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孩子提出切實可行的要求

很多孩子因為身心發展的規律與特點,一般無法做到專心致誌地做好一件事情。因此,要想讓孩子注意力集中地做某件事,家長應給孩子提出切實可行的要求。有位家長是這麽做的:

劉煒的爸爸聽劉煒的老師說,劉煒在上課的時候經常精神溜號,很多時候,老師問他問題他都答非所問。為此,劉爸爸給劉煒下了死命令,要求他上課的時候必須全神貫注,具體地講就是:

第一,眼睛盯著老師。老師的動作、老師的板書、老師的推導和演算過程,一樣都不許落下。

第二,耳朵跟著老師。老師突出的重點、講解的難點、強調的細節都必須聽清楚,弄明白。

第三,筆頭要跟上。聽課時的一些要點、聯想、感受,甚至迸出的火花要隨手記下來,在書上也要有標注。

第四,注意力罩著知識。要邊看邊聽邊琢磨,注意相關知識的聯係,想得廣一點、深一點,總結出規律和方法。

爸爸意味深長地對劉煒說:“眼在、耳在、神在,那才叫上課。”

劉煒按照爸爸說的那樣做,上課注意力集中以後,再認真做點作業,到期末考試,好像不用怎麽複習,拿出課本和筆記本一翻,老師講的都在眼前了。正因為如此,劉煒的學習成績非常出色。

為此,劉煒深有感觸地說:“如果我的爸爸與其他人一樣隻會要求我說‘上課要集中精神,要聽老師的話,考試要考100分’卻不告訴我具體該怎麽做,我想我必定也是一頭霧水的。爸爸的高明就在於他告訴我,怎麽做才是全神貫注的表現。而我按照爸爸說的做了,自然也就做到把注意力集中到學習上了!”

劉煒的例子告訴我們,作為家長,與其因為孩子的注意力渙散批評、指責孩子,不如給孩子提出切實可行的要求。

那麽,什麽樣的要求才算是切實可行的呢?一般來說,隻要在孩子力所能及的範圍之內或者通過一定的努力能夠做到的要求,都是切實可行的。當然,對孩子提的要求,不僅要做到切實可行,還應該做到以下幾點。

1.對孩子的要求要一貫

也就是說,家長應該堅持執行始終如一的規章和紀律。如要求孩子每天放學以後,應該先做什麽,再做什麽,要形成製度。這樣,孩子就知道在某一個時間該做什麽事情。當這些事情做完以後,便可以讓孩子自由安排自己的時間。如果家長對於孩子的要求總是一再變更的話,那麽,孩子必然會感到無所適從,從而逐漸漠視家長提出的要求。

2.給孩子提出的要求要明確、具體、簡潔

孩子的思維具有形象、具體的特點,因此,家長對孩子提要求時要做到具體、明確、簡潔,切忌籠統、模糊或要求太高。否則,孩子對父母的要求不能正確理解,無法達到要求,或者幹脆置之不理。有兩位不同的媽媽是這麽給孩子提要求的。

小麗的媽媽:

小麗的媽媽外出前對小麗說:“今天你把自己的房間整理整理!”說完,媽媽就出門了。可是,小麗的媽媽回來後發現,小麗沒按要求做,房間依舊亂七八糟。媽媽很生氣,把小麗教訓了一頓。小麗很委屈:“房間這麽多東西,你叫我如何收拾啊?”

言言的媽媽:

言言的媽媽也要外出了,在出門前,言言的媽媽對言言說:“言言,做完作業以後,你把書放到抽屜裏,把玩具放進紙箱,把衣服放到櫃子裏。”媽媽回來以後,言言果然已經按照媽媽的要求把這些事情做好了。

言言和小麗的例子告訴我們,要讓想孩子按照自己的要求把事情做好,最好的辦法就是告訴孩子該怎麽做,如果沒有給孩子明確的指令,那麽,孩子無論如何也不能把事情做得合乎大人的要求。

此外,對孩子的要求要有梯度,不要五六個要求一下子全提出來並讓孩子完全做到。有效果的辦法是讓孩子一個一個來,從最容易的表現做起,其他方麵提醒他一下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