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貨幣製度與貨幣政策

墨西哥中央銀行

墨西哥銀行(Banco de Mexico)是墨西哥的中央銀行,國會授權其自主運營,自我管理,任何政府機構均無權向其發布融資指令。墨西哥銀行的基本目標是發行貨幣,保持貨幣購買力穩定,以及推動金融係統健康發展和支付體係有效運行。

墨西哥銀行履行以下職能: (1)管理貨幣的發行和流通、外匯、金融服務,以及支付體係;(2)作為信貸機構的儲備銀行和最後借款人;(3)向聯邦政府提供國庫服務,作為聯邦政府的財務代理機構;(4)向聯邦政府就經濟,尤其是金融事務提出建議;(5)參與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其他國際金融合作機構,以及那些包括中央銀行職能(those embodying central bank)的國際金融合作機構;(6)和上條中的機構、中央銀行以及其他履行金融當局職能的境外法人實體(Legal entities)合作。

墨西哥中央銀行理事會(the board ofgovernors)負責對貨幣事務,對其他實質性行動,以及重要的管理決策做出決定。理事會由5名成員組成,成員由總統任命,但須經議會或常設委員會(permanent

commission)批準。

《墨西哥銀行法》第46款規定了理事會的關鍵職責,其中最為重要的是:批準紙幣的發行及硬幣鑄造;向聯邦政府授信;決定政策和標準,中央銀行據此進行運營,頒布規章,批準內部議事程序(by-laws)、預算、總體工作條件、合約規則。

墨西哥中央銀行理事會下設理事會秘書處、理事會顧問辦公室、總稽核(Comptroller)。內設部門有:中央銀行運營、經濟研究、金融係統分析、行政管理、信息技術、法律事務、計劃及預算、貨幣發行、外部事務。

墨西哥的貨幣製度

墨西哥的貨幣由中央銀行發行。紙幣共有6種,分別是:20比索、50比索、100比索、200比索、500比索、1000比索。硬幣共有9種,分別是:5分、10分、20分、50分、1比索、2比索、5比索、10比索、100比索。

墨西哥的貨幣政策

自2001年以來,墨西哥實行的是通貨膨脹目標製(inflationtargeting framework)。中央銀行通過公布通脹目標、保持貨幣政策透明、與公眾進行廣泛溝通,以及對一係列反映通貨膨脹未來發展路徑的指標進行係統評估等措施,實施通脹目標製。中央銀行對物價及其通脹前景的持續評估,是貨幣政策實施的關鍵要素。

墨西哥采用核心CPI(消費者物價指數)作為通貨膨脹指標。此外,中央銀行也監控決定通脹的主要經濟變量,諸如國際金融環境和匯率、收益、工資、就業和單位勞動成本、總供給和總需求、管製價格、公共財政,以及貨幣和信貸總量。

貨幣政策操作目標和工具

從2008年1月21日起,墨西哥銀行貨幣政策操作目標正式轉向利率目標。墨西哥銀行不再使用商業銀行在中央銀行的每日經常賬戶餘額作為操作目標,而代之以銀行間隔夜利率。墨西哥中央銀行通過公開市場操作提供或回收流動性貨幣公開市場操作中最常用的操作工具是貸款拍賣、存款和回購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