賦予孩子一定的家庭權利

黃媽媽與鄰居家發生了一些小矛盾。晚上,黃爸爸一回到家裏,黃媽媽就絮絮叨叨地數落開了。

在一旁的黃曉航很想了解事情的原委,就在那裏插嘴。

黃爸爸狠狠地瞪了“多管閑事”的曉航一眼,粗暴地說:“去,寫作業去,大人的事情,你一個小孩子家家摻和什麽呢?”

曉航不滿了,嘴裏嘀咕道:“什麽小孩,每天都寫作業寫作業,一點人權都沒有!我怎麽說也是初中生了!”說完,悶悶不樂地回到自己的屋裏寫作業、打遊戲去了。

生活中,像黃爸爸、黃媽媽這樣的家長還有很多,他們總是以“你還是孩子,你不懂”為借口,剝奪了孩子參與生活決策的權利。久而久之,孩子對家庭事務的參與意識淡了,對家裏的事情總抱著一種“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態度。這對孩子責任心以及獨立性的培養都是不利的!

事實上,孩子最初的獨立性往往表現在他個人生活權利的行使上,但由於現實生活中家長擔心孩子不具備行使權利的能力,總是不敢把一些權利放手給孩子,長此以往,孩子也就學不會獨立,對大人越來越有依賴性了。為了讓孩子早日走出這種家教誤區,早日學會獨立,當家長的有必要授予孩子一定的家庭權利,讓孩子自己學會承擔責任。

1.要賦予孩子一定的經濟支配權,培養孩子的理財能力

理財能力是一個人獨立生活能力的基礎之一,而讓孩子擁有個人經濟支配權,則是培養孩子理財能力的前提。對於隻會消費的孩子來說,他的經濟支配權無非是擁有家長給予的一定數量的零花錢。當家長意識到這一點,並且隨孩子年齡的增長和能力的提高,給孩子安排合理的零花錢數目,並把支配權交給孩子,向孩子說明節餘的錢歸他自己。這樣,不但能發展孩子的自主性,而且能使孩子的經濟意識和理財能力得到提高。

2.要賦予孩子一定的選擇權,培養孩子的自主能力和責任心

孩子的自主性往往表現在他對事物的選擇上,隻是由於家長怕孩子選擇錯了,總是不敢把選擇的權利交給孩子。可是如果從來不給孳子選擇的權利。他也就永遠學不會選擇,永遠沒有自主性,更談不上有責任心,因為這不是他經過深思熟慮選擇的。因此,家長應學會把一些選擇權交給孩子,並且在事前為孩子提供有關情況,幫孩子分析各種可能。教育孩子自己選擇了,就要負責任。這樣,孩子的自主能力和責任心就同時得到了培養。

有一位家長想讓孩子學鋼琴,當她把孩子帶到少年宮報名時,竟然發現孩子在舞蹈組門口看得出了神,於是,這位家長尊重孩子的選擇,並要求她對自己的選擇負責,要堅持把舞蹈學好,結果這個孩子真的堅持認真學習舞蹈。

3.要賦予孩子一定的家庭發言權,培養孩子參與、合作的能力

參與、合作是如今社會發展對人們提出的要求,一個缺少參與、合作精神和能力的孩子,他未來的發展一定不理想。因此,培養孩子參與、合作的能力就顯得極為重要。如家長授予孩子一定的發言權,允許孩子參與大人的談話,參與決定家庭計劃。我們不要認為小孩子不懂事,殊不知,孩子將來參與社會合作的語言思維能力和交際能力,都是在家庭這個搖籃裏從小得到有效的訓練才培養出來的。

總之,孩子雖由父母所生,但終究是獨立的個體,父母對孩子的教育,最後也無非是為了讓孩子不再需要父母的教育。因此,我們在管教孩子時必須學會勇敢地放手,大膽地讓孩子自己往前走。

但家長也不能事事都不管,要把握好尺度。比如,孩子的書包亂了,我們不要急於去幫忙,隻要在邊上提醒孩子自己去整理書包就行了,若孩子不整理,也可隨他。因為父母對孩子偶爾的隨意,也許更能提高孩子自我管理的意識,調動其積極性,從而提高孩子自我管理的獨立生活能力。

正如一些家長在教育孩子的過程中總結經驗所說的:“叨嘮指責,不如給孩子提供鍛煉的機會。”“讓孩子親自做一次,勝似父母指導十次。”

家長們,讓我們從孩子幼兒時期起就注重培養他們的獨立生活能力,允許孩子獨立翱翔浩瀚的天宇,尋找屬於他們自己的那份美麗的天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