,使他的身心健康受到了嚴重傷害。到53歲時,他“看起來像個木乃伊”已經“死了”。醫生們為了挽救他的性命,為他做了心理谘詢,告訴他隻有兩種選擇:要麽失去一定的金錢,要麽失去自己的生命。在醫生的幫助和治療下,他對此終於有了深刻的醒悟。他開始為他人著想,熱心捐助慈善和公益事業,他先後捐出幾筆巨款援助芝加哥大學、塔斯基黑人大學,並成立了一個龐大的國際性基金會——洛克菲勒基金會——致力於消失全世界各地的疾病、文盲和無知。洛克菲勒把錢捐給社會之後,感到了人生最大的滿足,再也不為失去的金錢而煩惱了。他輕鬆快活地多活了45歲。

生活像一團火,能使人感到溫暖,也能使人感到煩躁。經受了得與失的考驗,人生就會變得和諧快樂。

對於得失,態度要坦然。所謂坦然,就是生活所賜予你的,要好好珍惜,不屬於你的,就不要自尋煩惱,此其一;其二,就是得失皆宜。得而可喜,喜而不狂;失而不憂,憂而不慮。這種態度,比那種患得患失、斤斤計較的態度要開朗,比那種得不喜,失不憂的淡然態度要積極,要有熱情。因為患得患失是不理智的,得失不計是不現實的。該得則得,當舍則舍,才能坦然地麵對得與失,找到生活的意義。這樣的得失觀才是比較客觀而又樂觀的。對於得失,認識要分明。在生話中,有的得,不是想得就能得的,有的失,不是想失就可失去的;有的得是不能得的,有的失是不應失的。誰得到了不應得到的,就會失去應該擁有的。當嗜取者取得不義之財的同時,就失去了不應失去的廉正。因此,當得者得之,當失者失之,不要得小而失大,亦不要得大而失小。

對於得失,取舍要明智。必須權衡其價值、意義的大小,才能在取舍得失的過程中把握準確,明白該得到什麽,不該得到什麽;該失去什麽,不該失去什麽。比如,為了熊掌,可以失去魚;為了所熱愛的事業,可以失去消遣娛樂;為了純真的愛情,可以失去誘人的金錢;為了科學與真理,可以失去利祿乃至生命。但是,決不能為了得到金錢而失去愛情,為了保全性命而失去氣節,為了取得個人功名而失去人格,為了個人利益而失去集體乃至國家和民族的利益。

得與失之間並不是絕對相等的。在某一方麵得到的多,可能在另一方麵得到的少;在某一方麵失去的多,可能在另一方麵失去的少。比如,有的人在物質上得到的少,失去的多;但在精神上得到的多,失去的少。有的人在精神上得到的少,失去的多,卻在物質上得到的多,失去的少。由於各人的人生觀、價值觀不是絕對相同的,各人在得失上也不可能絕對相等。人生在世不可能得到所有的東西,也不會失去所有的東西。有所得必有所失,有所失必有所得,隻是多少的問題,大小的問題,正反的問題,時間的問題。

好與者,必多取。小的損失可以換取大的利益。與人交往要懂得取舍、懂得放棄。一味地取,隻能是急功近利顯得小氣,一味地舍,隻能是最終一無所獲。智者的收獲往往都是建立在取舍有度的基礎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