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待孩子任性不能走向兩種極端

現今的家庭中,任性的孩子越來越多。

研究表明,任性是孩子一種不正常的心理狀態反映,往往是他們用來要挾父母,滿足自己某種需要的一種手段。因為孩子的思維是以自我為中心的,他們常常根據自己的向往、興趣,向父母提出這樣或那樣的要求。

麵對孩子的任性,父母往往很頭痛,不知如何是好,容易走向兩種極端。

事例一:

爸爸虎著臉快步背著6歲的兒子往家走,背上的兒子還在因為不給他買玩具而不停地哭鬧著。這時,爸爸實在忍無可忍,一把將兒子從背上卸下。這個舉動使得一直在後麵追趕的媽媽倍加心疼,媽媽見狀馬上加快了腳步,趕到了兒子麵前,並在兒子麵前將丈夫狠狠地推了一把:“你真狠。”媽媽心疼地扶起孩子,並告訴他:“爸爸是個大壞蛋。”

孩子要什麽,有些父母就滿足什麽,可謂百依百順。這些父母認為隻要無限地滿足孩子的物質需要,就是愛孩子、疼孩子的表現,其實這是一種最無知的愛。如果父母對孩子的要求總是無原則地滿足,就等於慫恿孩子任性、專橫的毛病。實際上,孩子對愛的需要不僅是物質上的,更重要的是精神上的。生活中,有的父母隻注意給孩子補充各種營養品,卻忽視了對孩子良好的道德行為習慣和社會適應能力的培養。有的家長給孩子買了許多書籍或買了電腦,卻沒有正確地引導孩子去讀書或正確地使用電腦,也不明白給予孩子精神鼓勵,實際上,這種精神上的愛對孩子的成長更加重要。

事例二:

小東是個任性的孩子。這天,媽媽要去逛商場,小東說什麽也要跟去,可是,他的作業還沒有完成。為此,媽媽嚴詞拒絕了。小東不依不饒,竟當場哭鬧起來,媽媽氣急敗壞,“你這小兔崽子,我就不信治不了你了!”說完,猛地將兒子抱進房間,“啪”的一聲把門反鎖住,徑直一個人走了。

有的父母認為,對孩子的任性不能遷就,要采取強硬手段,絲毫不能退讓。孩子要這樣做,我偏不許;孩子要什麽,我偏不給;孩子要買什麽,我偏不給買。這樣的結果是,孩子出現逆反心理甚至仇恨父母。

其實,當父母的態度和孩子的願望恰好發生矛盾,雙方處於相持的僵局時,父母不妨做出暫時的讓步。當然暫時的讓步並不是遷就,而是為了擺脫僵局,緩和矛盾,以便另找合適的機會進行教育。父母可以用“許諾”的方法來暫時轉移孩子的注意力,緩和矛盾。比如,孩子想要一種什麽東西,父母一時拿不出來,父母就可以說:“等一會兒,我給你找。”或者父母根本沒有孩子想要的那種東西,父母可以說:“我給你一個別的東西吧。”在運用“許諾”的方法時,父母一定要注意做到言而有信,答應孩子的事情,事後一定要兌現。有的父母誤以為孩子小,過一會兒就忘了,對孩子許諾的事,不必當真。甚至有些父母,有時為了製止孩子的某種行為,讓孩子聽話,隨口答應孩子提出的一些要求,以為如此哄騙一下就可以過去了。其實,這種做法不僅不能達到教育的目的,反而會使孩子不相信父母,使父母的威信在孩子心目中降低。有的孩子還可能從父母身上學會說謊、欺騙,養成不誠實的惡習。

人的性格的形成與教育、生活環境、家庭氣氛和社會實踐有著密切的關係。一般孩子的性格在學齡前已初步形成,但不穩定,隨著年齡的增長而趨於成熟,並有很大的“可塑”性。所以要培養孩子良好的性格、杜絕任性行為,應從小抓起。

第一,父母對孩子持有一定的行為界限要求,引導孩子養成良好的習慣。對孩子的要求不能一味地滿足,要分清對與錯,合理的要求可以滿足;無理的要求,不能答應。孩子一旦哭鬧,千萬不可打罵,要耐心地給孩子講道理,最好是用既生動又富有教育意義的小故事予以開導。

第二,在孩子任性時,父母要善於把孩子的興趣引開去,以轉移孩子的注意力。例如,孩子進入超市,吵著要買糖果,看見氣球,又鬧著要氣球,此時,父母可設法讓孩子去觀察某一事物,使他忘掉剛才哭喊著要的糖果、氣球。

第三,父母要有耐心。當孩子哭鬧時,父母可采取漫不經心的態度,讓孩子感到,他的哭鬧嚇唬不了誰,這樣,他就會自覺沒趣,漸漸地安靜下來。

總的來說,孩子耍脾氣、任性,父母不必太過緊張,重要的是疏導。但切不可時而抓緊教育,時而放鬆教導,全憑自己的情緒決定教育態度。同時,要向孩子明確自己對任性行為的立場與原則,這就會使孩子確切地感到父母的教育態度堅決。孩子那種“我獨占”“我為主”“服從我”的不良心理和任性行為,將在良好的教育環境中逐漸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