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節 汽車工業的“意大利道路”
當然,把國家投資企業的政策看成是私有大工業發展方針的一種簡單反映是不正確的。對私有工業可采取三種可能的選擇:進行反壟斷地位的競爭性鬥爭;對集體迫切的需要實施各種不同規模的優先政策;比較簡單地配合私有資本的舉止和目標。最後一種已成事實,經常采用。第一種選擇對化學工業有效,對機械工業不一定有同樣的效果。第二種選擇在下述兩個方麵會猶豫不決和動搖不定:維護就業水平或救援首要經濟部門的各種要求;維持企業最大效率的奢望(僅指賬目而言,非指中期經濟利益的準則和賦予國營企業的社會標準而言)。1957年開始執行的南方幹預政策也不例外。當時要求伊利集團把其總投資的40%和工業設備投資的60%放在南方。實際上,國家在南方的投資大部分選擇某些公用事業和基礎設施,結果加強了在電話和高速公路部門中最有廣泛代表性的食利活動,完全忽略了在生產資料和食品工業中(這是南方複興的關鍵部門)的投資。這些根本上的局限性不僅僅是因為議會缺乏對財政活動以及對公共投資企業的方針進行適當的監督,而且也由於存在著這樣的一個事實:1962年,私人資本在伊利集團的“投資公司”(機械投資公司和造船投資公司除外)以及愛尼集團下屬一些公司握有相當數量的股份:在鋼鐵投資公司為49%,在斯泰特公司和阿尼奇公司為40%,在海運投資公司為25%,在阿傑普為20%。
當時還沒有出現一種以一些真正的“均勢力量”為基礎的經濟體製。另一方麵,又缺乏針對私有集團最強勁的壟斷傾向采取行動,使生產率增長不成為工業進一步集中的工具,而用於改善工資、降低物價、促進地區和集體利益投資的平衡發展。就是尚存在的統製經濟陰影也不傾向於國家在幹預類型和管理上擁有這樣巨大的手段。在這種情況下,生產的增長是與少數企業控製越來越多的財力以及經濟權力日益集中同步的。1963年,與近5年工業生產增長指數相比,除埃索美孚石油公司、殼牌石油公司、西門子、菲利普等一些外國公司外,私有部門申報的營業額和財產增長最快的是愛迪生、菲亞特、奧利韋蒂、皮列利、蒙泰卡蒂尼、斯尼亞·維斯科薩。集中程度越高,贏利越大,如人造纖維、橡膠、交通工具、冶金、化工和水泥。在交通運輸部門,較小企業的集中和“衛星化”過程的規模和速度要比中等企業明顯。
當時,菲亞特已具備了大金融和工業“SE國”的所有特點;後來,在意大利資本主義發展範疇內推出了自己的企業戰略,在國家政治和社會生活中、在與國家的關係上形成了自己的衝擊力,起到了“壓路機”的作用。1950年至1961年,都靈家庭汽車生產翻了四番(幾乎占民用汽車的90%),到1967年達到145萬輛之多,其中三分之一出口。1950年至1960年,生產率增加126%,生產1公斤產品所需的工時在1953年已減少到48%,以後的5年內再次下降到28%。但是,汽車工業走“意大利道路”不僅僅是通過菲亞特不斷放棄戰後享有的保護份額、加快勞動節奏、生產一係列小汽缸汽車而完成的。1953年,為建立600型汽車的龐大生產線,瓦萊塔決定投資3000億裏拉,開創了一個時代——一個全國性經濟計劃的時代。由於大量的輔助投資和“有**力的效果”,在菲亞特的汽車政策中以及其他方麵已覺察到出現了任何力量無法替代的、也無力與之抗衡的這一時代的核心。
汽車工業發展所引起的連鎖反應及其影響以及它的發展方向很快替代了促進和引導意大利經濟發展的任何其他手段;確切地說,使以後的公、私投資的選擇均屈從於它。1951年至1967年,汽車工業的增值從整個機械業毛收入的9.3%上升到13.5%,從整個製造業的2.4%增至4.3%;而其投資額逐漸接近7%。同時,汽車在意大利出口總值中所占的份額也翻了三番。1963年至1964年,估計菲亞特在生產上可直接調動其他行業的資金占總投資的20%。對此感興趣的不僅僅有間接供應的中小企業,而且還有一些規模相當大的公司和不少國家投資企業:從愛尼集團到鋼鐵、化工、機械以及基礎設施等企業。此外,根據國家統計局的估算,從其他行業購進的商品和設施構成汽車工業可銷售產品的64%(按係數成本計),其中82%以上來自國家企業。總之,由於這種行業間的關係,汽車工業總產量每增加1000裏拉,意大利經濟總產量就要增加整整1975裏拉,出口增加210裏拉。
由於缺乏任何性質的發展總體規劃,汽車工業不可避免地——由於其本身的重要性,由於其凝聚著直接的、宏大的機製——承擔起意大利生產體製的牽頭作用,並按其預期的利潤和擴張尺度指引著整個發展過程的預測、設想和方式。工資和消費的趨勢受其左右,商業、公共事業、公、私建築業內新的就業機會也或多或少直接受其影響。20世紀60年代前5年,意大利汽車經濟的營業額已達到國民經濟的12%。汽車部門實力的增長正在促進和鞏固國有工業中最活躍的部門,因為它擴大了汽油和柴油的需求,促進了鋼鐵、石油化工、塑料的生產。以這種方式,不僅僅形成了瓦萊塔計劃和馬泰伊個人計劃間的一種匯聚,而且致使馬泰伊能夠沿著這條道路——在多數黨權力遊戲的夾縫中——竊取了不應屬於他的地位,從國家的公務員一躍而為擁有政治、經濟權力的大封建主之一。