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的懲罰是必要的

賞識是對孩子進行教育的一種有利手段,對孩子的獎勵是孩子成長的過程中不可或缺的一種教育方法。因為它是對孩子成功的一種認可,而且也是孩子在成長過程中不可缺少的激勵因素,可以說是一種外在的動力。但是,在實際的生活之中,我們的孩子是不能一味地生長在周圍人的誇獎之中的。俗話說:“人非聖賢,孰能無過。”當麵對孩子的缺點是錯誤的時候,家長還是要進行批評,進行合理的懲罰。

猶太人認為,當孩子出現了過失的時候,也正好是父母對他們進行教育的一個很好的機會。因為內疚和不安會使他們急於求助,而且在這個時候他們明白的道理有可能刻骨銘心。

一位11歲的美國男孩在踢足球時不小心踢碎了鄰居家的玻璃,人家索賠12.50美元。闖了大禍的男孩向父親認錯後,父親讓他對自己的過失負責。父親告訴他說:“我先借給你錢,一年後還我。”從此,這位男孩每逢周末、假日便外出辛勤打工,經過半年的努力,他終於掙足了12.50美元還給了父親。

小男孩犯了錯誤,父親用承擔責任的方式來對其進行懲罰,不僅培養了孩子的責任感,而且也使自己對錯誤銘記在心,達到了教育的效果。

在現在的教育中,如果還沒有懲戒,那麽這樣的教育就是不完整的教育。在教育中,應當反對的不應當是懲戒,而是體罰和變相的體罰。懲戒和體罰是有著本質上區別的,懲戒是合理的適度的有助於孩子成長的處罰,而體罰則是以傷害孩子身體、心理為前提的,阻礙它們健康成長的一個處罰。

其實,當一個人知道自己犯了錯誤的時候,內心就會有一種要接受的準備。這是一種心理方麵的需求,也是為自己的愧疚擔負一種責任,以此來取得心理上的平衡。隻有那些年紀很小的孩子或是社會化程度較低的人,才會選擇逃避責任。其實想一下我們自己長大的過程中,每個人總有一些讓自己終身難忘的懲罰。通常來說,孩子犯錯誤的時候,恰恰是教育他們的好機會。在這個時候對他們的懲戒可以讓他們更加刻骨銘心。

猶太人認為,在教育孩子的過程中,懲罰是必要的。不過,懲罰一定要合理,父母盡量不要打罵、嚇唬和體罰孩子。懲罰孩子可以用以下幾種方法:

(1)態度、語言暗示。當孩子犯了錯誤時,他會從父母的語氣、音調、表情、態度中覺察出對他行為的不滿、傷心和失望。一個愛父母的孩子會為了重新得到父母的歡心和愛而改正自己的錯誤行為。

(2)剝奪遊戲的機會。如果孩子隨便亂扔東西,亂砸玩具,不聽勸阻,父母就應該把玩具藏起來,使他在一段時間內失去玩玩具的機會。例如在玩遊戲時孩子欺侮了同伴,父母可以禁止他與同伴做遊戲,直到他覺得寂寞並請求父母允許他和同伴一起玩。如果孩子說髒話,屢教不改,父母可以通過不讓他看電視,假日不帶他出去玩、不和他遊戲、不給他講故事、不買已經答應好給他買的玩具和圖書、衣物等,以示懲罰。

(3)輕打孩子的屁股。在教育中孩子實在不聽話,在萬不得已的情況下,父母打孩子的屁股以示懲罰也是可以的。但是要注意不要打孩子的臉,或用棍子狠打孩子。這會使孩子感到屈辱而對父母懷恨在心。

打罵孩子很難使責罰真正奏效。責罰孩子時父母要注意以下三點:

(1)不要光聽孩子的口頭認錯,而要他用行動改正。

(2)不要很快饒恕孩子。隻要有一兩次饒恕了他,他就會一件事還未了結,又大膽地去做另一件錯事。因為孩子知道,他隻要一求饒,父母就會輕易地寬恕他。

(3)通過懲罰達到教育的目的。父母要認識到懲罰是一種否定性的後果,在使用得當的時候,懲罰能消除或減少孩子的不良行為。要正確使用懲罰。

父母首先要知道對孩子不合理的懲罰是有害的,它會製造令人不快的感情,同時還耗費人的精力。

懲罰能發揮作用,但要有效地使用它卻很不容易,大部分父母相信懲罰孩子某種不良行為舉止,是切實可行的。但有時卻並非如此。

父母要求孩子上學之前要整理床鋪,如果不整理床鋪,父母就會命令孩子提早30分鍾起床。當然,也有個別的父母見孩子不整理床鋪,就親手代勞的事也有,這樣的事情並不多見。因為很多父母已經認識到了孩子的事情必須孩子自己動手去做。

大多數父母認為孩子不整理自己的床鋪就讓孩子早起床是一種很好的懲罰。這個想法與做法看起來不錯。

就這個問題,對幾位孩子進行了調查,有的孩子說:

“這種懲罰不錯,也很有效果。因為記得整理自己的床鋪,這樣就避免了父母對自己的其他形式的懲罰。”

這種孩子認為晚點起床是很重要的。

有的孩子對父母這種懲罰是這樣認為的:“早起不是懲罰,我不逃避早起,早起對我們的行為舉止並沒有什麽效果。也許我喜歡早點起來,我總是不整理床鋪。我就這樣。”

這種懲罰對有的孩子有用,對有的孩子並不起作用。如果遇到這種情況,父母就得改變懲罰孩子的方式。

懲罰的目的是減少孩子的不良行為和舉止,如果這種不良行為舉止不改變,那麽這種懲罰就沒有發揮作用。

(4)懲罰必須合理。懲罰孩子不要讓孩子感到羞辱或者說是被貶低,也不要讓孩子感到窘迫。

父母懲罰孩子的目的是要讓孩子認識到,不好的行為源於某種不好的決定,良好的行為取決於某種好的決定。當父母懲罰孩子讓孩子感到窘迫時,這種懲罰所製造出的不健康的感情會讓孩子受到某種程度的傷害。

同時,這種窘迫隻會導致孩子認為你卑鄙或者是不公平。當這種情形出現時,你的孩子可能會以怒氣相對抗,出現這樣的情況隻能讓你與你的孩子形成一種惡性循環。

懲罰必須合理。對孩子進行簡單而行之有效的懲罰要比苛刻的懲罰更有立竿見影的效果。懲罰是依據孩子的不良行為的大小做出適當的處理。不要因為你的孩子不肯吃那些你認為對他身體有好處的東西而對他實行一個星期的限製,拿走他的點心就可以了。

合理的懲罰,會讓孩子認識到恰當的行為對他們來說是重要的。

一種好的教育方法可以變庸才為天才,一個人是天才還是庸才,究竟是取決於天賦還是教育?這是一個在許多民族中有著爭議的命題。但猶太人對這個命題是沒有爭議的,他們認為絕大多數人的智商都是差不多的,很多有大成就的人並不是靠著天賦,一個普通的孩子隻要教育得法,就能成為一個傑出的人才。

猶太經典中有很多對孩子進行教育的箴言:

“你可以一天不吃飯,但不可以一天不教育你的孩子。”

“有學童而不教育的家庭,必將是一個貧窮的家庭。”

一個人的童年決定他的終生,這話似乎有些偏頗,但在猶太人中是一個至理名言,在現實中也是不爭的事實。如何將孩子打造成一個對社會有用的人是所有父母都必須麵對的問題。

很多人都這樣認為:孩子有出息,是因為天賦優良;孩子不爭氣,就怪罪於先天不足,而不是去追究父母在教育方麵的失職,這是一種多麽可怕的想法啊,而持這種想法的如今還是大有人在。

很多成功的教育事例說明,對孩子的啟蒙教育越早越好。因為孩子從出生到3歲前,是一個最為重要的學習時期。在這個時期,孩子的大腦接受事物的速度和方法最快、最直接,而且容納的信息量也大得驚人,就像一部照相機,能把所接觸的一切轉錄到記憶底片上,經過一定的組合和處理,形成一定的模塊,在無數次的疊加後,孩子就變得聰明起來。

一位猶太教育專家曾說過:“人剛生下來的時候其實沒什麽兩樣,但因為幼小時期所處的環境不同,有的人可能成為天才或英才;有的人則變成了庸才甚至蠢才。就算是普通的孩子,隻要教育得法,也會成為不平凡的人。”假如所有孩子長大後都受到一樣的學校教育,那麽他們的命運決定於孩童時期稟賦的多少。

多數猶太教育家認為:在3歲之前,人們的學習方式與長大後不同,前者是一種模式學習,即無意識學習,後者稱之為主動學習,即有意識學習。了解這一點對開發孩子的潛能是非常有價值的。在無意識的學習過程中,孩子的大腦經過無目的篩選,往往能選出自己樂於接受的東西,沉積下來就是潛能,也就是天才的最早雛形了。

怎樣塑造天才,怎樣發掘天才應該是所有父母需要時間思考的問題,教育心理學家諾新爾認為,最重要的就是在生活中、在我們的家庭中盡早挖掘出孩子的潛能。

生活中的天才是神秘的,事業上的天才更為神秘,這隻是因為我們不了解天才是怎樣出現的。天才並不神秘,也不是可望而不可即,而是幼兒時期的一種潛能。每一個人身上都存在潛能,隻是後天的培養不當,潛能沒有開發出來而已。

生物學、生理學、心理學等學科的研究表明,人天生就有一種特殊的力量。它隱秘地潛藏在人體內,表麵上看不出來,這就是潛能,即我們所說的天才。但人的潛能並不是恒定的、永存的,而是有一個潛能遞減規律。

其實一個人的事業、社會地位、婚姻和財富,並不取決於某種單一的因素,智商高的人不一定成功;同樣,智商低的人不一定不成功。但在相同的條件下,二者成功的幾率卻是不一樣的。

猶太人有很多教育孩子的方法,由於父親忙於工作,教育孩子的責任由母親來承擔。如今,猶太母親教育孩子的方法很受世人的推崇,很多人爭相模仿和學習猶太母親的教子方法。

一位猶太母親維拉說:“我的孩子出生還不到六周,我就自作主張要他看一些有顏色的東西。比如,我準備了很多奶瓶給他喂奶,但奶瓶的顏色卻各不相同,這與很多國家永遠隻用一種顏色的奶瓶是完全不一樣的。我發現用不同顏色的奶瓶給孩子喂奶是一件非常有意思的事。因為孩子喝奶時就會愛上某種顏色,當用他所喜歡的顏色的奶瓶喂他奶時,他總是表現得很有食欲。兩隻粉嫩的小手總是試圖要抱緊這隻奶瓶,而且笑容總掛在臉上。”

“當然,用他不喜歡的顏色的奶瓶給他喂奶時,他是不開心的,他會不停地扭頭,回避奶瓶嘴或把它吐出來,有時還會皺著眉頭表示他的反抗,甚至哭鬧。”

“除了奶瓶之外,我還給孩子買了紅色的小鼓,用短繩把小鼓拴到他的手腕上,隨著手的上下擺動小鼓就會發出聲音。孩子就會很高興,他會認真地去看這些小鼓。”

“為了讓孩子分辨與記住這些顏色,我每周給他換一個其他顏色的小鼓。通過這種方式,在不多的時間中孩子就會記住綠色、紅色、藍色、黃色等顏色。”

另一位猶太母親大衛·德林格說:“教育孩子的方式很多,其中情景教育很重要,可以讓孩子拿一些貼有砂紙的紙片和其他光滑的物品,讓孩子去觸摸、感受,這不僅可以刺激他的感官,而且教給孩子粗糙、光滑等形容詞。當然,嬰兒拿著這些小東西總喜歡往嘴裏送,家長要注意,不要讓孩子養成這種習慣,可以給他們點厲害顏色看,讓他們記住大人不允許的東西是不能放進嘴裏的。”

還有一位猶太人母親凱利說:“這裏所要提到的給孩子買玩具,是要劃分年齡段的,給年齡小的孩子的玩具應該是線條簡單,而色彩明快的那種。”

以上幾種方法被大多數猶太母親所接受。因為猶太人中有一個良好的習慣,為了教育好自己的孩子,母親們總是在不斷探索教育孩子的方法,交流教育孩子的心得。有了一種好的方法,她們就會毫無保留地傳授給他人,似乎對別人的孩子也要盡母親的教育責任。她們認為教育好孩子是每一位猶太母親的責任,也是一位母親所應承擔的民族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