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饒人處且饒人

前幾天去超市的路上,看見有一個騎自行車的30多歲的女人撞倒了一個7、8歲的小女孩兒,然後就破口大罵:"你是誰家的孩子呀,看你也不想智商低的孩子,怎麽連路也不會走呀!……”後麵的話更是不堪入耳。小女孩兒大概是被嚇倒了吧,一句話也不說。

當然小女孩兒也是有錯的,因為小女孩兒是逆行的,但是現在我們先撇開小女孩兒的問題不說。我想那位當眾罵人的女人也應該是位母親吧,如果有一天她的女兒被人在眾目睽睽之下如此羞辱會是怎樣的感覺,作為母親的她又會是怎樣的感覺。況且,就算她在生氣,她也應該想到那還隻是一個孩子。與其當眾大罵,為什麽不換個方式呢?為什麽不選擇告訴小女孩兒應該靠右走呢?

從前讀紅樓夢時,其中有幾個丫鬟,曾給我留下了十分深刻的印象。譬如:平兒、晴雯、紫鵑、小紅等,其中平兒有句話:“得饒人處且饒人。”我覺得平兒這話說得好,後來翻閱資料,才知道此話原來出處:"古代蔡州褒信縣有一個道人,棋藝特別精湛。每逢下棋,總是讓人先下,即使這樣,他也從來沒輸過。道士自鳴得意,做詩雲:‘爛柯真訣妙通神,一局曾經幾度春。自出洞來無敵手,得饒人處且饒人’。”"饒人"本指讓人一步棋,後來"得饒人處且饒人"成為表示盡量對人寬容忍讓的成語了。

每個人的智慧、經驗、價值觀、生活背景都不相同,因此與人相處,爭鬥難免——不管是利益上的爭鬥或是是非的爭鬥。而這種爭鬥,在競爭激烈的現今社會尤其明顯。

大部分的人,一陷身於爭鬥的漩渦,便不由自主地焦躁起來,一方麵為了麵子,一方麵為了利益,因此一得了“理”,便不饒人,非逼得對方徹底服軟不可。然而“得理不饒人"雖然讓你吹著勝利的號角,但這卻也是下次爭鬥的前奏;"戰敗”的一方為了一種麵子和利益,他當然要“討”回來。

當然,"得理不饒人"是你的權利,但何妨"得理且饒人"!

所謂“得饒人處且饒人”,就是放對方一條生路,讓他有個台階下,為他留點麵子和立足之地,這不太容易做到,但如果能做到,對自己則好處多多。

古代有個人叫王烈,器度寬宏,學業精深,年輕時名望在管寧、邴原之上。他善於教誨,鄉裏有人偷牛,被牛的主人捉住,偷牛賊請求說:"甘願受刑被殺,隻求不讓王烈知道。"王烈聽說後讓人前去看他,並送給他一匹布。有人詢問送布的原因,王烈說:"偷牛賊害怕我聽到他的過失,表示他還有羞恥心。既然知道羞恥,就能夠生出善心。我送給他布,就是鼓勵他從善。"後來,有一位老人將佩劍丟失在路上,一位行人看到後,便守在旁邊,到了傍晚,老人回來,找到了丟失的劍,大為驚奇,便把這件事告訴王烈。王烈派人調查,原來守劍的人就是從前那個偷牛賊。

得饒人處且饒人,就是說,做事不要太絕了。溫順的兔子在被逼急的時候還會咬人呢,做事就更要給人留回旋的餘地,不要把人逼到絕處,即使是對手也要給他留點麵子,不要趕盡殺絕,否則他一急眼,豁出自己也把你拿去墊背,就太不值得了。

有位朋友講過這麽一個真實的故事:朋友所在單位有人搬遷,單位決定把這套即將空出的單元房分配給朋友住。在移交過程中,原房主因為買下房子後曾作過裝修,就提出讓朋友從經濟上做一些補償:按原物價照價支付。朋友爽快答應了。可臨到交鑰匙的時候,原房主又要求朋友交付他在空閑期間購房款的利息。

朋友說:"太過分了。他那些舊東西現在市場上半價就可以買新的,我寧願吃點兒虧成全他。自從他提出退房,我交納了我的購房款,也就是說從他提出退房到真正搬了出去的一年半時間裏,是我出錢他住房。他竟然還要我賠償利息!”

一氣之下,這位朋友撬鎖砸門,先入為主。他對原房主說:"我不是收破爛兒的,請把你的東西統統搬出去!"那房主理虧,隻好強飲下他自己釀造的苦酒。

生活中確有這樣一類人,平常默默無聞,與人為善,處處小心,甘願吃虧;如果發起怒來,他可能讓所有認識他的人瞠目結舌。“不叫的狗,咬人最凶。”超負荷的逼迫,往往是使人產生反常舉動的導火索。

著名作家尤風偉的一部獲獎小說《泱泱水》中講述了這樣一個故事:

主人公是一個處於兩大對立麵夾縫中的人物。他所在的村子兩姓家族的爭強鬥勝由來已久。而主人公又不願受製於家族的束縛,他桀驁不馴,不滿意於族長為他設計好的道路,因而招致族內外勢力的巨大打擊。兩姓和解不成,自由戀愛不成,他還被綁捆看押,即將受到族規更嚴厲的懲罰。他忍無可忍,掙脫繩索,扒開堤壩,讓泱泱大水灌進村莊,頓時一片汪洋洶湧。

主人公的行為也許慘無人道,其家族的做法也許與現實格格不入。但是,我們不難看出主人公的行為是出於一種報複心理,而這種心理的來源,卻是世俗勢力的逼迫。

我們在做事時,對付那些奸詐小人時一定要做到有理、有利、有節。切莫逼兔咬人,否則,不僅事情難以成功,你自己還會受到傷害!

俗話說:"饒人不是癡漢。"因此,當雙方的爭論已到劍拔弩張的時候,占理得勢的一方應當有“得饒人處且饒人”的風範;切忌窮追猛打,將對方逼入死胡同。那樣不僅不能辯贏對方,反而會擴大矛盾衝突。當然,"饒人"也要講究語言藝術,這就是力求在無損於雙方麵子和尊嚴的情況下達成妥協。要做到這一點,言語方式和言語內容的選擇是否恰當,就顯得格外重要了。

生物學家巴斯德,一次在實驗室工作時,突然一個男子躥進來,指責他誘騙了自已的老婆。爭論中對方提出決鬥。作為清白占理的巴斯德,他完全可以將對方趕出門去,或者奮起決鬥,但是那樣並不能解決問題,甚至會造成兩敗俱傷的嚴重惡果。這時候巴斯德沉著地說“我是無辜的……如果你非要決鬥,我就有權選擇武器。”對方同意了。巴斯德指著麵前的兩隻燒杯說:"你看這兩隻燒杯,一隻有天花病毒,一隻有淨水。你先選擇一瓶子喝掉,我再喝餘下的一瓶,這該可以了吧?"那男子怔住了,他一下子陷於難解的死結麵前,隻得停止爭論與挑戰,尷尬地退出了實驗室。

無疑,正是巴斯德提出的柔中帶刺的難題,才最終使決鬥告吹,幹戈止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