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節 積極的關注重心

有關政治哲學中的自由的作品裏,充滿了區分“消極的”自由與“積極的”自由的討論。二者的區別有不同的解釋,其中一種是把“消極的"自由看成不被禁止做某事,而把"積極的"自由看成真正能幫助個人完成他想做的事的那些支持性影響力。自由主義者更強調消極自由,而讚成公共援助的人則傾向於強調積極自由。

類似的——但不是相同的——區別,出現在解釋與公民相對應的政府的“責任”上。消極的職責包括防止走向惡性的發展(如,宣布壟斷行為是非法的),而積極的責任關心的是建設性地支持公民自助的努力(如,公共教育、重新分配土地、保護弱勢群體的合法權利等行為)。不考慮那些極端的主張,大部分的政治理論趨向於同時注意政府的積極和消極職能,但對各自的相對重要性的看法差別極大。

許多關於自由化和取消管製的爭論,關注的是消除被認為是政府消極作為造成的反效果。中央政府和新政策的支持者們大力推崇這種觀點,而反對此類改革的聲音,來自那些從政府的消極責任中受益的人。雙方的論戰充斥著目前印度的政策爭論。

“消極”領域無疑能找出一些問題來,但是這類爭論完全忽視了政府積極職能的重要性,例如製定公共教育、醫療服務和社會保障方麵的條款。這裏也有可辯論的餘地(如,怎麽做、做多少、做多久等),但是幾乎所有注意力都集中在辯論是讚成還是反對政府消極作為上(以及自由化和取消管製相應的優缺點),沒人整理有關積極職能的問題。當前最需要的是擴大關注的重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