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住情感的閥門

資深的演講家都說,表達情感要恰如其分。羅馬的文藝理論家郎加納斯說:“那些巨大的激烈情感,如果沒有理智的控製而任其為自己的盲目、輕率的衝動所操縱,那就會像一隻沒有了壓艙石而飄流不定的船那樣陷入危險。它們是每每需要刺激的,但是有時也需要抑製。”

沒有任何東西能夠像恰到好處的真情流露那樣導致崇高;這種真情通過一種“雅致的瘋狂”和神聖的靈感而湧出,聽來猶如神的聲音。這就是掌握自己的情感,恰到好處地表達自己情感的威力所在。

如果演講者不能用理智控製自己的情感,誇大地運用了態勢語言和有聲語言,演講效果就會受到影響。

例如講到悲痛之處,失聲地痛哭起來,以致講不下去,真實固然真實,然而顯得過分了。又如講到高興處,就笑得前仰後合,手舞足蹈,使聽眾不知所以然,這樣毫無節製的過分的情感表達,隻會弄巧成拙,失去其價值。

再者,整個演講過程要基調一致。如同唱歌一樣,演講者講前一定要根據主題思想、情感的需要,為自己演講的情感定一個基調。並使其貫穿於演講的始終。雖有變化,但不離開總基調。整個演講是興奮的,還是悲傷的,是活潑的,還是莊嚴的,要盡可能前後一致。要形成演講者的整體風格。切不可在一個演講中,大起大落。忽而大悲,忽而大喜,忽而輕鬆自得,忽而又怒氣衝天。這樣就會衝亂聽眾的思想脈絡,破壞聽眾情感的統一,減弱了應有的感染效果。

當然,演講中可能出現相反的情感,但要注意,不要把兩種較集中的情感都推向最**。如果有兩種以上情感交織的演講,演講者一定要在情感轉換時,有個過渡。否則,聽眾在沒有準備的情況下,就會感到突然。要使轉換自然,就需要前種情感由強到弱,而後種情感可由弱到強,這樣,兩種情感就可以自然過渡了。

另外,在無須抒情的場合作不得當的空泛的抒情,或者抒發了遠遠超過情境所許可的感情,這樣的假情感的表達對於演講的效果來說,更是有害無益的。

前段時間,我聽一位朋友說起一件事:他所執教的某學院舉辦了一場演講比賽。比賽中有一個女同學極盡抒情之能事,在台上講得聲淚俱下,哽咽難言,但結果卻沒能取得任何名次。這是為什麽呢?比賽結束後,這個女生找到作為首席評委的他:“老師,我覺得我演講得很投入、很用感情,可沒想到結果並不理想,您能不能告訴我,我的演講到底敗在哪裏?”

對這個女生的演講,我朋友說印象很深刻,對她的失利也深感遺憾。於是他坦然道:“你的演講敗就敗在太夠抒情上,不僅演講稿寫得太抒情了,而且你的語調、態勢由於太過抒情也剝弱了你的演講說服力。要記住,演講不是朗誦,更不是演戲,所以抒情一定要有節製!”

演講要求演講者麵對聽眾,以有聲語言為主要表達形式,以態勢語言為輔助形式,係統、鮮明地闡明自己的觀點或主張。而很多人認為演講隻要語言優美,感情充沛,表演生動就能打動聽眾,這其實是一個誤區。演講需要抒情,但演講抒情要掌握一個原則,那就是情由旨牽,理移情隨。具體要注意以下幾點:

1.抒情文字不宜過多

我們強調演講內容是情與理的有機融合,無情無以動人,無理則無以服人。演講稿中固然需要抒情性文字,但“抒情”是為“說理”服務的,不能喧賓奪主,本末倒置;我們也不反對在演講稿寫作中適當借簽詩歌、散文等文體的表現形式,但忽視演講的說理宗旨,把散文化的語言、詩意的文字過多過濫地寫進演講稿中去,以追求辭藻的華麗與優美來達到抒情目的,這是認識上的錯誤,也是極不可取的。

2.抒情語調不宜過濫

演講是通過語調的高低升降,節奏的相同、速度的急促舒緩、音量的宏大纖細、音色的剛柔多變來完成的。這與同是聲音藝術的朗誦區別並不大。但事實上,以陳述觀點、表情達意、以理服人的演講有許多句或段是不需要用抒情式語氣來詮釋的。演講者把聲音表現技巧與真摯的思想感情想結合本無可厚非,但如果一味地沉湎與抒情式語調“無處不抒情”,勢必會剝弱演講的說服力,把演講演繹成了朗誦,失敗也就在難免了。控製好抒情語氣的量,把握好抒情性聲音的度,應是演講者上台演講時所必須注意的。

3.抒情態勢不宜過頻

除了語氣表達的好壞將直接影響演講效果外,其他富有表演性的非語言形式也會直接或間接地給演講效果以不同的影響,如姿態、動作、手勢、表情等等。不同的手勢、不同的動作、不同的表情,旨可以表示不同的意思或情感,這就是我所說的演講中的“演”。但“演”與“講”之間必須是以“講”為主,以“演”為輔,“演”必須建立在“講”的基礎上。有的人顧此失彼,過於強調“演”,頻繁使用態勢語言,結果把演講變成了小品或話劇。要記住,演講不是表演。

總之,演講中的抒情不能因演講者宣泄個人情緒的需要而無所節製;演講者更不應該處於“自我陶醉”的狀態中。演講是一種嚴肅的社會實踐活動,在演講中,一定要理智而有所節製地抒情。要##守住情感的閥門,不能亂抒情,濫抒情,或者毫無意義的抒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