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用“過度理由效應”,體味幸福生活

每個人都力圖使自己的行為看起來合理,因而總是為自身的行為尋找原因。一旦找到足夠的原因,人們就很少再繼續尋找下去。而且,人們在尋找原因時,總是先找那些顯而易見的外在原因。因此,如果外部原因足以對其行為做出解釋時,人們一般就不再去尋找內部的原因了,這就是心理學上所說的“過度理由效應”。

日常生活中,幾乎人人都有過這樣的親身體驗:得到親朋好友的幫助,你不覺得奇怪,因為“他是我的親戚”、"他是我的朋友",他們理所當然會幫助我們;若是一個陌生人向你伸出援助之手,你會認為“這個人樂於助人”。因為人們無法用“親戚”、“朋友”這樣的外部理由來解釋別人的行為,隻能追究到他人格內部的原因。

每個人都力圖使自己的行為看起來合理,因而總是為自身的行為尋找原因。一旦找到足夠的原因,人們就很少再繼續尋找下去。而且,人們在尋找原因時,總是先找那些顯而易見的外在原因。因此,如果外部原因足以對其行為做出解釋時,人們一般就不再去尋找內部的原因了,這就是心理學上所說的“過度理由效應”。

“過度理由效應”是由心理學家德西發現的。1971年,德西和他的助手使用實驗方法,很好地證明了過度理由效應的存在。

他以大學生為實驗對象,請他們分別單獨解決測量智力的問題。實驗分為三個

階段:第一階段,每個被試者自己解題,不給獎勵;第二階段,將被試者分為A、B兩組,A組被試者每解決一個問題就得到1美元的報酬,而B組依然不給獎勵;第三階段,自由休息時間,被試者想做什麽就做什麽,其目的是考察被試者是否維持了解題的興趣。

結果發現,B組在自由休息時仍繼續解題,而A組在能獲取報酬時解題十分努力,而在不能獲得報酬的休息時間,明顯失去了解題的興趣。第二階段時給A組的金錢獎勵,作為外加的過度理由,造成明顯的過度理由效應,使A組被試者用獲取金錢獎勵來解釋自己解題的行為,從而使自己原來對解題本身有興趣的態度出現了

變化。到第三階段,獎勵一旦失去,態度已經改變的A組被試者就沒有了繼續解題的理由,而沒有受到過度理由效應影響的B組被試者,第三階段仍保持著對解題的熱情。

人們都有為事情找理由的習慣,所以很多商家利用“過度理由效應”,提供給消費者一個可信的、非買不可的理由,大大促進了銷售業績。在維薩卡和萬事達卡為用戶提供“花旗購物卡”的服務活動中。商家告訴消費者“使用花旗購物卡可以讓您享受到20萬種名牌商品的最低價”。結果,消費者對此回應寥寥。經過自省後,商家發現了自己的錯誤,那就是他們為消費者解釋了利益,但是卻沒有為消費者提供令人信服的理由。於是他們在後續的宣傳中這樣說道:使用花旗購物卡購物可以讓您享受20萬種名牌商品的最低價,因為我們的計算機一刻不停地監控全國各地5萬家零售商的價格,以保證您能夠享受到市場上的最低價位。廣告一經刊出,注冊人數大增,幾乎爆棚。

同樣的事情在日常生活中也會屢屢發生。“過度理由效應”很容易發生在過分講究“1”和“0”角色分配的情侶身上。例如女孩抱怨自己的男友不懂得付出,隻是一味地索取,而男友則認為這是作為“老公”應該盡的責任。原因就在於兩人的關係長期陷於單一的流向。一開始,作為“老公”的一方確立了自己“1”的角色以後,為了顯示自己男人的寬大肩膀,用心嗬護自己的愛人,不斷地從各個層麵付出。而女方則拚命地體現出自己的“小鳥依人”。久而久之,“過度理由效應”便產生了作用,兩人不自覺地將情侶關係的定位留於淺表的“施予和獲得”這個利益層麵,而忽視了深層次的感情交流、生活適應和個性融合等方麵。最後,女方的索取欲望越來越膨脹,而男方往往到最後會變得疲憊不堪。到分手時,男方會覺得女方自私自利,隻為了得到好處而和自己在一起,而女方則會一味地指責對方根本不愛自己,或者另有新歡才不再對自己付出。

當親人和朋友為自己提供幫助時,人們總是會把原因歸結為簡單的外部原因——因為自己和他們的特殊關係,所以他們對自己的幫助是理所當然。但就是這種簡單的理由,使人們喪失了很多被感動和向別人表示感謝的機會。當你明白了過度理由效應的道理之後,就不應該再認為一切都是理所當然的,而是要適時表達自己的感激之情,懂得知恩圖報。這時,你就會發現有很多人在關心和幫助自己,你也會因此體會到生活的美好和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