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財政的秘密

全國公共財政體係包括三部分:即聯邦政府收支、受預算控製的聯邦直屬機構和國有企業的財政收支、其他公共部門的財政收支。聯邦政府的財政收入歸墨西哥財政與公共信貸部主管;聯邦政府財政支出歸計劃與預算部主管;國有企業和其他公共部門財政收支歸商業和工業發展部等有關部門主管。各州和市一級的財政由各州的財政部和市政府相應機構管理。聯邦、州、市三級政府的財政相對獨立,但相互之間又有聯係,地方財政收入主要依靠地方稅收和屬於地方的國有企業收入,少部分靠聯邦政府補貼。

財政收入分聯邦政府收入和國有企業及其他公共部門收入兩大類。聯邦政府收入分經常項目收入和資本收入兩部分。經常項目收入包括稅收和非稅收收入。稅收包括企業和個人所得稅、生產和勞務稅、增值稅、進出口稅等;非稅收收入包括信貸業務收入、不動產轉讓收入等。財政支出包括經常項目支出和資本項目;前者包括公職人員工資,行政開支,教育、衛生、科研費用,國防開支,支付債務利息等主要項目;後者包括購置用於發展的商品,公共設施建設費用,給國有企業的撥款及其他投資。

墨西哥實行聯邦、州和市三級稅收體係。在過去的15年裏,墨西哥稅收製度已得到很大的簡化。

所得稅 公司所得稅稅率2005年為30%,2006年為29%,2007年及之後為28%。個人所得稅稅率自3%至最高29%(2006年)不等,最高稅率在2007年及之後調降為28%。

公司單一稅(IETU)墨西哥政府於2008年1月1日起實施ETU,取代原有的資產稅,以解決逃漏稅問題。凡居住在墨西哥領土的個人或公司,除了個人的薪資外,均須繳納IETU。此外,對於在墨西哥有永久設點但居住海外的墨西哥籍個人及公司,對於該永久設點所產生之所得亦應繳IETU。IETU稅率分別為2008年16.5%、2009年17%、2010年起17.5%。將以現金所得為課稅基礎,采取月繳方式,年終時分別計算IETU與所得稅實際應繳稅額,取高者課征,並繳納稅額(扣除每月已繳稅額)。

現金存款 稅墨西哥政府為防止未向財政部登記的攤販商家逃漏稅,自2008年7月1日起,凡是同一公司或個人到金融機構現金存款每個月超過2.5萬比索,將課征2%的存款稅。公司或個人在同一家銀行有數個賬號,若賬戶名稱相同,該等賬戶之現金存款還是要一並累計。

增值稅(IVA)內地稅率為15%,邊境地區為10%。對商品交易、獨立勞務的報酬、使用物品暫時權利之授予以及商品及勞務之進口等予以課稅。商品或勞務的輸出及特定項目之交易則享免增值稅,該等特定項目包括基本民生食物(肉類、牛奶、玉米、小麥)、藥品、與基本民生食物之生產相關之農業勞務。

近年來墨西哥政府實行緊縮性財政政策,降低公共開支,增加稅收,財政收支基本處於維持平衡的狀態。2008年墨西哥財政收入28571.5億比索,支出28653億比索,赤字81.5億比索。2009年墨西哥財政預算為3.045萬億比索,財政赤字將占國內生產總值的1.8%。該預算預計墨西哥2009年原油出口平均價格為70美元/桶。

政府財政收入的37.7%來源於墨西哥國家石油公司(Pemex),但墨西哥國家石油公司在發展上問題重重,此外,其石油產量自2004年起逐年減少。根據美國能源信息中心公布的報告顯示,至2020年墨西哥的石油日均產量將不能滿足國內需求,將成為石油淨進口國。加上國際石油價格波動等因素的存在,墨西哥財政收入麵臨一定的不確定性,財政狀況存在隱患,需要進行必要的財政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