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節 價格能限定住嗎

限製價格是指政府為了限製某些生活必需品的物價上漲而規定的這些商品的最高價格,一般來說,限製價格低於市場均衡價格。實際上,政府製定最高價格的原因一般是出於對公平的考慮。如在戰爭或饑荒時,政府會對生活必需品製定最高限價,使窮人能夠負擔得起,以利於社會穩定。

2007年,蘭州市民發現,他們鍾愛的牛肉麵竟一夜之間上漲0.5元。小碗牛肉麵由原來2.3元上漲到2.8元,大碗牛肉麵由原來2.5元上漲到3元。許多市民驚呼:吃不起牛肉麵了!蘭州物價部門在"掂量"了"牛大碗"的輕重厚實後首次限定:凡蘭州市普通級牛肉麵館,大碗牛肉麵售價不得超過2.5元,小碗與大碗差價為0.2元,違規者將嚴厲查處。

政府實行最高限價的目的是保持市場物價的基本穩定,保持人民生活的基本安定,並且體現國家的價格政策。但是,老百姓似乎並不買賬。他們發現政府強行限價,即使牛肉麵降了價,牛肉麵的質量也會受到影響,市民很難吃到一碗真正的牛肉麵,最後,損害的還是消費者的利益。

在牛肉麵限價的問題上,政府可能是好心做了錯事。作為一個消費者,他永遠希望東西越便宜越好;作為一個生產者,他希望他的東西越貴越好。這都是市場的問題,政府不能因老百姓要求降低價格,你就強迫生產者降低價格,這兩者之間要靠市場的力量來平衡,而不能隻聽消費者的。比如去吃麵,所有人都希望麵是便宜的,但是希望和事實之間的利益分配關係是另外一回事情。其實在牛肉麵的價格高了以後,牛肉麵館多了,他們就會把牛肉麵的價格競爭下來。

"牛肉麵限價"作為一種最高限價,在經濟學上,叫做價格天花板。在20世紀90年代中期,因為通貨膨脹,不少地方政府對肉類、蔬菜產品等就製定過不少最高限價,其目的主要有兩個,一是抑製物價上漲,二是平息老百姓對物價上漲的抱怨。如果牛肉麵的分量、質量下降,政府就很有可能卷入本應該由市場來完成的活動中。顯然,政府不喜歡商家"短斤缺兩"、"粗製濫造",可是,如果一定要將政策貫徹到底,就必須派出大量工商執法人員定期抽查,這樣的結果無外乎有兩個,要不指令被變相架空,要不付出極高的監督成本。

牛肉麵限價隻是一個很小的問題,不過小問題折射出大道理。就拿房屋來說,20世紀七八十年代,一套二居室的房屋,幾萬元就能搞定。但現在今非昔比了,不要說幾萬元,幾十萬元在北京這樣的中心城市也買不了一套房子。很多人隻能望房興歎,能貸款的人,也為每個月的月供壓得喘不過氣來。怎麽辦呢?這就需要政府出麵來調節這一價位的波動--限製價格。

我們可以用住房的限製價格為例來說明限製價格的作用。

第一,限製價格導致住房供給嚴重不足。在計劃經濟體製下,決定住房供給的並不是價格,而是國家計劃。所以,住房不足的基本原因不能完全歸咎於租金的高低,但應該指出,除了計劃失誤外,房租過低也是原因之一。由於房租過低,甚至比住房的維修費用還少,這就造成住房部門資金嚴重不足,建房困難。

第二,黑市和尋租。在房租受到嚴格管製,住房嚴重短缺的情況下,就會產生黑市和尋租。在我國公有單位住房絕大多數是由各單位擁有的住房。在這種情況下,人們都想盡辦法分到國家住房,想辦法走門子,這種尋求活動增加了住房的交易成本。黑市活動包括兩方麵:以極高的價格租用私人住房,以及個人把分配到的住房高價出租。除了尋求活動和黑市外,在租金受到嚴格限製,住房采取配給的情況下,必然產生尋租現象。這主要表現在,掌握分配住房權的人,利用權力接受賄賂。

解決住房問題的出路,一是住房市場化。一方麵通過有償轉讓使公有住房私有化;另一方麵開放對房租限製,由住房市場的供求決定房租。二是創造住房市場化條件。我國實行住房市場化,但由於職工收入水平低,工資中實際不包括買房支出以及住房的分配不公平等因素,造成普通家庭嚴重困難。因而我們必須創造條件,推動住房市場化。

根據上述實例,對於限製價格的利弊可以概括如下:限製價格有利於社會平等的實現,有利於社會的安定,但這種政策長期實行會引起嚴重的不利後果。第一,價格水平低不利於刺激生產,從而會使產品長期存在短缺現象;第二,價格水平低不利於抑製需求,從而會在資源短缺的同時又造成嚴重的浪費;第三,限製價格之下所實行的配給,會引起社會風尚敗壞,產生尋求活動、黑市和尋租。

正因為以上原因,經濟學家都反對長期采用限製價格政策,一般隻在戰爭或自然災害等特殊時期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